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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尔特: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12-23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阿尔特股票代码:300825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江苏悦达中小企业绿色发展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住所/通讯地址:盐城市开发区希望大道南路5号软件园3号楼股权变动性质:股份减少(因主动减持减少股份、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致持股比例被动稀释以及公司限制性股票归属完成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二:江苏悦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住所/通讯地址:盐城市世纪大道东路2号股权变动性质:股份减少(因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致持股比例被动稀释以及公司限制性股票归属完成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签署日期:2021年12月22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

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无需经过相关主管部门批准、不附加其他生效条件。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2 -第一节 释 义............................................................................................................-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5 -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5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股权、资产、业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 7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发行在外股份的情况 - 7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 8 -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及目的.....................................................................- 8 -

二、未来12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8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9 -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9 -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 10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拥有权益的股份是否存在任何权利限制.............. - 11 -

四、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 11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12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3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4 -第八节 备查文件................................................................................................... - 16 -

一、备查文件目录.......................................................................................... - 16 -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 16 -附表......................................................................................................................... - 17 -

第一节 释 义本报告书中,除非上下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用语具有如下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江苏悦达中小企业绿色发展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及一致行动人江苏悦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绿色基金江苏悦达中小企业绿色发展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悦达投资江苏悦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阿尔特、公司、上市公司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书、本报告书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元、万元人民币元、万元

注1:本报告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绿色基金基本情况

1.基本简介

名称江苏悦达中小企业绿色发展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江苏悦达善达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通讯地址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希望大道南路5号
注册资本17,21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900MA1MCRPD3Q
主要合伙人悦达资本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市创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江苏悦达善达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营业期限2015-12-14至2022-12-13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创业投资;实业投资;资产管理;投资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 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姓名职务性别国籍长期居住地是否取得其他国家和地区的永久居留权在上市公司 任职情况
刘德兵执行事务合伙人代表中国江苏 盐城未在上市公司任职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刘德兵最近五年内未受过与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也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情况。

(二)悦达投资基本情况

1.基本简介

名称江苏悦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法定代表人张乃文
住所/通讯地址盐城市世纪大道东路2号
注册资本85,089.4494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9001401417456
持股比例5%以上的股东江苏悦达集团有限公司
营业期限1991-04-12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资产管理、财务顾问、社会经济咨询服务,机械设备、纺织品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国内贸易(国家禁止或限制经营的项目除外;国家有专项规定的,取得相应许可后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 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序号姓名性别职务国籍长期居住地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永久居
1张乃文董事长中国盐城
2杨玉晴董事中国盐城
3徐兆军董事中国盐城
4解子胜董事中国盐城
5郭如东董事中国盐城
6王圣杰副董事长兼总经理中国盐城
7王晨澜董事中国盐城
8王佩萍董事兼副总经理中国盐城
9蔡柏良独立董事中国盐城
10周华独立董事中国盐城
11蒋书运独立董事中国南京
12卢新国独立董事中国盐城

其中王圣杰先生同时兼任阿尔特非独立董事。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股权、资产、业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

江苏悦达中小企业绿色发展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与江苏悦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7月11日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协议约定双方在公司股东大会就任何事项进行表决时采取一致行动保持投票的一致性。除一致行动协议以外,双方为独立法人主体,在资产、业务等方面互相独立,主要管理人员不存在兼任关系。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发行在外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形。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及目的

基于经营发展需要,绿色基金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因为公司完成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致绿色基金及其一致行动人悦达投资持股比例被动稀释;公司限制性股票归属完成致绿色基金及其一致行动人悦达投资持股比例被动稀释,上述原因导致绿色基金及其一致行动人悦达投资合计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

二、未来12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绿色基金于2021年6月17日通过阿尔特披露了《关于与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72),拟在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7,947,160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为305,658,743股时的2.60%。绿色基金于2021年9月24日通过阿尔特披露了《关于与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变更公告》(公告编号:2021-091),拟将减持方式由“大宗交易方式”调整为“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数量、比例等保持不变,减持期间与原减持计划的大宗交易减持期间保持一致,集中竞价交易自减持变更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开始实施。

截至本报告书披露之日,此次减持计划时间已届满。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未有其他明确计划或安排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及时通知上市公司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2021年6月25日,绿色基金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3,900,000股,占权益变动时公司总股本的1.2759%。

2021年7月14日,绿色基金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600,000股,占权益变动时公司总股本的0.1963%。

2021年10月29日,受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A股股票上市的影响,绿色基金及其一致行动人悦达投资合计持股数量不变,持股比例被动稀释,合计持股比例由6.0612%下降至5.6201%。

2021年11月4日至2021年11月15日,绿色基金共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582,900股,占权益变动时公司总股本的0.1768%。

2021年11月16日,受公司限制性股票归属完成的影响,绿色基金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数量不变,持股比例被动稀释,合计持股比例由5.4433%下降至5.4087%。

2021年11月22日至2021年12月21日,绿色基金共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1,356,000股,占限制性股票归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的0.4087%,绿色基金及其一致行动人悦达投资合计持股比例由5.4087%下降至4.99999%。

由于上述原因,绿色基金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由7.5334%下降至 4.99999%,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变动方式变动期间减持均价 (元)减持股数 (股)变动比例 (%)
绿色基金 及其一致行动人大宗交易2021年6月25日26.233,900,0001.2759
大宗交易2021年7月14日27.52600,0000.1963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致持股比例被稀释2021年10月29日--0.4411
集中竞价交易2021年11月4日至2021年11月15日32.09582,9000.1768
限制性股票归属完成致持股比例被稀释2021年11月16日--0.0345
集中竞价交易2021年11月22日至2021年12月21日32.541,356,0000.4087

注2:2021年10月29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新增股份上市,公司总股本由305,658,743股增加至329,649,472股;2021年11月16日,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归属股份上市,公司总股本增至331,754,472股,上述变动比例均以发生变动时公司总股本计算。

注3:股份来源均为首次公开发行前已持有股份。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占变动前总股本比例(%)股数(股)占当前总股本比例(%)
绿色基金合计持有股份10,680,9093.49444,242,0091.2787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10,680,9093.49444,242,0091.2787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
悦达投资合计持有股份12,345,6794.039012,345,6793.7213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12,345,6794.039012,345,6793.7213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
合计合计持有股份23,026,5887.533416,587,6884.99999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23,026,5887.533416,587,6884.99999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再是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拥有权益的股份是否存在任何权利限制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阿尔特中拥有权益的股份不存在任何质押、冻结或其他权利限制的情况。

四、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也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除本报告书前述所披露的权益变动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6个月内,不存在其他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江苏悦达中小企业绿色发展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江苏悦达善达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签署日期:2021年 12月 22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江苏悦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乃文

签署日期:2021年 12月 22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1.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3.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4.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10-87163976联系人:何娜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北京市
股票简称阿尔特股票代码300825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名称江苏悦达中小企业绿色发展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注册地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希望大道南路5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二名称江苏悦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二注册地盐城市世纪大道东路2号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增加 ? 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有无一致行动人有 ? 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 ?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 ? 否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a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减持减少股份、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及限制性股票归属完成导致权益被动稀释)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股票种类:人民币A股普通股 合计持股数量:23,026,588股
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合计持股比例:7.5334% (上述持股比例以股份变动前上市公司总股本305,658,743股为基础计算)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股票种类:人民币A股普通股 合计持股数量:16,587,688股 变动比例:2.5334% 变动后持股比例:4.99999% (上述持股比例以本次权益变动时上市公司的总股本331,754,472股为基础计算)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时间:2021年6月25日 方式:绿色基金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3,900,000股,占权益变动时公司总股本的1.2759%。 时间:2021年7月14日 方式:绿色基金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600,000股,占权益变动时公司总股本的0.1963%。 时间:2021年10月29日 方式:受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 A 股股票上市的影响,绿色基金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数量不变,持股比例被动稀释,合计持股比例由6.0612%下降至5.6201%。 时间:2021年11月4日至2021年11月15日 方式:绿色基金共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582,900股,占权益变动时公司总股本的0.1768%。 时间:2021年11月16日 方式:受公司限制性股票归属完成的影响,绿色基金及其一
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数量不变,持股比例被动稀释,合计持股比例由5.4433%下降至5.4087%。 时间:2021年11月22日至2021年12月21日 方式:绿色基金共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1,356,000股,占权益变动时公司总股本的0.4087%,绿色基金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数量由7.5334%下降至4.99999%。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不适用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 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 ? 否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不适用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不适用
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不适用
是否已得到批准不适用

(本页无正文,为《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江苏悦达中小企业绿色发展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江苏悦达善达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签署日期:2021年 12 月 22 日

(本页无正文,为《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江苏悦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乃文

签署日期:2021年 12 月 2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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