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申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申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申昊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2年11月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10月27日以电话通知方式发出。本次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8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如申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
基于战略规划布局智能交通的需要,公司拟与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新疆交建”)、杭州新浩天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为“新浩天”)、杭州智广芯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为“智广芯”)在新疆乌鲁木齐市共同出资设立新疆交建智联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实际以工商部门核定为准,以下简称“合资公司”)。合资公司拟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人民币,各方均以货币方式出资;新疆交建、申昊科技、新浩天及智广芯拟认缴出资额分别为510万、200万、150万、140万人民币,占注册资本比例分别为51%、20%、15%、14%。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旨在联合新疆交建区域内丰富的社会资源、行业经验及申昊科技丰富的科技市场研发、运营经验和成熟的管理体系。通过此次合作可以充
分发挥各方在先进技术研发、产品创新、资金、生产管理、市场开拓等方面的优势,共同推动在智慧交通、智慧物流等围绕基础设施领域的科技创新及产品研发的拓展,打造交通领域数字化新基建、产业智能化、交通“碳中和”的业务发展。合资公司设立后,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多元化、科学化发展,强化公司在行业中的竞争优势。公司本次对外投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预计不会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杭州申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申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