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斯迪克: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12-24

证券代码:300806 证券简称:斯迪克 公告编号:2019-014

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议案和修改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

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2月9日在创业板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了《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9-011)。

2、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9年12月24日(星期二)10:30

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12月24日至12月24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12月24日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2月24日9:15至2019年12月24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地点

江苏省太仓市青岛西路11号斯迪克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金闯先生

7、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总体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64,252,81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16,838,879股的54.9927%。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8,043,6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844%。

2、股东现场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59,090,77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5746%。

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2,881,61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663%。

3、股东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5,162,0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181%。

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5,162,0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181%。

4、公司董事、监事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类型、注册资本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审议结果: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表决情况:同意64,251,5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0%;反对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042,3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838%;反对1,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16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64,251,5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0%;反对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042,3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838%;反对1,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16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3、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64,251,5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0%;反对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042,3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838%;反对1,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16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2、律师姓名:许航、乔营强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关于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9年12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