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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岳硅材:关于募投项目间资金调整暨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3-22

证券代码:300821 证券简称:东岳硅材 公告编号:2022-026

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投项目间资金调整暨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调整涉及项目:“30万吨/年有机硅单体及20万吨/年有机硅下游产品深加工项目”和“有机硅单体装置节能环保技改项目”,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

2、截至2022年2月28日,“30万吨/年有机硅单体及20万吨/年有机硅下游产品深加工项目”募集资金已基本使用完毕,拟将“有机硅单体装置节能环保技改项目”尚未投入募集资金优先投入“30万吨/年有机硅单体及20万吨/年有机硅下游产品深加工项目”使用。

3、本次调整不涉及募集资金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募集资金投资总额的变动。也不涉及向有关部门重新备案、审批的情况。

4、本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岳硅材”)于2022年3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投项目间资金调整暨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截至2022年2月28日,“30万吨/年有机硅单体及20万吨/年有机硅下游产品深加工项目”募集资金已基本使用完毕,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招股说明书》披露,结合实际情况,经审慎研究,拟将“有机硅单体装置节能环保技改项目”尚未投入募集资金优先投入“30万吨/年有机硅单体及20万吨/年有机硅下游产品深加工项目”使用,且对募投项目进行延期,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72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30,0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6.9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2,07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1,985,848,466.98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0年3月9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天健验〔2020〕7-7号”《验资报告》。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公司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并与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2年2月28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总投资额募集资金拟投资额累计投入情况剩余募集资金金额
30万吨/年有机硅单体及20万吨/年有机硅下游产品深加工项目298,074.02160,584.85164,910.322.21
有机硅单体装置节能环保技改项目49,800.0030,000.008,398.6921,893.12
有机硅研发中心项目20,000.008,000.003,712.944,429.29
合 计367,874.02198,584.85177,021.9526,324.62

二、募投项目间资金调整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1、募投项目间资金调整的具体情况

公司“30万吨/年有机硅单体及20万吨/年有机硅下游产品深加工项目”计划总投资298,074.02万元,其中募集资金投资160,584.85万元,截至2022年2月28日,该项目募集资金已基本使用完毕。公司拟将“有机硅单体装置节能环保技改项目”尚未投入募集资金21,893.12万元优先投入“30万吨/年有机硅单体及20万吨/年有机硅下游产品深加工项目”建设,实际调整金额以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转账时账户余额为准。

本次调整不涉及募集资金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募集资金投资总额的变动,也不涉及向有关部门重新备案、审批的情况。

2、募投项目间资金调整原因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招股说明书》披露,将按照项目建设轻重缓急顺序投资建设募投项目。结合整体项目建设规划及实施进度,为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情况下“30万吨/年有机硅单体及20万吨/年有机硅下游产品深加工项目”尽快投产,考虑园区场地限制,以及流动人员对公司疫情防控的压力等因素,公司将在“30万吨/年有机硅单体及20万吨/年有机硅下游产品深加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再进行“有机硅单体装置节能环保技改项目”后续建设。

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本着合理、科学、审慎使用募集资金的原则,将“有机硅单体装置节能环保技改项目”尚未投入的募集资金21,893.12万元优先投入“30万吨/年有机硅单体及20万吨/年有机硅下游产品深加工项目”建设使用。调整完成后,“有机硅单体装置节能环保技改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0万元,公司将及时办理相关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手续,该项目后续建设资金将由公司自有资金支付。

三、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1、募投项目延期具体情况

结合目前公司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对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调整前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
30万吨/年有机硅单体及20万吨/年有机硅下游产品深加工项目2022年3月2022年9月
有机硅单体装置节能环保技改项目2022年9月-
有机硅研发中心项目2022年3月2022年9月

2、募投项目延期原因

公司募投项目自开工建设以来,新冠疫情影响持续存在,全球贸易、供应链

均遭受不同程度影响,且由于行业技术及下游应用领域的快速发展,客户需求出现一定变化,对生产设备和技术工艺的改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公司对于相关设备的选择和采购上更为谨慎;部分设备需定制生产,采购周期较长,受上述多方面因素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无法在计划时间内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经审慎研究决定,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

其中“30万吨/年有机硅单体及20万吨/年有机硅下游产品深加工项目”已于2021年12月底进入试生产阶段,公司按照产品工艺、生产流程分阶段顺序安排试生产过程,30万吨/年有机硅单体装置已于2022年1月31日顺利产出合格有机硅环体类产品,公司积极推进20万吨/年有机硅下游产品深加工装置试生产。截至目前,除乙烯基硅油车间和气相白炭黑车间,公司已贯通其他工艺流程试生产工作。

为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情况下“30万吨/年有机硅单体及20万吨/年有机硅下游产品深加工项目”尽快投产,考虑园区场地限制,以及流动人员对公司疫情防控的压力等因素。公司将在“30万吨/年有机硅单体及20万吨/年有机硅下游产品深加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再进行“有机硅单体装置节能环保技改项目”后续建设,后续项目建设资金将由公司自有资金支付。

四、募投项目间资金调整及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1、募投项目间资金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公司从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出发,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化公司资金结构,经审慎研究决定,本次调整不涉及募投项目建设规划调整,募集资金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募集资金投资总额不变,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当前和未来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

2、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项目的延期未改变项目的内容、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五、履行的审批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年3月2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间资金调整暨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募投项目“30万吨/年有机硅单体及20万吨/年有机硅下游产品深加工项目”募集资金已基本使用完毕,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招股说明书》披露,结合实际情况,经审慎研究,拟将“有机硅单体装置节能环保技改项目”尚未投入募集资金优先投入“30万吨/年有机硅单体及20万吨/年有机硅下游产品深加工项目”使用,且对募投项目进行延期,董事会同意上述事项。

(二)监事会审议意见

2021年3月21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间资金调整暨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本次募投项目间资金调整暨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实施情况,经过审慎研究后进行的合理安排,符合公司经营现状,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募投项目间资金调整暨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间资金调整暨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实施情况,经过审慎研究后进行的合理安排,符合公司经营现状,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其他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东岳硅材本次募投项目间资金调整暨募投项目延期事项通过董事会、监事会审议,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

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本次募投项目间资金调整暨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决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公司后续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督促公司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切实履行保荐机构职责和义务,保障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东岳硅材本次募投项目间资金调整暨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间资金调整暨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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