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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乐健康: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5-15

仙乐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5月15日(星期五)下午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汕头市龙湖区泰山路83号公司行政楼四楼会议室

3、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5月1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15日 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15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林培青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仙乐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共14人,代表股份60,011,6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75.0145%。其中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9人,代表股份9,784,4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2.2305%。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9人,代表股份57,926,4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72.408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2,085,2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6065%。

2、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律师。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60,011,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审议通过《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0,011,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审议通过《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0,011,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4、审议通过《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0,011,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0,011,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9,784,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需要经过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0,011,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需要经过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程珊律师、覃正伟律师到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具的《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仙乐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特此公告。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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