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98 证券简称:锦鸡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1
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 | 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 |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 被委托人姓名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 锦鸡股份 | 股票代码 | 300798 |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肖卫兵 | 张红武 | ||
办公地址 | 泰兴经济开发区新港路10号 | 泰兴经济开发区新港路10号 | ||
电话 | 0523-87676284 | 0523-87676284 | ||
电子信箱 | xiaoweibing@jinjidyes.com | zhanghongwu@jinjidyes.com |
2、主要财务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498,003,798.85 | 318,611,936.11 | 56.3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36,815,605.05 | 2,994,671.10 | 1,129.3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元) | 40,389,524.19 | 82,817.27 | 48,669.4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26,950,860.21 | 26,642,162.16 | -201.16%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881 | 0.0072 | 1,123.61%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881 | 0.0072 | 1,123.61%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99% | 0.24% | 2.75%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1,516,317,525.04 | 1,528,625,972.38 | -0.8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1,238,727,130.87 | 1,213,489,387.66 | 2.08%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12,188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 0 | 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如有)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赵卫国 | 境内自然人 | 18.42% | 76,951,817 | 76,951,817 | ||||||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4.40% | 60,152,376 | 0 | ||||||
湖南臻泰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大靖臻泰化工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其他 | 12.40% | 51,802,476 | 0 | ||||||
肖卫兵 | 境内自然人 | 8.52% | 35,600,093 | 35,600,093 | ||||||
上海兆亨投资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6.92% | 28,928,083 | 0 | ||||||
许江波 | 境内自然人 | 5.56% | 23,229,910 | 18,818,782 | ||||||
苏金奇 | 境内自然人 | 2.72% | 11,365,540 | 11,365,540 | ||||||
马立华 | 境内自然人 | 1.63% | 6,819,322 | 6,819,322 | ||||||
潘勇 | 境内自然人 | 1.63% | 6,819,322 | 6,819,322 | ||||||
泰州中电信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其他 | 1.63% | 6,799,929 | 0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前十名股东中,赵卫国和肖卫兵、苏金奇、马立华、潘勇为一致行动人。 | |||||||||
前10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 无 |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 适用 √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事项
为满足公司发展的资金需求,扩大公司经营规模,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公司考虑自身实际状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方式募集资金用于建设“精细化工产品一期项目”。 公司于2020年09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以及于2020年10月09日召开的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逐项审议《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等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46)、《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公告编号:2020-050)等公告。 2021年03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关于调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调整董事会全权办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授权有效期的议案》。2021年04月12日,公司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调整董事会全权办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授权有效期的议案》,调整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决议有效期和董事会全权办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授权有效期。 2021年05月31日,公司收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1]183号),深交所对公司报送的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及相关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申请文件齐备,决定予以受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05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受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7)。 2021年06月15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1〕020151号),具体内容详见于2021年06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2021年06月30日,公司在收到审核问询函后,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就审核问询函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分析和逐项答复,并根据相关要求对审核问询函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06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等相关文件。
2021年07月26日,根据深交所进一步审核意见,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的回复内容进行了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修订稿)》等相关文件。
2021年07月28日,根据深交所进一步审核意见,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的回复内容进行了二次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时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二次修订稿)》等相关文件。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二次修订稿)披露后,公司通过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业务系统报送了相关文件。
2021年08月18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召开2021年第49次上市委员会审议会议,对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请进行了审核。根据会议审核结果,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请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委审核通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0)。
(二)关于竞买控股子公司泰兴锦汇化工有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相关事项
2021年04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竞买控股子公
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交易对手方湖南国投为公司前十大股东上海兆亨投资有限公司的少数股东,除此以外,湖南国投与公司前十名股东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以及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确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作为关联董事的许江波先生回避表决了本次议案)。 根据湖南联合产权交易所项目公告,湖南省国有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泰兴锦汇化工有限公司6%的股权在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挂牌转让(二次挂牌),转让底价为1,393.191万元。公司充分考虑到本次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后,能进一步优化控股子公司的股权结构,加强对控股子公司的管控力度,推进公司发展战略、提高决策效率,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规划。会议同意公司以底价1,393.191万元参与竞买少数股东股权。2021年04月25日,公司以1,393.191万元底价摘牌成功。 2021年05月12日,公司根据湖南联合产权交易所项目公告规则,与转让方湖南省国有投资经营有限公司签订了《产权交易合同》(合同编号:N0124G210015)。2021年05月14日,《产权交易合同》经湖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审核确认后生效。2021年05月17日,公司支付了产权交易合同约定的全部少数股东股权转让款。 2021年05月18日,湖南联合产权交易所确认收到产权交易转让款,向公司出具了《产权交易凭证》(凭证编号:
2105180048)。 2021年07月05日,收到了泰兴市行政审批局核发的公司子公司锦汇化工的《营业执照》。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之签字页)
董事长签字:_________________赵卫国
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0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