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中信出版:关于公司仲裁事项的进展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3-28

中信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仲裁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仲裁基本情况

中信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申请人”)于2019年8月7日披露《关于公司提起仲裁的公告》,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受理本公司与被申请人广州白云机场二号航站区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被申请人”)之间关于合作合同纠纷的仲裁申请。本次仲裁的详细情况请见《关于公司提起仲裁的公告》中披露的相关内容。

二、仲裁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送达的(2019)穗仲案字第9673号《裁决书》。仲裁庭就本案作出裁决:解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二号航站区核心商业区“云天一线”规划建设运营招商项目(一线品牌、空中花园、文创书店、主题餐厅、艺术展览)经营合作协议》(以下简称“《经营合作协议》”)中关于空中花园的全部约定,被申请人不得就空中花园收取包括租赁费、经营权转让费、综合管理费等一切费用,申请人将空中花园的经营权完整退还被申请人;被申请人配合申请人将商铺消防卷帘门调整至与租赁线一致,并在商铺改造围蔽期间免收申请人的经营费用;同时,申请人在合同约定的经营范围和广州白云国际机场商业品牌库内,有权对云天一线项目中的综合书店及餐厅经营面积分割调整;申请人商铺经营的SWAROVSKI等五个品牌符合合同约定的经营范围。

本案仲裁费1,115,750元,由申请人承担557,875元,由被申请人承担557,875元。

本裁决为终局裁决,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次仲裁结果对公司经营产生积极影响,具体数据以公司后续披露的定期报告为准。

五、备查文件

1、《裁决书》(2019)穗仲案字第9673号。

特此公告。

中信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