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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兰环保:关于资质分立和资质转移事项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8-03

证券代码:300854 证券简称:中兰环保 公告编号:2022-054

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资质分立和资质转移事项的公告

特别提示:

1、公司拟接收全资子公司江西润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润宗”)分立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

2、公司拟将所拥有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转移至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中兰环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兰环能”)。

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兰环保”、“公司”)于2022年8月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将全资子公司持有的资质分立到公司的议案》和《关于将公司持有的资质转移至全资子公司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接收江西润宗分立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

为增强公司项目承接能力,推动公司可持续发展,提升市场竞争力,公司拟接收全资子公司江西润宗分立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江西润宗不再保留该资质。

(一)江西润宗基本情况

1、工商信息

公司名称:江西润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902MA7BH5EL78

法定代表人:田鸿业

注册资本:壹亿元人民币

住所: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大桥南路(邮政大楼对面)1-2室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住宅室内装饰装修,

施工专业作业,建设工程监理,建筑劳务分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工程管理服务,金属门窗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土石方工程施工,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建筑材料销售,市政设施管理(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2、股权结构

江西润宗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由公司100%持有。

(二)资质分立方案

1、资质及业务转移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及其相关的业务转移至公司。

2、资产负债、权益的分割

资质分立后,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及其相关的业务和机械设备转移至公司。

3、分立的债权实现与债务承担

此次资质分立不涉及未清偿的债权债务,因此资质分立后,公司与江西润宗的债权债务仍由双方自行承担。

4、职工安置条款

资质分立后,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相关的专业技术人员劳动关系全部转入公司,并执行原来的薪酬待遇。

二、转移“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至全资子公司中兰环能

(一)中兰环能基本情况

1、工商信息

公司名称:深圳市中兰环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F4J2C4C

法定代表人:曹丽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招商街道蛇口南海大道1069号联合大厦三层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清洁服务。固体废物治理;生态恢复及生态保护服务;环境应急治理服务;农村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农作物秸秆处理及加工利用服务;节能管理服务;环境卫生公共设施安装服务;环保咨询服务;劳务服务

(不含劳务派遣);农林废物资源化无害化利用技术研发;水污染治理;合同能源管理;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工程管理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农林牧渔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热力生产和供应;机械设备租赁;发电技术服务;畜禽粪污处理;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大气污染监测及检测仪器仪表销售;合成材料销售;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销售;生物质能技术服务;专业设计服务;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服务;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承接总公司工程建设业务;资源循环利用服务技术咨询;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园区管理服务;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服务;余热发电关键技术研发;生物质液体燃料生产工艺研发;余热余压余气利用技术研发;复合微生物肥料研发;温室气体排放控制技术研发;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水资源管理;市政设施管理;城乡市容管理;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物业管理;环境保护监测;电力设施器材销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专用设备修理;燃煤烟气脱硫脱硝装备销售;电气设备修理;再生资源销售;生活垃圾处理装备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生物质成型燃料销售;机械设备销售;建筑防水卷材产品销售;温室气体排放控制装备销售;电气设备销售;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销售;大气污染治理;生物质燃料加工;环境应急技术装备销售;肥料销售;投资兴办集贸市场。(具体项目另行申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利用沼气发电;垃圾清运;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发电、输电、供电业务;餐厨垃圾处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建设工程设计;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危险废物经营;劳务派遣服务;技术进出口;供电业务;生物质燃气生产和供应。(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2、股权结构

中兰环能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由公司100%持有。

(二)资质转移方案

1、资质及业务转移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及相关工程业务转移至中兰环能。

2、资产负债、权益的分割

资质转移后,公司保留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及相关工程业务;公司保留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贰级资质及相关工程业务;公司保留特种工程(结构补强)专业承包不分等级资质及相关工程业务。中兰环能继承公司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及相关工程业务。

3、转移的债权实现与债务承担

此次资质转移不涉及未清偿的债权债务,因此资质转移后,公司与中兰环能的债权债务仍由双方自行承担。

4、职工安置条款

资质转移后,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相关的人员劳动关系转入中兰环能。

三、资质分立和资质转移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通过资质分立和资质转移的方式整合资源,将有利于进一步夯实中兰环保在相关业务板块的硬实力和竞争力,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资质分立和资质转移为公司与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子公司之间的内部整合,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资质分立和资质转移事项如能顺利完成,可能对公司今后的相关业务开拓产生积极影响。

四、风险提示

本次资质分立和资质转移具体事项,尚需依照相关政策要求,及时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申办相关行政审批手续。相关行政审批事项是否能够顺利完成,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8月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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