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中信出版: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3-27

中信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中信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中信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公司董事会对公司2019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

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本部及北京《经济导刊》杂志社有限公司、中信联合云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北京中信书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信睿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信睿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中信楷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上海中信大方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96.91%,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97.58%;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内部监督、企业文化、社会责任、资金管理、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财务报告、全面预算、合同管理、行政管理、内部报告、信息系统、关联交易、募集资金使用等方面;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资金活动、采购业务、销售业务、资产管理、合同及印章管理、信息系统等方面。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内部控制应用手册》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重大缺陷定量标准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利润总额潜在错报的金额错报≥合并会计报表利润总额的5%合并会计报表利润总额的2%≤错报<合并会计报表利润总额的5%错报<合并会计报表利润总额的2%
营业收入潜在错报的金额错报≥合并会计报表营业收入的0.5%合并会计报表营业收入的0.3%≤错报<合并会计报表营业收入的0.5%错报<合并会计报表营业收入的0.3%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重大缺陷定量标准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缺陷性质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内部控制中存在的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可能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重大错报。具体体现在以下方面: ①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 ②对已公告的财务报告出现的重大错报进行错报更正; ③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④公司审计委员会或内部审计机构对财务报告的监督无效。
重要缺陷内部控制中存在的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其严重程度和经济后果低于重大缺陷,但可能对公司财务报告产生重要影响。具体体现在以下方面: ①关键岗位人员舞弊; ②公司财务报告编制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披露要求,导致财务报告出现重要错报; ③对公司财务报告编制过程的内控监督机制存在缺陷,可能对财务报告的可靠性产生重要影响。
一般缺陷未构成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直 接 财 产 损 失 金额损失金额≥2000万元人民币或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资产的5%500万元人民币或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资产的2%≤损失金额<2000万元人民币或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资产的5%损失金额<500万元人民币或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资产的2%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及一般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但部分内部控制流程存在一般缺陷。一般缺陷所导致的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并按照计划已经完成整改或正在整改,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运行不构成实质性影响。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未完成整改的非财

缺陷性质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①违反法律法规,导致被国家行政法律部门、监管机构重大处罚; ②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 ③出现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和质量方面的重大事故,导致严重后果; ④中高级管理人员流失严重; ⑤重大或重要内部控制缺陷在经过合理的时间后,未得到整改。
重要缺陷①未执行公司制度和规章,造成公司经济损失; ②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 ③关键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 ④内部控制一般缺陷在经过合理的时间后,未得到整改。
一般缺陷未构成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内控工作重点为围绕内控体系运行的有效性进行监督检查。公司有关内控制度已建立健全,并得到有效实施,内部控制体系较为健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要求以及公司经营管理和发展的实际需要。2020年公司将继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规范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优化内部控制环境,提升内部控制管理水平,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中信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