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与中信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该金融服务合作暨关联交易事项能够满足公司资金管理的需要,有利于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减少财务费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且各项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将《关于与中信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签字):
景旭峰 吴 军
张 克
2019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