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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796 证券简称:贝斯美 公告编号:2023-014
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因日常经营需要,拟与关联方宁波捷力克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捷力克”)及其控股子公司发生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事项,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合计不超过2,500万元。公司于2023年3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胡勇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对此议案回避表决,该议案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表决,表决通过。根据《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本议案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2023 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方名称 | 关联交易内容 | 定价原则 | 2023年预计额度 | 年初至披露日已发生金额 | 2022年度发生关联交易金额 |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 | 宁波捷力克及其子公司 | 销售商品 | 市场公允价格 | 2,500.00 | 4.20 | 0.00 |
注:宁波捷力克自 2022年12月26日起成为公司关联方, 2022年12月26日前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与宁波捷力克的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2022年度,宁波捷力克及其子公司向公司销售商品金额合计653.86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宁波捷力克化工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203662097307M注册地: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冷静街8号10-6室法定代表人:胡勇注册资本: 1,000万元人民币成立时间: 2007年7月17日经营范围:危险化学品的批发(在许可证核准范围和有效期内经营)。农药、化工原料及产品、纺织服装及日用品、文体用品、建材、机械设备、五金交电、电子产品的批发;生物产品及微生物产品的技术研发;自营和代理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期, 宁波捷力克未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12月31日/2022年度 |
净资产 | 10,801.65 |
营业收入 | 116,901.69 |
净利润 | 6,805.30 |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宁波捷力克为公司持股20%的参股公司,公司董事胡勇为宁波捷力克总经理、法定代表人,因此本次日常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认为宁波捷力克为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的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信良好,履约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方出售商品,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均按照市场公允价格执行,双方经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并签订相关协议,对关联交易价格予以明确。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上述预计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性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经营,促进公司发展。
(二)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和合理性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是基于正常的市场交易条件及有关协议的基础上进行的,符合商业惯例,关联交易定价公允,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市场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选择的合作关联方均具备良好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可降低公司的经营风险,有利于公司正常业务的持续开展。
(三)关联交易的持续性
在公司的生产经营稳定发展的情况下,在一定时间内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将持续存在。此外,公司产供销系统完整、独立,不会对关联人形成较大的依赖。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经审阅,认为:我们已于会前获得并审阅了公司关于2023年度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相关材料,经沟通了解详细情况,我们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与关联方发生的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2023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所需,定价政策遵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与关联人的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议案时,公司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
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所需,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交易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的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公允的价格和正常的商业条件进行,符合公开、公正、公平的交易原则,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中泰证券对贝斯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