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3月20日通过电话通讯及邮件方式送达。会议于2020年3月2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王军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认为本次置换已由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XYZH/2020CDA60020号),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本议案出具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关于使用募集资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1)。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合计不超过3.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议案出具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2020-022)。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同意于2020年4月13日15:00在公司(地址:四川省德阳市金沙江西路686号)二楼报告厅召开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23)。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 、 备查文件
1、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4、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