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20 证券简称:英杰电气 公告编号:2020-097
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11月12日(星期四)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1月12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1月12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部分董事通过通讯方式参会,此次通过通讯方式参会的董事视为出席会议。
3、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德阳市金沙江西路686号公司二楼报告厅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饶洁先生
公司董事长王军先生因工作原因不能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经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董事饶洁先生为本次股东大会主持人。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股东的总体情况
本次会议现场出席及网络出席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15人,代表股份65,557,693股,占公司总股份的69.000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4人,代表股份65,557,493股,占公司总股份的69.000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2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0002%。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144,844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152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144,644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152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2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0002%。
3、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5,557,69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144,8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5,557,69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144,8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5,557,69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144,8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5,557,69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144,8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5,557,69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144,8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5,557,69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144,8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5,557,69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144,8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5,557,69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144,8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9、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5,557,69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144,8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国浩律师(成都)事务所指派律师刘小进、郭晓锋现场见证
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国浩律师(成都)事务所《关于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