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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岳硅材: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3-22

证券代码:300821 证券简称:东岳硅材 公告编号:2022-029

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22年3月2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关于变更注册地址:

变更前

公司注册地址:淄博市桓台县唐山镇李寨村段

邮编:256401

变更后

公司注册地址:淄博市桓台县唐山镇工业路3999号

邮编:256401

二、《公司章程》修订内容

修订前修订后
第五条 淄博市桓台县唐山镇李寨村段第五条 淄博市桓台县唐山镇工业路3999号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以及董事会以决议形式认定的其他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和财务负责人。第十一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四十条 (十五)审议股权激励计划;第四十条 (十五)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
第四十三条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本章程所规定人数的2/3时;第四十三条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6人时;
第四十九条 监事会或股东决定自行召集股东大会的,须书面通知董事会,同时向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 在股东大会决议予以公告前,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 召集股东应在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及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时,向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有关证明材料。第四十九条 监事会或股东决定自行召集股东大会的,须书面通知董事会,同时向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 在股东大会决议予以公告前,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 监事会或召集股东应在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及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第七十七条 (二)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和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第七十七条 (二)公司的分立、分拆、合并、解散和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
第七十八条 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百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者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中国证监会的规定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以作为征集人,自行或者委托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公开请求公司股东委托其代为出席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提案权、表决权等股东权利。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第七十八条 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百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者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中国证监会的规定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以作为征集人,自行或者委托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公开请求公司股东委托其代为出席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提案权、表决权等股东权利。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除法定条件外,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第九十五条 (六)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期限未满的;第九十五条 (六)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未满的;
第一百零七条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融资等事项;第一百零七条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融资、对外捐赠等事项;
第一百一十条 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的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应当制定相关决策制度对前述事项的审批权限、审查和决策程序进行规定,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第一百一十条 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的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应当制定相关决策制度对前述事项的审批权限、审查和决策程序进行规定,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第一百二十八条 公司设总经理 1 名,副总经理若干名,财务负责人 1 名,董事会秘书 1 名,前述人员均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均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第一百二十八条 公司设总经理1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仅在公司领薪,不由控股股东代发薪水。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以及董事会以决议形式认定的其他人员均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第一百三十五条 副总经理由总经理提名,由董事会聘任和解聘。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副总经理的职权由总经理工作细则规定。第一百三十五条 副总经理由总经理提名,由董事会聘任和解聘。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
第一百五十八条 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向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在每一会计年度前6个月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向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在每一会计年度前3个月和前9个月结束之日起的1个月内向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季度财务会计报告。 上述财务会计报告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的规定进行编制。第一百五十八条 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向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在每一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向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 上述年度报告、中期报告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的规定进行编制。
第一百六十七条 公司聘用取得“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会计报表审计、净资产验证及其他相关的咨询服务等业务,聘期1年,可以续聘。第一百六十七条 公司聘用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会计报表审计、净资产验证及其他相关的咨询服务等业务,聘期1年,可以续聘。

除上述修订的条款外,《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保持不变。本次修订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相关变更登记事宜,具体变更以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三、备查文件

1、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3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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