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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出版: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8-28

证券代码:300788 证券简称:中信出版 公告编号:2019-015

中信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信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自筹资金307,083,046.79元。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入和置换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中信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052 号)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7,537,879 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格为 14.85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705,937,503.15元,扣除各项上市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43,231,303.15元。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9年7月1日出具了“瑞华验字[2019]第01660002号”《验资报告》,对以上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确认。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为本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在募集资金到位前,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顺利进行,公司利用部分自筹资金对募投项目进行了先行投入。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金额为472,365,196.47元,拟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307,083,046.79元。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截止2019年6月30日自有资金已投入金额拟置换金额
“内容+”知识产权投资与运营平台建设项目600,000,000.00410,000,000.00282,083,046.79282,083,046.79
智慧生活服务体系建设项目300,000,000.00200,000,000.00165,009,670.10
管理运营体系升级改造项目40,000,000.0025,000,000.0025,272,479.5825,000,000.00
补充流动资金20,000,000.008,231,303.15
总计960,000,000.00643,231,303.15472,365,196.47307,083,046.79

二、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

公司已在发行申请文件《中信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中对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作出如下安排:“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之前,若因市场竞争或公司自身经营需要等因素导致部分投资项目必须进行先期投入的,公司可使用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先行投入,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未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三、履行的审批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共计人民币307,083,046.79元。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未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事项。

(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鉴证报告情况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进行了审核,出具了瑞华核字[2019]第01660022号《中信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认为:上述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要求编制。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意见,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 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上述事项无异议。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四)《中信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瑞华核字[2019]第01660022号);

(五)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信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信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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