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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产业:关于执行新租赁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8-20

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执行新租赁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19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执行新租赁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就变更情况公告如下:

一、 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2018年12月发布的《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销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根据前述通知的要求,公司决定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2、 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 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修订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执行。

4、 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规定,作为境内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主要内容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5、按照新租赁准则及上市规则要求,在披露的财务报告中调整租赁业务的相关内容。

根据新租赁准则,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对所有租入资产按照未来应付租金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及未确认融资费用,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三、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新租赁准则,根据新旧准则转换的衔接规定,应

当根据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该准则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2020年度相关财务指标,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四、 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照财政部修订和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变更后的公司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根据国家相关政策法规,执行新租赁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

五、 公司监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整变更的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新修订和颁布的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 备查文件

1、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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