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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科股份: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8-23

证券代码:300842 证券简称:帝科股份 公告编号:2022-097

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帝科股份股票代码300842
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张莉毛宇萍
电话0510-878257270510-87825727
办公地址江苏省无锡市宜兴市屺亭街道永宁路11号创业园二期B2幢江苏省无锡市宜兴市屺亭街道永宁路11号创业园二期B2幢
电子信箱ir@dkem.cnir@dkem.cn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1,670,403,270.701,395,367,834.9919.7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27,752,783.7168,266,427.55-59.3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15,398,509.1459,303,645.32-74.0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249,483,425.79-167,956,147.77248.54%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280.68-58.82%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280.68-58.8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93%7.86%-4.93%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2,528,653,392.162,265,325,565.0811.6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962,331,893.69931,922,064.653.26%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22,838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0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如有)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史卫利境内自然人19.30%19,302,66919,302,669质押3,680,000
钱亚萍境内自然人6.40%6,404,5920质押2,911,000
新疆TCL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6.00%6,000,0000
无锡尚辉嘉贸易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境内非国有法人4.92%4,919,2004,919,200
闫经梅境内自然人3.79%3,792,7483,792,748
深圳市富海新材二期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境内非国有法人3.45%3,449,9990
深圳市富海新材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境内非国有法人3.00%3,000,0000
宁波TCL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2.81%2,805,1430
徐秋岚境内自然人1.68%1,681,8270
秦皇岛宏兴钢铁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1.56%1,555,244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1、史卫利持有100%股权的无锡而为科技有限公司是无锡尚辉嘉贸易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执行事务合伙人; 2、闫经梅系史卫利母亲; 3、深圳市富海新材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之执行事务合伙人东方富海(芜湖)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企业(有限合伙)与深圳市富海新材二期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市富海鑫湾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企业(有限合伙),有相同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市东方富海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4、徐秋岚系钱亚萍儿媳; 5、新疆TCL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与宁波TCL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为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分别100%持股的下属子公司。 除此之外,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前10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不适用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是 ?否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关于公司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

公司拟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江苏索特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100%股权并向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重组”),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和关联交易,但不构成重组上市。2021年7月15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2021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

2022年4月6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后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同意调整本次重组的定价基准日以及对上市公司、标的公司的相关财务数据进行更新,并对重组报告书(草案)进行修订,同时发出股东大会通知;2022年5月10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

2022年5月23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受理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2〕143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报送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及相关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申请文件齐备,决定予以受理。

2022年6月7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首轮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2〕030010号),深圳证券交易所重组审核机构对公司报送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并形成相关审核问询问题。

2022年6月24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止审核通知的公告》,由于本次交易标的公司江苏索特电子材料有限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基准日为2021年12月31日,估值基准日为2021年6月30日,审计和估值报告有效期截止日均为2022年6月30日,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中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审核,深圳证券交易所已同意上述中止审核申请。目前,本公司正协同独立财务顾问组织相关方对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公司的财务数据进行加期审计、估值、申请文件更新及问询函回复等工作,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将立即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更新申请材料并申请恢复审核。

(二)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事项

2022年2月24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下期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17),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钱亚萍上期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同时钱亚萍及其一致行动人徐秋岚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6个月内以大宗交易的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6,0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6.00%。2022年6月20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65),截至该公告披露日,钱亚萍及其一致行动人徐秋岚女士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但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2022年3月9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30),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新疆TCL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TCL”)该期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

2022年5月17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与其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转让计划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59),新疆TCL计划自该转让计划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1个月内以协议转让方式将其持有的帝科股份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转让予意向受让方宁波TCL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TCL”),转让数量不超过2,805,143股,即不超过帝科股份总股本的2.8051%,新疆TCL与宁波TCL为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分别100%持股的下属子公司,双方受同一主体控制,构成一致行动关系。2022年5月23日,新疆TCL与其一致行动人宁波TCL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新疆TCL将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向宁波TCL转让其持有的帝科股份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805,14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051%),转让价格为34.07元/股,对应股份转让总价款为95,571,222.01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与其一致行动人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的提示性公告》(2022-059)。2022年6月17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与其一致行动人之间协议转让公司股份完成过户登记暨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22-064),截至该公告披露日,新疆TCL向其一致行动人宁波TCL协议转让帝科股份部分股份事宜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同时新疆TCL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6个月内以大宗交易的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3,0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3.00%。

(三)关于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事项

2022年3月21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并同意控股股东史卫利将该议案以临时提案方式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于2022年3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第二届董事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33)。

2021年3月31日,公司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以上议案并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36)。

(四)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2022年1月21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根据日常生产经营需要预计2022年度与关联方东莞索特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60,000万元,公司2021年度与东莞索特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11,920.13万元。关联董事在董事会上对此事项回避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2022-007)。

2022年2月10日,公司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以上议案并于2022年2月10日披露了《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

(五)关于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战略实施的资金需求,公司2022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3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本外币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贸易融资、保理融资、远期结售汇等业务。授信额度有效期自审议本议案的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审议年度授信额度的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信业务品种和授信额度以银行实际审批结果为准,具体使用金额由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求而定;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无需公司另行出具决议。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史卫利先生拟根据金融机构的实际需要为公司信贷业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担保,并免于公司向其支付担保费用,也无需公司提供反担保。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以及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9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7)及《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36)。

(六)关于公司获得政府补助事项

公司于2022年1月收到宜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宜兴市财政局下发的《关于下达2021年度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及项目投资计划的通知》(宜发改产业〔2022〕4号),公司的“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年产500吨正面银浆搬迁及扩能建设产业化项目”被列入2021年度江苏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建议立项项目和资金安排计划表,预计可获得支持金额1600万元。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收到上述政府补助16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2)以及《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62)。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报告期内无其他需要披露的重要事项。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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