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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辉环材:2021年年度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3-05

星辉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

2022年03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陈雁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丽容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林金谷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年度报告涉及的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请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有关公司可能面对的风险及公司应对措施等详见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93,712,35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2.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

目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3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9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4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37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 53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57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82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89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91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93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法定代表人陈雁升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丽容女士、会计机构负责人林金谷先生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告文本;

(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三)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四)经公司法定代表人陈雁升先生签名的2021年年度报告原件;

(五)其他相关资料。

释义

释义项释义内容
公司/本公司星辉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星辉控股广东星辉控股有限公司
材料香港星辉合成材料(香港)有限公司
中海壳牌中海壳牌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中海油集团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
中海油深圳中海油销售深圳有限公司
中海油广东中海油销售广东有限公司
东方石化中海油东方石化有限责任公司
中海油宁波大榭中海石油宁波大榭石化有限公司
中石化集团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北方戴纳索橡胶辽宁北方戴纳索合成橡胶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券交易所/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保荐人/保荐机构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机构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星辉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报告期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元、万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PS聚苯乙烯,英文名称:Polystyrene,简称PS,是苯乙烯聚合制得的一种热塑性树脂,为五大通用合成树脂之一。PS包括HIPS、GPPS及EPS等
HIPSHigh Impact Polystyrene,高抗冲聚苯乙烯,俗称改苯,主要由苯乙烯和橡胶经过自由基接枝聚合制取的一种抗冲击的聚苯乙烯粒子产品
GPPSGeneral Purpose Polystyrene,通用级聚苯乙烯,俗称透苯,是以苯乙烯为主要原料,经过自由基聚合制取的一种透明型聚苯乙烯粒子产品
SM/苯乙烯用苯取代乙烯的一个氢原子形成的有机化合物,工业上是合成树
脂、离子交换树脂及合成橡胶等的重要单体,为PS主要原料
ABS丙烯腈-丁二烯-苯乙烯合成树脂,英文名称:Acrylonitrile Butadiene Styrene,简称:ABS,是丙烯腈、丁二烯和苯乙烯的三元共聚物,是一种用途广泛的热塑性树脂,为五大通用合成树脂之一
表观消费量当年产量加上净进口量(净进口量指当年进口量减出口量)
金联创金联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大宗商品资讯与交易服务商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股票简称星辉环材股票代码300834
公司的中文名称星辉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星辉环材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RASTAR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MATERIALS CO.,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Rastar EP Materials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陈雁升
注册地址汕头保税区通洋路37号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515078
公司注册地址历史变更情况2020年4月20日公司注册地址由“汕头市(保税区内)广澳后江加工区一座五层521B房”变更为“汕头市保税区通洋路37号”。
办公地址汕头保税区通洋路37号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515078
公司国际互联网网址http://www.rastarchem.cn/
电子信箱stock@rastarchem.cn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黄文胜谢馥菁
联系地址汕头保税区通洋路37号汕头保税区通洋路37号
电话0754-888263800754-88826380
传真0754-898901530754-89890153
电子信箱ps-ds01@rastarchem.cnps-ds02@rastarchem.cn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深圳证券交易所 http://www.szse.cn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网、《金融时报》官网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公司证券部

四、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广州市南沙区望江二街5号中惠璧珑湾自编12栋2514房
签字会计师姓名王旭彬、林泽琼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 适用 □ 不适用

保荐机构名称保荐机构办公地址保荐代表人姓名持续督导期间
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589号长泰国际金融大厦16/22/23楼潘杨阳、欧俊2022年1月13日-2025年12月31日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 适用 √ 不适用

五、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2021年2020年本年比上年增减2019年
营业收入(元)1,975,789,804.571,311,148,565.4850.69%1,214,542,533.3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292,064,396.41221,119,443.7332.08%102,077,989.1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285,775,582.70217,533,090.2831.37%94,827,844.1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241,577,359.26237,180,524.601.85%-21,991,072.47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2.0101.5232.24%0.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2.0101.5232.24%0.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46.90%57.10%-10.20%30.42%
2021年末2020年末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2019年末
资产总额(元)887,969,616.44625,629,360.2041.93%724,961,312.5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768,317,779.15477,430,402.3760.93%296,881,282.01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 是 √ 否

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

□ 是 √ 否

公司报告期末至年度报告披露日股本是否因发行新股、增发、配股、股权激励行权、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化且影响所有者权益金额

√ 是 □ 否

支付的优先股股利0.00
支付的永续债利息(元)0.00
用最新股本计算的全面摊薄每股收益(元/股)1.5077

六、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第一季度第二季度第三季度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423,257,599.28465,085,957.20572,735,833.01514,710,415.0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7,377,148.7379,984,698.8968,868,620.6055,833,928.1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87,199,168.6974,696,942.8968,358,836.9555,520,634.1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35,665,650.4928,180,426.2687,336,966.44-9,605,683.93

注:公司第四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960.57万元,主要系是公司考虑生产经营需求及原材料苯乙烯市场价格变化等因素,于2021年12月底增加苯乙烯采购,预付中海油广东、中海油宁波大榭、中石化集团合计4,950万元所致。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八、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2021年金额2020年金额2019年金额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55,324.43279,839.38
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7,115,281.854,122,234.83490,000.00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5,871,173.71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255,694.2045,198.59643,703.57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27,628.32107,130.361,244,865.71
减:所得税影响额1,109,790.66632,885.901,279,437.36
合计6,288,813.713,586,353.457,250,145.01--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的“化工行业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一)公司所处行业发展状况

聚苯乙烯广泛应用于电子电器、玩具、日用塑料制品、塑料包装、建材、医疗器械等领域,行业市场化程度较高。目前,我国聚苯乙烯行业仍处于发展阶段。随着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及居民消费水平的快速提升,加之聚苯乙烯因其具有轻量化特征,在替代钢材方面具有天然的优越性,聚苯乙烯的产量及需求量快速增长。与此同时,与国外的聚苯乙烯生产商,如巴斯夫、陶氏化学等相比,我国的聚苯乙烯无论是生产技术、产品质量、品种的多样性与丰富性、生产管理、研发体系等诸多方面还存在一定的差距。我国聚苯乙烯的发展现状呈现以下特点:

1、产需持续增长,但尚不能完全自足

近年来,我国聚苯乙烯的产量、需求量总体呈增长趋势,但国内的供需尚不平衡,每年依然需要大量进口。根据金联创数据统计,2018年至2021年,我国聚苯乙烯的进口量分别为106.09万吨、124.58万吨、132.28万吨和116.87万吨。尤其是近年来伴随着“废塑料”的禁止进口以及下游产业的自然需求增长,国产PS的缺口不断扩大,至2021年,国内PS产能、产量均大幅低于PS表观消费量。

2、低端产品竞争激烈、高端产品不足,存在结构性问题

总体而言,由于国内PS生产装置主要通过引进国外生产工艺进行消化吸收并优化,但是由于起步较晚,尽管近年来国产厂家在产品研发投入方面不断加强,生产工艺也不断改进,管理经验不断丰富,但在产品性能、质量档次、生产成本管理方面较国外企业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产品结构呈现出低端产品供给充分、竞争激烈,高端产品不足的局面。尤其是近年来,随着终端消费者生活水平的提升,对产品质量、环保性能要求更高,行业内产品结构性问题愈加凸显。

3、技术研发投入不足

世界级PS生产厂商相继在国内投资建厂带来了目前世界上先进的生产工艺,对国内的生产和技术发展起到了较大的推动作用,国内的生产和技术水平由此上升到了一个新台阶,但总体而言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从技术开发能力方面来说,陶氏化学、巴斯夫和雪佛龙等国外化工巨头,其在吸引技术人才和研发投入方面优势明显,研发体系更加完善,且建立了完整的塑料工业链,而国内这方面投入较为薄弱,鲜有建立起从通用合成树脂到改性合成树脂再到特种塑料的完整研发体系与生产体系。

(二)公司所处行业发展趋势

1、加大研发投入,尤其是聚苯乙烯的改性研究及工艺创新,提升产品档次、质量稳定性并降低生产成本

聚苯乙烯的主要成分为苯乙烯单体,总体生产工艺成熟,一般为自动化的连续生产。为了提升产品的竞争力,国内生产厂家针对下游细分市场的需求,对聚苯乙烯的性能不断加强改性,如增强韧性、增加抗冲性、增加光泽度等,同时亦根据自身生产特点不断优化并创新生产工艺,以提升质量并降低成本。相较于通用级聚苯乙烯,高抗冲聚苯乙烯能更好地满足下游工厂对高端产品的需求,具有更高的获利空间,但在工艺流程、参数、配方、工艺经验以及对下游客户的需求理解等方面都有更高的要求和技术门槛。

未来,国内聚苯乙烯生产企业将不断加强对聚苯乙烯的改性研发投入,并投入工艺流程优化与创新,提升产品质量及稳定性,同时拓宽应用领域,满足下游细分市场客户的多样化需求,实现进口替代。

2、不断拓展产品的应用领域及场景

聚苯乙烯作为基础化工材料,已有数十年的发展历史,最初主要应用于塑料包装、日用塑料制品。随着电子电器行业的快速发展,聚苯乙烯的应用范围也快速拓展至电子电器领域。从历史经验来看,随着科

技的日益发展,聚苯乙烯的工艺亦在不断改进,产品的性能也在逐步提升,改性研发不断深化。凭借其稳定的性能、较强的适用性、轻量化以及价格等优势,聚苯乙烯在越来越多的领域展示其优越性能并发挥作用,未来应用范围还将不断扩大,如以聚苯乙烯为基材的改性材料可作为3D打印的材质。

3、向下游产业的延伸与拓展将成为行业新的利润增长点

通过向聚苯乙烯生产脱挥工序后添加挤出装置可以实现向下游行业拓展,生产以聚苯乙烯为主要原材料的挤出塑料片材、塑料板材等材料。该类材料主要是通过对聚苯乙烯进行物理性加工生产而成,但相较于聚苯乙烯具有更高的毛利空间。也可以添加双螺杆挤出设备,添加改性剂、光扩剂或染料,对聚苯乙烯进行改性生产聚苯乙烯的塑料改性新材料及PS色母粒等。聚苯乙烯改性新材料包括阻燃、抗静、导电,增强增韧的高性能聚苯乙烯新材料等。上述领域拓展与延伸具有天然的成本优势且在技术上无实质性障碍,同时,由于该类材料更加贴近终端市场,更易于掌握终端市场的需求动态。生产厂家向下游塑料片材、塑料板材、塑料注塑品、改性新材料、PS色母粒等领域拓展延伸,可实现一体化竞争优势,增加新的利润增长点。

4、向其他合成树脂领域拓展,实现多品类经营

PS作为五大合成树脂之一,与其他合成树脂在生产管理、技术工艺、产品应用领域等方面具有一定的共性,尤其是下游客户存在一定的重叠。通过PS生产积累的生产技术、管理经验以及客户群体,再向其他合成树脂领域拓展,可满足下游客户对合成树脂产品的多品类需求,实现多品类生产经营。

(三)公司市场地位

目前公司具备年产超过18万吨聚苯乙烯系列产品的生产能力,2021年度公司产量达到19.67万吨,系技术水平较为领先的聚苯乙烯生产企业,在华南区域聚苯乙烯产能规模排名第二。从产能占比和市场占有率看,公司在国内聚苯乙烯行业具有一定的规模优势,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公司产能将达到30万吨以上,按照同行业现有产能情况预测,将在华南区域排名第一,届时公司的规模效应将更加明显、产品结构更加丰富,在行业中的竞争力将进一步增强。

未来,公司将围绕行业的替代需求和新增需求积极拓展下游客户,充分发挥公司品牌、产品品种及质量优势,努力提升产品的性价比,抢占进口产品的市场份额,并把握国内消费升级的机会,在行业产品结构转变过程中获取更多的新增市场份额。

二、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的“化工行业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一)公司主要产品及用途

公司是一家专门从事高分子新材料聚苯乙烯研发、生产与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产品包括“高抗冲聚苯乙烯”和“通用级聚苯乙烯”两大类,均为广东省高新技术产品。聚苯乙烯广泛应用于电子电器、玩具、日用塑料制品、塑料包装、建材、医疗器械等国民经济多个领域,与日常生活息息相关。

公司生产的主要产品“高抗冲聚苯乙烯”具有优越的抗冲性及韧性,产品档次较高,是高附加值的环保型新材料,属于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具有较高的市场知名度和市场认可度,也是公司的主要利润来源。“高抗冲聚苯乙烯”广泛的应用场景如下图所示:

(二)主要产品工艺流程

公司的生产技术采用先进、环保的连续本体聚合工艺,通过DCS集散系统实现自动化控制。具体如下图所示:

公司开创了独有的生产HIPS的核心技术——类纳米原位聚合改性一步法。公司核心技术采用的是在聚苯乙烯行业自创的类纳米材料原位本体聚合工艺,将经过充分分散和改性的复合类纳米材料,在聚苯乙烯连续本体聚合生产线上连续添加进行原位聚合,将传统的聚苯乙烯二步法改性工艺改造为先进节能的一步法聚合改性工艺,同步实现了新材料在产品配方的应用及工艺的创新,具有改性效率高、节能环保并降低成本的优势,实现了有机物和无机物的包裹聚合,该技术已经获得国家专利,经鉴定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三)主要产品的上下游产业链

1、上游行业状况

公司生产的聚苯乙烯主要原材料是苯乙烯,报告期占采购总额的比重为85.90%。公司原材料的供应商主要是国内大型石化企业以及橡胶生产企业,原材料供应整体较为稳定。

2、下游行业状况

高抗冲聚苯乙烯(HIPS)属于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从下游需求方面来看,随着国内消费升级以及绿色环保理念的不断深入,高抗冲聚苯乙烯(HIPS)替代传统材料的需求日益迫切、趋势逐渐明朗,市场前景较为广阔。HIPS主要用于电子电器的外壳制造、高端玩具制造、高端日用塑料制品等,GPPS主要用于对强度要求一般的玩具、文具、日用品、包装以及光学材料等。下游市场的持续、稳定发展为聚苯乙烯行业的稳定发展提供了保障。

公司所处行业产业链如下图所示:

(四)主要经营模式

1、销售模式

公司建立了完善且稳定的销售渠道,实行每日自主定价策略,对所有客户一直均采取先款后货的销售政策,不存在应收账款。公司采取工厂直销与贸易商销售相结合的营销方式,均为买断式出售,由下游客户独立承担经营风险。

2、采购模式

公司的供应商主要为大型石油化工企业,包括中海壳牌、中海油集团以及北方戴纳索橡胶等。公司生产所需的原材料主要为苯乙烯、橡胶、矿物油等,市场供应充足,公司可按需采购。报告期苯乙烯采购额占采购总额的比例为85.90%,公司对苯乙烯的采购采取长期合约与现货采购相结合的模式,降低苯乙烯价格波动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3、生产模式

公司聚苯乙烯产品采用规模化、自动化、连续化的生产方式,产品生产均按照严格的生产管理标准、质量标准进行。公司采用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以保证生产计划与销售情况匹配,报告期内公司产品出现供不应求的局面。

4、研发模式

公司设置专门的技术研发中心及配套了先进的研发试验设施,并配备了具有丰富经验的研发人员,根据市场需求进行产品开发、升级,并负责工艺的优化、改进。除自主研发外,公司亦通过对外合作的模式开展新产品、新工艺的研发工作,并与中科院广州化学有限公司、中山大学、汕头大学建立了良好的研发合作关系。主要原材料的采购模式

单位:元

主要原材料采购模式采购额占采购总额的比例结算方式是否发生重大变化上半年平均价格下半年平均价格
苯乙烯长期合约与现货采购相结合85.90%7,598.647,997.80

原材料价格较上一报告期(2020年度)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苯乙烯平均采购价格为7,811.90元/吨,较上一报告期平均采购价格5,419.49元/吨,上涨2,392.41元,涨幅44.14%。原材料价格较上一报告期涨幅较大,主要系报告期内原油价格整体处于较高水平,从而带动苯乙烯市场价格也整体保持在较高价位,高于上年同期原材料苯乙烯市场价格。

能源采购价格占生产总成本30%以上

□ 适用 √ 不适用

主要能源类型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

本报告期主要能源类型未发生重大变化。

主要产品生产技术情况

主要产品生产技术所处的阶段核心技术人员情况专利技术产品研发优势
聚苯乙烯系列产品成熟阶段公司的主要核心人员稳定且均有多年从业经验,积累了丰富的化工企业的生产、管理、研发与运营管理经验,为公司拥有21项专利权,其中工艺及配方发明专利4项,实用新型17项。经过多年的技术积累与持续的研发投入,公司具有多项自主知识产权的聚苯乙烯生产核心技术。开创具有自主知识
公司稳定生产、规范运作、技术研发奠定了可靠的人力资源基础。产权的高抗冲聚苯乙烯生产核心技术——超细粉体(类纳米)原位聚合改性一步法,经鉴定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与传统工艺相比,具有生产效率高、节能环保、产品性能优良、规模效益大、成本低等显著优势。

主要产品的产能情况

主要产品设计产能产能利用率在建产能投资建设情况
聚苯乙烯18万吨/年109.29%16万吨/年在建聚苯新材料项目二期工程预计2022年中建成达产。

主要化工园区的产品种类情况

主要化工园区产品种类
汕头保税区通洋路37号聚苯乙烯

报告期内正在申请或者新增取得的环评批复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出现非正常停产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相关批复、许可、资质及有效期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聚苯乙烯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主要资质情况如下:

序号证书名称证书编号许可范围有效期至发证机关
1危险化学品登记证440520002苯乙烯[稳定的]2023.06.30广东省危险化学品登记注册办公室、应急管理部化学品登记中心
2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汕应危化使字[2020]001号危险化学品使用2023.03.29汕头市应急管理局
3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备案登记表BA粤440501(2020)B001年产30万吨聚苯新材料生产项目(一期工程)原料罐区2023.02.20汕头保税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4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备案登记表BA粤440501(2020)B002年产30万吨聚苯新材料生产项目(一期工程)聚苯乙烯生产装置2023.02.20汕头保税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5排污许可证914405007894511074001P-2026.09.23汕头经济特区保税区自然资源与建设局

从事石油加工、石油贸易行业

□ 是 √ 否

从事化肥行业

□ 是 √ 否

从事农药行业

□ 是 √ 否

从事氯碱、纯碱行业

□ 是 √ 否

从事化纤行业

□ 是 √ 否

从事塑料、橡胶行业

√ 是 □ 否

本报告期,公司销售模式、产品品种及应用领域、进出口贸易规模及税收政策较2020年未有重大变化。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公司系国内较早进入聚苯乙烯行业的企业,多年深耕聚苯乙烯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在发展中不断积累、形成自己的核心竞争力,并在竞争中不断打造和强化核心竞争力,使得公司能够在行业内处于领先地位。公司核心竞争力优势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一)领先的市场地位,显著的规模优势

作为业内较早从事聚苯乙烯生产的企业,公司在产能规模、资本实力、客户资源和品牌知名度等方面均具有领先优势。公司目前产能超过18万吨/年,2021年度公司产量达到19.67万吨,在华南区域中排名第二,具有明显规模优势。伴随年产30万吨聚苯新材料生产项目的二期工程逐步落地,公司2022年产能瓶颈有望逐步突破,项目达产后,产能将提升至30万吨以上,按照同行业现有产能情况预测,将在华南区域排名第一。

公司显著的规模优势确保公司在供应链管理、成本控制、技术持续迭代等多方面拥有较强的竞争力,并持续保持市场领先地位。

(二)完善的研发体系,前瞻性的技术布局

公司高度重视产品和技术工艺的研发,建立了完善的研发体系,并取得良好的研发成果。公司研发中心已被认定为广东省工程中心,研发中心配套了先进的研发试验设施,拥有专业和经验丰富的研发团队,可以根据市场需求进行产品开发、升级,并负责工艺的优化、改进。除自主研发外,公司亦通过对外合作的模式开展新产品、新工艺的研发工作,并与中科院广州化学有限公司、中山大学、汕头大学等研究机构建立了良好的研发合作关系。

完善的研发体系、强大的研发团队推动公司研发技术水平持续提升。目前公司掌握了多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聚苯乙烯生产核心技术。其中,公司开创了独有的生产HIPS的核心技术——类纳米原位聚合改性一步法。该技术采用的是在聚苯乙烯行业自创的类纳米材料原位本体聚合工艺,将经过充分分散和改性的复合类纳米材料,在聚苯乙烯连续本体聚合生产线上连续添加进行原位聚合,将传统的聚苯乙烯二步法改性工艺改造为先进节能的一步法聚合改性工艺,同步实现了新材料在产品配方的应用及工艺的创新,具有改性效率高、节能环保并降低成本的优势,实现了有机物和无机物的包裹聚合,该技术已经获得了国家专利,经鉴定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三)先发优势与区位优势

公司所处华南地区为我国塑料行业产业集群中心之一,系我国重要的玩具、日用塑料制品、电子电器、塑料包装等生产基地,对聚苯乙烯的需求量较大。公司位于聚苯乙烯消费集群区,物流便捷,运输成本优势明显且产品贴近市场,对下游客户的需求变化响应及时。作为国内从事聚苯乙烯生产较早的企业,公司充分利用区位优势,深度参与了区域内玩具、电子电器、日用塑料制品等产业链的建设,并成为上述产业链中重要的聚苯乙烯供应商,与客户间形成了较强的粘性,具有明显的先发优势。报告期内,公司与中海壳牌以及中海油集团下属东方石化、中海油宁波大榭、中海油深圳等供应商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充分保证了公司苯乙烯的稳定供应。此外,海南中海油东方石化、惠州中海壳牌、泉州中石化、漳州古雷石化、揭阳中委广东石化项目,与公司同位于华南沿海区域,保证了公司原材料采购的便捷与高效,进一步优化供应商结构,缩短运输距离,降低运输成本。

(四)品牌、渠道及产品性能优势

公司定位中高端聚苯乙烯市场,品牌、渠道积淀深厚。公司生产的HIPS、GPPS具有较高的品牌认知度。基于多年沉淀的品牌和渠道优势,公司实行每日自主定价,对所有客户均采取严格的先款后货销售政策。

同时,公司多年来持续跟踪下游市场需求变动情况,针对不同类型客户对产品流动性、抗冲性、韧性、光泽度的不同需求,公司自主开发了完善的产品系列,可满足下游客户对PS产品多品类、不同层次的需求。多层次的产品结构以及优异的产品质量使公司在下游客户中获得了很大的认可度并建立了很强的粘性,构筑了公司长远、持续发展的基石。

(五)高素质的管理团队,完善的人才激励机制

自公司建厂以来,公司的主要经营团队保持稳定,拥有超过二十五年聚苯乙烯行业从业经验,积累了丰富的生产、研发与运营管理经验,为公司稳定生产、规范运作、技术研发奠定了可靠的人力资源基础。稳定、高素质的管理团队构成了公司突出的管理经验优势,为公司的长期发展奠定了基础。同时,公司建立了良好的人才激励机制,通过制定合理的薪酬方案和绩效考核制度以及股权激励,营造良好的企业文化,增强团队凝聚力和企业归属感。公司核心管理团队均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管理层持股等制度安排,鼓励经营管理团队努力提升经营业绩,为公司持续快速发展保驾护航。

四、主营业务分析

1、概述

2021年,董事会围绕既定各项工作部署,积极应对包括节能限电、原材料价格波动等市场变化,在确保经营稳健、灵活安全且产销平衡的前提下,生产经营始终保持高负荷、高效率、产销顺畅的运行态势。2021年公司产量在原有基础上实现稳步提升,并推动营收规模增长和盈利能力显著改善。2021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97,578.98万元,同比增长50.6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9,206.44万元,同比增长32.08%。近三年来净利润复合增长率为69.15%,净资产收益率均高于30%。2021年度盈利水平创下公司历史新高,实现了经营规模的快速增长与盈利能力的大幅提升。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营管理工作具体如下:

(1)产品研发与销售联动,巩固领先竞争地位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推动产品结构优化,促进形成多品类、专业化的产品结构。在积极拓展产能的同时,促进研发与销售联动,提高响应市场的客户服务能力,不断改进设备生产工艺,提升产品质量性能;同时我们积极开发中高端客户,强化新品研发强度,公司已研发并推出多个牌号的新产品,包括

SKH-150G,其制品抗冲性能要求较高,是ABS的较好替代品;适用于挤出片材、板材等的SKG-138;适用于板材、扩散板、导光板等SKG-139。这些新产品将丰富公司产品线,不断为公司创造新的利润增长点,同时满足下游客户国产替代、产品升级需求。在实现技术不断突破的同时,公司高端产品HIPS业务占比持续提升。本报告期,公司HIPS产品营业收入占营业总收入比重达62.53%,HIPS对毛利贡献占主营业务毛利比例达76.56%。通过上述举措,公司进一步巩固差异化竞争优势,使产品市场占有率、知名度、顾客满意度得到逐步提升。

(2)确保一期高效运行,推进二期全面投产

一方面,报告期内年产30万吨聚苯新材料生产项目一期工程实现了第二个整年的满负荷运行,并始终保持低库存、经营灵活、产销顺畅的运行态势。一期工程自2019年11月份全面投产至今,公司不断优化工艺流程,提升运营效率。截止目前,一期工程保持连续、稳定的高效率、高负荷运行状态,在确保经营稳健、灵活安全且产销平衡的前提下,2021年公司产量在原有基础上实现稳步提升。一期工程的顺利运行,成为2021年度公司营收规模增长和盈利能力显著改善的主要驱动力,推动了公司经营质和量的飞跃,增强持续盈利水平与经营抗风险能力。另一方面,我们也加快推动年产30万吨聚苯新材料生产项目二期工程项目投产进程,目前二期工程的主生产线设备陆续安装就位,原料罐区储罐制作完成,配料罐及料仓制作完成,二期工程建设工作进展顺利,正朝着全面投产的目标加速推进。我们将力争在2022年中期实现二期工程全面达产。届时,公司年产能将超过30万吨,达到华南区域排名第一。

(3)强化全程安全生产,推进全面降本增效

公司在实现经营目标的同时,狠抓生产安全管控不放松。通过制度建设、预防机制、例行检查、设施维护保养等各种措施,紧抓安全生产,坚持全员安全管理的理念,宣传普及安全知识,确保项目生产运营安全。未来公司将持续加强隐患排查整改,强化落实提升安全风险管理科学化水平,防患于未然。

同时,公司深入做实内部挖潜增效,坚持生产全过程的降本增效,优化生产工艺,增加企业效益。通过增强全员成本节约意识,降低成本开支,全年装置保持高负荷运转,有效降低折旧、能耗、人工等分摊。公司以生产工艺、配方、产品为主要方向,不断优化聚合生产工艺,提升产品质量并降低成本;通过工艺升级、自动化建设、流程优化、加大对关键设备的巡检和维护工作等措施,实现了稳定生产,持续开展节能降耗工作。

(4)充分利用资本平台融资,推动公司成功上市

报告期董事会积极推动公司上市融资,并于2022年1月13日实现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成功上市,募集资金达26.91亿元,夯实了公司主业发展,为公司长期发展的资金需要提供强有力支持。未来随着上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将有助于公司突破产能瓶颈,进一步提升公司的市场占有率和盈利能力,为公司发展成为多品类、专业化、规模化、国际化的高分子新材料产业平台打下良好基础。

2、收入与成本

(1)营业收入构成

营业收入整体情况

单位:元

2021年2020年同比增减
金额占营业收入比重金额占营业收入比重
营业收入合计1,975,789,804.57100%1,311,148,565.48100%50.69%
分行业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1,975,789,804.57100.00%1,311,148,565.48100.00%50.69%
分产品
HIPS1,235,491,242.7462.53%717,850,285.8554.75%72.11%
GPPS740,298,561.8337.47%593,298,279.6345.25%24.78%
分地区
华南1,305,772,996.4766.09%913,544,802.4569.68%42.93%
华东660,001,811.4233.40%395,578,133.1830.17%66.84%
其他10,014,996.680.51%2,025,629.850.15%394.41%
分销售模式
直销模式747,369,673.6637.83%593,461,625.2845.26%25.93%
贸易商模式1,228,420,130.9162.17%717,686,940.2054.74%71.16%

(2)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10%以上的行业、产品、地区、销售模式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的“化工行业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单位:元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减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分行业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1,975,789,804.571,552,130,218.9721.44%50.69%58.02%-3.64%
分产品
HIPS1,235,491,242.74911,120,288.8526.25%72.11%75.93%-1.60%
GPPS740,298,561.83641,009,930.1213.41%24.78%38.05%-8.32%
分地区
华南1,305,772,996.471,029,087,949.6721.19%42.93%49.27%-3.34%
华东660,001,811.42515,507,820.4321.89%66.84%76.88%-4.43%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1年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产品名称产量(吨)销量(吨)收入实现情况产品上半年平均售价产品下半年平均售价同比变动情况变动原因
HIPS115,623.71117,106.711,235,491,242.7410,847.1510,278.34-5.24%市价波动
GPPS81,103.0382,965.00740,298,561.838,396.119,280.0710.53%市价波动

海外业务产生的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或净利润10%以上

□ 是 √ 否

(3)公司实物销售收入是否大于劳务收入

√ 是 □ 否

行业分类项目单位2021年2020年同比增减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销售量200,071.71174,613.4714.58%
生产量196,726.73175,328.1212.20%
库存量625.23,970.18-84.25%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变动30%以上的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本期期末产品库存量较上期期末减少84.25%,主要原因系产品市场需求旺盛,销售增长导致期末库存量减少。

(4)公司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重大采购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5)营业成本构成

行业分类

单位:元

行业分类项目2021年2020年同比增减
金额占营业成本比重金额占营业成本比重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直接材料1,502,236,421.5096.79%938,227,728.2095.52%60.11%
直接人工6,586,865.790.42%5,243,401.900.53%25.62%
制造费用43,306,931.682.79%38,752,617.613.95%11.75%

说明公司所属行业具有“料重工轻”的生产特点,公司生产成本中的料、工、费占比相对稳定。报告期内公司直接材料占营业成本比例为96.79%;直接材料较上期增加60.11%,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原材料价格上升以及销量的增长所导致。

(6)报告期内合并范围是否发生变动

□ 是 √ 否

(7)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8)主要销售客户和主要供应商情况

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元)636,173,395.97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32.20%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0.00%

公司前5大客户资料

序号客户名称销售额(元)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1客户1230,237,699.6111.65%
2客户2158,198,274.398.01%
3客户3104,922,775.705.31%
4客户485,000,354.064.30%
5客户557,814,292.212.93%
合计--636,173,395.9732.20%

主要客户其他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元)1,386,865,725.80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85.04%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0.00%

公司前5名供应商资料

序号供应商名称采购额(元)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1供应商1549,626,824.1233.70%
2供应商2356,732,301.5221.87%
3供应商3327,085,751.6620.06%
4供应商4115,688,051.307.09%
5供应商537,732,797.202.31%
合计--1,386,865,725.8085.04%

主要供应商其他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费用

单位:元

2021年2020年同比增减重大变动说明
销售费用1,632,223.352,406,790.82-32.18%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了77.46万元,减幅32.18%,主要系公司上年同
期购置一批装卸耗材所致。
管理费用14,906,446.9316,887,790.50-11.73%无重大变动。
财务费用-2,433,272.305,067,845.65-148.01%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了750.11万元,减幅148.01%,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银行融资减少相应利息支出减少所致。
研发费用68,515,932.5945,410,897.2850.88%研发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了2,310.50万元,增幅50.88%,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加大研发投入所致。
税金及附加8,116,549.395,645,130.3043.78%税金及附加较上年同期增加了247.14万元,增幅43.78%,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收入增长各项税金相应增加所致。

4、研发投入

√ 适用 □ 不适用

主要研发项目名称项目目的项目进展拟达到的目标预计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共聚工艺的研究开发项目主要针对苯乙烯系和其它单体连续共聚和在线聚合改性相结合进行研究,已在聚合小试线装置实现苯乙烯和其它单体共聚的共聚反应改性,在中试线建设完成后进行验证。已完成开发出共聚工艺,在中试线实现。产品结构将从通用PS产品逐步向高性能、功能性和塑料合金等类工程塑料方向发展。
高顺胶和低顺胶与SBS协同增韧与超细粉体增强HIPS技术开发进一步改善HIPS性能和拓宽原料渠道。已完成达到公司产品技术标准要求。提高产品性能,增强市场竞争力。
高中低粘度低顺胶协同增韧与超细粉体增强HIPS技术开发开发高中低粘度低顺胶协同增韧与超细粉体增强HIPS的新生产工艺,采用该新工艺生产出HIPS产品,技术填补国内空白,处于国内先进技术水平。已完成达到公司产品技术标准要求。采用新工艺生产出HIPS产品,进一步解决企业的橡胶供应难题和降低生产成本。
SKG-141新产品开发开发微蓝色高流动性透明聚苯乙烯树脂新产品。试生产阶段达到公司产品技术标准要求。进一步提升客户粘性和市场份额。
SKG-133新产品开发开发高端微蓝色高流动性透明聚苯乙烯树脂新产品。
SKG-138新产品开发开发本色高强度高透明型聚苯乙烯树脂新产品。
SKG-139新产品开开发本色高强度超高透明型聚
主要研发项目名称项目目的项目进展拟达到的目标预计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苯乙烯树脂新产品。
SKH-150G新产品开发开发超高抗冲、高强度、高光泽度型聚苯乙烯树脂新产品。
进料预热系统技术开发改善进料换热效果,提高进料预热能力,节能降耗。已完成改善进料预热效果,进一步提升公司的产能,同时充分利用回收聚合热,进一步节能降耗。进一步提升公司产能。
蒸发系统技术开发预聚釜冷凝器结构进行优化设计,同时增设预聚釜蒸汽旁路冷凝管。已完成减少蒸汽在冷凝器流动的阻力,解决蒸汽管道常堵塞问题,对产品质量和产能进一步提升。对产品质量和产能进一步提升。

公司研发人员情况

2021年2020年变动比例
研发人员数量(人)40400.00%
研发人员数量占比23.95%23.39%0.56%
研发人员学历
本科21210.00%
大专及以下19190.00%
研发人员年龄构成
30岁以下440.00%
30 ~40岁550.00%
40岁以上31310.00%

近三年公司研发投入金额及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2021年2020年2019年
研发投入金额(元)68,515,932.5945,410,897.2842,595,803.90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3.47%3.46%3.51%
研发支出资本化的金额(元)0.000.000.00
资本化研发支出占研发投入的比例0.00%0.00%0.00%
资本化研发支出占当期净利润的比重0.00%0.00%0.00%

公司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较上年发生显著变化的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研发投入资本化率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5、现金流

单位:元

项目2021年2020年同比增减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263,553,550.091,493,638,146.5551.55%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021,976,190.831,256,457,621.9560.9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41,577,359.26237,180,524.601.85%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09,255,694.2031,583,998.59245.92%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63,300,356.4887,262,363.66201.7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54,044,662.28-55,678,365.07-176.67%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0.0079,979,650.00-1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817,645.99345,690,940.72-99.4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817,645.99-265,711,290.7299.32%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85,714,911.71-84,209,552.23201.79%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重大变动的主要影响因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了9,836.63万元,减幅176.67%,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

(2)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了26,389.36万元,增幅99.32%,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减少所致。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较上年同期增加了16,992.45万元,增幅201.79%,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与本年度净利润存在重大差异的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非主营业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金额占利润总额比例形成原因说明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投资收益255,694.200.08%主要系理财产品收益。
营业外收入1,834,232.320.54%主要系政府补助。
其他收益5,308,677.851.56%主要系政府补助。

六、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2021年末2021年初比重增减重大变动说明
金额占总资产比例金额占总资产比例
货币资金136,947,490.6815.42%57,586,443.759.20%6.22%货币资金报告期末较年初增加了7,936.10万元,增幅137.81%,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业务稳步提高,收入增加所致。
存货88,447,480.799.96%108,353,854.9617.32%-7.36%存货报告期末较年初减少了1,990.64万元,减幅18.37%,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存货产品库存减少所致。
固定资产347,611,794.4839.15%359,147,026.4457.41%-18.26%固定资产报告期末较年初减少了1,153.52万元,减幅3.21%,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资产计提折旧所致。
在建工程134,866,508.9715.19%17,231,349.902.75%12.44%在建工程报告期末较年初增加了11,763.52万元,增幅682.68%,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购建关于年产30万吨聚苯新材料项目工程和设备增加所致。
合同负债9,690,352.621.09%15,035,195.542.40%-1.31%合同负债报告期末较年初减少了534.48万元,减幅35.55%,主要系报告期公司预收货款减少所致。
预付款项82,717,337.169.32%11,515,356.641.84%7.48%预付款项报告期末较年初增加了7,120.20万元,增幅618.32%,主要系报告期公司预付原材料款增加所致。
其他应收款596,784.340.07%953,392.780.15%-0.08%其他应收款报告期末较年初减少了35.66万元,减幅37.40%,主要系报告期公司收回供应商履约保证金所致。
其他流动资产2,182,210.490.25%767,515.240.12%0.13%其他流动资产报告期末较年初增加了141.47万元,增幅184.32%,主要系报告期公司IPO费用增加所致。
递延所得税资产31,593.690.00%72,428.310.01%-0.01%递延所得税资产报告期末较年初减少了4.08万元,减幅56.38%,主要系
报告期公司期货公允价值变动减少所致。
其他非流动资产37,469,688.554.22%10,151,258.691.62%2.60%其他非流动资产报告期末较年初增加了2,731.84万元,增幅269.11%,主要系报告期公司预付工程设备款增加所致。
衍生金融负债210,500.000.03%-0.03%衍生金融负债报告期末较年初减少了21.05万元,减幅100.00%,主要系报告期公司套期工具公允价值变动减少所致。
应付票据44,500,000.005.01%74,255,000.0011.87%-6.86%应付票据报告期末较年初减少了2,975.50万元,减幅40.07%,主要系报告期公司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减少所致。
应付账款42,529,716.234.79%29,577,423.324.73%0.06%应付账款报告期末较年初增加了1,295.23万元,增幅43.79%,主要系报告期公司购建关于年产30万吨聚苯新材料项目工程和设备及采购原材料增加所致。
其他流动负债1,259,745.840.14%1,954,575.420.31%-0.17%其他流动负债报告期末较年初减少了69.48万元,减幅35.55%,主要系报告期公司待转销项税额减少所致。

境外资产占比较高

□ 适用 √ 不适用

2、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期初数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本期计提的减值本期购买金额本期出售金额其他变动期末数
金融资产
1.交易性金融资产(不含衍生金融资产)255,694.20109,000,000.00109,255,694.20
上述合计0.00255,694.20109,000,000.00109,255,694.200.00
金融负债0.000.00

其他变动的内容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计量属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是 √ 否

3、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单位:元

项目期末账面价值受限原因
货币资金8,900,234.12为本公司开立票据提供质押保证、其他专项用途资金
固定资产120,025,692.25为本公司开立票据、借款提供抵押担保
无形资产51,959,735.79为本公司开立票据、借款提供抵押担保
合计180,885,662.16--

七、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投资额(元)上年同期投资额(元)变动幅度
59,000,000.0030,000,000.0096.67%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资产类别初始投资成本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报告期内购入金额报告期内售出金额累计投资收益期末金额资金来源
理财产品109,000,000.00255,694.200.00109,000,000.00109,255,694.20255,694.200.00自有资金
合计109,000,000.00255,694.200.00109,000,000.00109,255,694.20255,694.200.00--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的“化工行业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九、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无应当披露的重要控股参股公司信息。

十、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一)公司发展战略

公司通过在聚苯乙烯行业多年的深耕,积累了丰富的生产管理经验、渠道资源、客户资源、工艺技术以及各类专业人才团队,并形成了有效的研发体系。公司的总体战略和规划为:以聚苯乙烯产业为基础,拓展至其他合成树脂领域,并进行纵深改性开发,形成多品类、专业化的产品结构,为客户提供品类丰富的合成树脂材料,成为国际知名的高分子新材料供应商。

(二)2022年经营计划

展望2022年,一方面,我们将专注内生增长,扩大聚苯新材料产业规模,持续推进产品结构朝多品类、专业化方向发展。公司将聚焦于具有高附加值、高技术壁垒的高分子新材料业务,推出适应市场需求的新技术、新产品,巩固和提升公司的市场地位和竞争优势。另一方面,我们将持续进行技术产品研发、经营效率优化、细化运营管理,同时加快推进年产30万吨聚苯新材料生产项目二期工程项目建设,力争在2022年中期实现二期工程项目全面达产。公司具体发展规划如下:

1、产能扩张计划

公司通过上市募集资金进行年产30万吨聚苯新材料生产项目的二期工程建设,该项目建成投产后,公司PS设计产能将超过30万吨/年,将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生产能力和市场占有率,从而继续增强公司的综合竞争实力和盈利能力。

2、技术创新及产品丰富计划

公司坚持新产品开发与生产工艺协同创新的策略,设立了多部门组成的研发中心,通过部门间的协同配合,极大的缩短了产品开发到产业化生产的时间,极大的提高了研发效率。公司紧盯市场动态,充分利用现有的技术优势,巩固公司在现有领域的优势地位,并开拓新的产品,丰富公司的产品结构,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未来,公司将加大对现有产品的挖掘力度以及生产工艺的创新,以将产品的生产成本进一步突破和压缩,提高市场竞争力。随着公司新厂区的投产,机器设备更加先进,公司也拥有生产更多牌号产品的技术配方。公司将不断推出新的产品,扩大应用领域和影响力。除目前的玩具、日用品、包装等优势领域外,公司将加大产品在电子电器、建筑材料等领域的影响力。此外,公司计划将产业链向下游延伸,拓展至塑料板材、塑料片材的生产。公司拟运用募集资金进行二期扩产建设,除原有的产品扩产外,公司一方面将会丰富产品牌号,新增生产用于LED导光板制作的牌号,还将新增生产共混改性材料、塑料片材、塑料板材。

通过上述技术创新计划及产品丰富计划,公司生产成本的控制能力进一步提升,产品结构更加丰富,更能满足客户对产品多品类的需求,进而提升公司在行业中的竞争力。

3、人才发展规划

人才队伍的建设是公司保持可持续长远发展的基石。为提高市场竞争力,保持快速、健康、持续发展,实现公司长期的发展战略目标,公司将人才视为根本,通过多种方式进行内部培养以及外部引进,构建具有较强实力的人才队伍。公司人才发展主要举措如下:

1)引进高水平的专业人才:配合公司实现全球知名高分子新材料供应商的战略目标,公司将重点引进具有国际视野的管理人才、塑料改性以及其他合成树脂领域的研发、生产管理人才,提升公司的研发实力及管理水平。

2)实施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公司目前已搭建了星诚投资和星智投资两个员工持股平台,未来也可对新进人才实施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3)完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公司将加强在人力资源的薪酬、奖惩、培训、晋升、文化等方面制度优化与完善,提升员工的归属感、认同感以及成就感。

4、市场拓展计划

基于产品销售半径以及下游市场的地理分布特点,公司将继续巩固在华南及华东区域的客户,并随着产品的不断丰富深度挖掘现有客户的多品类需求。

未来公司的产品结构更加丰富,适用的领域更加广阔、客户群体更加多样化,公司一方面将加强营销团队建设,吸纳优秀营销人才,建立一支管理经验丰富、擅于捕捉市场机会、把握业务先机的开拓性营销队伍。同时,公司将加强贸易商网络建设,增强与贸易商的合作,利用贸易商本土化服务优势,快速地拓展新市场,推广公司新产品,提升公司产品的市场占有率。

(三)可能面对的风险

1、宏观经济政策风险

公司是国内较早大规模从事聚苯乙烯研发、生产和销售的企业,主要产品为高抗冲聚苯乙烯(HIPS)和通用级聚苯乙烯(GPPS)。报告期内,公司净利润的迅速增长系受到国家产业政策的影响,市场供给端和需求端发生较大积极变化所致。后续如国家产业政策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可能对公司营业收入、毛利率、净利润等产生不利影响。

应对措施:公司将对宏观经济走势及国家相关政策的变化进行合理预期并相应调整经营策略,积极应对外部风险,尽量降低宏观经济变动或周期性波动及相关政策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2、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产品聚苯乙烯的主要原材料为苯乙烯,属石油炼化下游大宗化工产品,在市场交易中较为活跃,苯乙烯价格变动随原油价格的波动较明显。因此,如石油价格出现较大波动,或苯乙烯供需关系出现较大变化等因素造成原材料价格的大幅波动,公司可能无法通过常规成本转移机制有效化解成本压

力,将导致公司毛利率的下降。与此同时,原材料价格的大幅波动可能给公司存货管理、生产成本控制、定价机制等带来较大的管理难度,进而导致经营业绩波动的风险。应对措施:公司将通过建立苯乙烯价格跟踪体系,对苯乙烯价格的变化进行实时监控,确保公司原材料的合理库存量,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对生产成本造成的影响。如未来国际市场发生极端变化,公司将采取更谨慎的市场策略,以降低价格波动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3、市场竞争加剧可能影响公司经营业绩持续增长的风险

高抗冲型聚苯乙烯(HIPS)产业应用范围极其广泛,目前已经渗透到了国民经济、国防建设和生活的各个领域,是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基础,对国民经济发展作用重大。随着新技术的不断发展,进一步促进了高抗冲型聚苯乙烯(HIPS)性能的不断优化和提升,是聚苯乙烯工业发展的重要方向。

但近年来随着国家产业政策的扶持及不断增长的市场需求,也刺激了社会资本逐步流入PS产业领域,我国规模以上企业也在积极提高产品质量,拓展销售市场,未来同行业竞争加剧或者行业外投资者进入本行业,可能导致产品竞争加剧。

应对措施:公司紧盯市场动态,充分利用现有的技术优势,巩固公司在现有领域的优势地位,并开拓新的产品,丰富公司的产品结构,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产后,产能进一步扩大,不仅将增强公司的供给能力,而且有利于公司推出更多牌号的新产品,以进一步提升客户粘性和市场竞争力。通过不断拓展市场新领域、挖掘新的客户和新的利润增长点,以消除市场竞争带来的不利影响。

4、技术风险

公司生产中使用了“超细粉体原位改性聚苯乙烯树脂聚合新技术”、“普通低顺胶与不同类型橡胶协同增韧和超细粉体增强HIPS技术”、“苯乙烯精制和聚合回收液净化处理技术”、“本体聚合生产线粉体材料加入技术”、“聚苯乙烯装置大型脱挥器技术”、“脱挥冷凝液回收利用技术”和“热油炉废热回收利用技术”等核心技术。上述核心技术构成了公司主要的技术优势并应用于产品的实际生产中,从而保持了公司产品与下游客户需求的适配性。但是,随着下游客户对产品性能的持续改进,要求公司研发和技术储备需要持续更新以适应市场需求。如果公司未来不能在技术上保持创新而产品性能无法与客户需求保持较高的匹配性,将导致公司销售受阻,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

应对措施:公司将以客户为导向,持续关注市场需求变化,坚持以研发为基础,生产技术创新与产品创新相结合的研发策略,提高生产效率及产品质量。通过技术创新计划及产品丰富计划,进一步提升公司生产成本控制能力和新产品研发能力,满足客户对产品多品类的需求。

5、环境保护风险

公司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的固体废弃物、废水、废气,并伴有低微粉尘与噪声。公司一直重视环境保护,近年来不断改进生产工艺、加大环保治理投入,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均得到良好的控制和治理。

但随着人们的环保意识逐步增强,国家环保政策日益完善,环境污染治理标准日益提高,公司环保治理投入将不断增加。同时,随着公司生产规模扩大,污染物排放量会相应增加。如公司的污染物排放未能严格执行国家环保标准,或因操作不当等原因导致发生意外环保事故,将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应对措施:公司自设立以来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推进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的绿色发展战略。一方面公司十分注重技术节能降耗、减排的发展思路,在生产中不断进行工艺改进以提高能源的循环使用或减少“三废”的排放。公司自主开发的苯乙烯精制和聚合回收液净化处理技术实现了聚合回收液的再利用,脱挥冷凝液回收利用技术实现了脱挥冷凝液的回收再利用,减少了排放。另一方面,公司配置了可靠的环境保护设施,并提高运行质量与效率,且制定和落实了环保管理方案和控制措施,有效降低了公司生产过程中对环境的影响。

6、毛利率下滑风险

近年来,随着环保政策日趋严厉,禁止“废塑料”进口政策的逐步推进,同时国内消费水平逐渐提

高,导致再生料等低端聚苯乙烯产品供给逐步减少,国内消费转向国产或进口的中高端聚苯乙烯产品。但国内聚苯乙烯产能较小且增长较慢,国内聚苯乙烯产能缺口持续扩大,聚苯乙烯销售价格与苯乙烯采购价格的价差呈持续扩大趋势,导致近年来公司毛利率较快提升。若未来聚苯乙烯行业产能提升过快造成产能过剩或聚苯乙烯市场需求出现萎缩,公司难以将原材料价格波动的成本向下游传递,造成公司聚苯乙烯产品销售价格与原材料苯乙烯采购价格的价差缩小,公司将面临毛利率下滑的风险。应对措施:未来公司将通过扩大经营规模、降低营业成本、提高生产效率、推进技术创新等方式保证毛利率的提高或稳定,或通过增加高端产品市场份额提升毛利率,力争以差异化、高端化的产品减少毛利率下滑的风险。

十二、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的基本状况

公司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结合业务经营具体情况,组建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组成的治理架构。同时参照上市公司的要求,制定和完善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人治理制度文件严格遵照执行。聘任三名专业人士担任发行人的独立董事,增强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客观性。公司相关决策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与规则进行,未出现违法违规现象。

(一)董事会运行情况

公司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对董事会的职权、召开方式、表决方式等作出明确规定。2021年,公司共召开4次董事会会议,历次会议的召集、提案、出席程序、表决方式及决议内容合法有效,不存在董事会成员或高级管理人员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行使职权的情形。

(二)监事会运行情况

公司已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对监事会的职权、召开方式、表决方式等作出明确规定。2021年,公司共召开2次监事会会议,出席监事会会议的人员符合相关规定,历次会议的召集、提案、出席程序,表决方式及决议内容合法有效,不存在监事会成员或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法规行使职权的情形。

(三)股东大会运行情况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依法享有并履行《公司法》《公司章程》所赋予的权利及义务。2021年公司共召开2次股东大会,股东大会的运作始终按照《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规范运行。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提案、出席、议事、表决、决议及会议记录规范,对会议表决事项均做出有效决议,不存在董事会或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公司法》《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其他规定行使职权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制度的运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自聘任以来均能勤勉尽责,独立董事按期出席董事会,认真审阅董事会材料,对议案中的具体内容提出相应建议,按照其独立意愿对董事会议案进行表决,忠实履行职权,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有关上市的规则谨慎、认真、勤勉地履行了权利和义务,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决策,维护了公司利益及股东合法权益。

(五)专业委员会工作开展情况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积极开展各项工作,按照工作细则认真开展工作,对相关议案仔细审阅,保证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提高了重大决策的质量,促进了公司持续发展为构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奠定坚实基础。

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公司相对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的独立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规范运作,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和业务等方面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完全分开,具有完整的业务

体系以及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

1、业务独立:公司独立对外签订合同,开展业务,拥有独立完整的采购体系、研发体系、生产体系和销售体系,具备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公司具有独立的业务资质证书,不依赖于股东和其他任何关联方进行生产经营。公司的业务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独立面向市场经营的能力,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同业竞争或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2、人员独立:公司人员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分开,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专职在公司工作并领取薪酬,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与公司业务相同或相似、或存在其他利益冲突的企业任职或领取薪酬。公司的财务人员也没有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

3、资产独立:本公司与控股股东及主要股东资产权属明确,不存在控股股东及主要股东违规占用本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情况。本公司的土地使用权、房产、机器设备、商标、专利、专有技术及其他资产的权属完全由公司独立享有,没有依赖股东资产进行生产经营的情况。公司对所有资产拥有完全的控制和支配权。

4、机构独立:公司建立健全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完备的法人治理结构。公司具有完备、独立的内部管理制度,并建立了独立的职能管理部门,各职能管理部门均能够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在机构设置、职能和人员方面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机构混同、合署办公的情形。

5、财务独立:公司设立了独立的财务部门,配备了独立的财务人员,建立了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和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及财务管理制度,能够独立做出财务决策。公司开设了独立的银行账户,依法独立进行纳税申报和履行纳税义务,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的情况。

三、同业竞争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本报告期股东大会情况

会议届次会议类型投资者参与比例召开日期披露日期会议决议
2020年度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100.00%2021年02月10日不适用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100.00%2021年10月22日不适用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 适用 √ 不适用

五、公司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 适用 √ 不适用

六、红筹架构公司治理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七、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1、基本情况

姓名职务任职状态性别年龄任期起始日期任期终止日期期初持股数(股)股票期权被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股)本期增持股份数量(股)本期减持股份数量(股)其他增减变动(股)期末持股数(股)股份增减变动的原因
陈雁升董事长现任522017年03月03日2023年03月03日4,148,907000004,148,907-
陈粤平副董事长现任562017年03月03日2023年03月03日1,714,099000001,714,099-
陈利杰董事、总经理现任572017年03月03日2023年03月03日0000000-
陈灿希董事现任272020年03月03日2023年03月03日0000000-
韩然独立董事现任612017年03月03日2023年03月03日0000000-
邓地独立董事现任472020年06月18日2023年03月03日0000000-
齐珺独立董事现任402022年02月07日2023年03月03日0000000-
李新航独立董事离任49202020220000000-
年03月03日年02月07日
周照煌监事会主席现任472017年03月03日2023年03月03日0000000-
杨小伦监事现任492017年03月03日2023年03月03日0000000-
汤秀珠监事现任512017年03月03日2023年03月03日0000000-
王伯廷常务副总经理现任562017年03月03日2023年03月03日0000000-
林绮宁财务总监现任582017年03月03日2023年03月03日0000000-
黄文胜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现任382019年12月06日2023年03月03日0000000-
合计------------5,863,006000005,863,006--

注:公司独立董事李新航先生因个人工作原因辞去独立董事职务,于2022年2月7日离任。经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齐珺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2022年2月7日至2023年3月3日。报告期是否存在任期内董事、监事离任和高级管理人员解聘的情况

□ 是 √ 否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任职情况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专业背景、主要工作经历以及目前在公司的主要职责

现任董事主要工作经历

1、陈雁升先生,中国国籍,拥有香港永久居留权,1970年11月出生,中山大学管理学院EMBA;2008年5月至今,任星辉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17年3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

2、陈粤平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6年11月出生,会计学专业;2011年5月至2017年5月,曾任星辉娱乐监事;2012年5月至2017年3月,历任公司前身星辉材料监事、董事长;2017年3月至今,任公司副董事长。

3、陈利杰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5年2月出生,毕业于汕头大学应用化学专业,中山大学管理学院EMBA,高级工程师;2006年至今,历任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陈利杰先生近年来主导开发了“超细粉体原位改性聚苯乙烯树脂聚合新技术”、“苯乙烯聚合回收液的净化处理技术”等,其中“超细粉体原位改性聚苯乙烯树脂聚合新技术”项目获广东省科学技术奖二等奖。

4、陈灿希先生,中国香港籍,1995年9月出生,悉尼大学生物化学专业本科毕业,香港科技大学生命科学博士在读;2020年3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5、韩然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1年11月出生,毕业于鲁迅美术学院工艺系装潢设计专业,本科学历,教授;1985年至1987年,任黑龙江商学院商品管理工程系教师;1987年至今,任汕头大学长江艺术与设计学院教师;2017年3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6、邓地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5年2月1日生,毕业于暨南大学产业经济学专业,博士研究生。1999年至2000年历任三一重工总裁秘书、国际市场部经理;2002年至2004年任广州日报集团《赢周刊》企业研究部主任;2007年至今历任暨南大学管理学院EDP中心主任、MBA中心主任、院长助理、教师,广州长胜战略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20年6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7、李新航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3年11月出生,毕业于广东财经大学审计学专业,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英国国际会计师、资深英国财务会计师、资深澳大利亚公共会计师;1996年至2011年,历任广东羊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员、高级经理等;2012年至今,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2020年3月至2022年2月,任公司独立董事。

8、齐珺,女,1982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财务管理专业副教授。2012年5月至2016年5月,于暨南大学管理学院会计系从事教学科研工作;2016年5月至今,任暨南大学管理学院国际部主任;2019年11月至今,任暨南大学管理学院院长助理;2022年2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现任监事主要工作经历

1、周照煌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5年9月出生,毕业于汕头大学对外经济贸易专业,本科学历;2006年至今,历任公司供应部部长、供应部总监;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供应部总监。

2、杨小伦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3年4月出生,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价格学专业,本科学历,经济师;2006年至今,历任公司销售部经理、销售部部长、销售部总监;现任公司监事、销售部总监。

3、汤秀珠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1年12月出生,毕业于广东省委党校行政管理专业,大专学历;2006年至今,历任公司人事行政部经理、人事行政部部长;现任公司监事、人事行政部部长。

现任高级管理人员主要工作经历

1、陈利杰先生,简介详见本节“现任董事主要工作经历”。

2、王伯廷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6年1月出生,毕业于西南石油大学石油机械专业,本科学历,机械工程师;2006年至今,历任公司生产部部长、副总经理、生产部总监;现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生产部总监。

3、林绮宁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4年11月出生,中山大学管理学院EMBA,会计师;2006年至今,任公司财务总监。

4、黄文胜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4年4月出生,毕业于深圳大学法学专业,本科学历;2009年3月至2019年8月,曾任星辉娱乐监事、证券事务代表;2019年12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股东单位名称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任期起始日期任期终止日期在股东单位是否领取报酬津贴
陈雁升星辉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08年05月31日2023年06月01日
陈雁升广东星辉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1年08月18日至今
陈雁升汕头市星辉投资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12月26日至今
陈雁升深圳市星辉车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2年03月19日至今
陈雁升福建星辉玩具有限公司董事长2010年04月30日至今
陈雁升广东星辉天拓互动娱乐有限公司董事长2014年03月03日至今
陈雁升雷星(香港)实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05年08月29日至今
陈雁升皇家西班牙人足球俱乐部主席2016年06月30日至今
陈粤平汕头市星辉投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2017年12月27日至今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其他单位名称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任期起始日期任期终止日期在其他单位是否领取报酬津贴
陈雁升中国轻工进出口商会玩具分会副会长2010年01月01日至今
陈雁升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常务理事2012年01月01日至今
陈雁升恩智(广州)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5年10月26日至今
陈粤平恩智(广州)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15年10月26日至今
陈粤平汕头市智能制造产业协会理事会会长2019年7月31日至今
韩然汕头大学长江艺术学院与设计学院教授1987年06月01日至今
邓地广州长胜战略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总经理2019年12月01日至今
邓地暨南大学教师2009年06月01日至今
李新航广州好莱客创意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年01月01日2022年01月13日
李新航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2012年01月01日至今
齐珺暨南大学管理学院院长助理2019年11月01日至今
杨小伦武汉鑫华泰焊接技术有限公司监事2008年09月10日至今
黄文胜霍尔果斯星诚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20年03月18日至今

公司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确定依据、实际支付情况

(1)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

董事(包括独立董事)、监事会报酬由股东大会决定,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由董事会决定。在公司履职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按具体职务领取薪酬。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董事薪酬的议案》《关于监事薪酬的议案》,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2)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按照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规定,结合其经营绩效、工作能力、岗位职级等考核确定并发放。

(3)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合计13人,2021年合计支付报酬277.21万元。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已按月支付。公司报告期内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单位:万元

姓名职务性别年龄任职状态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陈雁升董事长52现任0
陈粤平副董事长56现任44.79
陈利杰董事、总经理57现任44.84
陈灿希董事27现任6
韩然独立董事61现任6
邓地独立董事47现任6
李新航独立董事49离任6
周照煌监事会主席47现任27.64
杨小伦监事49现任24.14
汤秀珠监事51现任16.63
王伯廷常务副总经理56现任38.24
林绮宁财务总监58现任35.5
黄文胜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38现任21.43
合计--------277.21--

八、报告期内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

1、本报告期董事会情况

会议届次召开日期披露日期会议决议
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1年01月21日不适用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1年09月17日不适用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21年09月30日不适用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1年12月13日不适用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姓名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缺席董事会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陈雁升440002
陈粤平440002
陈利杰440002
陈灿希413002
韩然440002
李新航440002
邓地440002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的说明

3、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是否提出异议

□ 是 √ 否

报告期内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未提出异议。

4、董事履行职责的其他说明

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是否被采纳

√ 是 □ 否

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被采纳或未被采纳的说明

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关注公司运作,独立履行职责,在公司的制度完善和经营决策等方面,均提出了很多宝贵建议,公司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均予以采纳。

九、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的情况

委员会名称成员情况召开会议次数召开日期会议内容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建议其他履行职责的情况异议事项具体情况(如有)
审计委员会李新航、邓地、韩然、陈粤平、陈灿希42021年01月21日2020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及审计计划的执行情况;2021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公司内部控制体系与相关制度能够适应公司管理的要求和业务发展的需要,在所有重大事项上合理控制了各种风险,促进了公司整体业务的发展和目标的达成,保证了公司、债权人和广大投资人的利益;财务报表完整、真实、准确的反应了公司经
2021年04月15日2021年第一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及审计计划的执行情况
2021年09月17日2021年第二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及审计计划的执行情况
2021年10月2021年第三季
29日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及审计计划的执行情况营活动。财务报表的编制遵循了会计基本准则,能真实地反应交易和事项的经济实质。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邓地、韩然、李新航、陈粤平、陈灿希12021年01月21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拟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战略委员会陈雁升、邓地、李新航、韩然、陈粤平12021年09月30日延长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决议有效期提议将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决议有效期延长12个月,并提议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将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

十、监事会工作情况

监事会在报告期内的监督活动中发现公司是否存在风险

□ 是 √ 否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十一、公司员工情况

1、员工数量、专业构成及教育程度

报告期末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167
报告期末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人)167
当期领取薪酬员工总人数(人)167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人)0
专业构成
专业构成类别专业构成人数(人)
生产人员68
销售人员9
技术人员65
财务人员10
行政人员15
合计167
教育程度
教育程度类别数量(人)
本科及以上45
大专41
大专以下81
合计167

2、薪酬政策

公司薪酬政策坚持战略导向原则,以岗位价值、员工能力、员工业绩为分配依据,效率为先,兼顾公平,重点向优秀员工倾斜,充分发挥薪酬体系在吸引、激励、保留公司发展所需的关键核心人才方面的重要作用。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并结合自身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与同行业薪酬水平,未来公司对薪酬方案和标准、奖金方案和标准等继续制定和优化,以实现员工薪酬的调整与公司发展同步,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3、培训计划

公司致力于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加大培训投入,提高员工素质。公司通过完善培训管理制度,建立多种培训渠道,优化培训组织管理以及培养内部培训师队伍等建立健全培训管理体系。员工培训管理旨在从各个方面加强员工的整体综合能力,公司将按照业务知识、个人能力素养等教育课程,全面提高员工素质,完善知识结构,增强综合管理能力、创新能力和执行能力,加强对员工全面性的能力的提升。

4、劳务外包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劳务外包的工时总数(小时)79,096
劳务外包支付的报酬总额(元)4,062,401.88

十二、公司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报告期内利润分配政策,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与公司章程和分红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一致

√ 是 □ 否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

本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每10股送红股数(股)0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22.00
每10股转增数(股)0
分配预案的股本基数(股)193,712,353
现金分红金额(元)(含税)426,167,176.60
以其他方式(如回购股份)现金分红金额(元)0.00
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元)426,167,176.60
可分配利润(元)437,032,854.88
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占利润分配总额的比例100.00%
本次现金分红情况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详细情况说明
根据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2021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21年度实现税后净利润292,064,396.41元。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应提取法定盈余公积29,206,439.64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后的利润连同上年末的未分配利润,剩余的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437,032,854.88元。结合公司经营情况,经董事会研究拟定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截至2022年3月4日公司股本总数193,712,35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2元人民币(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426,167,176.6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中对于分红的相关规定及审议程序,充分保护了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预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公司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红利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十三、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十四、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1、内部控制建设及实施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等相关规定,对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进行持续改进、优化,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外部环境及内部管理要求。公司的内部控制能够涵盖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内部控制设计健全、合理,内部控制执行基本有效,不存在重大遗漏。

(1)内部环境

公司建立了与业务相适应的组织结构,组织机构分工明确、职能健全清晰、相互牵制,全面贯彻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的原则,形成相互制衡机制。

(2)风险评估

公司根据战略目标及发展思路,结合行业特点全面系统地收集相关信息及时进行风险评估,权衡风险与收益,确定风险应对策略,做到风险可控。

(3)控制活动

结合公司管理现状及发展需要,坚持合法性、规范性、可行性、可操作性相结合的原则,持续梳理完善制度。

(4)信息与沟通

公司积极推进信息化全覆盖,将“推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推动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提升科技创新对企业发展的引领力、支撑力。

(5)监督

公司建立了法人治理机制,独立董事、监事会能充分、独立地对公司管理层履行监督职责和独立评价和建议。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领导下设置有专门的内部审计机构,依法独立开展内部审计工作,确保对管理层的有效监督和内部控制有效运行。

2、报告期内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具体情况

□ 是 √ 否

十五、公司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公司名称整合计划整合进展整合中遇到的问题已采取的解决措施解决进展后续解决计划
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十六、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或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 内控自我评价报告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日期2022年03月05日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索引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比例100.00%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营业收入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总收入的比例100.00%
缺陷认定标准
类别财务报告非财务报告
定性标准① 以下任一情况可视为重大缺陷的判断标准: ——高级管理层中的任何程度的舞弊行非财务报告缺陷认定主要以缺陷对业务流程有效性的影响程度、发生的可能性作判定。
为; ——对已公布的财务报告进行更正; ——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② 以下任一情况可视为重要缺陷的判断标准: ——沟通后的重要缺陷没有在合理的期间得到的纠正; ——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公司内部审计职能无效; ——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无效; ——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完整的目标。 ③ 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① 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小,会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偏离预期目标为一般缺陷; ② 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高,会显著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显著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显著偏离预期目标为重要缺陷; ③ 以下迹象通常表明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可能存在重大缺陷: ——公司决策程序不科学,如决策失误,导致企业并购后未能达到预期目标;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如产品质量不合格; ——管理人员或关键技术人员纷纷流失; ——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大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
定量标准定量标准以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作为衡量指标。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利润表相关的,以营业收入指标衡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小于营业收入的1%,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超过营业收入的1%但小于2%,则为重要缺陷;如果超过营业收入的2%,则认定为重大缺陷。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资产管理相关的,以资产总额指标衡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小于资产总额的0.5%,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超过资产总额的0.5%但小于1%认定为重要缺陷;如果超过资产总额1%,则认定为重大缺陷。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认定参照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0
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0
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0
非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0

2、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适用 √ 不适用

十七、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一、重大环保问题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 是 □ 否

公司或子公司名称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名称排放方式排放口数量排放口分布情况排放浓度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总量核定的排放总量超标排放情况
星辉环保材料股有限公司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处理后通过市政管网排至城市污水处理厂1成品仓库3西南侧厂区边界化学需氧量:20.305mg/L;氨氮:1.358mg/L;总氮:20.875mg/L《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1直接排放限值,其中硫化物、挥发酚、石油类参照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化学需氧量:0.33吨;氨氮:0.03吨;总氮:0.32吨化学需氧量:2.1吨;氨氮:0.28吨;总氮:19.6吨未超标排放
非甲烷总烃、颗粒物处理后达标排放1造粒及包装厂房天面东侧非甲烷总烃:3.029mg/m?;颗粒物:14.25mg/m?《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44/765-2019)表2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非甲烷总烃:0.30吨;颗粒物:0.67吨非甲烷总烃:5.46吨;颗粒物:4.8吨未超标排放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公司自设立起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推进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的绿色发展战略。一方面公司十分注重技术节能降耗、减排的发展思路,在生产中不断进行工艺改进以提高能源的循环使用或减少“三废”的排放。公司自主开发的苯乙烯精制和聚合回收液净化处理技术实现了聚合回收液的再利用,脱挥冷凝液回收利用技术实现了脱挥冷凝液的回收再利用,减少了排放。另一方面,公司配置了可靠的环境保护设施,并提高运行质量与效率,且制定和落实了环保管理方案和控制措施,有效降低了公司生产过程中对环境的影响。报告期内公司各项环保设施运行正常,环保措施执行到位,未发生环保事故,不存在环保方面的违法

违规情形,未受到环保处罚。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公司委托专业机构对建设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编制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已经当地环保部门批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公司根据其生产装置及所处行业特性,相应制定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所在地方环保局备案。环境自行监测方案公司下属公司按照环境保护部下发的《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环发〔2013〕81号)要求,对所排放的污染物组织开展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并制定了自行监测方案,严格按照方案要求定期检测,检测结果均符合标准。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公司或子公司名称处罚原因违规情形处罚结果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公司的整改措施
无。无。无。无。无。无。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无。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通过加强能源管理工作,结合行业特点和特殊要求,完善内部能源管理和能效指标考核和能耗评价体系,持续开展能源测定评估,遵循系统管理原则,建立起完整、有效的的管理体系。采取了如下节能降耗措施:

(1)工艺流程上创新,采用自主研发的脱挥冷凝液回收利用技术,充分利用苯乙烯聚合反应放出的聚合热来加热进料和伴热保温,采用引发剂降低反应温度节约热能以及提高产能降低能耗;

(2)电器设备选用变频等新型节能产品,如电机采用能效等级2级的电机或自带补偿的节能电机、节能灯具等;

(3)根据实际生产负荷,对项目用电进行功率因数补偿,大功率电机采用末端功率因素补偿装置,以提高系统功率因数,减少无功损耗;

(4)变配电室尽量考虑合理组合,使变压器在经济状态下运行,减少损耗,提高效率;

(5)加强生产设备的综合保养,提高利用率,杜绝各类能源的跑、冒、滴、漏,节约资源,提高材料综合利用率,提高废旧材料集中回收利用。其他环保相关信息

无。

二、社会责任情况

公司一直以来本着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在规范治理及运作、股东和债权人权益保护、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职工权益保护、供应商、客户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公共关系和社会公益事业等方面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的“化工行业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公司制定了《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重大危险源的评估和安全管理制度》《生产安全事故或重大事件管理制度》《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等一系列安全生产制度,建立

了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公司安全工作实行各级领导负责制,公司总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直接负责人。报告期内,通过制度建设、预防机制、例行检查、设施维护保养等各种措施,紧抓安全生产,坚持全员安全管理的理念,宣传普及安全知识,确保项目生产运营安全。截至报告期末,公司针对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已采取充分有效的安全防治措施,并通过环境保护、消防和安全生产验收,各项措施均得到有效执行。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未受到安全监管机构的行政处罚。

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的情况

公司报告年度暂未开展精准扶贫工作,也暂无后续精准扶贫计划。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1、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来源承诺方承诺类型承诺内容承诺时间承诺期限履行情况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陈雁升;陈粤平股份限售承诺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人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2、本人所持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果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将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3、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2022年7月13日,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如果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将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4、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在前述锁定期满后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果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仍将遵守上述承诺。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2022-01-132025-07-12正常履行中
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人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5、如锁定期满后本人拟减持所持星辉环材的股份,本人将按照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结合公司稳定股价的需要,审慎制定股份减持计划。如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股份有新规定的,本人将认真遵守相关规定。 6、若本人离职或职务变更的,不影响本承诺的效力,本人仍将继续履行上述承诺。
陈创煌;陈冬琼股份限售承诺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人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2、本人所持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果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将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3、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如果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将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4、如锁定期满后本人拟减持所持星辉环材的股份,本人将按照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结合公司稳定股价的需要,审慎制定股份减持计划。如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股份有新规定的,本人将认真遵守相关规定。2022-01-132025-07-12正常履行中
星辉合成材料(香港)有限公司股份限售承诺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材料香港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材料香港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材料香港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材料香港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2、材料香港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果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2022-01-132025-07-12正常履行中
的,上述发行价将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3、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材料香港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如果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将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4、如锁定期满后材料香港拟减持所持星辉环材的股份,材料香港将按照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结合公司稳定股价的需要,审慎制定股份减持计划。如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股份有新规定的,材料香港将认真遵守相关规定。
霍尔果斯星诚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霍尔果斯星智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股份限售承诺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企业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2、如锁定期满后本企业拟减持所持星辉环材的股份,本企业将按照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结合公司稳定股价的需要,审慎制定股份减持计划。如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股份有新规定的,本企业将认真遵守相关规定。2022-01-132025-01-12正常履行中
陈立新;黄俊辉;刘薇薇;刘湘涛;谢财喜;庄巧英股份限售承诺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承诺人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承诺人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承诺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承诺人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2、如锁定期满后承诺人拟减持所持星辉环材的股份,承诺人将按照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结合公司稳定股价的需要,审慎制定股份减持计划。如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股份有新规定的,承诺人将认真遵守相关规定。2022-01-132023-01-12正常履行中
广东星辉控股有限公司股份限售承诺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星辉控股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星辉控股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2022-01-132025-07-12正常履行中
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星辉控股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星辉控股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2、星辉控股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果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将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3、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星辉控股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如果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将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4、如锁定期满后星辉控股拟减持所持星辉环材的股份,星辉控股将按照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结合公司稳定股价的需要,审慎制定股份减持计划。如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股份有新规定的,星辉控股将认真遵守相关规定。
广东星辉控股有限公司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一、自2017年1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期间,星辉控股及星辉控股拥有实际控制权或重大影响的除发行人外的其他公司及其他关联方与发行人发生的关联交易已经充分的披露,不存在虚假描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自2017年1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期间,星辉控股及星辉控股拥有实际控制权或重大影响的除发行人外的其他公司及其他关联方与发行人发生的关联交易均按照正常商业行为准则进行,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发行人权益的情形。 三、星辉控股及星辉控股拥有实际控制权或重大影响的除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如有)外的其他公司及其他关联方将继续减少和避免与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如有)的关联交易。对于必要的关联交易,星辉控股将督促发行人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专门制度中关于关联交易公允决策的权限和程序进行决策,确保关联交易公允进行,不使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如有)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 四、星辉控股承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发行人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规定,在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进行关联交易决策时履行相应的回避程序。 五、星辉控股及星辉控股拥有实际控制权或重大影响的除发行人及其下属子2017-01-01长期正常履行中
公司(如有)外的其他公司及其他关联方将不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如有)的资金,且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的有关规定,避免与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如有)发生除正常业务外的一切资金往来。 若星辉控股及上述相关主体违反承诺,侵占发行人资金,星辉控股将接受如下具体约束措施,直至清偿完毕占用的资金和利息: (一)对星辉控股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实施“占用即冻结”机制。若星辉控股及上述相关主体占用发行人资金,董事会应当立即申请对星辉控股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进行司法冻结。自发生资金占用情形之日起30日内,董事会未申请司法冻结的,则任一持有发行人股份的股东,有权采取以下措施: 1、向证券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投资者保护机构等进行报告、投诉、举报; 2、通过司法途径进行维权,包括但不限于通过司法程序申请对星辉控股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进行冻结、要求星辉控股赔偿因此给投资者造成的全部损失; (二)发行人分配利润中归属于星辉控股的部分应优先抵扣占用的资金和利息; (三)星辉控股及上述相关主体应双倍偿还占用的资金; (四)星辉控股不得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但因向发行人偿还占用资金和利息、继承、被强制执行、上市公司重组、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股的情形除外; (五)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六、星辉控股不利用自身对发行人的控制地位,谋求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如有)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星辉控股及星辉控股拥有实际控制权或重大影响的除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如有)外的其他公司及其他关联方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亦不会谋求与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如有)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 七、星辉控股承诺,在星辉控股属于发行人控股股东期间,信守以上承诺。如若违反本承诺,星辉控股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陈创煌;陈冬琼;陈雁升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一、自2017年1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期间,本人及本人拥有实际控制权或重大影响的除发行人外的其他公司及其他关联方与发行人发生的关联交易已经充分的披露,不存在虚假描述或者重大遗漏。2017-01-01长期正常履行中
用方面的承诺二、自2017年1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期间,本人及本人拥有实际控制权或重大影响的除发行人外的其他公司及其他关联方与发行人发生的关联交易均按照正常商业行为准则进行,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发行人权益的情形。 三、本人及本人拥有实际控制权或重大影响的除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如有)外的其他公司及其他关联方将继续减少和避免与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如有)的关联交易。对于必要的关联交易,本人将督促发行人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及专门制度中关于关联交易公允决策的权限和程序进行决策,确保关联交易公允进行,不使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如有)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 四、本人承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发行人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规定,在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进行关联交易决策时履行相应的回避程序。 五、本人将督促本人的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成年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以及本人投资的企业,同受本承诺函的约束。 六、本人及本人拥有实际控制权或重大影响的除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如有)外的其他公司及其他关联方将不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如有)的资金,且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的有关规定,避免与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如有)发生除正常业务外的一切资金往来。 若本人及上述相关主体违反承诺,侵占发行人资金,本人将接受如下具体约束措施,直至清偿完毕占用的资金和利息: (一)对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实施“占用即冻结”机制。若本人及上述相关主体占用发行人资金,董事会应当立即申请对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进行司法冻结。自发生资金占用情形之日起30日内,董事会未申请司法冻结的,则任一持有发行人股份的股东,有权采取以下措施: 1、向证券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投资者保护机构等进行报告、投诉、举报; 2、通过司法途径进行维权,包括但不限于通过司法程序申请对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进行冻结、要求本人赔偿因此给投资者造成的全部损失; (二)发行人分配利润中归属于本人的部分应优先抵扣占用的资金和利息; (三)本人及上述相关主体应双倍偿还占用的资金;
(四)本人不得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但因向发行人偿还占用资金和利息、继承、被强制执行、上市公司重组、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股的情形除外; (五)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七、本人不利用自身对发行人的控制地位,谋求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如有)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本人及本人拥有实际控制权或重大影响的除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如有)外的其他公司及其他关联方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亦不会谋求与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如有)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 八、本人承诺在属于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或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信守以上承诺。如若违反本承诺,本人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广东星辉控股有限公司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一、截至本承诺函签署之日,星辉控股及星辉控股控制的除发行人以外的其他单位没有从事与发行人相同或相近的业务,与发行人不存在同业竞争。 二、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星辉控股及星辉控股控制的除发行人以外的其他单位不在任何地域以任何形式,从事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章所规定的可能与发行人构成同业竞争的活动。 三、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若星辉控股及星辉控股控制的除发行人以外的其他单位获得与发行人构成或可能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机会,星辉控股将尽最大努力,使该等业务机会具备转移给发行人的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征得第三方同意),并优先提供给发行人。若发行人未获得该等业务机会,则星辉控股承诺采取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方式加以解决,且给予发行人选择权,由其选择公平、合理的解决方式。 四、本承诺函一经签署,即构成星辉控股不可撤销的法律义务。如出现因星辉控股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发行人及其中小股东权益受到损害的情况,星辉控股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五、本承诺函有效期间自该承诺函签署之日起至星辉控股不再系发行人的控股股东之日止。2020-11-02长期正常履行中
陈创煌;陈冬琼;陈雁升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一、截至本承诺函签署之日,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除发行人以外的其他单位没有从事与发行人相同或相近的业务,与发行人不存在同业竞争。 二、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除发行人以外的其他单位不在任何地域以任何形式,从事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章所规定的可能与发2020-11-02长期正常履行中
行人构成同业竞争的活动。 三、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若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除发行人以外的其他单位获得与发行人构成或可能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机会,本人将尽最大努力,使该等业务机会具备转移给发行人的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征得第三方同意),并优先提供给发行人。若发行人未获得该等业务机会,则本人承诺采取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方式加以解决,且给予发行人选择权,由其选择公平、合理的解决方式。 四、本承诺函一经签署,即构成本人不可撤销的法律义务。如出现因本人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发行人及其中小股东权益受到损害的情况,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五、本承诺函有效期间自该承诺函签署之日起至本人不再系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之日止。
星辉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陈灿希;陈利杰;陈雁升;陈粤平;广东星辉控股有限公司;黄文胜;林绮宁;王伯廷IPO稳定股价承诺(一)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 如果星辉环材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当年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下同)均低于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每股净资产=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权益合计数÷年末公司股份总数,下同)(以下简称为“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星辉环材、公司控股股东、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依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承诺内容启动股价稳定措施。 (二)股价稳定的具体措施及实施程序 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星辉环材应在3个交易日内,根据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承诺,与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协商一致,提出稳定公司股价的具体方案,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股价稳定措施实施后,星辉环材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当星辉环材需要采取股价稳定措施时,按以下顺序实施: 1、回购股份 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若星辉环材决定采取公司回购股份方式稳定股价的,星辉环材应在3个交易日内通知召开董事会,讨论星辉环材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022-01-132025-01-12正常履行中
的承诺为真实意思表示,相关责任主体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相关责任主体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星辉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承诺1、招股说明书所载之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之情形,且公司对招股说明书所载之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若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在前述行为被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后,公司将依法启动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的工作,回购价格将按照如下原则确定: (1)若上述情形发生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新股已完成发行但未上市交易之阶段内,则在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上述情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公司即启动将公开发行新股的募集资金并加算同期银行存款利息返还给网下配售对象及网上发行对象的工作; (2)若上述情形发生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新股已完成上市交易之后,则公司将于上述情形认定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启动按照发行价格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价格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回购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的工作。 若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回购价格及股份数量应做相应调整。若招股说明书所载之内容出现前述情形,则公司承诺在相关部门认定有关违法事实之日起在按照前述安排实施新股回购的同时将极力促使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依法购回已转让的全部原限售股份(如有)。 3、若公司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则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认定后,将本着简化程序、积极协商、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按照投资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失选择与投资者和解、通过第三方与投资者调解及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积极赔偿投资者由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 4、若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公司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就未履行上述赔偿措施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有关2020-11-02长期正常履行中
司法机关认定的实际损失向投资者进行赔偿。
广东星辉控股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承诺1、招股说明书所载之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之情形,星辉控股对招股说明书所载之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若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之情形,且该等情形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且实质影响的,则星辉控股承诺在相关部门认定有关违法事实之日起将督促公司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星辉控股亦将依法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如有)。 3、若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则星辉控股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2020-11-02长期正常履行中
陈创煌;陈冬琼;陈雁升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承诺1、招股说明书所载之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之情形,本人对招股说明书所载之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若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之情形,且该等情形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且实质影响的,则本人承诺在相关部门认定有关违法事实之日起将督促公司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本人亦将依法购回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已转让的原限售股(如有)。 3、若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则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2020-11-02长期正常履行中
陈灿希;陈利杰;陈雁升;陈粤平;邓地;韩然;黄文胜;李新航;林绮宁;汤秀珠;王伯廷;杨小伦;周照煌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承诺1、招股说明书所载之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之情形,且本人对招股说明书所载之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若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则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2020-11-02长期正常履行中
星辉环保材相关主体未(一)发行人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2020-11-02长期正常履行中
料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星辉控股有限公司;陈灿希;陈创煌;陈冬琼;陈利杰;陈雁升;陈粤平;邓地;韩然;黄文胜;李新航;林绮宁;汤秀珠;王伯廷;杨小伦;周照煌履行承诺的约发行人保证将严格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公开承诺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并同时提出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如下: 1、如公司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下同)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发行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对公司该等未履行承诺的行为负有个人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 (3)不得批准未履行承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主动离职申请,但可以进行职务变更; (4)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公司将向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如公司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尽可能地保护公司投资者利益。 3、如公司公开承诺事项已承诺了未履行有关承诺的约束措施,公司承诺将按照该等承诺的约束措施采取相应补救措施;若公司采取相应补救措施仍无法弥补未履行相关承诺造成的损失,公司将采取本承诺项下的约束措施直至相应损失得以弥补或降到最小。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发行人控股股东星辉控股,实际控制人陈雁升、陈冬琼、陈创煌承诺将依法履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公开承诺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并接受以下约束措施: 1、如承诺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按照该等承诺的约束措施采取相应补救措施;若本人采取相应补救措施仍无法弥补未履行相关承诺造成的损失,本人将采取本承诺项下的约束措施直至相应损失得以弥补或降到最小。
广东星辉控股有限公司;陈灿希;陈创煌;陈冬琼;陈利杰;陈雁升;陈粤平;邓地;韩然;黄文胜;李新航;林绮宁;王伯廷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一)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 为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相关规定和文件精神,为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将采取如下措施填补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被摊薄的股东回报: 1、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进度,尽快实现项目预期效益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紧密围绕公司现有主营业务,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有利于提高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及市场竞争力。公司董事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充分的论证,募集资金项目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和经济效益。随着项目逐步进入回收期后,公司的盈利能力和经营业绩将会显著提升,有助于填补本次发行对股东即期回报的摊薄。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为尽快实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效益,公司将积极调配资源,提前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争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早日达产并实现预期效益,增强以后年度的股东回报,降低本次发行导致的股东即期回报摊薄的风险。 2、加强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规范、安全、高效,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本次发行结束后,募集资金将按照制度要求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专项账户中,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公司未来将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完善并强化投资决策程序,设计更合理的资金使用方案,合理运用各种融资工具和渠道,控制资金成本,提升资金使用效率,节省公司的各项费用支出,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管控风险,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3、严格执行公司的分红政策,保障公司股东利益回报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和2020-11-02长期正常履行中
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同意公司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若公司未来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本人承诺拟公布的股权激励计划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自本承诺函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股权激励承诺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2、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做出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三、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四、董事会对最近一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相关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如有)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六、董事会关于报告期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根据财政部于2018年颁布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根据新租赁准则的相关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次执行日新租赁准则与现行租赁准则的差异追溯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无需重列,公司因执行新租赁准则对2021年年初留存收益无影响。

七、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八、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现聘任的会计事务所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万元)75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1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王旭彬、林泽琼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一、四

是否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 是 □ 否

是否在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 是 √ 否

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履行审批程序

√ 是 □ 否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说明

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原聘请的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承做公司审计业务的审计团队已加入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保证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且与之前年度审计工作的相互衔接,经认真考虑和调查,改聘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任期为一年。聘请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财务顾问或保荐人情况

√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证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聘请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保荐人。

九、年度报告披露后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十一、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二、处罚及整改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处罚及整改情况。

十三、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四、重大关联交易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2、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的关联交易。

3、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4、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5、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的往来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存款、贷款、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

6、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的往来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存款、贷款、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

7、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十五、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情况

(1)托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托管情况。

(2)承包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承包情况。

(3)租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租赁情况。

2、重大担保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重大担保情况。

3、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委托理财概况

单位:万元

具体类型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委托理财发生额未到期余额逾期未收回的金额逾期未收回理财已计提减值金额
银行理财产品自有资金5,900000
合计5,900000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2)委托贷款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

4、其他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其他重大合同。

十六、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需要说明的其他重大事项。

十七、公司子公司重大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

1、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增减(+,-)本次变动后
数量比例发行新股送股公积金转股其他小计数量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145,284,253100.00%145,284,253100.00%
1、国家持股00.00%00.00%
2、国有法人持股00.00%00.00%
3、其他内资持股108,002,57974.34%108,002,57974.34%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83,572,65857.52%83,572,65857.52%
境内自然人持股24,429,92116.82%24,429,92116.82%
4、外资持股37,281,67425.66%37,281,67425.66%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37,281,67425.66%37,281,67425.66%
境外自然人持股00.00%00.00%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00.00%00.00%
1、人民币普通股00.00%00.00%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00.00%00.00%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00.00%00.00%
4、其他00.00%00.00%
三、股份总数145,284,253100.00%145,284,253100.00%

股份变动的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变动的批准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变动的过户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 适用 □ 不适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星辉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801号)同意注册,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星辉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2〕37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8,428,1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55.57元,于2022年1月1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2、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1、报告期内证券发行(不含优先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的变动、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1、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13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53,233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参见注9)0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参见注9)0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如有)0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报告期末持股数量报告期内增减变动情况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持有无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广东星辉控股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52.37%76,094,25576,094,255
星辉合成材料(香港)有限公司境外法人25.66%37,281,67437,281,674
黄俊辉境内自然人6.50%9,443,4769,443,476
陈创煌境内自然人3.85%5,588,1085,588,108
霍尔果斯星智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境内非国有法人3.05%4,429,7914,429,791
陈雁升境内自然人2.86%4,148,9074,148,907
霍尔果斯星诚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境内非国有法人2.10%3,048,6123,048,612
刘薇薇境内自然人1.59%2,314,0352,314,035
陈粤平境内自然人1.18%1,714,0991,714,099
谢财喜境内自然人0.29%428,525428,525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上述股东中,陈雁升和陈创煌通过星辉控股间接持有公司股份75,840,607股;陈冬琼通过材料香港间接持有公司股份37,281,674股。陈雁升和陈冬琼系配偶关系,陈创煌系陈雁升和陈冬琼之子。陈雁升、陈冬琼和陈创煌直接和间接方式持有公司股份122,859,29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4.56%,为公司的共同实际控制人。 陈粤平系陈冬琼的兄长,系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陈粤平直接和间接方式持有公司股份1,967,747股,占比1.35%。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控制公司的股份数为124,827,043股,股权比例为85.92%。
上述股东涉及委托/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情况的说明不适用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报告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股份种类
股份种类数量
不适用0其他0
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以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和前10名股东之间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不适用

注:截止报告期末公司未上市,该表格填写的股东情况为截止2021年12月31日的公司前十大股东。公司于2022年1月1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上市后该等股东持有的股份性质为“限售股”。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控股股东情况

控股股东性质:自然人控股控股股东类型:法人

控股股东名称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成立日期组织机构代码主要经营业务
广东星辉控股有限公司陈雁升2006年06月27日91440515775068537T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对工业、商业进行投资等。(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3、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实际控制人性质:境内自然人;境外自然人实际控制人类型:自然人

实际控制人姓名与实际控制人关系国籍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陈雁升本人中国
陈冬琼本人中国香港
陈创煌本人中国
陈粤平一致行动(含协议、亲属、同一控制)中国
主要职业及职务陈雁升现任公司董事长,兼任星辉娱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皇家西班牙人足球俱乐部主
席、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常务理事、中国轻工进出口商会玩具分会副会长; 陈冬琼现任星辉合成材料(香港)公司董事; 陈创煌现任星辉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陈粤平现任公司副董事长。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陈雁升及陈冬琼夫妇为星辉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 适用 √ 不适用

4、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达到80%

□ 适用 √ 不适用

5、其他持股在10%以上的法人股东

□ 适用 √ 不适用

6、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组方及其他承诺主体股份限制减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四、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优先股。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审计意见类型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签署日期2022年03月04日
审计机构名称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报告文号司农审字[2022]22000600012号
注册会计师姓名王旭彬、林泽琼

审计报告正文

星辉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星辉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辉环材”)财务报表,包括2021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21年度的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星辉环材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1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星辉环材,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收入确认

1、事项描述

星辉环材的主要收入来源于聚苯乙烯相关业务。星辉环材2021年度营业收入为人民币1,975,789,804.57元。由于营业收入是星辉环材的关键财务指标之一,从而存在收入可能被管理层操控以达到特定目标或期望的固有风险。因此,我们将收入确认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关于收入确认的会计政策参见财务报表附注“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25)收入”所述的会计政策;关于收入的披露见财务报表附注“七、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之(27)营业收入及营业成本”。

2、审计应对

我们执行的审计应对程序主要包括:

(1)测试并评价管理层对收入确认相关的内部控制设计和执行的有效性;

(2)访谈管理层以了解收入确认政策,获取并检查客户销售合同关键条款,评价收入确认政策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评价收入确认政策执行的一贯性;

(3)抽样检查销售收入业务流程单据,复核收入确认会计处理是否正确;对收入和毛利执行分析性复核程序,评价收入、毛利率波动的合理性;

(4)抽取样本执行函证程序,以确认本期销售金额及期末合同负债余额;

(5)针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记录的收入交易,抽取样本核对相关支持性凭证,评估收入确认是否记录在恰当的会计期间。

四、其他信息

星辉环材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星辉环材2021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星辉环材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星辉环材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星辉环材、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星辉环材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星辉环材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星辉环材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包括披露)、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

事项。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报告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二、财务报表

财务附注中报表的单位为:元

1、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星辉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31日

单位:元

项目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136,947,490.6857,586,443.75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
应收款项融资
预付款项82,717,337.1611,515,356.64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其他应收款596,784.34953,392.78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88,447,480.79108,353,854.96
合同资产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2,182,210.49767,515.24
流动资产合计310,891,303.46179,176,563.37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和垫款
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347,611,794.48359,147,026.44
在建工程134,866,508.9717,231,349.90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
无形资产52,009,939.9753,197,863.29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5,088,787.326,652,870.20
递延所得税资产31,593.6972,428.31
其他非流动资产37,469,688.5510,151,258.69
非流动资产合计577,078,312.98446,452,796.83
资产总计887,969,616.44625,629,360.20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向中央银行借款
拆入资金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210,500.00
应付票据44,500,000.0074,255,000.00
应付账款42,529,716.2329,577,423.32
预收款项
合同负债9,690,352.6215,035,195.54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应付职工薪酬2,754,777.172,684,424.00
应交税费16,101,361.4621,374,477.40
其他应付款26,336.0021,203.98
其中: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分保账款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1,259,745.841,954,575.42
流动负债合计116,862,289.32145,112,799.66
非流动负债:
保险合同准备金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2,789,547.973,086,158.17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2,789,547.973,086,158.17
负债合计119,651,837.29148,198,957.83
所有者权益:
股本145,284,253.00145,284,253.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110,206,901.38110,206,901.38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178,925.00
专项储备1,146,459.062,502,403.69
盈余公积74,647,310.8345,440,871.19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437,032,854.88174,174,898.1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768,317,779.15477,430,402.37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768,317,779.15477,430,402.37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887,969,616.44625,629,360.20

法定代表人:陈雁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丽容 会计机构负责人:林金谷

2、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1,975,789,804.571,311,148,565.48
其中:营业收入1,975,789,804.571,311,148,565.48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1,642,868,098.931,057,642,202.26
其中:营业成本1,552,130,218.97982,223,747.71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责任合同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税金及附加8,116,549.395,645,130.30
销售费用1,632,223.352,406,790.82
管理费用14,906,446.9316,887,790.50
研发费用68,515,932.5945,410,897.28
财务费用-2,433,272.305,067,845.65
其中:利息费用402,551.665,445,676.20
利息收入3,239,275.301,222,629.92
加:其他收益5,308,677.854,682,567.58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255,694.2045,198.59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33,944.83169,409.36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1,036.60-137,946.40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55,324.43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338,451,096.26258,210,267.92
加:营业外收入1,834,232.32122,322.48
减:营业外支出15,192.12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340,285,328.58258,317,398.28
减:所得税费用48,220,932.1737,197,954.55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292,064,396.41221,119,443.73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292,064,396.41221,119,443.73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92,064,396.41221,119,443.73
2.少数股东损益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178,925.00-178,925.00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178,925.00-178,925.00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5.其他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178,925.00-178,925.00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178,925.00-178,925.00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7.其他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292,243,321.41220,940,518.7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292,243,321.41220,940,518.73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2.0101.52
(二)稀释每股收益2.0101.52

法定代表人:陈雁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丽容 会计机构负责人:林金谷

3、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2,226,612,453.571,487,719,074.05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36,941,096.525,919,072.50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263,553,550.091,493,638,146.55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1,801,197,840.751,143,405,931.49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22,797,841.9819,861,233.74
支付的各项税费109,732,514.1044,267,780.59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88,247,994.0048,922,676.13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021,976,190.831,256,457,621.9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41,577,359.26237,180,524.60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109,000,000.0031,50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255,694.2045,198.59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38,800.00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09,255,694.2031,583,998.59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154,300,356.4855,762,363.66
投资支付的现金109,000,000.0031,500,000.00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63,300,356.4887,262,363.6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54,044,662.28-55,678,365.07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41,100,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38,879,65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79,979,65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258,54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402,551.6647,582,611.48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415,094.3339,568,329.24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817,645.99345,690,940.7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817,645.99-265,711,290.72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139.28-421.04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85,714,911.71-84,209,552.23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42,270,014.35126,479,566.58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27,984,926.0642,270,014.35

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2021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少数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合计
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其他小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145,284,253.00110,206,901.38-178,925.002,502,403.6945,440,871.19174,174,898.11477,430,402.37477,430,402.37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145,284,253.00110,206,901.38-178,925.002,502,403.6945,440,871.19174,174,898.11477,430,402.37477,430,402.37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178,925.00-1,355,944.6329,206,439.64262,857,956.77290,887,376.78290,887,376.78
(一)综合收益总额178,925.00292,064,396.41292,243,321.41292,243,321.41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29,206,439.64-29,206,439.64
1.提取盈余公积29,206,439.64-29,206,439.64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
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1,355,944.63-1,355,944.63-1,355,944.63
1.本期提取7,322,297.167,322,297.167,322,297.16
2.本期使用8,678,241.798,678,241.798,678,241.79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145,284,253.00110,206,901.381,146,459.0674,647,310.83437,032,854.88768,317,779.15768,317,779.15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2020年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少数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合计
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其他小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145,284,253.00110,206,901.382,893,802.0623,328,926.8215,167,398.75296,881,282.01296,881,282.01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145,284,253.00110,206,901.382,893,802.0623,328,926.8215,167,398.75296,881,282.01296,881,282.01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178,925.00-391,398.3722,111,944.37159,007,499.36180,549,120.36180,549,120.36
(一)综合收益总额-178,925.00221,119,443.73220,940,518.73220,940,518.73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22,111,944.37-62,111,944.37-40,000,000.00-40,000,000.00
1.提取盈余公积22,111,944.37-22,111,944.37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40,000,000.00-40,000,000.00-40,000,000.00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
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391,398.37-391,398.37-391,398.37
1.本期提取7,129,085.077,129,085.077,129,085.07
2.本期使用7,520,483.447,520,483.447,520,483.44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145,284,253.00110,206,901.38-178,925.002,502,403.6945,440,871.19174,174,898.11477,430,402.37477,430,402.37

三、公司基本情况

(一)历史沿革

星辉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前身为爱思开聚苯树脂(汕头)有限公司,于2006年6月13日经汕头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汕外经贸审[2006]71号”文件批准成立并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商外资粤汕外资证字[2006]0009号)。公司于2006年6月27日取得汕头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独粤汕总字第190732号(2016年4月13日,营业执照注册号变更为:914405007894511074)。公司注册资本为美元1,300.00万元,实收资本为美元1,300.00万元,由韩国SK集团有限公司以货币出资1,300.00万美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100%。汕头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于2011年12月30日出具汕外经贸资字【2011】171号《关于爱思开实业(汕头)聚苯树脂有限公司投资者股权转让事项的批复》,同意韩国SK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公司67.375%的股权转让给广东星辉车模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后,公司变更为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其中,广东星辉车模股份有限公司出资875.875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67.375%;韩国SK集团有限公司出资424.125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32.625%。

根据公司2012年10月10日董事会决议和汕头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出具的《汕外经贸资字【2012】117号文》批复,公司申请增加注册资本美元113.75万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美元1413.75万元。其中,广东星辉车模股份有限公司出资989.625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70.00%;韩国SK集团有限公司出资424.125万美

元,占注册资本的30.00%。根据公司2014年2月12日董事会决议和汕头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出具的《汕外经贸资字【2014】15号文》批复,韩国SK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公司30.00%的股权转让给星辉合成材料(香港)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后,星辉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原广东星辉车模股份有限公司更名)出资989.625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70.00%;星辉合成材料(香港)有限公司出资424.125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30.00%。

根据公司2014年11月26日董事会决议和汕头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出具的《汕外经贸资字【2014】102号文》批复,星辉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公司70.00%的股权转让给广东星辉投资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后,广东星辉投资有限公司出资989.625万美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70.00%;星辉合成材料(香港)有限公司出资424.125万美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30.00%。公司于2017年3月3日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原股东作为发起人以发起方式将公司整体变更为星辉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各发起人以广东星辉合成材料有限公司截至2016年10月31日止经审计净资产额150,689,805.95元,按1.0046:1比例折合为股份总数150,000,000股,每股票面金额为人民币1元。折股后,公司注册资本为150,000,000.00元,其中,广东星辉投资有限公司出资105,000,000.00元,占注册资本的

70.00%;星辉合成材料(香港)有限公司出资45,000,000.00元,占注册资本的30.00%。

2017年3月20日,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和修改后的章程规定,公司申请增加注册人民币36,568,960.00元,变更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86,568,960.00元。新增注册资本由杨仕宇、霍尔果斯星智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陈雁升、陈创煌、霍尔果斯星诚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刘薇薇、陈粤平、郑泽峰、谢财喜、陈立新、刘湘涛、庄巧英认缴。增资后,广东星辉控股有限公司(原广东星辉投资有限公司更名)出资105,000,000.00元,占注册资本的56.2795%;星辉合成材料(香港)有限公司出资45,000,000.00元,占注册资本的24.1198%;杨仕宇出资9,137,931.00元,占注册资本的4.8979%;霍尔果斯星智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出资5,346,879.00元,占注册资本的2.8659%;陈雁升出资5,007,844.00元,占注册资本的2.6842%;陈创煌出资4,991,379.00元,占注册资本的2.6754%;霍尔果斯星诚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出资3,679,758.00元,占注册资本的1.9723%;刘薇薇出资2,793,103.00元,占注册资本的1.4971%;陈粤平出资2,068,965.00元,占注册资本的1.1090%;郑泽峰出资2,068,965.00元,占注册资本的1.1090%;谢财喜出资517,241.00元,占注册资本的0.2772%;陈立新出资413,793.00元,占注册资本的0.2218%;刘湘涛出资336,206.00元,占注册资本的0.1802%;庄巧英出资206,896.00元,占注册资本的0.1107%。

根据公司于2017年11月10日召开并通过的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因分立申请减少注册资本人民币32,000,000.00元,变更后广东星辉控股有限公司出资86,990,573.00元,占注册资本的56.2795%;星辉合成材料(香港)有限公司出资37,281,674.00元,占注册资本的24.1198%;杨仕宇出资7,570,608.00元,占注册资本的4.8979%;霍尔果斯星智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4,429,791.00元,占注册资本的

2.8659%;陈雁升出资4,148,907.00元,占注册资本的2.6842%;陈创煌出资4,135,266.00元,占注册资本的2.6754%;霍尔果斯星诚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3,048,612.00元,占注册资本的1.9723%;刘薇薇出资2,314,035.00元,占注册资本的1.4971%;陈粤平出资1,714,099.00元,占注册资本的1.1090%;郑泽峰出资1,714,099.00元,占注册资本的1.1090%;谢财喜出资428,525.00元,占注册资本的0.2772%;陈立新出资342,820.00元,占注册资本的0.2218%;刘湘涛出资278,541.00元,占注册资本的0.1802%;庄巧英出资171,410.00元,占注册资本的0.1107%。

根据公司于2018年3月8日召开并通过的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因回购申请减少注册资本人民币9,284,707.00元,变更后广东星辉控股有限公司出资86,990,573.00元,占注册资本的59.8761%;星辉合成

材料(香港)有限公司出资37,281,674.00元,占注册资本的25.6612%;霍尔果斯星智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4,429,791.00元,占注册资本的3.0491%;陈雁升出资4,148,907.00元,占注册资本的

2.8557%;陈创煌出资4,135,266.00元,占注册资本的2.8463%;霍尔果斯星诚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3,048,612.00元,占注册资本的2.0984%;刘薇薇出资2,314,035.00元,占注册资本的1.5928%;陈粤平出资1,714,099.00元,占注册资本的1.1798%;谢财喜出资428,525.00元,占注册资本的0.2949% ;陈立新出资342,820.00元,占注册资本的0.2360%;刘湘涛出资278,541.00元,占注册资本的0.1917%;庄巧英出资171,410.00元,占注册资本的0.1180%。

2019年4月29日,根据广东星辉控股有限公司、黄俊辉、李长在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广东星辉控股有限公司将其持有公司6.5%的股权转让给黄俊辉;广东星辉控股有限公司将其持有公司1.0%的股权转让给李长在。股权转让后广东星辉控股有限公司出资76,094,255.00元,占注册资本的52.3761%;星辉合成材料(香港)有限公司出资37,281,674.00元,占注册资本的25.6612%;黄俊辉出资9,443,476.00元,占注册资本的6.5000%;霍尔果斯星智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4,429,791.00元,占注册资本的3.0491%;陈雁升出资4,148,907.00元,占注册资本的2.8557%;陈创煌出资4,135,266.00元,占注册资本的2.8463%;霍尔果斯星诚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3,048,612.00元,占注册资本的2.0984%;刘薇薇出资2,314,035.00元,占注册资本的1.5928%;陈粤平出资1,714,099.00元,占注册资本的1.1798%;李长在出资1,452,842.00元,占注册资本的1.0000%;谢财喜出资428,525.00元,占注册资本的0.2950% ;陈立新出资342,820.00元,占注册资本的0.2360%;刘湘涛出资278,541.00元,占注册资本的0.1917%;庄巧英出资171,410.00元,占注册资本的0.1179%。

2020年4月20日,公司取得汕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核准变更登记通知书(汕核变通外字【2020】第2000155275号),更名为“星辉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6月22日,根据李长在与陈创煌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李长在将其持有公司1.0000%的股权转让给陈创煌;股权转让完成后李长在不再持有公司股权,陈创煌出资5,588,108.00元,占注册资本的3.8463%。

2021年12月1日,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 3801号”文核准,向社会公开发行4,842.81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并于2022年1月1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发行后的股本总额为人民币19,371.24万元。

(二)企业注册地、组织形式和总部地址

企业注册地:汕头保税区通洋路37号。

组织形式:公司已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设置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等组织机构,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负责执行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司日常管理经营的决策,并向股东大会负责;总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事务。

总部地址:汕头保税区通洋路37号。

(三)企业的业务性质和主要经营活动

公司行业性质: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主要经营活动:公司主要从事聚苯乙烯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主要产品包括各种规格的通用型聚苯乙烯、抗冲击性聚苯乙烯等。

(四)财务报告的批准报出者和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

本财务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3月4日批准对外报出。

(五)本期的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其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控股子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未发生变化。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其他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结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2、持续经营

公司自本报告期末起12个月具备持续经营能力,无影响持续经营能力的重大事项。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公司根据实际经营特点针对存货的计价方法、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收入确认等交易或事项制定了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会计期间

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营业周期

公司以12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

4、记账本位币

公司以人民币作为记账本位币。

5、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公司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将本公司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确认为现金。将同时具备期限短(一般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确定为现金等价物。受到限制的银行存款,不作为现金流量表中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6、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发生外币业务时,外币金额按交易日的即期汇率或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通常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当日外汇牌价的中间价,下同)折算为人民币入账,期末按照下列方法对外币货币性项目和外币非货币性项目进行处理:

(1)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或者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

(3)对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按公允价值确定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4)外币汇兑损益除与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有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损益,在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前计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成本,其余均计入当期损益。

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1)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

(2)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平均汇率折算为人民币金额。

(3)按照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处置境外经营时,将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自所有者权益项目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4)现金流量表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中国人民银行授权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公布的中间价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作为调节项目,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示。

7、金融工具

当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与之相关的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1)金融资产的分类、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根据所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三类: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对于公司初始确认的应收账款未包含《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所定义的重大融资成分或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定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分的,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的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a.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公司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即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公司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摊销或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b.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公司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但减值损失或利得、汇兑损益和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公司可在初始确认时将其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该指定在单项投资的基础上作出,相关投资从发行方的角度符合权益工具的定义。公司将该类金融资产的相关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将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不计入当期损益。c.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除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外,公司将其余所有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此外,在初始确认时,公司为了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将部分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此类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2)金融负债的分类、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其他金融负债。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a.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在金融负债初始确认时,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由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且终止确认该负债时,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其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转入留存收益。其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若按上述方式对该等金融负债的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进行处理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的,公司将该金融负债的全部利得或损失(包括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b.其他金融负债

除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转移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财务担保合同外的其他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4)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

情 形确认结果
已转移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

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确认新资产/负债)

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确认新资产/负债)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

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按照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资产和负债

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

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收到的对价确认为金融负债

公司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a.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应当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被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十八条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b.转移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且该被转移部分整体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应当将转移前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继续确认部分(在此种情形下,所保留的服务资产应当视同继续确认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之间,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终止确认部分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终止确认部分收到的对价(包括获得的所有新资产减去承担的所有新负债),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部分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十八条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整体,并将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5)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应当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如存在下列情况:

a.公司将用于偿付金融负债的资产转入某个机构或设立信托,偿付债务的义务仍存在的,不应当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

b.公司(借入方)与借出方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原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且合同条款实质上是不同的,公司应当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同时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终止确认的,公司将其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6)金融资产减值

A.减值准备的确认方法

公司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含应收款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租赁应收款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此外,对合同资产、贷款承诺及财务担保合同,也应按照本部分所述会计政策计提减值准备和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

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除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外,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资产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资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资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本公司在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考虑在资产负债表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资产负债表日后12个月内(若金融资产的预计存续期少于12个月,则为预计存续期)可能发生的金融资产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是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一部分。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选择按照未来 12 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本公司对于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以及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资产,按照其未扣除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处于第三阶段的金融资产,按照其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后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堆备。

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划分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a.应收票据

? 应收票据组合1:银行承兑汇票

? 应收票据组合2:商业承兑汇票

b.应收账款

? 应收账款组合1:应收直销客户

? 应收账款组合2:应收贸易客户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和合同资产,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报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报失。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c.其他应收款

当单项其他应收款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 其他应收款组合1:应收押金及保证金

? 其他应收款组合2:应收备用金

? 其他应收款组合3:应收代垫款项

? 其他应收款组合4:应收其他款项

? 其他应收款组合5:应收关联方往来

对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B.已发生减值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a.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b.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

c.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d.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e.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

f.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

金融资产发生信用减值,有可能是多个事件的共同作用所致,未必是可单独识别的事件所致。

C.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公司对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将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变动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即使该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小于初始确认时估计现金流量所反映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也将预期信用损失的有利变动确认为减值利得。

D.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判断标准

如果某项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显著高于在初始确认时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则表明该项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显著增加。除特殊情况外,本公司采用未来12 个月内发生的违约风险的变化作为整个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变化的合理估计,以确定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

E.评估金融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本公司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金融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对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金融资产单项评估信用风险,如:应收关联方款项;应收政府机关单位款项;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款项等。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基于共同风险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不同的组别,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

F.金融资产减值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计算各类金融资产的预计信用损失,如果该预计信用损失大于其当前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将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借记“信用减值损失”科目,根据金融资产的种类,贷记“贷款损失准备”“债权投资减值准备”“坏账准备”“合同资产减值准备”“租赁应收款减值准备”等科目;如果小于当前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则将差额确认为减值利得,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公司实际发生信用损失,认定相关金融资产无法收回,经批准予以核销的,应当根据批准的核销金额,借记“贷款损失准备”等科目,贷记相应的资产科目,如“贷款”“应收账款”“合同资产”等。若核销金额大于已计提的损失准备,还应按其差额借记“信用减值损失”。

(7)财务担保合同

财务担保合同,是指债务人到期不能按照最初或修改后的债务工具条款偿付债务时,发行方向蒙受损

失的合同持有人赔付特定金额的合同。财务担保合同在初始确认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不属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在初始确认后,按照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预期信用损失准备金额和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照收入确认原则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以两者之中的较高者进行后续计量。

(8)衍生金融工具

衍生金融工具初始以衍生交易合同签订当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并以其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为正数的衍生金融工具确认为一项资产,公允价值为负数的衍生金融工具确认为一项负债。

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衍生工具公允价值变动而产生的利得或损失,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9)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没有相互抵销。但是,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a.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是可执行的;

b.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10)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公司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的合同。公司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权益工具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公司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与权益性交易相关的交易费用从权益中扣减。

公司对权益工具持有方的各种分配(不包括股票股利),作为利润分配,减少股东权益。发放的股票股利不影响股东权益总额。

8、应收账款

参见本节“金融工具”之“金融资产减值”。

9、存货

1.存货的分类

公司存货是指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持有以备销售,或者仍然处在生产过程,或者在生产或提供劳务过程中将消耗的材料或物资等,包括各类原材料、包装物、在产品、产成品和在途物资等。

2.存货取得和发出的计价方法

存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应计入存货成本的借款费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处理。投资者投入存货的成本,应当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采用加权平均法核算。

3.存货的盘存制度

采用永续盘存制。

4.低值易耗品及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采用“一次摊销法”核算。

5.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方法

期末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价,存货期末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成本的,按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1)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为生产而持有的材料等,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的,该材料仍然按照成本计量;材料价格的下降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的,该材料应当按照可变现净值计量。

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应当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企业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2)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法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0、合同成本

合同成本包括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及合同履约成本。

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是指本公司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 (如销售佣金等) 。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本公司将其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除预期能够收回的增量成本之外的其他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适用存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等相关准则的规范范围的,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本公司将其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1) 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2) 该成本增加了企业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3) 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合同取得成本确认的资产和合同履约成本确认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其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差额的,本公司对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1) 企业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2) 为转让该相关商品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之后发生变化,使得(1)减(2)的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应当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应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11、长期股权投资

1.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在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首先判断所有参与方或参与方组合是否集体控制该安排,如果所有参与方或一组参与方必须一致行动才能决定某项安排的相关活动,则认为所有参与方

或一组参与方集体控制该安排。其次再判断该安排相关活动的决策是否必须经过这些集体控制该安排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当且仅当相关活动的决策要求集体控制该安排的参与方一致同意时,才形成共同控制。如果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组合能够集体控制某项安排的,不构成共同控制。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不考虑享有的保护性权利。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在确定能否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时,考虑投资方直接或间接持有被投资单位的表决权股份以及投资方及其他方持有的当期可执行潜在表决权在假定转换为对被投资方单位的股权后产生的影响,包括被投资单位发行的当期可转换的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及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影响。对外投资符合下列情况时,一般确定为对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①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②参与被投资单位财务和经营政策的制定过程;③与被投资单位之间发生重要交易;

④向被投资单位派出管理人员;⑤向被投资单位提供关键技术资料。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企业20%以上但低于50%的表决权股份时,一般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

2.初始投资成本确定

(1)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

A.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以及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在合并日根据合并后应享有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股本溢价,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B.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购买日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的相关规定确定的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2) 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外,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

A.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

B.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C.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确定。

D.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确定。

3.后续计量和损益确认方法

(1)成本法核算: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采用成本法核算时,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公司应当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投资收益,不再划分是否属于投资前和投资后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利润。

(2)权益法核算:对被投资单位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除对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其中一部分通过风险投资机构、共同基金、信托公司或包括投连险基金在内的类似主体间接持有的,无论

以上主体是否对这部分投资具有重大影响,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对间接持有的该部分投资选择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外,采用权益法核算。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公司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公司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公司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应当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公司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公司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的除外。被投资单位以后实现净利润的,公司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公司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并且将公司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损益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公司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内部交易损失,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则全额确认。如果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公司不一致的,按照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损益。对于首次执行日之前已经持有的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如存在与该投资相关的股权投资借方差额,按原剩余期限直线法摊销,摊销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3)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差额,计入当期损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因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而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处置该项投资时将原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部分按相应比例转入当期损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12、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成本法计量折旧或摊销方法

公司按照本会计政策之第(十三)项固定资产和第(十七)项无形资产的规定,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计量,计提折旧或摊销。当投资性房地产被处置,或者永久退出使用且预计不能从其处置中取得经济利益时,应当终止确认该项投资性房地产。公司出售、转让、报废投资性房地产或者发生投资性房地产毁损,应当将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13、固定资产

(1)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系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所持有的有形资产。

(2)折旧方法

类别折旧方法折旧年限残值率年折旧率
房屋建筑物年限平均法20-4054.75-2.375
机械设备年限平均法5-200、520-4.75
运输设备年限平均法51018
办公及其他设备年限平均法5-205、1018-4.75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的“化工行业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报告期内固定资产投资情况详见本节“七、报表项目注释”中“固定资产”。

14、在建工程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的“化工行业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在建工程以实际成本计价。其中为工程建设项目而发生的借款利息支出和外币折算差额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的有关规定资本化或计入当期损益。在建工程在达到预计使用状态之日起不论工程是否办理竣工决算均转入固定资产,对于未办理竣工决算手续的待办理完毕后再作调整。报告期内在建工程投资情况详见本节“七、报表项目注释”中“在建工程”。

15、借款费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借款费用包括因借款发生的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和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应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包括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开始资本化:

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2)借款费用已发生;

3)为使资产达到预计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借款费用资本化的期间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发生的借款费用,满足上述资本化条件的,在该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前所发生的,计入该资产的成本,若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将其确认为当期费用,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当所购建或生产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销售状态时,停止其借款费用的资本化。在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后所发生的借款费用,于发生当期直接计入财务费用。

(3)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在资本化期间内,每一会计期间的利息(包括折价或溢价的摊销)资本化金额,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1)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

2)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了一般借款的,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

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

16、使用权资产

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将其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确认为使用权资产,包括: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承租人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公司后续采用年限平均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公司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公司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时,如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公司将剩余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17、无形资产

(1)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无形资产按实际成本计量。外购的无形资产,其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采用分期付款方式购买无形资产,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际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为购买价款的现值。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的成本,应当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在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情况下,应按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入账。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无形资产,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确定。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无形资产,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确定。以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按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以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按公允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

公司于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自无形资产可供使用时起,至不再作为无形资产确认时止,采用直线法分期平均摊销,计入损益。对于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进行摊销。

公司于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果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与以前估计不同的,改变摊销期限和摊销方法。公司在每个会计期间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是有限的,估计其使用寿命,并按上述规定处理。

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附注五-18、长期资产减值。

(2)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的划分标准:研究阶段支出指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所发生的支出;开发阶段支出是指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所发生的支出。

公司内部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只有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确认为无形资产:

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应当证明其有用性;

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无形资产;

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对于以前期间已经费用化的开发阶段的支出不再调整。

18、长期资产减值

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商誉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本公司进行商誉减值测试,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在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时,按照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公允价值占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公允价值总额的比例进行分摊。公允价值难以可靠计量的,按照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占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账面价值总额的比例进行分摊。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回金额,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19、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是指公司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1年以上的各项费用,包括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发生的改良支出等。长期待摊费用在相关项目的受益期内平均摊销。20、合同负债

合同负债反映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本公司在向 客户转让商品之前,客户已经支付了合同对价或本公司已经取得了无条件收取合同对价权利的,在客户实际支付款项与到

期应支付款项孰早时点,按照已收或应收的金额确认合同负债。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不同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不予抵销。

21、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短期薪酬是指本公司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十二个月内需要全部予以支付的职工薪酬,离职后福利和辞退福利除外。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应付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和费用。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离职后福利是指公司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在职工退休或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后,提供的各种形式的报酬和福利,短期薪酬和辞退福利除外。离职后福利计划包括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其中,设定提存计划,是指向独立的基金缴存固定费用后,本公司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的离职后福利计划;设定受益计划,是指除设定提存计划以外的离职后福利计划。

1)设定提存计划

设定提存计划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按以当地规定的缴纳基数和比例计算应缴纳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设定受益计划

本公司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确定的公式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福利义务归属于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本公司设定受益计划导致的职工薪酬成本包括下列组成部分:

A.服务成本,包括当期服务成本、过去服务成本和结算利得或损失。其中,当期服务成本,是指职工当期提供服务所导致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的增加额;过去服务成本,是指设定受益计划修改所导致的与以前期间职工服务相关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的增加或减少。

B.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包括计划资产的利息收益、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利息费用以及资产上限影响的利息。

C.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

除非其他会计准则要求或允许职工福利成本计入资产成本,本公司将上述第A和B项计入当期损益;第C项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且不会在后续会计期间转回至损益,但可以在权益范围内转移这些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金额。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辞退福利是指公司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给予职工的补偿。公司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公司确认与涉

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是指除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之外所有的职工薪酬,包括长期带薪缺勤、长期残疾福利、长期利润分享计划等。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按照设定提存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除上述情形外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按照设定受益计划的有关规定,确认和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在报告期末,公司将其他长期职工福利产生的福利义务归属于职工提供服务期间,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2、租赁负债

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将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为租赁负债,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公司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但另有规定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除外。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但另有规定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除外。

租赁期开始日后,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权情况发生变化时,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23、预计负债

公司如果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则将其确认为负债:

(1)该义务是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2)该义务的履行可能导致经济利益的流出;

(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或其他方补偿,并且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所确认负债的账面价值。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

在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有确凿证据表明该账面价值不能真实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的,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24、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的种类

公司的股份支付分为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按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

件才可行权的,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在可行权日之后不再对已确认的相关成本或费用和所有者权益总额进行调整。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公司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计算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以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2)实施、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的相关会计处理

无论已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条款和条件如何修改,甚至取消权益工具的授予或结算该权益工具,公司都应至少确认按照所授予的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来计量获取的相应的服务,除非因不能满足权益工具的可行权条件(除市场条件外)而无法可行权。如果公司在等待期内取消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或结算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处理如下:

1)将取消或结算作为加速可行权处理,立即确认原本应在剩余等待期内确认的金额。

2)在取消或结算时支付给职工的所有款项均应作为权益的回购处理,回购支付的金额高于该权益工具在回购日公允价值的部分,计入当期费用。

3)如果向职工授予新的权益工具,并在新权益工具授予日认定所授予的新权益工具是用于替代被取消的权益工具的,公司应以处理原权益工具条款和条件修改相同的方式,对所授予的替代权益工具进行处理。

25、收入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的“化工行业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1)收入的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1)合同的确认原则

当与客户之间的合同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A.合同各方已批准该合同并承诺将履行各自义务;

B.该合同明确了合同各方与所转让商品或提供劳务相关的权利和义务;

C.该合同有明确的与所转让商品或提供劳务相关的支付条款;

D.该合同具有商业实质,即履行该合同将改变企业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分布或金额;

E.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劳务而有权取得的对价很可能收回。

2)履约义务及交易价格的确认原则

在合同开始日,本公司识别合同中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将交易价格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对于合同折扣,本公司在各单项履约义务之间按比例分摊。本公司在确定交易价格时考虑可变对价、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非现金对价、应付客户对价等因素的影响。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本公司在相关履约时段内按照履约进度将分摊至该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

认为收入:

A.客户在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企业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B.客户能够控制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C.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该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履约进度根据所转让商品和劳务的性质,采用产出法(或投入法)确定,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如果不满足上述条件之一,则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的时点将分摊至该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考虑下列迹象:

A.公司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B.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C.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D.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E.客户已接受该商品;F.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作为合同资产,合同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计提减值(参见附注五、7、6)。公司拥有的、无条件(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列示。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的义务作为合同负债。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净额为借方余额的,根据其流动性在“合同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净额为贷方余额的,根据其流动性在“合同负债”或“其他非流动负债”项目中列示。

(2)与公司取得收入的主要活动相关的具体确认方法如下:

公司已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交付给购货方指定的交货地点或交付给购货方委托的承运人,并取得对方确认作为控制权的转移时点,确认销售收入。

26、政府补助

(1)政府补助的类型

政府补助,是指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包括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2)政府补助的确认原则和确认时点

政府补助的确认原则:

1)公司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

2)公司能够收到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同时满足上述条件时才能予以确认。

(3)政府补助的计量

1)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公司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2)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公司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名义金额为人民币1元)。

(4)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方法

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在取得时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2)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A.用于补偿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在取得时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B.用于补偿公司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在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3)对于同时包含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可以区分的,则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则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4)与公司日常经营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公司的,公司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5)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退回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A.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资产账面价值。

B.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金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C.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27、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公司在取得资产、负债时,确定其计税基础。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存在的暂时性差异,按照规定确认所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1)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

1)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但是,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交易中因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不予确认:①该项交易不是企业合并;②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2)公司对与子公司、联营公司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①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②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3)对于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视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处理,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2)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

1)除下列交易中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以外,公司确认所有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①商誉的初始确认;②同时满足具有下列特征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该项交易不是

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2)公司对与子公司、联营公司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但是,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除外:①投资企业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②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28、租赁

(1)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对于经营租赁的租金,出租人、承租人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确认为当期损益。出租人、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或有租金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1)承租人的会计处理

在租赁期开始日,将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谈判和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可归属于租赁项目的手续费、律师费、差旅费、印花税等初始直接费用(下同),计入租入资产价值。在计算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能够取得出租人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否则,采用租赁合同规定的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取得出租人的租赁内含利率且租赁合同没有规定利率的,采用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作为折现率。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内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费用。

公司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相一致的折旧政策计提租赁资产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使用寿命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或有租金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出租人的会计处理

在租赁期开始日,出租人将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收款额与初始直接费用之和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同时记录未担保余值;将最低租赁收款额、初始直接费用及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之和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

未实现融资收益在租赁期内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收入。

或有租金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9、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审批程序备注
根据财政部于2018年颁布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公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根据新租赁准则的相关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次执行日新租赁准
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则与现行租赁准则的差异追溯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无需重列,公司因执行新租赁准则对2021年年初留存收益无影响。

根据财政部于2018年颁布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根据新租赁准则的相关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次执行日新租赁准则与现行租赁准则的差异追溯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无需重列,公司因执行新租赁准则对2021年年初留存收益无影响。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3)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0、其他

(一)套期工具

套期,是指企业为管理外汇风险、利率风险、价格风险、信用风险等特定风险引起的风险敞口,指定金融工具为套期工具,以使套期工具的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预期抵销被套期项目全部或部分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的风险管理活动。

1.在套期会计中,套期分为公允价值套期、现金流量套期和境外经营净投资套期。

2.公允价值套期、现金流量套期或境外经营净投资套期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运用本准则规定的套期会计方法进行处理:

(1)套期关系仅由符合条件的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组成;(2)在套期开始时,企业正式指定了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并准备了关于套期关系和企业从事套期的风险管理策略和风险管理目标的书面文件。该文件至少载明了套期工具、被套期项目、被套期风险的性质以及套期有效性评估方法(包括套期无效部分产生的原因分析以及套期比率确定方法)等内容; (3)套期关系符合套期有效性要求。

套期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企业应当认定套期关系符合套期有效性要求:

A.被套期项目和套期工具之间存在经济关系。该经济关系使得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的价值因面临相同的被套期风险而发生方向相反的变动。

B.被套期项目和套期工具经济关系产生的价值变动中,信用风险的影响不占主导地位。

C.套期关系的套期比率,应当等于企业实际套期的被套期项目数量与对其进行套期的套期工具实际数量之比,但不应当反映被套期项目和套期工具相对权重的失衡,这种失衡会导致套期无效,并可能产生与套期会计目标不一致的会计结果。例如,企业确定拟采用的套期比率是为了避免确认现金流量套期的套期

无效部分,或是为了创造更多的被套期项目进行公允价值调整以达到增加使用公允价值会计的目的,可能会产生与套期会计目标不一致的会计结果。

企业应当在套期开始日及以后期间持续地对套期关系是否符合套期有效性要求进行评估,尤其应当分析在套期剩余期限内预期将影响套期关系的套期无效部分产生的原因。企业至少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及相关情形发生重大变化将影响套期有效性要求时对套期关系进行评估。套期关系由于套期比率的原因而不再符合套期有效性要求,但指定该套期关系的风险管理目标没有改变的,企业应当进行套期关系再平衡。

3.套期的会计处理。

(1)公允价值套期

公允价值套期满足运用套期会计方法条件的,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A.套期工具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如果套期工具是对选择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或其组成部分)进行套期的,套期工具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应当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B.被套期项目因被套期风险敞口形成的利得或损失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未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已确认被套期项目的账面价值。

(2)现金流量套期

现金流量套期满足运用套期会计方法条件的,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A.套期工具产生的利得或损失中属于套期有效的部分,作为现金流量 套期储备,应当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每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现金流量套期储备的金额应当为当期现金流量套期储备的变动额。

B.套期工具产生的利得或损失中属于套期无效的部分(即扣除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后的其他利得或损失),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3)境外经营投资套期

对境外经营净投资的套期,包括对作为净投资的一部分进行会计处理的货币性项目的套期,应当按照类似于现金流量套期会计的规定处理:

A.套期工具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中属于套期有效的部分,应当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全部或部分处置境外经营时,上述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套期工具利得或损失应当相应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B.套期工具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中属于套期无效的部分,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二)安全生产费

根据财政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的通知,按规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计入相关产品的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记入“专项储备”科目。使用提取的安全生产费时,属于费用性支出的,直接冲减专项储备。形成固定资产的,通过“在建工程”科目归集所发生的支出,待安全项目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确认为固定资产;同时,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该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

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计税依据税率
增值税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6%、13%
城市维护建设税应交增值税额7%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15%
教育费附加应交增值税额3%
地方教育附加应交增值税额2%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2、税收优惠

企业所得税:

根据科学技术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于2022年1月17日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发布的《关于对广东省2021年认定的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进行备案的公告》,公司被列入广东省认定的2021年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并进行备案:《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发证日期:2021年12月20日、证书编号:GR202144005424)。公司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减免期限为2021年度至2023年度;公司2021年度适用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15%优惠税率。

3、其他

七、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库存现金24,181.3262,299.53
银行存款123,234,325.6337,930,047.01
其他货币资金13,626,653.2319,566,331.22
应收存款利息62,330.5027,765.99
合计136,947,490.6857,586,443.75

2、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单位:元

账龄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1年以内82,717,337.16100.00%11,515,356.64100.00%
合计82,717,337.16--11,515,356.64--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期末公司无账龄超过一年且金额重大的预付款项。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公司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预付账款汇总金额为79,625,727.06元,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为96.26%。

3、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其他应收款596,784.34953,392.78
合计596,784.34953,392.78

(1)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款项性质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
押金及保证金600,000.001,100,000.00
备用金171,336.39
代垫款项34,640.0028,640.00
合计805,976.391,128,640.00

2)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元

坏账准备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合计
未来12个月预期信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
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已发生信用减值)
2021年1月1日余额175,247.22175,247.22
2021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本期计提33,944.8333,944.83
2021年12月31日余额209,192.05209,192.05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账面余额
1年以内(含1年)177,336.39
1至2年4,640.00
2至3年19,200.00
3年以上604,800.00
3至4年4,800.00
4至5年600,000.00
合计805,976.39

3)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期初余额本期变动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收回或转回核销其他
其他应收款175,247.2233,944.83209,192.05
合计175,247.2233,944.83209,192.05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33,944.83元,无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坏账准备。4)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款项的性质期末余额账龄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第一名押金及保证金600,000.004-5年74.44%191,700.00
第二名备用金171,336.391年以内21.26%239.87
第三名代垫款项15,120.001-2年、2-3年、3-41.88%8,772.19
第四名代垫款项13,520.001-2年、2-3年、3-4年1.68%7,749.79
第五名代垫款项6,000.001年以内0.74%730.20
合计--805,976.39--100.00%209,192.05

4、存货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房地产行业的披露要求否

(1)存货分类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原材料81,916,381.2381,916,381.2367,930,733.2867,930,733.28
在产品2,091,786.442,091,786.445,771,857.685,771,857.68
包装物1,523,450.681,523,450.681,072,007.291,072,007.29
产成品2,917,295.001,432.562,915,862.4420,885,290.8997,108.1720,788,182.72
在途物资12,791,073.9912,791,073.99
合计88,448,913.351,432.5688,447,480.79108,450,963.1397,108.17108,353,854.96

(2)存货跌价准备和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单位:元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金额本期减少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其他转回或转销其他
产成品97,108.171,432.5697,108.171,432.56
合计97,108.171,432.5697,108.171,432.56

5、其他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IPO中介费用2,103,773.57688,679.24
待认证增值税进项税和留底税额78,436.9278,836.00
合计2,182,210.49767,515.24

6、固定资产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固定资产347,611,794.48359,147,026.44
合计347,611,794.48359,147,026.44

(1)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房屋建筑物机械设备运输设备办公及其他设备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170,864,994.53198,516,945.152,620,571.434,302,114.03376,304,625.14
2.本期增加金额1,222,850.081,766,457.66144,411.833,133,719.57
(1)购置1,222,850.08662,682.21144,411.832,029,944.12
(2)在建工程转入1,103,775.451,103,775.45
(3)企业合并增加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或报废
4.期末余额172,087,844.61200,283,402.812,620,571.434,446,525.86379,438,344.71
二、累计折旧
1.期初余额4,469,804.6910,457,243.441,254,234.01976,316.5617,157,598.70
2.本期增加金额4,193,011.239,731,612.66342,074.84402,252.8014,668,951.53
(1)计提4,193,011.239,731,612.66342,074.84402,252.8014,668,951.53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或报废
4.期末余额8,662,815.9220,188,856.101,596,308.851,378,569.3631,826,550.23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或报废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163,425,028.69180,094,546.711,024,262.583,067,956.50347,611,794.48
2.期初账面价值166,395,189.84188,059,701.711,366,337.423,325,797.47359,147,026.44

7、在建工程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在建工程113,366,092.05822,459.35
工程物资21,500,416.9216,408,890.55
合计134,866,508.9717,231,349.90

(1)在建工程情况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年产30万吨聚苯新材料生产线项目(二期)98,720,123.6798,720,123.67
聚苯乙烯研发试验线项目13,658,691.7413,658,691.74257,987.24257,987.24
发电机组安装工程403,637.15403,637.15254,867.25254,867.25
高压配电系统安装工程253,001.09253,001.09253,001.09253,001.09
揭阳码头苯乙烯189,128.97189,128.97
储罐改造项目
聚苯乙烯生产线改良工程141,509.43141,509.4356,603.7756,603.77
合计113,366,092.05113,366,092.05822,459.35822,459.35

(2)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预算数期初余额本期增加金额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本期其他减少金额期末余额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工程进度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本期利息资本化率资金来源
年产30万吨聚苯新材料生产线项目(二期)444,500,000.0099,512,475.84792,352.1798,720,123.6722.39%25.00%募股资金
聚苯乙烯研发试验线项目34,500,000.00257,987.2413,570,618.35169,913.8513,658,691.7440.08%41.00%募股资金
发电机组安装工程450,000.00254,867.25148,769.90403,637.1589.70%90.00%募股资金
高压配电系统安装工程750,000.00253,001.09253,001.0933.73%35.00%募股资金
揭阳码头苯乙烯储罐改造项目6,200,000.00189,128.97189,128.973.05%3.00%募股资金
聚苯乙烯生产线改良工程800,000.0056,603.77226,415.09141,509.43141,509.4335.38%36.00%募股资金
合计487,200,000.00822,459.35113,647,408.151,103,775.45113,366,092.05------

(3)工程物资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年产30万吨聚苯新材料项目设备21,500,416.9221,500,416.9216,408,890.5516,408,890.55
合计21,500,416.9221,500,416.9216,408,890.5516,408,890.55

其他说明

年产30万吨聚苯新材料生产线项目(二期)设计产能16万吨/年,建设周期24个月。

8、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土地使用权专利权非专利技术软件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57,928,745.001,146,551.3059,075,296.30
2.本期增加金额
(1)购置
(2)内部研发
(3)企业合并增加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57,928,745.001,146,551.3059,075,296.30
二、累计摊销
1.期初余额4,794,777.891,082,655.125,877,433.01
2.本期增加金额1,174,231.3213,692.001,187,923.32
(1)计提1,174,231.3213,692.001,187,923.32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5,969,009.211,096,347.127,065,356.33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51,959,735.7950,204.1852,009,939.97
2.期初账面价值53,133,967.1163,896.1853,197,863.29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

9、长期待摊费用

单位:元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金额本期摊销金额其他减少金额期末余额
海堤修复工程2,842,227.23448,772.762,393,454.47
揭阳码头罐区改造项目3,810,642.971,115,310.122,695,332.85
合计6,652,870.201,564,082.885,088,787.32

10、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资产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减值准备210,624.6131,593.69272,355.3940,853.31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210,500.0031,575.00
合计210,624.6131,593.69482,855.3972,428.31

(2)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单位:元

项目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末互抵金额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末余额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初互抵金额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初余额
递延所得税资产31,593.6972,428.31

11、其他非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预付工程款1,760,000.001,760,000.001,229,129.821,229,129.82
预付设备款35,709,688.5535,709,688.558,922,128.878,922,128.87
合计37,469,688.5537,469,688.5510,151,258.6910,151,258.69

12、衍生金融负债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套期工具公允价值变动210,500.00
合计210,500.00

13、应付票据

单位:元

种类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银行承兑汇票44,500,000.0074,255,000.00
合计44,500,000.0074,255,000.00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0.00元。

14、应付账款

(1)应付账款列示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1年以内41,446,211.8520,894,630.78
1至2年8,682,792.54
2至3年1,083,504.38
合计42,529,716.2329,577,423.32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广州粤安消防工程有限公司1,083,504.38尚未结算
合计1,083,504.38--

15、合同负债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预收货款9,690,352.6215,035,195.54
合计9,690,352.6215,035,195.54

16、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单位:元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一、短期薪酬2,684,424.0021,029,528.3820,959,175.212,754,777.17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1,708,054.921,708,054.92
三、辞退福利161,475.00161,475.00
合计2,684,424.0022,899,058.3022,828,705.132,754,777.17

(2)短期薪酬列示

单位:元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1、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2,669,211.7417,598,321.0017,528,538.692,738,994.05
2、职工福利费1,364,020.651,364,020.65
3、社会保险费978,610.01978,610.01
其中:医疗保险费795,381.53795,381.53
工伤保险费77,214.5977,214.59
生育保险费106,013.89106,013.89
4、住房公积金750,454.75750,454.75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15,212.26338,121.97337,551.1115,783.12
合计2,684,424.0021,029,528.3820,959,175.212,754,777.17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单位:元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1、基本养老保险1,615,727.681,615,727.68
2、失业保险费92,327.2492,327.24
合计1,708,054.921,708,054.92

17、应交税费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增值税3,428,252.662,188,024.41
企业所得税12,107,031.0718,851,568.78
个人所得税30,863.15
城市维护建设税240,299.86153,161.71
教育费附加102,847.5865,640.73
地方教育附加68,242.8843,760.49
印花税121,508.8069,819.90
环保税2,315.462,501.38
合计16,101,361.4621,374,477.40

18、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其他应付款26,336.0021,203.98
合计26,336.0021,203.98

(1)其他应付款

1)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社保公积金1,663.98
其他26,336.0019,540.00
合计26,336.0021,203.98

19、其他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待转销项税1,259,745.841,954,575.42
合计1,259,745.841,954,575.42

20、递延收益

单位:元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形成原因
超细粉体原位改性聚苯乙烯聚合新技术产业化项目1,819,491.5096,610.201,722,881.30政府补助
海堤修复工程补助款1,266,666.67200,000.001,066,666.67政府补助
合计3,086,158.17296,610.202,789,547.97--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单位:元

负债项目期初余额本期新增补助金额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本期冲减成本费用金额其他变动期末余额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超细粉体原位改性聚苯乙烯聚合新技术产业化项目1,819,491.5096,610.201,722,881.30与资产相关
海堤修复工程补助款1,266,666.67200,000.001,066,666.67与资产相关

21、股本

单位:元

期初余额本次变动增减(+、-)期末余额
发行新股送股公积金转股其他小计
股份总数145,284,253.00145,284,253.00

22、资本公积

单位:元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110,206,901.38110,206,901.38
合计110,206,901.38110,206,901.38

23、其他综合收益

单位:元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发生额期末余额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减:所得税费用税后归属于母公司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178,925.00210,500.0031,575.00178,925.000.00
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178,925.00210,500.0031,575.00178,925.000.00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178,925.00210,500.0031,575.00178,925.00

24、专项储备

单位:元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安全生产费2,502,403.697,322,297.168,678,241.791,146,459.06
合计2,502,403.697,322,297.168,678,241.791,146,459.06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的“化工行业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公司生产使用的部分原材料属于危险品,根据《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以上年度实际营业收入为计提依据计提安全生产费7,322,297.16元。

25、盈余公积

单位:元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法定盈余公积45,440,871.1929,206,439.6474,647,310.83
合计45,440,871.1929,206,439.6474,647,310.83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期末按公司净利润的10%计提的法定盈余公积。

26、未分配利润

单位:元

项目本期上期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174,174,898.1115,167,398.75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174,174,898.1115,167,398.75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92,064,396.41221,119,443.73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29,206,439.6422,111,944.37
应付普通股股利40,000,000.00
期末未分配利润437,032,854.88174,174,898.11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27、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收入成本收入成本
主营业务1,975,789,804.571,552,130,218.971,311,148,565.48982,223,747.71
合计1,975,789,804.571,552,130,218.971,311,148,565.48982,223,747.71

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是否为负值

□ 是 √ 否

与履约义务相关的信息:

本公司销售商品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与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相关的信息:

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35,659,070.80元,其中,35,659,070.80元预计将于2022年度确认收入。

28、税金及附加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城市维护建设税2,957,515.871,944,803.92
教育费附加1,267,506.79833,487.41
房产税1,423,431.751,135,926.50
土地使用税336,284.28336,284.28
车船使用税4,440.004,260.00
印花税1,271,224.70810,187.00
地方教育附加845,004.52555,658.27
环保税11,141.4824,522.92
合计8,116,549.395,645,130.30

29、销售费用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职工薪酬1,329,374.681,036,527.08
装卸耗材费用1,147,787.61
业务招待费170,351.00119,799.71
差旅费40,524.8416,183.90
邮电费71,826.6070,730.80
其他20,146.2315,761.72
合计1,632,223.352,406,790.82

30、管理费用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职工薪酬6,010,838.915,652,796.85
中介机构费1,814,001.393,761,006.74
折旧与摊销3,133,505.643,302,853.22
行车费1,140,814.641,147,080.51
业务招待费834,129.53831,379.22
办公费1,032,100.77937,144.20
修理费7,158.0015,766.00
服务费149,835.03342,463.02
差旅费78,860.7763,355.47
邮电费100,637.85119,739.53
保险费372,788.75262,936.71
水电费231,775.65451,269.03
合计14,906,446.9316,887,790.50

31、研发费用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直接材料59,553,965.7736,453,592.00
折旧与摊销3,590,501.333,582,486.23
职工薪酬4,564,120.374,748,409.48
燃料及动力650,287.87542,652.28
其他157,057.2583,757.29
合计68,515,932.5945,410,897.28

32、财务费用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利息支出402,551.665,445,676.20
减:利息收入3,239,275.301,222,629.92
手续费403,312.06844,378.33
汇兑损益139.28421.04
合计-2,433,272.305,067,845.65

33、其他收益

单位:元

产生其他收益的来源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政府补助5,308,677.854,682,567.58

34、投资收益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理财产品投资收益255,694.2045,198.59
合计255,694.2045,198.59

35、信用减值损失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33,944.83169,409.36
合计-33,944.83169,409.36

36、资产减值损失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1,036.60-137,946.40
合计-1,036.60-137,946.40

37、资产处置收益

单位:元

资产处置收益的来源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固定资产处置收益-55,324.43

38、营业外收入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政府补助1,806,604.001,806,604.00
其他27,628.32122,322.4827,628.32
合计1,834,232.32122,322.481,834,232.32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单位:元

补助项目发放主体发放原因性质类型补贴是否影响当年盈亏是否特殊补贴本期发生金额上期发生金额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企业上市融资奖补资金汕头市金融工作局奖励奖励上市而给予的政府补助1,000,000.00与收益相关
《汕头综合保税区推动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促进企业上市发展奖补资金汕头市经济特区保税区财政局奖励奖励上市而给予的政府补助500,000.00与收益相关
2021年降低民营企业融资成本专项资金(上市挂牌融资奖补)汕头市财政局奖励奖励上市而给予的政府补助306,604.00与收益相关

39、营业外支出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补缴税款及滞纳金2,995.49
老旧物资处置报废12,196.63
合计15,192.12

40、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表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当期所得税费用48,211,672.5537,172,054.91
递延所得税费用9,259.6225,899.64
合计48,220,932.1737,197,954.55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
利润总额340,285,328.58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51,042,799.29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60,268.83
加计扣除费用的影响-2,678,744.26
使用安全生产费的影响-203,391.69
所得税费用48,220,932.17

41、现金流量表项目

(1)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收到的政府补助6,818,671.65702,059.08
经营活动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3,204,710.791,218,284.87
收到的保证金及押金500,000.001,670,240.00
收到退回的多交所得税5,850,086.472,177,505.78
收回的汇票保证金20,540,000.00
其他27,627.61150,982.77
合计36,941,096.525,919,072.50

(2)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支付的销售管理及研发费用67,132,477.5746,435,930.44
支付的金融机构手续费403,312.06844,378.33
补缴税款及滞纳金2,995.49
支付的押金、保证金1,570,000.00
支付的汇票保证金20,540,000.00
其他172,204.3769,371.87
合计88,247,994.0048,922,676.13

(3)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收回的汇票保证金-38,879,650.00
合计-38,879,650.00

(4)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支付的汇票保证金-38,879,650.00
支付的IPO中介费用1,415,094.33688,679.24
合计1,415,094.3339,568,329.24

42、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单位:元

补充资料本期金额上期金额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净利润292,064,396.41221,119,443.73
加:资产减值准备34,981.43-101,462.96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14,668,951.5314,492,526.40
使用权资产折旧
无形资产摊销1,187,923.321,178,795.32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1,564,082.881,564,082.88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55,324.43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402,690.945,446,097.24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255,694.20-45,198.59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40,834.62-5,675.36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19,905,337.57-26,340,418.68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69,580,335.3029,867,267.81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16,771,680.11-5,709,925.75
其他-1,684,129.83-4,340,331.8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41,577,359.26237,180,524.60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债务转为资本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现金的期末余额127,984,926.0642,270,014.35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42,270,014.35126,479,566.58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0.00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0.00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85,714,911.71-84,209,552.23

(2)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一、现金127,984,926.0642,270,014.35
其中:库存现金24,181.3262,299.53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123,234,325.6337,930,047.01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4,726,419.114,277,667.81
二、现金等价物0.000.00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27,984,926.0642,270,014.35

43、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单位:元

项目期末账面价值受限原因
货币资金8,900,234.12为本公司开立票据提供质押保证、其他专项用途资金
固定资产120,025,692.25为本公司开立票据、借款提供抵押担保
无形资产51,959,735.79为本公司开立票据、借款提供抵押担保
合计180,885,662.16--

44、外币货币性项目

(1)外币货币性项目

单位:元

项目期末外币余额折算汇率期末折算人民币余额
货币资金----
其中:美元933.586.37575,952.23

45、政府补助

(1)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单位:元

种类金额列报项目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与收益相关5,012,067.65其他收益5,012,067.65
与收益相关1,806,604.00营业外收入1,806,604.00
与资产相关296,610.20其他收益296,610.20

八、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公司的主要金融工具,除衍生工具外,包括货币资金、其他应收款、应付账款、应付票据等,各项金

融工具的详细情况说明见本附注七相关项目。公司在经营过程中面临各种金融风险: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流动性风险。公司经营管理层全面负责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的确定,并对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承担最终责任。公司风险管理的总体目标是在不过度影响公司竞争力和应变力的情况下,制定尽可能降低风险的风险管理政策。

(一)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不履行义务,造成另一方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本公司对信用风险按组合分类进行管理。信用风险主要产生于银行存款、其他应收款等。本公司银行存款主要存放在信用评级较高的银行,本公司认为其不存在重大信用风险,不会产生因对方单位违约而导致的重大损失。对于其他应收款,本公司设定相关政策以控制信用风险敞口。公司通过对已合作的客户信用情况的定期监控以及应收账款账龄分析的月度审核来确保公司的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在监控上述客户的信用风险时,对于信用记录不良的客户,本公司会加强对账频率、加大催收力度,采用书面催款、缩短信用期或取消信用期等方式,以确保本公司的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

(二)市场风险

金融工具的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利率风险、外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1.利率风险

无。

2.外汇风险

无。

3.其他价格风险

公司主营业务为聚苯乙烯研发、生产与销售,主要原料为苯乙烯。公司生产所需的苯乙烯通过外购获得,如果未来苯乙烯价格发生剧烈变化而相关产成品价格未能同步变动,将会对公司主要产品的毛利率水平及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三)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企业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公司的政策是确保拥有充足的现金以偿还到期债务。流动性风险由本公司的财务部门集中控制。财务部门通过监控现金余额以及对未来12个月现金流量的滚动预测,确保公司在所有合理预测的情况下拥有充足的资金偿还债务。

九、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母公司名称注册地业务性质注册资本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广东星辉控股有限公司汕头澄海投资、贸易15,000万元52.38%52.38%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是陈雁升、陈冬琼及陈创煌(陈雁升和陈冬琼系夫妻关系、陈创煌系陈雁升和陈冬琼之子)。

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陈雁升。

2、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关联方名称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广东本科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冬琼曾担任董事的公司(已于2020年5月辞任)、曾任控股股东广东星辉控股有限公司的经理林智德担任董事长兼经理的公司,期末不再是关联方
广东本科检测有限公司广东本科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期末不再是关联方

其他说明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自然人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亦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

3、关联交易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单位:元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本期发生额获批的交易额度是否超过交易额度上期发生额
广东本科检测有限公司检测费30,849.05724,716.97

(2)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单位:元

担保方担保金额担保起始日担保到期日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陈雁升、陈冬琼、陈创煌、蔡佳瑜、汕头市星辉投资有限公司35,600,000.002019年07月15日2025年12月31日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2020年8月21日,公司与中国银行汕头分行签订编号为GED476450120200071号的《授信额度协议》,陈雁升和陈冬琼、陈创煌和蔡佳瑜、汕头市星辉投资有限公司同日分别与中国银行汕头分行重新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所担保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均为人民币500,000,000.00元整,保证方式均为连带责任保证。

(3)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2,772,254.252,441,278.84

十、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利润分配情况

单位:元

拟分配的利润或股利426,167,176.60

根据公司2022年3月4日第二届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拟以截至2022年3月4日公司股本总数193,712,35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2元人民币(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426,167,176.60元。该利润分配预案待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后实施。

2、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2021年12月1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3801号”文核准,向社会公开发行4,842.81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并于2022年1月1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发行后的股本总额为人民币19,371.24万元。

十一、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金额说明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7,115,281.85详见附注七(45)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255,694.20详见附注七(34)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营业外收支净额27,628.32详见附注七(38)
减:所得税影响额1,109,790.66
合计6,288,813.71--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46.90%2.0102.01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45.89%1.971.97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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