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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禾智能: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吴战篪)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5

佳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吴战篪)

----已届满离任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佳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职责和义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参与公司经营发展的讨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公正、客观的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3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吴战篪,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博士生导师,注册会计师。历任湖南中兴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湖南英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广州惠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002888)独立董事,信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暨南大学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深圳民爆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百果园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年9月至2023年3月,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出席会议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10次董事会和6次股东大会。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3月13日,本人在公司任独立董事,于2023年3月13日公司举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后届满离任。在任期内,本人亲自出席1次董事会,本人按时亲自出席了董事会,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

在任期内,本人提前详细阅读董事会通知中所列的各项议案和相关材料,在审议议案时独立发表意见,依法表决。本人认为这些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人对任期出席的董事会所有议案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

对、弃权的情况。在任期内,本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各次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三、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对公司2023年经营活动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查验,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如下事前认可或独立意见:

(一)2023年2月24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对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严文华先生、严湘华先生、肖伟群先生、严跃华先生、严帆先生、严凯先生)、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何华明先生、王再升先生、万加富先生)、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任职董事会各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3年度,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按照公司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要求,积极履行作为委员的相应职责,就需要经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前先审议的重大事项进行了事前审议,并向董事会提出了意见,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战略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五、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3年度,本人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解。并通过电话通讯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一)本人积极关注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及时了解公司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对需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及时进行调查,向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了解,并结合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

使表决权,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本人密切关注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督促公司能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合法合规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七、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3 年任职期间,公司未发生应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情况

2023年任职期间,不涉及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

(三)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2023年任职期间,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也未有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发生。

(四)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2023年任职期间,未有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的情形发生。

(五)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2023年2月24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严文华先生、肖伟群先生、严跃华先生、严湘华先生、严帆先生、严凯先生六人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何华明先生、王再升先生、万加富先生三人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除上述事项外,2023年任职期间,公司未发生其他需要重点关注事项。

八、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3月1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届满,任职期间本人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致力于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任期届满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任职期内,公司对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给予了积极配合和大力支持,在此表示衷心感谢并希望

公司继续稳健经营、规范运作,不断增强盈利能力,实现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九、其它事项

(一)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二)无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三)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独立董事:吴战篪2024年4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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