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作为中信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忠实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现将2019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19年度,公司召开了1次年度股东大会,3次临时股东大会,8次董事会。报告期内应到股东大会4次,本人实到2次;董事会应到8次,本人实到8次。对公司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与公司经营管理层及各独立董事积极沟通,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年度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故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19年度,本人根据《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了解情况、查阅相关资料后,就以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如下:
1、2019年3月25日,对2018年度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包括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18年度关联交易及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2018年度公司对外担保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等事项。
2、2019年8月7日,对选举毛益民女士、孙明先生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19年8月26日,对与中信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并对2019年半年度公司对外担保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4、2019年11月11日,对公司新聘会计师事务所及与中信财务有限公司交
易相关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并对挂牌转让上海财金通教育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三、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2019年按照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任职期间能够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均要求公司事先提供相关资料,进行认真审核。报告期内,出席提名委员会会议1次。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9年度,本人积极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多项建议。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做的其他工作
1、2019年度本人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对于每次需董事会审议的各个议案,首先对所提供的议案材料和有关介绍进行认真审核,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2、对公司定期报告、关联交易及其它有关事项等做出了客观、公正的判断,切实保护股东的利益。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年度,本人认真学习了最新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2019年7月5日,本人参加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主办的《诚信规范第一讲》及《市场监察监控培训》。
七、其它工作
在报告期内,本人无提议召开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等情况发生。
以上是本人在2019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在履职期间,本人将继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吴 军
2020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