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达到1%暨减持股份进展的公告
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上海兆亨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兆亨”)《关于减持股份超过1%的进展情况告知函》,截至2021年12月13日,上海兆亨及其一致行动人兼任董事许江波先生累计减持股份431.7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1.03%。其减持股份数量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情况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上海兆亨投资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兼任董事许江波先生 | |||
住 所 |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东方路778号19层A5、D5 |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0年12月23日到2021年12月13日 | |||
股票简称 | 锦鸡股份 | 股票代码 | 300798 | |
变动类型 (可多选) | 增加□ 减少? | 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
股份种类(A股、B股等) | 减持股数(万股) | 减持比例 | ||
A股 | 431.77 | 1.03% | ||
合计 | 431.77 | 1.03%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间接方式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请注明) | ||||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可多选) | 自有资金 □ 银行贷款 □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 股东投资款 □ 其他 □ (请注明) 不涉及资金来源 □ | ||||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份比例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份比例 | ||
合计持有股份 | 5,497.5693 | 13.16% | 5,065.7993 | 12.13%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3,588.6911 | 8.59% | 3,183.9211 | 7.62%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1,908.8782 | 4.57% | 1,881.8782 | 4.51% | |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 |||||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 是? 否□ 上海兆亨及其一致行动人兼任董事许江波先生股份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01日和2021年06月23日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分别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事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71)、《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事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53)。 上海兆亨及其一致行动人兼任董事许江波先生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相关承诺、意向及减持计划一致,减持数量在相关承诺、意向及减持计划范围之内。 | ||||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 是□ 否? | ||||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 |||||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 是□ 否? | ||||
6.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如适用) | 适用□ 不适用? |
7.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如适用) | 适用□ 不适用? |
8.备查文件 | |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 3)律师的书面意见 □ 4)关于减持股份超过1%的进展情况告知函 ? |
注:本表中股份比例为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后的结果。特此公告!
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