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英杰电气: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5

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索引页码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1-2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1-12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XYZH/2024CDAA3B0074

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杰电气”)董事会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对2023年12月31日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执行了鉴证工作。英杰电气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并保持其有效性,以及保证自我评估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我们的责任是对英杰电气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有效性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以对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度有效性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的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测试和评价内部控制设计的合理性和执行的有效性,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限制,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鉴证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我们认为,英杰电气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于2023年12月31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财务报表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

XYZH/2024CDAA3B0074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鉴证报告(续)

本鉴证报告仅供英杰电气2023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未经本事务所书面同意,不应用于任何其他目的。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 北京二○二四年四月二十三日

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管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表及相关信息真实、可靠、完整,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

由于内部控制存在固有局限性,故仅能对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公司的基本情况

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于1996年1月16日成立,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060020515584XN;法定代表人:王军;注册地址、总部办公地址均为四川省德阳市金沙江西路686号。

于2020年1月8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53号文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584万股,并于2020年2月1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1582号文批复,公司于2023年8月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968,883.00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注册资本及股本为220,291,494.00元。

本公司属于电力电子设备行业,主要从事以功率控制电源、特种电源为代表的工业电源设备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以及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为工业电源设备、新能源汽车充电桩。

三、 公司建立内部控制的目标和遵循的原则

(一) 公司建立内部控制的目标

1.建立和完善内部治理和组织结构,形成科学的决策、执行和监督机制,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以及经营活动的有序进行,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企业实现发展战略;

2.建立行之有效的风险控制系统,强化风险管理,降低企业运行风险,保证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

3.规范公司经营行为,保证会计资料、财务报表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4.建立良好的内部控制环境,堵塞漏洞、消除隐患,防止并及时发现纠正错误、违规及舞弊行为,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

5.确保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实施。

(二) 公司建立内部控制制度遵循的原则

1.合法性原则。内部控制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2.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贯穿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覆盖公司及子公司的各种业务和事项。在层次上涵盖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和全体员工;在对象上覆盖公司各项业务、管理活动和部门;在流程上渗透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做到事前、事中、事后控制相统一,避免内部控制出现空白和漏洞;

3.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关注重要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针对其内控环节采取更为严格的控制措施,确保不存在重大缺陷;

4.制衡性原则。内部控制在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业务流程等方面形成有效制约,保证公司机构、岗位及其职责权限的合理设置和分工,坚持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确保不同机构和岗位之间权责分明、相互监督,同时兼顾运营效率;

5.有效性原则。公司全体员工均自觉有效执行维护内部控制相关规定,在建立和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能够得到及时地纠正和处理;

6.适应性原则。内部控制与公司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等相适应,并随着公司外部环境的变化、经营业务的调整、管理要求的提高等及时加以调整;

7.成本效益原则。内部控制权衡实施成本与预期效益,以适当的成本实现有效控制。

四、 内部控制建设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基本规范、配套指引以及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内部控制评价范围的包括母公司以及全部合并范围的子公司。

公司在确定内部控制评价的范围时,全面考虑了公司及所有部门、下属单位的业务和事项,围绕着内部控制五个方面:内部控制环境、风险评估、内部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开展工作具体如下:

1.内部控制环境

(1)公司的治理机构

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设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各专门委员会、监事会,形成了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管理层之间相互独立、相互制衡、权责明确的工作机制,促进公司更好的规范运作。

股东大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建立了规范的股东大会制度,对股东大会的职权、召开、提案、表决和决议等作出了明确规定。报告期内股东大会运作规范,在会议召集、议事程序、表决方式和决议等方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董事会向股东大会负责,是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负责公司发展目标和重大经营活动的决策,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以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促进董事会更全面、科学、高效的决策。公司制定了《董事会议事规则》,对董事会的规范运行进行了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对公司的相关事项作出决策,除审议日常事项外,在高管人员任免、规章制度的制订等方面切实发挥了作用,

依法履行了《公司法》、《公司章程》赋予的权利和义务,程序规范,不存在董事会违反《公司法》及其他规定行使职权的情形。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向全体股东负责,对公司董事、高管及其他管理人员的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及公司财务情况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制定了《监事会议事规则》,对监事会的规范运行进行了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行使自己的权利。监事会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方式以及监事权利的行使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公司法人治理的不断健全和完善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独立董事设立及运行情况:公司制定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设立了3名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总数超过三分之一,其中有一名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决策,并以其专业知识和经验就公司有关工作提出独立意见,对于促进公司完善治理结构、规范运作、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聘任,在董事会的领导下,由总经理全面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活动,组织实施董事会的各项决议。报告期内,公司上述机构和人员按照相关各规则规范运作,实现了公司治理架构的合法有效运行,保障了全体股东的利益。

(2)公司的组织结构

公司根据自身经营的特点及业务发展需要,设立了符合公司现阶段业务规模和经营管理需要的各职能部门,并贯彻不相容职务相分离的原则,形成了由研发、设计、销售、生产、供应链管理、质量管理、人力资源、财务管理等组成的完整、有效的经营管理框架。为公司的规范运作、长期健康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通过合理划分各部门职责及岗位职责,使各部门之间形成权责明确、相互配合、相互制衡的机制。

(3)发展战略

为明确公司发展方向,规划业务发展目标策略,提升公司业务竞争能力,保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公司明确了战略规划组织体系,战略制定、目标分解以及战略实施,规范了战略规划的内容,以适应公司经营规模不断壮大和快速发展的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保证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公司董事会下设立战略委员会,负责发展战略管理工作,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

出建议,公司在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中树立战略意识和战略思维,充分发挥其在战略制定与实施过程中的模范带头作用。

(4)内部审计

公司设立审计部作为内部审计机构,根据经营实际情况配置专职的内部审计人员从事内部审计工作,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审计部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审计部在赋予的职责和权限范围内独立行使审计监督职权,同时根据日常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跟踪整改落实情况,确保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及各业务流程的有效实施,严格控制日常经营风险。

(5)人力资源政策

公司建立了完整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内容涵盖员工招聘、薪资、培训、绩效考核与晋升,为公司建立高素质的团队提供健全的制度保障。公司依法为员工提供各项劳动和社会保障措施,将职业道德修养和专业胜任能力作为选拔和聘用员工的重要标准,切实加强员工培训和继续教育,不断提升员工素质。

(6)社会责任

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推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倡导公司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公司社会责任,树立社会责任意识,在公司中形成履行社会责任的企业价值观和企业文化,把履行社会责任融入企业发展战略。在安全生产方面,公司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公司建立了企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机制,落实了专人负责公司安全生产检查,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人,清楚界定安全事故责任人和部门,保证公司安全生产制度彻底得到贯彻执行。在员工权益维护方面,公司建立了科学的员工薪酬制度和激励机制,高级管理人员与普通员工薪酬的正常增长机制,公司为所有员工办理了“五险一金”并按期足额缴纳。员工权益保护等各方面管理,做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短期利益与长远利益、自身发展与社会发展相互协调,实现公司与员工、公司与社会、公司与环境的健康和谐发展。

(7)企业文化建设

公司积极培育具有自身特色的企业文化,树立了“成就客户、至诚守信、团结协作、创新卓越、艰苦奋斗、高效执行”的核心价值观,在任用和选拔优秀人才时,注重考察其与公司价值观的匹配程度,发扬团结协作的精神,公司通过全员参与,广泛征求意见,研讨学习,借鉴深化和宣贯推广,不断推进企业文化体系的优化和深入发展,保持公司的凝聚力,树立公司健康向上的良好形象。

2. 风险评估公司根据国家政策、行业特点以及发展方向,围绕公司战略发展目标,逐步建立了涵盖整个业务的风险评估体系。董事会通过设置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等机构,以识别和应对公司可能遇到的包括经营风险、政策风险、财务风险、行业风险、管理风险等重大且影响经营发展的风险因素。针对可能出现或已经存在的风险,公司在日常经营活动中及时加以预警、调整、分析、收集、制定不同措施尽量将风险控制在最小可承受范围内,通过建立和健全公司质量管理体系,严把产品质量关,控制日常经营风险;通过计算机信息系统管理平台严控各个业务环节的审批权限,从多方位实现对风险的有效控制。3.内部控制活动公司根据日常经营及对风险的收集和分析,不断完善内控管理制度、业务工作流程等,并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将风险控制在可承受的范围之内。

(1)本公司的主要控制措施

为合理保证各项目标的实现,公司建立了相关的控制程序,主要包括:交易授权控制、责任分工控制、凭证与记录控制、资产接触与记录使用控制、独立稽查控制、电子信息系统控制等。

①交易授权控制:明确了授权批准的范围、权限、程序、责任等相关内容,单位内部的各级管理层必须在授权范围内行使相应的职权,经办人员也必须在授权范围内办理经济业务。

②责任分工控制:合理设置分工,科学划分职责权限,贯彻不相容职务相分离,形成相互制衡机制。

不相容的职务主要包括:授权批准与业务经办、业务经办与会计记录、会计记录与财产保管、业务经办与业务稽核、授权批准与监督检查等。

③凭证与记录控制:合理制定了凭证流转程序,经营人员在执行交易时能及时编制有关凭证,编妥的凭证及时送交会计部门以便记录,已登账凭证依序归档。各种交易必须作相关记录(如:销售发票、原材料入库及领用、产品入库及发出等),并且将记录同相应的分录独立比较。

④资产接触与记录使用控制:严格限制未经授权的人员对财产的直接接触,采取定期盘点、财产记录、账实核对等措施,以使各种财产安全完整。

⑤独立稽查控制:对货币资金、有价证券、凭证和账簿记录、物资采购、付款、工资管理、委托加工材料、账实相符的真实性、准确性、手续的完备程度,各职能部门设置相关稽核人员进行审查、考核,公司设立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进行抽查、监督。

⑥电子信息系统控制:公司已制定了较为严格的电子信息系统控制制度,在电子信息系统开发与维护、数据输入与输出、文件储存与保管等方面做了较多的工作。

(2)本公司重点控制活动

①子公司管理

公司通过向子公司委派高级管理人员、财务人员管理子公司,在确保子公司自主经营的前提下,实施有效的内部控制。各子公司严格服从公司的宏观管理,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所提供给公司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②关联交易

为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遵循诚实信用、平等、自愿及三公原则,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规定,公司制定了《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内控手册》、《财务管理制度》、《防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制度,对资金管理与控制、资金管理权限、资金批复审批流程、防范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措施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对公司关联交易原则、关联交易的认定、审查、决策程序、信息披露等方面作了明确的规定,确保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③对外投资

公司通过《公司章程》和《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公司制度,明确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关于对外投资事项的审批权限、审议程序,公司严格执行《公司章程》、《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对外投资的情况。

④对外担保

公司通过《公司章程》和《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制度,规定公司对外担保必须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应由股东大会审批的对外担保,必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批。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⑤募集资金使用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变更、监督和责任追究等内容进行了明确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统一管理。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在募集资金使用方面不存在违规使用情况。

⑥固定资产与工程项目

公司制订有《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对固定资产的申购、使用、处置作了明确的规定,并设置了相应的控制环节,保证公司资产安全。

针对公司的建设工程和其他工程项目,项目工程的招标、建设、验收等环节制定了完整的控制流程,相关控制流程均得到了严格的贯彻实施,确保了项目工程招标程序合法,强化工程建设过程中的监督机制、保证安全施工,严控验收工作、确保工程质量。

⑦信息披露管理

为规范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正确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公司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对信息披露的原则和范围、内容及披露标准、义务人及法律责任、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内幕信息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管理、投资者关系管理等作了明确的规定。

4.信息与沟通

公司建立了完整的信息沟通机制,明确了信息收集、处理和传递程序、传递范围,确保对信息的合理筛选、核对、分析、整合,保证信息的及时、有效。利用OA系统、ERP系统、PLM系统、CRM系统、MES系统、WMS系统、邮件系统、内部局域网等现代化信息平台,使各管理层级、各部门以及员工与管理层之间信息传递更加迅速和顺畅。

公司利用多种渠道和机制,与投资者、媒体、监管机构保持顺畅的沟通和联络,定期及不定期披露相关报告,接受各监管机构的问询、检查。

同时,坚持惩防并举、重在预防的原则,通过举报电话、举报信箱及内部审计等渠道建立了员工或外部相关各方与管理层、审计委员会之间的反舞弊信息沟通渠道,营造廉洁经营的氛围。

5.内部监督

公司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确保内部审计机构、监事会及独立董事行使监督职权。公司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查和监督内部控制管理体系的建立及有效实施情况。监事会负责对公司财务管理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的合法合规性进行日常监督。内审审计机构按照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内部控制评价工作规范》对公司日常经营活动进行日常、专项或定期与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评价。上述纳入评价范围内的单位、主要业务和事项以及内部控制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相关制度,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内部控制的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进行评价。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评价指标缺陷等级
一般缺陷重要缺陷重大缺陷
资产总额错报金额<合并报表资产总额1%合并报表资产总额1%≤错报金额≤合并报表资产总额3%错报金额>合并报表资产总额3%
净利润错报金额<合并报表净利润的3%合并报表净利润的3%≤错报金额≤合并报表净利润的5%错报金额>合并报表净利润的5%

(2)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出现下列情形的,一般认定为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①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管理活动中存在重大舞弊;

②企业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

③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④企业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出现下列情形的,一般认定为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①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②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③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④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除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为一般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评价指标缺陷等级
一般缺陷重要缺陷重大缺陷
资产总额错报金额<合并报表资产总额1%合并报表资产总额1%≤错报金额≤合并报表资产总额3%错报金额>合并报表资产总额3%
净利润错报金额<合并报表净利润的3%合并报表净利润的3%≤错报金额≤合并报表净利润的5%错报金额>合并报表净利润的5%

(2)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出现下列情形的,一般认定为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①缺乏民主决策程序;

②重大决策程序不科学,决策程序导致重大失误;

③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并受到严重处罚;

④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体系失效;

⑤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未得到整改。

出现下列情形的,一般认定为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①民主决策程序存在但不够完善;

②决策程序导致出现一般失误;

③违反企业内部规章,形成损失;

④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

⑤内部控制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出现下列情形的,一般认定为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

①公司决策程序效率不高;

②违反内部规章,但未形成损失;

③一般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

④一般缺陷未得到整改;

⑤存在其他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公司现有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基本能够适应公司管理的要求,能够对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的保证,能够对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单位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提供保证。

五、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六、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