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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产业: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的一致行动人、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9-03

证券代码:300832 证券简称:新产业 公告编号:2021-084

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的一致行动人、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5月12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的一致行动人、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39,以下简称:“减持计划”),截至本公告日,前述预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以及上述已披露减持计划的股东出具的《股东减持进展告知函》,现将其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 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内容

1、 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天津红杉聚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天津红杉聚业”)的一致行动人北京红杉铭德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北京红杉铭德”)计划在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的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3,900,000股(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的0.9458%);

2、 公司董事刘鹏计划在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500,000股(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的0.1213%);

3、 公司监事宋洪涛计划在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800,000股(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的

0.1940%);

4、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丁晨柳、刘海燕、李婷华、张蕾计划在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分别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50,000股、60,000股、150,000股和50,000股(分别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的

0.0364%、0.0146%、0.0364%和0.0121%)。

若在本减持计划公告日至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日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股东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二、 公司总股本变动情况

公司于2021年5月21日实施了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总股本由412,350,000股变为783,465,000股,同时公司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股份已完成登记,新增股份已于2021年7月6日上市流通,公司总股本由783,465,000股变为786,659,285股,因此上述股东减持股份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重进行相应调整。

三、 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1、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天津红杉聚业的一致行动人北京红杉铭德,高级管理人员丁晨柳女士、刘海燕女士、张蕾女士在上述减持计划期间内均未减持公司股票。

2、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董事刘鹏先生,监事宋洪涛先生,高级管理人员李婷华女士本次减持计划减持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时间减持均价(元/股)减持数量 (股)减持股数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李婷华集中竞价2021年6月10日69.008,4300.0011%
集中竞价2021年6月11日68.87250,0000.0318%注
宋洪涛集中竞价2021年8月24日45.5120,0000.0025%
集中竞价2021年8月25日46.5936,0000.0046%
集中竞价2021年8月27日47.7058,0000.0074%
集中竞价2021年9月2日44.4956,0000.0071%
刘鹏集中竞价2021年8月25日48.19258,4000.0328%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时间减持均价(元/股)减持数量 (股)减持股数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合计686,8300.0873%

注:1、刘鹏、宋洪涛和李婷华上述减持股份的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股份以及该等股份上市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2、减持股数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按照公司当前总股本计算。

3、 公司董事刘鹏先生,监事宋洪涛先生,高级管理人员李婷华女士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 名称股份性质减持前减持后
股数(股)占总股本的比例股数(股)占总股本的比例
刘鹏合计持有股份4,358,6000.5541%4,100,2000.5212%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1,089,6500.1385%831,2500.1057%
有限售条件股份3,268,9500.4156%3,268,9500.4155%
宋洪涛合计持有股份10,336,0001.3139%10,166,0001.2923%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2,584,0000.3285%2,414,0000.3069%
有限售条件股份7,752,0000.9854%7,752,0000.9854%
李婷华合计持有股份1,334,5600.1696%1,076,1300.1368%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333,6400.0424%75,2100.0096%
有限售条件股份1,000,9200.1272%1,000,9200.1272%

4、 截止本公告日,股东的持股及剩余拟减持数量情况

根据上述公司总股本变动情况调整后,股东剩余持股及剩余拟减持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姓名截止目前持股数量(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剩余拟减持不超过(股)剩余拟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备注
北京红杉铭德7,410,0000.9420%7,410,0000.9420%持股5%以上股东天津红杉聚业的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姓名截止目前持股数量(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剩余拟减持不超过(股)剩余拟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备注
宋洪涛10,166,0001.2923%1,350,0000.1716%监事
刘鹏4,100,2000.5212%691,6000.0879%董事
张蕾3,516,9000.4471%95,0000.0121%高管
刘海燕1,447,8000.1840%114,0000.0145%高管
丁晨柳1,447,8000.1840%285,0000.0362%高管
李婷华1,076,1300.1368%26,5700.0034%高管
合计29,164,8303.7074%9,972,1701.2677%

四、 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期间,上述股东均严格遵守了《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亦不存在违反股东相关承诺的情况。

2、上述股东股份减持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3、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上述股东均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五、 备查文件

北京红杉铭德、刘鹏、宋洪涛、丁晨柳、刘海燕、李婷华、张蕾分别出具的《股东减持进展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9月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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