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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尔特: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10-25

证券代码:300825 证券简称:阿尔特 公告编号:2022-112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年10月2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关联董事宣奇武先生、刘剑女士回避表决。结合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实际情况,为确保公司生产经营和流动周转资金需要,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由宣奇武先生无偿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宣奇武先生、刘剑女士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宣奇武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职务,刘剑女士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7.2.5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宣奇武先生、刘剑女士为公司的关联方,该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宣奇武先生,1966年出生,中国国籍,具有日本永久居留权,1987年毕业于清华大学汽车工程系,获工学学士学位;1998年获日本九州大学工学博士学位,曾任一汽集团工程师、日本三菱汽车公司开发本部主任,2012年2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长。

刘剑女士,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具有日本永久居留权。1987年毕业于哈尔滨理工大学自动化专业;1997年毕业于日本九州大学农业部。现任株式会

社IAT董事兼社长、株式会社 BEAT POWER董事。2012年2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宣奇武先生直接持有公司5,549,521股股份,通过阿尔特(北京)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尔特投资”)间接持有公司39,009,348股股份,通过作为嘉兴珺文银宝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有限合伙人间接持有公司1,779,152股股份;刘剑女士直接持有公司2,100,000股股份,通过阿尔特投资间接持有公司13,461,597股股份。根据公司最新股本501,417,333股计算,宣奇武先生直接控制公司1.11%股权,刘剑女士直接控制公司0.42%股权,宣奇武先生及其配偶刘剑女士通过阿尔特投资间接控制公司13.48%股权,宣奇武先生及其配偶刘剑女士直接或间接控制公司共计15.00%股权。

宣奇武先生、刘剑女士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宣奇武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职务,刘剑女士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职务,根据《上市规则》7.2.5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宣奇武先生、刘剑女士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

宣奇武先生、刘剑女士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及定价依据

1、拟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敞口额度4,000万元,授信期限为12个月。该授信由实际控制人之一宣奇武先生无偿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额度为6,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授信期限为12个月。该授信由实际控制人之一宣奇武先生无偿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拟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分行申请额度为5,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授信期限为24个月。该授信由实际控制人之一宣奇武先生无偿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4、拟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额度为10,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授信期限为12个月。该授信由实际控制人之一宣奇武先生无偿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以上授信额度、授信期限和担保事项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情况,最终融资情况将以公司届时运营的切实需求为准,具体授信额度以银行的最终审批为准。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

四、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为了满足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实际情况,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分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授信额度,宣奇武先生无偿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事项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和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及时补充现金流,有利于保持公司稳定经营及业务拓展。该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具有积极影响。

五、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公司于2022年2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议案》,公司与宣奇武先生、刘江峰先生、Faristar (HK)Investment Holding Limited 共同投资设立深圳壁虎新能源汽车科技有限公司。其中,公司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人民币100万元,宣奇武先生认缴出资人民币4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2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8)。2022年年初至今,宣奇武先生、刘剑女士除前述交易及为公司无偿提供担保外,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交易情况。

六、审议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10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该议案以5票同意获得通过(关联董事宣奇武先生、刘剑女士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已对《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宣奇武先生无偿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符合公司实际发展需求,审议、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事项。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10月24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由公司董事长宣奇武先生无偿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该事项的审议程序合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监事会同意该事项。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对于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宣奇武先生、刘剑女士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交易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综上,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于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2年10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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