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国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
2023-027
2023年04月
2022年年度报告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丁香鹏、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彦璐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晓靓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本年度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50%以上,有关公司改善盈利能力的相关措施已在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部分予以描述。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在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部分,阐述了公司经营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相关内容,注意投资风险。
本报告中如有涉及未来的经营计划、业绩预测等前瞻性陈述方面的内容,均不构成本公司对任何投资者及相关人士的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84,015,879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股派发现金红利
0.20元(含税),送红股
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
目录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2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6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9
第四节公司治理 ...... 38
第五节环境和社会责任 ...... 57
第六节重要事项 ...... 59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72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 ...... 79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 ...... 80
第十节财务报告 ...... 81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三)报告期内在巨潮资讯网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四)经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2022年年度报告原件;
(五)其他有关文件。以上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公司证券事务部
释义
释义项 | 指 | 释义内容 |
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工信部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国林科技、公司、本公司 | 指 | 青岛国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国林海产 | 指 | 青岛国林海产食品有限公司 |
朗科电子 | 指 | 青岛朗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国林流体 | 指 | 青岛国林流体科技有限公司 |
国林健康 | 指 | 青岛国林健康技术有限公司 |
国林半导体 | 指 | 青岛国林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 |
新疆国林新材料、新疆公司 | 指 | 新疆国林新材料有限公司 |
青岛国林新材料 | 指 | 青岛国林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国林新能源 | 指 | 青岛国林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国林致远 | 指 | 国林致远(青岛)供应链有限公司 |
华福证券 | 指 |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公司章程》 | 指 | 《青岛国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十三五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
DTA非玻璃放电体 | 指 | 采用公司专利(专利号:200810015373.0)制造的以特殊搪瓷、陶瓷复合材料与金属烧结而成的可连接式搪瓷涂层高压电极 |
kg/h、g/h | 指 | 臭氧产量单位,臭氧发生器每小时产生的臭氧量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
大型臭氧发生器 | 指 | 产生臭氧量>1kg/h |
中型臭氧发生器 | 指 | 100g/h<产生臭氧量=<1kg/h |
小型臭氧发生器 | 指 | 产生臭氧量=<100g/h |
上年同期、上期 | 指 |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
本期、报告期 | 指 |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
期初 | 指 | 2022年1月1日 |
期末 | 指 | 2022年12月31日 |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股票简称 | 国林科技 | 股票代码 | 300786 |
公司的中文名称 | 青岛国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国林科技 | ||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 QINGDAOGUOLINTECHNOLOGYGROUPCO.,LTD. |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 | GUOLINTECHNOLOGY |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丁香鹏 | ||
注册地址 | 青岛市市北区瑞昌路168号 | ||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 266031 | ||
公司注册地址历史变更情况 | 无 | ||
办公地址 | 青岛市市北区瑞昌路168号 | ||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266031 | ||
公司国际互联网网址 | www.china-guolin.com | ||
电子信箱 | qdguolin@china-guolin.com |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
姓名 | 胡文佳 |
联系地址 | 青岛市市北区瑞昌路168号 |
电话 | 0532-84992168 |
传真 | 0532-84992168 |
电子信箱 | qdguolin@china-guolin.com |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 |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证券事务部 |
四、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蔺自立、袁人环 |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适用□不适用
保荐机构名称 | 保荐机构办公地址 | 保荐代表人姓名 | 持续督导期间 |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山东省济南市经十路7000号汉峪金谷商务中心六区一号楼11层 | 黄磊、郑岩 | 2019年7月23日至2023年12月31日 |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适用?不适用
五、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是?否
2022年 | 2021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20年 | |
营业收入(元) | 292,629,410.03 | 495,588,958.91 | -40.95% | 401,578,784.2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8,012,884.13 | 76,028,886.36 | -76.31% | 79,987,030.1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16,944,594.16 | 73,951,648.41 | -77.09% | 70,849,997.6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57,723,423.09 | -19,113,550.65 | 402.00% | 69,781,644.07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0 | 0.84 | -88.10% | 0.94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0 | 0.84 | -88.10% | 0.94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45% | 7.77% | -6.32% | 10.01% |
2022年末 | 2021年末 |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 2020年末 | |
资产总额(元) | 1,707,444,341.21 | 1,544,139,726.75 | 10.58% | 1,133,020,430.5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1,249,164,567.30 | 1,243,916,155.33 | 0.42% | 833,382,008.83 |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是?否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是?否
六、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第一季度 | 第二季度 | 第三季度 | 第四季度 | |
营业收入 | 63,201,331.24 | 63,334,538.69 | 71,713,371.23 | 94,380,168.8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4,222,250.49 | 4,122,235.40 | 3,748,543.81 | 5,919,854.4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3,303,179.05 | 4,050,201.08 | 2,128,578.76 | 7,462,635.2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860,760.46 | 8,984,261.15 | 13,452,292.46 | 29,426,109.02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是?否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八、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2022年金额 | 2021年金额 | 2020年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213,467.38 | 74,511.94 | 49,112.40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227,724.23 | 56,647.86 | 5,356,234.37 | |
债务重组损益 | -152,000.00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702,137.00 | 946,301.35 | 2,801,864.68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17,359.17 | 1,199,433.34 | 2,053,433.99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61,497.17 | 58,871.21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201,644.67 | 255,424.18 | 1,208,252.32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250.31 | 3,103.57 | -84,639.43 | |
合计 | 1,068,289.97 | 2,077,237.95 | 9,137,032.55 |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适用?不适用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的规定,公司所属行业为“专用设备制造业(C35)”,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和代码表》,公司所属行业为“环保、社会公共服务及其他专用设备制造(C359)”。其行业发展主要受国家环保政策与产业规划的影响,属于先进制造业,在国家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大力推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大背景下,臭氧设备的生产制造受到国家环保政策与产业政策的支持与鼓励。
臭氧行业属于环保装备制造业,其发展与经济周期的变化相关,一定程度上受到国民经济运行情况影响。在国民经济发展的不同时期,国家的宏观政策会有所调整,该类调整将直接或者间接影响到臭氧行业的发展。大型臭氧发生器主要应用在市政水处理、工业污水处理和烟气处理等下游行业,可能会受到经济周期波动的影响。但随着大众对于环境保护问题的日益重视,国家从战略的角度不断加大对环保产业的投资,逐渐提高环保标准,并从政策上强制要求企业采取环保措施,其对臭氧发生器的需求在未来相当长一段时间内将保持持续增长的态势。
公司作为国内臭氧行业的领军企业,参与多项行业标准编制、行业重大研发项目的承担单位,先后承担了国家十二五重大科技专项水专项中“非玻璃介质大型臭氧发生器设备研制及其产业化”课题、“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技术集成与设备成套化应用”之“城镇污水处理系列臭氧工程应用及产业化”课题;国家十三五重点研发计划“燃煤污染物(SO2、NOx、PM)一体化控制技术工程示范项目”中的“基于前置臭氧氧化的NOx与SO2协同吸收技术”课题;国家十三五重大科技专项水专项中“城镇供水系统关键材料设备评估验证及标准化”之“大型臭氧发生器集成装备研发评估验证及标准化”课题。公司作为2010年实施的《水处理用臭氧发生器CJ/T322-2010》行业标准的负责起草单位,2019年8月30日,牵头起草的国家标准《水处理用臭氧发生器技术要求》GB/T37894-2019正式发布,新标准自2020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2020年5月,由公司负责主编的团标《城镇供水管网末端水质在线监测智能化模块技术规范》发布实施,2020年9月,由公司负责主编的团标《给水处理臭氧系统应用规程》,由中国环保机械行业协会发布实施。2020年12月,由公司参编的团标《给水处理臭氧系统检测评估技术规程》,由中国质量检验协会发布实施。
二、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一)主营业务情况公司专业从事臭氧产生机理研究、臭氧设备设计与制造、臭氧应用工程方案设计与臭氧系统设备安装、调试、运营及维护。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主要产品及用途公司产品以大型臭氧发生器为主,涵盖全系列臭氧发生器及臭氧系统集成设备。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未发生重大变化。
臭氧发生器是氧气通过介质阻挡放电产生臭氧所必需的装置,由臭氧电源、臭氧发生室、冷却装置、仪器仪表等组成。臭氧电源是为臭氧物理合成提供高压和能源的电器装置,主要包含整流、逆变、升压单元及电源控制系统;臭氧发生室是由单组或多组臭氧发生单元组成的装置,是氧气通过高压电晕放电转化为臭氧的场所。臭氧发生器是臭氧系统最核心的装置,与气源装置、接触反应装置、尾气处理装置、检测控制仪表等共同组成一套完善的臭氧系统。
公司在国内率先开发自来水行业用臭氧发生器应用系统,并陆续推出包装饮用水及直饮水、市政污水、印染和化工废水、工业氧化、烟气脱硝、工业覆膜、泳池、食品加工空间消毒、畜牧养殖、粮仓消毒、冷库冷链臭氧发生器应用系统等。现阶段正在进行纸浆漂白臭氧发生器应用系统、半导体级高浓度臭氧水系统、光伏级高浓度臭氧水系统、电子级超纯臭氧气体发生器、电解臭氧发生器、医疗治疗仪、臭氧家用水处理终端系统等的研发与应用。
(三)经营模式
臭氧发生器按照每小时臭氧产量的大小分为小、中、大型臭氧发生器,不同型号的臭氧发生器应用行业不同,经营模式也不同。
中小型的臭氧系统设备,设备采购金额不高,一般不采用招投标形式,业主与公司直接进行商务谈判,按照客户的需求提供合适的产品。
大型臭氧系统设备需要经过“设计+生产+销售+服务”整个过程,设备系统方案复杂、投资金额大,客户在采购设备时大多采用招投标的形式。大型臭氧系统设备需根据不同的应用条件设定设备的设计参数,配合提供综合的技术服务,因此订单生产、量身定制、综合服务是生产经营的特点。
(四)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9,262.94万元,同比下降40.95%;实现利润总额1,841.07万元,同比下降78.93%;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801.29万元,同比下降76.3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694.46万元,同比下降77.09%。近年来,公司坚持以自主创新为导向的经营方针,持续研发投入,推动技术产品升级,并不断探索臭氧技术在新领域、新行业中的应用,与众多企业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未执行合同总额约3.61亿元。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国林科技作为一家专业从事臭氧设备研发、设计、制造、销售及服务的公司,掌握了臭氧系统设备的全套核心技术,从国内第一台单机产量3kg/h中频臭氧发生器开始,陆续研制成功了单机产量5kg/h、10kg/h、20kg/h、50kg/h、80kg/h、120kg/h大型臭氧发生器。
公司产品已入选工信部、科学技术部联合制定并发布的《国家鼓励发展的重大环保技术装备目录(2017年版)》,公司被工信部列入符合《环保装备制造行业(大气治理)规范条件》企业名单(第二批),被工信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列入《环保装备制造行业(污水治理)规范条件》企业名单(第一批);2021年7月,公司入选工信部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名单。
公司用于半导体行业的高浓度臭氧发生器和高浓度臭氧水设备技术取得突破,高浓度臭氧发生技术、液位控制技术、高浓度臭氧水的制取技术和臭氧水溶浓度检测技术组装的用于半导体行业的高浓度臭氧水设备经过测试,臭氧发生器出气浓度可达200-300mg/L,臭氧水浓度可达80-150ppm,并能实现臭氧水不同浓度的精准控制,满足半导体行业应用需求。目前该类产品首台套订单设备已于2022年下半年交付客户,目前尚处于产品验证阶段,产品开发计划符合既定预期,降低成本的材料研究和技术迭代也在同步进行。半导体行业导入及产品验证门槛较高,公司将致力于做好产品的基础上,尽快完成产品导入和市场验证过程。
子公司青岛国林健康技术有限公司研发成功电解水式臭氧发生器,该产品产生的臭氧纯度高,适合医用治疗、家庭水处理终端及空间消毒等领域。
(一)技术优势
长期以来公司一直致力臭氧及臭氧设备制造技术的研究与开发工作,公司通过设立独立的研发机构、培养专业的研发人员在“DTA非玻璃放电体技术”“平板式臭氧发生器装置”等臭氧系统设备制造及运行关键技术方面取得重大突破,公司及子公司在报告期内形成了多项发明、实用新型及外观设计专利技术,
极大地提升了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使公司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始终处于前列。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专利情况:
序号 | 申请号/专利号 | 专利名称 | 有效期限 | 专利类型 |
1 | ZL200810015373.0 | 臭氧发生器放电体的加工方法 | 2008.04.27~2028.04.26 | 发明 |
2 | ZL201110360591.X | 一种臭氧发生单元及臭氧发生器 | 2011.11.15~2031.11.14 | 发明 |
3 | ZL201110360565.7 | 一种双介质臭氧发生单元及臭氧发生器 | 2011.11.15~2031.11.14 | 发明 |
4 | ZL201110368007.5 | 一种对氧气进行回收利用的方法及系统 | 2011.11.18~2031.11.17 | 发明 |
5 | ZL201210372902.9 | 放电体串接的臭氧发生单元及臭氧发生器 | 2012.09.29~2032.09.28 | 发明 |
6 | ZL201511011189.5 | 平板式臭氧发生装置 | 2015.12.30~2035.12.29 | 发明 |
7 | ZL201810004833.3 | 变压器/电抗器用线圈及其焊接方法 | 2018.01.03~2038.01.02 | 发明 |
8 | Zl201711166604.3 | 一种用于臭氧发生器的高压电极及其制造方法和应用 | 2017.11.21~2037.11.20 | 发明 |
9 | ZL201811277627.6 | 一种臭氧发生装置 | 2018.10.30~2038.10.29 | 发明 |
10 | ZL201811088825.8 | 一种臭氧发生器用板式电极及其制备方法和应用 | 2018.09.18~2038.09.17 | 发明 |
11 | ZL201910718316.7 | 一种气体中臭氧分解用催化剂及其制备方法 | 2019.08.05~2039.08.04 | 发明 |
12 | ZL201320536213.7 | 基于电解臭氧发生器的臭氧水系统 | 2013.08.30~2023.08.29 | 实用新型 |
13 | ZL201320730583.4 | 臭氧发生器用电源及臭氧发生器 | 2013.11.19~2023.11.18 | 实用新型 |
14 | ZL201420685972.4 | 一种臭氧空气消毒机 | 2014.11.17~2024.11.16 | 实用新型 |
15 | ZL201420651211.7 | 变压吸附制氧机及臭氧制备装置 | 2014.11.04~2024.11.03 | 实用新型 |
16 | ZL201521119492.2 | 高压放电保护装置及臭氧发生器 | 2015.12.30~2025.12.29 | 实用新型 |
17 | ZL201620209450.6 | 一种烟气脱硝用臭氧喷射格栅装置 | 2016.03.18~2026.03.17 | 实用新型 |
18 | ZL201620409527.4 | 臭氧发生器用电极及臭氧发生器 | 2016.05.09~2026.05.08 | 实用新型 |
19 | ZL201620715983.1 | 一种氧化法烟气净化脱硫脱硝脱汞装置 | 2016.07.08~2026.07.07 | 实用新型 |
20 | ZL201720765158.7 | 一种烟气脱硝用臭氧反应装置 | 2017.06.28~2027.06.27 | 实用新型 |
21 | ZL201921122566.6 | 一种吸附塔分子筛用压紧装置 | 2019.07.17~2029.07.16 | 实用新型 |
22 | ZL201921530712.9 | 硫化氢电离反应器及硫化氢电离系统 | 2019.09.12~2029.09.11 | 实用新型 |
23 | ZL202020106120.0 | 臭氧发生器电源装置及臭氧发生器 | 2020.01.17~2030.01.16 | 实用新型 |
24 | ZL202022318979.0 | 一种氮氧化物转换器用转化效率测试装置 | 2020.10.16~2030.10.15 | 实用新型 |
25 | ZL202122163333.4 | 一种臭氧扩散装置及水处理装置 | 2021.09.08~2031.09.07 | 实用新型 |
26 | ZL202122207594.1 | 气液混合装置 | 2021.09.13~2031.09.12 | 实用新型 |
27 | ZL202122207613.0 | 电容式液位计 | 2021.09.13~2031.09.12 | 实用新型 |
28 | ZL202220238190.0 | 臭氧发生单元及臭氧发生器 | 2022.01.28~2032.01.27 | 实用新型 |
29 | ZL202122278710.9 | 臭氧水浓度测量装置 | 2021.09.18~2031.09.17 | 实用新型 |
30 | ZL202122442491.3 | 一种水处理装置 | 2021.10.11~2031.10.10 | 实用新型 |
31 | ZL202123020163.0 | 一种含油废水预处理装置 | 2021.12.03~2031.12.02 | 实用新型 |
32 | ZL202220049634.6 | 一种臭氧发生装置 | 2022.01.10~2032.01.09 | 实用新型 |
33 | ZL202220391577.X | 水处理装置 | 2022.02.25~2032.02.24 | 实用新型 |
34 | ZL202120586581.7 | 一种色谱柱自动冲洗平衡测试设备 | 2021.03.23~2031.03.22 | 实用新型 |
35 | ZL202120474337.1 | 一种便携式臭氧浓度监测仪 | 2021.03.05~2031.03.04 | 实用新型 |
36 | ZL202120468444.3 | 一种电化学氧气泄漏报警仪 | 2021.03.04~2031.03.03 | 实用新型 |
37 | ZL202120470043.1 | 一种电化学臭氧泄漏报警仪 | 2021.03.04~2031.03.03 | 实用新型 |
38 | ZL202120406964.1 | 一种电化学水中臭氧检测仪 | 2021.02.24~2031.02.23 | 实用新型 |
39 | ZL202120406965.6 | 一种电化学氧气泄漏检测仪 | 2021.02.24~2031.02.23 | 实用新型 |
40 | ZL202120425700.0 | 一种电化学臭氧泄漏检测仪 | 2021.02.24~2031.02.23 | 实用新型 |
41 | ZL202023110674.7 | 一种气体在线预处理装置 | 2020.12.22~2030.12.21 | 实用新型 |
42 | ZL202120407055.X | 一种多通道气体报警控制器 | 2021.02.24~2031.02.23 | 实用新型 |
43 | ZL202120407020.6 | 使用紫外分光吸收技术的在线气态浓度监测仪 | 2021.02.24~2031.02.23 | 实用新型 |
44 | ZL202120407017.4 | 一种在线式尾气臭氧浓度监测仪 | 2021.02.24~2031.02.23 | 实用新型 |
45 | ZL202120407026.3 | 一种电化学手持式臭氧浓度检测仪 | 2021.02.24~2031.02.23 | 实用新型 |
46 | ZL202120406902.0 | 一种组合式空间臭氧浓度传感器 | 2021.02.24~2031.02.23 | 实用新型 |
47 | ZL202120407065.3 | 一种电动调节角座阀 | 2021.02.24~2031.02.23 | 实用新型 |
48 | ZL202122950476.X | 一种臭氧浓度检测仪用气体预处理装置 | 2021.11.29~2031.11.28 | 实用新型 |
49 | ZL202130604979.4 | 制氧机 | 2021.09.13~2036.09.12 | 外观设计 |
50 | ZL202130842895.4 | 空气净化器(移动式) | 2021.12.20~2036.12.19 | 外观设计 |
51 | ZL202230483731.1 | 空气净化器(台式) | 2022.07.27~2037.07.26 | 外观设计 |
52 | ZL202230527253.X | 富氧水机 | 2022.08.12~2037.08.11 | 外观设计 |
53 | ZL202230409885.6 | 臭氧水机(超纯高浓度) | 2022.06.30~2037.06.29 | 外观设计 |
54 | ZL202230409887.5 | 臭氧气体输送设备 | 2022.06.30~2037.06.29 | 外观设计 |
55 | ZL202230409903.0 | 臭氧气体发生器(电子级超纯) | 2022.06.30~2037.06.29 | 外观设计 |
(二)设备应用业绩及品牌优势大型臭氧系统设备由于专业化、集成化要求较高,设备价值较高且使用寿命一般在10年以上,因此客户在选择设备厂商时更注重其既往业绩、使用效果及行业口碑情况。近年来,公司大型臭氧设备、大型VPSA制氧设备的研发成功并在各领域得到广泛应用,成功的运行业绩使得公司综合服务优势、品牌优势凸显。在高端应用领域已改变了我国高端臭氧设备长期以来进口的局面,已逐步实现进口替代。
俄罗斯某公司从我公司订购的富氧源25kg/h臭氧发生系统设备已于2022年下半年发货,该成套设备主要用于年产100万吨黄金选矿厂尾矿库废水处理,其中制氧系统主体采用撬装结构设计,臭氧系统安装于40HQ集装箱,该套设备可24小时连续运行,臭氧出气浓度为10wt%。俄罗斯是世界矿产资源大国,此项目的竞标成功,对我公司进一步开拓俄罗斯市场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也是我公司在俄罗斯地区单台套臭氧和制氧产量最大项目。
公司上半年中标韩国日均处理水量38万吨市政自来水厂项目,该项目臭氧总产量46kg/h,臭氧出气浓度12wt%。在激烈的竞争中,公司以高品质的产品和具有竞争力的价格赢得了业主的信任,最终战胜国外竞争对手,赢得此次中标。该项目是我公司在韩国地区首个自来水项目,对我公司进一步开拓韩国市政自来水处理市场具有重要意义。
(三)核心研发团队与管理团队优势
公司核心研发团队中的主要成员均在公司工作15年以上,其不仅是公司核心研发团队成员,还是公司管理团队的成员,公司核心研发成员与管理成员的长期稳定保证了公司技术研发理念、技术研发体系和管理政策的连贯性、一致性。此外,公司建有科学的管理体系和完整的管理架构,确保了公司管理人员和研发人员素质不断得到提升,产品效能不断优化。公司研发团队前瞻性的研发理念及成熟的研发体系,保持了公司在同行业中的技术优势,并将技术优势转化为客户所需的产品优势、服务优势,始终保持公司在同行业中的前列。
(四)专业化生产优势大型臭氧发生器及臭氧系统配套设备绝大部分采用订单生产,根据用户的不同需求量身定制,并且臭氧设备在售前、售中制造和后期安装、维护均需结合客户的具体工况进行调试,每个环节均有专业化的技术分工,对企业的技术保障能力、产品质量、交货的及时性等生产配合和协调能力提出很高的要求。
公司专注于臭氧系统设备制造领域,致力于成为专业化臭氧系统供应商,打造全球臭氧系统设备制造基地。首先,公司在莱西拥有专业化生产基地,制造整套臭氧系统设备的生产车间及技术性能测试车间,臭氧系统关键核心器件均已实现独立生产;其次,公司拥有成熟的产品技术管理能力和精细的现场管理能力,掌握了大型臭氧发生器的生产、制造和应用的成熟、有效解决方案。公司拥有从事臭氧设备制造10年以上经验的专业化生产队伍,可以生产全系列臭氧发生器及臭氧系统配套设备;最后,公司拥有臭氧系统专业实验室和完整的检测、试验、制造、调试设备,可以满足大型臭氧发生器的研究、试制、调试等多项要求。
(五)综合服务优势
臭氧技术是涉及多学科的综合性专业技术,因此臭氧企业在提供臭氧设备的同时还需提供专业的臭氧技术服务支持。公司通过十几年臭氧系统设备制造及运行服务经验积累,掌握了臭氧系统在饮用水处理、污水处理、工业废水处理、烟气脱硝、精细化工等行业的运行特点和参数指标,培育了一支专业化的客户服务队伍,能为客户提供及时、全面和高效的服务。
公司综合服务体系涵盖了售前、售中和售后服务。售前阶段由公司向客户提供技术咨询,根据客户需求提出具体的臭氧系统设计方案;售中阶段由公司技术人员与客户保持持续沟通,并在产品交付后安排专业人员指导客户安装和对产品的使用进行培训;售后阶段由公司客服人员通过定期回访或根据客户需求向客户提供专业技术服务。同时,公司注重臭氧系统的自动化在线监测、报警、故障留存、远程监控和诊断技术等系统的建设,拥有多项臭氧自动化控制系统的软件著作权。通过臭氧远程监控系统的在线监控,公司客服人员可及时、准确地为客户提供技术指导和服务。
(六)进口替代优势
与Ozonia、WEDECO等国际臭氧行业竞争对手相比,公司在相同规格产品的技术参数和性能指标上已经达到国外竞争对手的同等水平,近年来大型国产臭氧设备的研发成功并在各领域得到应用,在应用中不仅表现了很强的技术和综合服务优势,而且大大降低了下游企业的设备采购投资。国产臭氧系统
设备集成程度提高,在一些高端应用领域作为核心组件发挥重要作用,技术指标已达到或接近国际先进水平,改变了我国高端臭氧设备长期依赖进口的局面,进口臭氧设备已经逐渐被国产臭氧设备替代。
四、主营业务分析
1、概述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9,262.94万元,同比下降40.95%;实现利润总额1,841.07万元,同比下降78.93%;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801.29万元,同比下降76.3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694.46万元,同比下降77.09%。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为170,744.43万元,较期初增长10.5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24,916.46万元,较期初增长0.42%。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与净利润受经济形势下行影响有一定程度的下降,同时,公司新疆2.5万吨/年高品质晶体乙醛酸项目于2022年中期进入试生产阶段,固定资产折旧及期间费用大幅增加。公司的主营业务、技术优势及核心竞争力等不存在重大不利变化,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重大风险。公司所处行业不存在产能过剩、持续衰退或技术替代等情形,公司具备持续经营能力。
(一)积极布局供应链网络,丰富拓展公司业务领域,推动企业持续发展为更好利用现有资源,推动公司产业布局,增强自身物流保障能力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公司于2022年5月2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新设控股孙公司国林致远(青岛)供应链有限公司。
(二)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进一步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能力与可持续发展能力为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利益、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能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公司于2022年3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2年4月15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并于2022年5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
(三)保持研发投入力度,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
公司以持续的技术创新作为公司核心竞争力,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拥有11项发明专利,37项实用新型专利,7项外观设计专利。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1,777.83万元,通过研发投入提高自身核心竞争力,报告期内新增多项发明、实用新型以及外观设计专利,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形成持续创新机制,提升公司的技术实力和核心竞争力。
(四)完善治理体系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相关等规章制度要求规范运作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日常运作,相关人员依法履行相应职责,公司经营管理层通过学习和实践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管理水平,不断优化内部控制机制,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公司稳健持续发展。
(五)持续推进精细化管理,提升企业管理效率
不断完善优化管理考核机制,着眼于提升业绩和管理水平,充分发挥业绩考核体系导向作用,实行差异化考核。按照讲业绩、重回报、强激励、硬约束的要求,将经营管理成果与个人价值回报紧密挂钩。清晰管理层次,明确定位,鼓励各部门在授权范围内充分发挥工作积极性、主动性,提高决策部署执行力。
(六)拓展市场销售
通过多年积累,公司掌握臭氧在市政给水处理、市政污水、高难度工业废水、烟气处理等领域的应用技术,针对客户应用领域、运行工况、工艺方案等向客户提供专业化系统解决方案。
2、收入与成本
(1)营业收入构成营业收入整体情况
单位:元
2022年 | 2021年 | 同比增减 |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
营业收入合计 | 292,629,410.03 | 100% | 495,588,958.91 | 100% | -40.95% |
分行业 | |||||
工业废水 | 96,337,923.99 | 32.92% | 192,559,955.00 | 38.85% | -49.97% |
市政给水 | 26,458,007.13 | 9.04% | 46,252,356.59 | 9.33% | -42.80% |
市政污水 | 46,977,785.34 | 16.05% | 86,222,461.69 | 17.40% | -45.52% |
烟气处理 | 20,830,885.90 | 7.12% | 31,590,833.91 | 6.37% | -34.06% |
制氧机 | 7,464,810.62 | 2.55% | 67,155,172.76 | 13.55% | -88.88% |
其他 | 85,682,357.33 | 29.28% | 58,879,554.46 | 11.88% | 45.52% |
其他业务收入 | 8,877,639.72 | 3.03% | 12,928,624.50 | 2.61% | -31.33% |
分产品 |
大型臭氧发生器系统设备及配套 | 207,731,756.08 | 70.99% | 352,403,348.44 | 71.11% | -41.05% |
中型臭氧发生器系统设备及配套 | 13,863,494.95 | 4.74% | 16,533,918.60 | 3.34% | -16.15% |
小型臭氧发生器系统设备及配套 | 5,393,042.20 | 1.84% | 8,289,020.87 | 1.67% | -34.94% |
制氧机 | 7,464,810.62 | 2.55% | 67,155,172.76 | 13.55% | -88.88% |
配件及其他 | 49,298,666.46 | 16.85% | 38,278,873.74 | 7.72% | 28.79% |
其他业务收入 | 8,877,639.72 | 3.03% | 12,928,624.50 | 2.61% | -31.33% |
分地区 | |||||
国内 | 259,496,484.22 | 88.68% | 442,359,654.81 | 89.26% | -41.34% |
海外地区 | 33,132,925.81 | 11.32% | 53,229,304.10 | 10.74% | -37.75% |
分销售模式 | |||||
直销 | 292,629,410.03 | 10,000.00% | 495,588,958.91 | 100.00% | -40.95% |
(2)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10%以上的行业、产品、地区、销售模式的情况?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分行业 | ||||||
工业废水 | 96,337,923.99 | 63,533,842.72 | 34.05% | -49.97% | -51.25% | 1.74% |
市政给水 | 26,458,007.13 | 14,906,315.41 | 43.66% | -42.80% | -34.13% | -7.41% |
市政污水 | 46,977,785.34 | 31,476,461.52 | 33.00% | -45.52% | -45.57% | 0.06% |
其他 | 85,682,357.33 | 49,547,366.77 | 42.17% | 45.52% | 56.05% | -3.90% |
分产品 | ||||||
大型臭氧发生器系统设备及配套 | 207,731,756.08 | 135,778,454.11 | 34.64% | -41.05% | -41.83% | 0.88% |
分地区 | ||||||
国内 | 259,496,484.22 | 166,957,223.54 | 35.66% | -41.34% | -41.31% | -0.04% |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
年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适用?不适用(
)公司实物销售收入是否大于劳务收入?是□否
行业分类 | 项目 | 单位 | 2022年 | 2021年 | 同比增减 |
臭氧发生器及其系统设备 | 销售量 | 台/套 | 734 | 1,004 | -26.89% |
生产量 | 台/套 | 809 | 891 | -9.20% | |
库存量 | 台/套 | 228 | 153 | 49.02% | |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变动30%以上的原因说明?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内,公司臭氧发生器及其系统设备库存量较期初增加49.02%,主要原因系臭氧发生器及其系统设备销售量减少所致。
(4)公司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重大采购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适用?不适用
(5)营业成本构成行业和产品分类
单位:元
行业分类 | 项目 | 2022年 | 2021年 | 同比增减 |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
工业废水 | 63,533,842.72 | 34.65% | 130,336,461.45 | 40.73% | -51.25% | |
市政给水 | 14,906,315.41 | 8.13% | 22,630,139.69 | 7.07% | -34.13% | |
市政污水 | 31,476,461.52 | 17.17% | 57,824,593.43 | 18.07% | -45.57% | |
烟气处理 | 13,918,069.47 | 7.59% | 21,303,397.85 | 6.66% | -34.67% | |
制氧机 | 6,491,645.69 | 3.54% | 48,511,646.41 | 15.16% | -86.62% | |
其他 | 49,547,366.77 | 27.02% | 31,751,708.82 | 9.92% | 56.05% | |
其他业务成本 | 3,484,351.32 | 1.90% | 7,625,369.90 | 2.38% | -54.31% |
单位:元
产品分类 | 项目 | 2022年 | 2021年 | 同比增减 |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
大型臭氧发生器系统设备及配套 | 135,778,454.11 | 74.05% | 233,414,608.12 | 72.95% | -41.83% | |
中型臭氧发生器系统设备及配套 | 9,047,535.48 | 4.93% | 10,033,737.97 | 3.14% | -9.83% | |
小型臭氧发生器系统设备及配套 | 3,203,054.76 | 1.75% | 5,099,076.78 | 1.59% | -37.18% | |
制氧机 | 6,491,645.69 | 3.54% | 48,511,646.41 | 15.16% | -86.62% | |
配件及其他 | 25,353,011.54 | 13.83% | 15,298,878.37 | 4.78% | 65.72% | |
其他业务收入 | 3,484,351.32 | 1.90% | 7,625,369.90 | 2.38% | -54.31% |
(
)报告期内合并范围是否发生变动?是□否
公司于2022年5月2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新疆国林新材料有限公司与青岛致远物流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控股孙公司国林致远(青岛)供应链有限公司,公司持股比例为67%,属于公司新增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孙公司。
(7)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适用?不适用(
)主要销售客户和主要供应商情况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元) | 41,721,736.84 |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14.26% |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0.00% |
公司前5大客户资料
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1 | 客户一 | 11,663,716.80 | 3.99% |
2 | 客户二 | 11,341,205.87 | 3.88% |
3 | 客户三 | 7,699,115.05 | 2.63% |
4 | 客户四 | 5,663,716.80 | 1.94% |
5 | 客户五 | 5,353,982.32 | 1.83% |
合计 | -- | 41,721,736.84 | 14.26% |
主要客户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元) | 49,843,958.09 |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23.37% |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0.00% |
公司前5名供应商资料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1 | 供应商一 | 18,823,661.81 | 8.83% |
2 | 供应商二 | 16,758,555.75 | 7.86% |
3 | 供应商三 | 5,563,879.54 | 2.61% |
4 | 供应商四 | 4,327,434.51 | 2.03% |
5 | 供应商五 | 4,370,426.48 | 2.05% |
合计 | -- | 49,843,958.09 | 23.37% |
主要供应商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3、费用
单位:元
2022年 | 2021年 | 同比增减 | 重大变动说明 | |
销售费用 | 30,633,512.96 | 31,125,261.19 | -1.58% | |
管理费用 | 40,927,648.58 | 25,861,730.60 | 58.26% | 主要为计提公司股权激励管理费,新疆公司试生产期间人员工资、折旧等费用增加所致。 |
财务费用 | -494,818.37 | -2,430,452.46 | 79.64% | 主要为贷款增加引起利息费用增加及汇率变化引起汇兑损益变化所致。 |
研发费用 | 17,778,332.75 | 19,454,493.64 | -8.62% |
4、研发投入
?适用□不适用
主要研发项目名称 | 项目目的 | 项目进展 | 拟达到的目标 | 预计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
超大型臭氧发生系统研制 | 研制超大型臭氧发生器一台,臭氧产量500kg/h,浓度10wt%。 | 样机完成设计,零部件加工阶段。 | 目前国外臭氧发生器最大产量做到275kg/h台,本项目臭氧发生器产量500kg/h | 预测未来大型化工企业可用于化工氧化阶段工艺。 |
台,项目完成后为世界最高产量臭氧发生器。 | ||||
连续式织物臭氧处理装备的开发 | 设计开发连续式臭氧气织物处理装置,用于织物的前处理漂白和印花织物的水洗。适应棉织物上杂质多样、复杂和含量高的特点,合并棉织物的多道前处理工艺,提高生产效率,降低水和蒸汽的消耗,减少废水和废水中污染物的排放。 | 市场调研阶段。 | 开发系统工艺方案用于织物处理,提高处理效率的同时可降低污染排放。 | 拓展下游新的应用领域。 |
50kg/hIGBT臭氧发生器的研制 | 研制采用IGBT电源,臭氧产量50kg/h,浓度148mg/L的臭氧发生器。本项目为一种新型臭氧发生器电源系统,驱动简单,速度较快,电路可控性高。 | 样机及调试已完成,性能已达到目标,现正进行样机可靠性试验。 | 臭氧产量达到50kg/h,浓度达到148mg/l,质量可靠。 | 使公司核心技术提升,为市场需求做技术储备,提升市场竞争力。 |
玻璃臭氧发生室的研制 | 半导体用超纯PFA、PVDF材料一直由美日韩生产,有时采购周期长达6个月,寻找替代产品成为当务之急,玻璃材质因其不含金属离子、耐臭氧腐蚀,成为候选材料之一,研制最高臭氧浓度≥200mg/L以上的玻璃材质臭氧发生室非常有必要。 | 项目试验理论验证阶段。 | 研制最高臭氧浓度≥200mg/L以上的玻璃材质臭氧发生室。 | 使公司核心技术提升,为市场需求做技术储备,提升市场竞争力。 |
3525、3825线路板合并升级 | 降低成本、提升性能;300-800W,10KHz。 | 样机加工完成,正在进行调试验证。 | 高频电源系统一:功率0-300W,频率<10KHz。配套1~2根L200放电体臭氧发生器。高频电源系统二:功率300-800W,频率<10KHz。配套1~2根L500放电体臭氧发生器。 | 增强公司线路板的市场竞争力。 |
15kg/h调频电源柜配置调整 | 通过理论与实践结合,合理配置设备器件,节省成本。 | 项目已完成验收。 | 成本降低,性能达标,质量可靠。 | 满足市场需求,提升市场竞争力。 |
逆变触发板改造 | 增强触发板的触发信号,是大型发生器更加稳定运行。同时增加扩展板,保证500kg/h臭氧发生器稳定运行。 | 项目调试验证阶段。 | 使500kg/h大型臭氧发生器更稳定运行。 | 满足500kg大型臭氧发生器运行,提高市场竞争。 |
高浓度高纯度臭氧发生室 | 项目目标是发生室最高臭氧浓度达到400mg/L、产量60g/h。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满足光伏和半导体行业需求。 | 性能测试阶段。 | 高浓度高洁净臭氧发生器主要用于光伏和半导体行业的清洗和化学气相沉积,预测未来每年有市场需求300台以上。 | 增强公司市场竞争力。 |
污水处理中试实验装置 | 为满足市场上越来越多的污水项目需要做中试,根据中试的数据确定臭氧投加量和相关工艺,特制作臭氧发生系统及催化氧化反应装置,模拟各水厂可能会选用的臭氧催化氧化组合工艺,为用户提供更专业的臭氧设计方案,提高国林臭氧的知名度。本催化氧化试验装置可进行多种工艺组合试验,为客户提供一体化设计方案奠定基础。 | 样机完成设计,零部件加工阶段。 | 本中试实验装置在常规曝气和射流投加的基础上,可进行多种臭氧催化氧化工艺组合试验,同时最大程度的模拟工程水流向,为客户提供一体化设计方案提供基础。据了解目前市场上各个厂家的实验装置,实验水量多在1-2m3/h,只能组合几种工艺。本催化氧化试验装置设计水流量1-4m3/h,停留时间1-4h,同时基本包含目前市场是的多种催化氧化工艺,可以得到多种实验数 | 中试实验成功,确定工艺流程,规模生产参照中试实验数据放大,能够反映工程生产的实际情况,所用到的技术得到验证的同时,作为公司成熟技术储备,在各个项目中实际应用。 |
据,选择最优的臭氧工艺。 | ||||
顺酐臭氧氧化-催化加氢制备乙醛酸工艺 | 打通工艺路线,优化反应条件及方式,选择最适用于工业化生产的加氢催化剂。 | 反应条件优化阶段。 | 具备中试试验可行性。 | 大幅降低生产成本,提高公司乙醛酸产品竞争力。 |
家用水机 | 以电解水式臭氧发生室为基础,按总出水量分为10L、20L、40L三款设备,其中10L、20L公用一套结构模型相同外壳,对家庭入户自来水进行处理,仅前置过滤的生活用水,臭氧消杀过的自来水,功能性低浓度臭氧水。 | 完成外观设计,处于结构设计与优化阶段。 | 浓度指标:臭氧消杀后出水在活性炭除臭氧前臭氧浓度必须≥0.04ppm,活性炭除臭氧后的出水达到国家饮用水要求。功能性低浓度臭氧水出水要求臭氧水溶溶度达到0.4-1ppm。 | 该设备为子公司国林健康的核心产品之一,作为电解臭氧在家用行业的一个重要的应用,也是公司进入到家用品行业的关键点。 |
医用制氧机 | 采用微型高效节能无油压缩机将空气压缩到一定压力,经过分子筛在常温进行吸附与解吸,制取氧气给需氧者。 | 样机及调试已经完成,性能已达到目标,目前正在做老化试验验证产品的可靠性。 | 氧浓度:≥90%(体积分数);流量5L/min3L/min两款机型。 | 国林健康在医疗器械产品上的一个尝试,为后期的臭氧治疗仪做技术储备和市场铺垫。 |
电解水式臭氧空气消毒机的研制 | 采用以电解水式臭氧发生器为臭氧源,采用无雾加湿的方式,消毒臭氧空间浓度达到5ppm以上,最大消杀面积不低于100m?。 | 已完成样机调试,性能达到目标,整在做老化试验验证产品的可靠性。 | 臭氧空间浓度≥5ppm,白色葡萄球菌及空气自然菌的杀菌率满足消毒规范要求。 | 拓展技术应用,提高公司的市场竞争优势。 |
富氢水机 | 一种能够加热,调温,触摸彩屏控制的富氢水机。 | 样机组装测试阶段,性能也在做验证。人机交互测试已经完成。 | 水中氢含量900-1000ppb。 | 拓展技术应用,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 |
在线式低臭氧浓度检测仪研制开发 | 研制以紫外吸收法为基础的低浓度臭氧浓度检测仪,浓度检测可达到1000ppm。 | 项目已完成验收。 | 对标美国API465L检测仪,样机性能不低于国外样机的95%。 | 补充紫外吸收法检测仪在低浓度空间检测的空白,为电化学臭氧检测仪提供有力检测依据。 |
氢氧根体系阴离子色谱柱 | 扩大产品线,增加产品供应,提高相关产品推广效率。 | 完成常规7个离子检测。 | 七种常规阴离子和3种消毒副产物分析,35分钟以内即可完成10种阴离子分析(F-、ClO2-、BrO3-、Cl-、NO2-、ClO3-、Br-、NO3-、SO42-、PO43-),F-离子和水负峰分离,亚氯酸和溴酸盐分离度≥1.5,10种阴离子的线性相关系数均大于0.999;保留时间重现性和峰面积重现性均优于3%。 | 扩大离子色谱柱产品,提高推广效率,增加业绩。 |
实验室用超纯水机 | 纯水、大桶水等实验室三级水或市政自来水进水水源,出水符合国家实验室用水标准一级水标准,设计最大流速达到2.0L/min,实时检测水质,可根据用户选配紫外线灭菌装置。 | 样机完成处于测试阶段,出水水质符合要求,原理验证没有问题,触摸屏UI界面设计完成,电路 | 实验室用水标准一级水标准。 | 纯水和超纯水有非常广的应用领域:实验室分析化验、临床诊断、生物医药、小规模清洗、化学合成等等。扩大公司产品线,增加实验室相关产品和耗材,并增加营 |
开发正在有序进行。 | 收。 | |||
紫外参比法臭氧浓度检测仪 | 现有产品LT-200B系列检测仪因主板部分元器件停产,而现有替代件尺寸及供电方式不能满足现有线路板的使用需求所以急需对原产品进行升级换代。 | 项目已完成验收。 | 对标美国API465H检测仪,样机性能参数符合预期。 | 提升臭氧浓度检测仪性能,为国林臭氧发生器相关产品提供配套,降低生产成本。 |
紫外臭氧浓度检测模块 | 以紫外吸收参比法臭氧检测为基础,采用LED紫外灯珠作为灯源,实现0-200mg/L范围内的臭氧浓度检测 | 项目已完成验收。 | 对标美国API465H检测仪,样机测试误差小于3%FS。 | 产品的开发有利于降低生产成本,提高公司市场竞争力。 |
风冷式冷冻式干燥机系列产品开发 | 结合当下外部市场和内部订单的需求,研制GL-3ADFB冷冻式干燥机,调整优化GL-0.7ADFB和GL-2ADFB冷冻式干燥机机型,经测试及老化,相关数据达到行业标准要求。 | 项目已完成验收。 | 拓展了产品适用范围和领域,对标国内主流品牌性能,满足客户工程应用需求。 | 产品的开发有利于降低生产成本,提高公司市场竞争力。 |
冷水机项目(水冷型冷水机、风冷型冷水机) | 根据客户和细分行业标准要求,设计制作符合工程应用的冷水机产品(风冷型冷水机含GLI-2F、GLI-5F、GLI-8F,水冷型冷水机产品GL-60W)。 | 风冷型冷水机正在优化改型中,水冷型冷水机已经完成。 | 提升产品制造工艺和产品应用性能,提高产品质量。 | 使公司核心技术提升,为市场需求做技术储备,提升市场竞争力。 |
空气源冷热水模块机组开发 | 设计制作符合工程应用的空气源冷热水模块机组产品,规格为GLRS075DL和GLRS0140DL。 | 项目已完成,仍进行优化改型。 | 目前已实现应用。 | 使公司核心技术提升,为市场需求做技术储备,提升市场竞争力。 |
空气源高温热泵开发(制热水,大温差) | 60复叠机已组装完1台样机,PLC自控程序编程已完成,正试开机和测试。 | 样机测试阶段。 | 产品满足各项标准要求,可实际投入使用。 | 使公司核心技术提升,为市场需求做技术储备,提升市场竞争力。 |
烘干用热泵开发(粮食) | 研制粮食烘干用机型。 | 工艺设计阶段。 | 产品满足各项标准要求,可实际投入使用。 | 增强公司市场竞争力。 |
高浓度臭氧发生器的研制 | 研制应用于半导体领域的板式高浓度臭氧发生器,采用多个板式臭氧发生器模块组合,实现臭氧浓度和功率自动调节。 | 项目已完成验收。 | 臭氧浓度≥200mg/L,产量≥100g/h | 本项目将拓展臭氧发生器在半导体、化妆、医药制造等行业的应用领域,扩大公司市场规模。 |
高浓度臭氧水机的研制 | 研制应用于半导体清洗工艺的板式高浓度臭氧水机,采用高浓度臭氧发生器配套高效的气水混合装置,实现出水流量和水溶浓度自动调节。 | 项目已完成验收。 | 半导体用臭氧水机出水流量2-20L/min,压力0.1-0.25MPa,臭氧水溶浓度10ppm-75ppm。光伏用臭氧水机出水流量20-50L/min,压力0.1-0.25MPa,臭氧水溶浓度10-50ppm。 | 本项目将拓展臭氧发生器在高纯度清洁领域的应用,扩大公司市场规模。 |
臭氧在线水溶检测仪的研制 | 研制半导体用在线水溶仪,实时检测水中臭氧浓度。 | 项目已完成验收。 | 量程0-150ppm,精度范围:<5%,通讯接口:RS232串口通讯,浓度信号输出:4-20mA。 | 使公司核心技术提升,为市场需求做技术储备,提升市场竞争力。 |
医用集装箱制氧系统 | 产量50Nm?/h,氧气浓度≥93%,出气压力20MPa,可满10路同时灌装。 | 项目已完成验收。 | 相关产品设计完成,根据设计要求数据进行调试。 | 拓展公司在PSA制氧细分领域业务范围,增加公司盈利。 |
PSA变压吸附制氮机 | 变压吸附制氮机一台,产量150Nm3/h、氮气浓度99.5%。同步测试验证浓度99.999%数据 | 项目已完成验收。 | 相关产品设计完成,根据设计要求数据进行调试。 | 拓展公司在PSA领域业务范围,增加公司盈利。 |
PSA制氧机结 | 通过优化设备结构及工艺,降低 | 优化方案已 | 相较公司已有产品,在保证 | 可有效提升我司在 |
构优化 | 设备制造成本。 | 投入使用。 | 原有性能基础上,降低成本。 | 臭氧及空分行业竞争力,降本增效,提升公司效益。 |
V-PSA制氧机程序升级 | 对公司主要在产的单塔型和双塔型VPSA制氧机操作界面程序进行优化升级,形成风格统一、布局合理、操作便捷的制氧机操作界面。界面程序升级后可大幅减少制氧机编程时间,同时能够减少和避免程序问题的出现保障制氧机稳定运行。 | 项目已完成验收。 | 调试验证并通过单塔型和双塔型VPSA制氧机模板程序。 | 统一公司制氧机程序界面风格,提高公司VPSA制氧机产品市场竞争力。 |
研发40方制氧机 | 研制不含氧压机的小型VPSA制氧系统,氧气量40Nm?/h,氧气浓度≥90%,出气压力0.12MPa,配套臭氧发生器稳定运行。 | 项目已完成验收。 | 可代替传统PSA制氧装置,降低单位电耗,相较PSA制氧装置减少配套设备,实现设备更稳定运行。 | 降低配套设备能耗、投资,提高市场竞争力。 |
乙醛酸结晶装置的研制 | 完成乙醛酸结晶规模化生产的工艺流程设计。 | 调试试运行阶段。 | 产业化实施。 | 减少结晶过程中人力消耗,提高生产效率,同时提升产品品质。 |
甲酸钾合成工艺开发 | 完成甲酸钾规模化生产技术的工艺流程设计和规模化生产。 | 已实现产业化,继续优化。 | 产业化实施。 | 提高生产效益,增加盈利。 |
公司研发人员情况
2022年 | 2021年 | 变动比例 | |
研发人员数量(人) | 73 | 87 | -16.09% |
研发人员数量占比 | 12.25% | 12.83% | -0.58% |
研发人员学历 | |||
本科 | 59 | 72 | -18.06% |
硕士 | 5 | 7 | -28.57% |
本科以下 | 9 | 8 | 12.50% |
研发人员年龄构成 | |||
30岁以下 | 25 | 27 | -7.41% |
30~40岁 | 32 | 60 | -46.67% |
40岁以上 | 16 | 0 | 100.00% |
近三年公司研发投入金额及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2022年 | 2021年 | 2020年 | |
研发投入金额(元) | 17,778,332.75 | 19,454,493.64 | 15,559,771.61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 | 6.08% | 3.93% | 3.87% |
研发支出资本化的金额(元) | 0.00 | 0.00 | 0.00 |
资本化研发支出占研发投入的比例 | 0.00% | 0.00% | 0.00% |
资本化研发支出占当期净利润的比重 | 0.00% | 0.00% | 0.00% |
公司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影响
□适用?不适用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较上年发生显著变化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研发投入资本化率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适用?不适用
5、现金流
单位:元
项目 | 2022年 | 2021年 | 同比增减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10,278,576.36 | 486,818,349.15 | -15.74%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52,555,153.27 | 505,931,899.80 | -30.3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7,723,423.09 | -19,113,550.65 | 402.0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1,467,184.20 | 52,177,762.31 | -20.53%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67,057,005.84 | 416,185,918.26 | -59.86%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5,589,821.64 | -364,008,155.95 | 65.5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40,963,122.00 | 419,235,810.45 | -66.38%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73,518,447.36 | 104,311,334.74 | -29.52%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7,444,674.64 | 314,924,475.71 | -78.58%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421,723.91 | -68,197,230.89 | 99.38% |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重大变动的主要影响因素说明?适用□不适用
项目 | 同比增减 | 重大变大原因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0.33% | 主要原因系公司产量减少导致购买原材料等资金流出减少所致。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02.00% | 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货款回收增加及购买原材料资金流出减少所致。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9.86% | 主要原因系新疆国林新材料建成投入试生产阶段,项目投资支出的现金减少及本年未进行现金管理所致。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5.50% | 主要原因系新疆国林新材料建成投入试生产阶段,项目投资支出的现金减少所致。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6.38% | 主要原因系公司2021年收到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本期无新增募集资金。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8.58% | 主要原因系公司2021年收到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99.38% | 主要原因系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所致。 |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与本年度净利润存在重大差异的原因说明?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存在重大差异主要系经营性应收项目较年初减少,经营性应付项目较年初增加所致。
五、非主营业务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六、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2022年末 | 2022年初 | 比重增减 | 重大变动说明 |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
货币资金 | 259,367,342.05 | 15.19% | 259,555,450.86 | 16.81% | -1.62% | |
应收账款 | 180,279,536.01 | 10.56% | 198,784,874.95 | 12.87% | -2.31% | |
合同资产 | 32,250,075.89 | 1.89% | 42,951,977.68 | 2.78% | -0.89% | |
存货 | 308,650,961.35 | 18.08% | 236,821,493.64 | 15.34% | 2.74% | 主要原因系本年新疆公司试生产,各类存货增加所致。 |
投资性房地产 | ||||||
长期股权投资 | ||||||
固定资产 | 641,138,268.43 | 37.55% | 191,914,029.99 | 12.43% | 25.12% | 主要原因系本年新疆公司试生产,在建工程转固定资产所致。 |
在建工程 | 58,712,633.74 | 3.44% | 403,863,515.36 | 26.15% | -22.71% | 主要原因系本年新疆公司试生产,在建工程转固定资产所致。 |
使用权资产 | 20,449,003.49 | 1.20% | 642,602.93 | 0.04% | 1.16% | 主要原因系公司的子公司租赁经营场所所致。 |
短期借款 | 9,010,175.00 | 0.53% | 19,436,860.84 | 1.26% | -0.73% | 主要原因系本年偿还银行贷款所致。 |
合同负债 | 113,100,591.44 | 6.62% | 69,303,663.56 | 4.49% | 2.13% | 主要原因系年末收到的合同预收款增加所致。 |
长期借款 | 99,000,000.00 | 5.80% | 5.80% | 主要原因系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借入长期贷款所致。 | ||
租赁负债 | 14,920,160.10 | 0.87% | 489,529.53 | 0.03% | 0.84% | 主要原因系公司的子公司租赁经营场所所致。 |
应收票据 | 22,827,827.49 | 1.34% | 32,834,128.60 | 2.13% | -0.79% | 主要原因系公司风险较高的票据到期所致。 |
预付款项 | 12,715,411.96 | 0.74% | 9,046,409.24 | 0.59% | 0.16% | 主要原因系公司业务规模扩大,采购量增加,预付采购款增加所致。 |
无形资产 | 52,015,437.00 | 3.05% | 25,871,655.26 | 1.68% | 1.37% | 主要原因系公司的孙公司购入土地所致。 |
长期待摊费用 | 8,161,442.10 | 0.48% | 1,567,189.03 | 0.10% | 0.38% | 主要原因系公司子公司租赁的经营场所等装修所致。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2,360,680.44 | 0.72% | 8,569,306.58 | 0.55% | 0.17% | 主要原因系新疆公司可弥补亏损递延所致。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5,836,273.13 | 0.34% | 35,340,651.20 | 2.29% | -1.95% | 主要原因系本年新疆晶体乙醛酸等工程建设预付的设备款减少所致。 |
应交税费 | 7,478,831.24 | 0.44% | 4,374,746.73 | 0.28% | 0.15% | 主要原因系年末未缴纳的增值税及附加增加所致。 |
其他应付款 | 973,274.64 | 0.06% | 2,371,190.26 | 0.15% | -0.10% | 主要原因系公司收到的保证金到期退款所致。 |
少数股东权益 | 5,759,263.89 | 0.34% | 2,709,010.05 | 0.18% | 0.16% | 主要原因系孙公司少数股东投入资本金所致。 |
境外资产占比较高
□适用?不适用
2、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不适用
3、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单位:万元
资产 | 权利受限类型 | 账面价值 | 占总资产的比例 | 发生原因 |
莱西市姜山镇规划局四号路北鑫山集团东土地 | 抵押 | 151.67 | 0.09% | 银行抵押贷款 |
莱西市姜山镇规划局四号路北鑫山集团东厂房 | 抵押 | 2,461.67 | 1.44% | 银行抵押贷款 |
莱西市姜山镇规划路一号路南土地 | 抵押 | 344.44 | 0.20% | 银行抵押贷款 |
莱西市姜山镇规划路一号路南房产 | 抵押 | 9,577.80 | 5.61% | 银行抵押贷款 |
履约保函保证金 | 质押 | 54.47 | 0.03% | 保证金质押 |
银行存款 | 冻结 | 160.00 | 0.09% | 司法冻结 |
总计 | 12,750.06 | 7.47% |
注:若出现各分项数值之和与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七、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投资额(元) | 上年同期投资额(元) | 变动幅度 |
0.00 | 90,000,000.00 | -100.00% |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适用?不适用
4、金融资产投资
(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适用□不适用
(1)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年份 | 募集方式 | 募集资金总额 | 本期已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闲置两年以上募集资金金额 |
2019年 | 首次公开发行 | 30,849.8 | 1,501.69 | 21,167.46 | 0 | 0 | 0.00% | 9,682.34 | 全部存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 0 |
2021年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 35,073.89 | 1,755.14 | 29,402.96 | 0 | 0 | 0.00% | 5,670.93 | 全部存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 0 |
合计 | -- | 65,923.69 | 3,256.83 | 50,570.42 | 0 | 0 | 0.00% | 15,353.27 | -- | 0 |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说明 | ||||||||||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证监会证监许可【2019】1110号文核准,并经深交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华福证券于2019年7月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1,335.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26.02元。截至2019年7月17日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347,367,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38,869,0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308,498,000.00元。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673号文核准,并经深交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华福证券于2021年8月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1,679.1044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21.44元。截至2021年8月10日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359,999,983.36元,扣除发行费用9,261,123.22元,募集资金净额350,738,860.14元。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期末余额为5,577.57万元。上表中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总额9,682.34万元包含未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已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募集资金账户现金管理收益。2、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期末余额为5,979.13万元。 |
(
)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 截止报告期末累计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1、基于臭氧-活性炭技术的生活饮用水提标改造项目 | 否 | 10,000 | 10,000 | 1,096.76 | 4,843.26 | 48.43% | 不适用 | 否 | |||
2、臭氧产业化 | 否 | 11,257.7 | 11,257.7 | 404.93 | 7,221.76 | 64.15% | 2022年02月28 | 否 | 否 |
基地升级改造项目 | 日 | ||||||||||
3、技术研发中心项目 | 否 | 2,592.1 | 2,592.1 | 0 | 2,102.47 | 81.11% | 2021年03月26日 | 不适用 | 否 | ||
4、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7,000 | 7,000 | 0 | 6,999.97 | 100.00% | 不适用 | 否 | |||
5、2.5万吨/年高品质晶体乙醛酸项目 | 否 | 35,073.89 | 35,073.89 | 1,755.14 | 29,402.96 | 83.83% | 2022年06月01日 | 不适用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65,923.69 | 65,923.69 | 3,256.83 | 50,570.42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不适用 | |||||||||||
合计 | -- | 65,923.69 | 65,923.69 | 3,256.83 | 50,570.42 | -- | -- | 0 | 0 | -- | -- |
分项目说明未达到计划进度、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含“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选择“不适用”的原因) |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2021年3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结构及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臭氧产业化基地升级改造项目受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的影响,部分设备采购周期延长,到货迟延,后续工程进度、设备安装调试均进展缓慢,公司根据生产和市场需要优化调整募投项目资金使用计划,将该项目完工日期调整至2022年2月2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该项目已实施完毕。因受经济形势下行影响,公司该募投项目未能按预计收益情况实现。二、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项目受市场环境变化和冬季低温天气影响延期,2.5万吨/年高品质晶体乙醛酸项目(一期)施工进度受到一定影响,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对募投项目进行了优化调整,该项目已于2022年6月1日起试运行。目前该项目尚处于试生产阶段,计划于2023年完成试生产进入正式生产阶段,届时将根据经营情况对预计收益状况进行分析。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适用 |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公司于2020年1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及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2,912,430.14元及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12,914,521.06元,合计15,826,951.20元。二、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公司于2021年10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283,018.86元及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170,368,393.83元,合计170,651,412.69元。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2021年7月1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保证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5,0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2022年度,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共45,632,863.05元。本年度收回上期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45,632,863.05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共0元。二、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2021年9月1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保证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6,0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共0元。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适用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公司于2021年3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中的“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已实施完毕,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最大限度地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将该项目结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5,090,664.27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公司于2022年3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并于2022年4月15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中的“臭氧产业化基地升级改造项目”已实施完毕,为最大限度地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臭氧产业化基地升级改造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45,034,255.11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为55,775,724.78元,全部存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二、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公司于2021年9月14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保证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6,000.00万元(含本数)本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其余暂未使用募集资金继续存放于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账户,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2021年度,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金额为4,000.00万元。本年度收回上期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金额为4,000.00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4,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的产品已全部到期赎回。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2022年度,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制度,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及时、真实、准确和完整的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信息披露违规的情况。 |
(3)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八、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不适用
九、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适用□不适用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元
公司名称 | 公司类型 | 主要业务 | 注册资本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新疆国林新材料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公司主要产品为晶体乙醛酸、乙醛酸水溶液及甲酸钾等。 | 100,000,000.00 | 678,373,655.18 | 344,885,691.56 | 4,394,490.51 | -14,518,793.93 | -12,384,917.97 |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适用?不适用
公司名称 |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方式 | 对整体生产经营和业绩的影响 |
国林致远(青岛)供应链有限公司 | 投资设立 | 该公司尚处于设立初期,对公司整体经营业绩无重大影响。 |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情况说明
公司名称:新疆国林新材料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20-06-11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住所:新疆石河子市开发区化工新材料产业园区经七路62-9号
经营范围: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新疆国林新材料总资产678,373,655.18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344,885,691.56元。报告期内,新疆国林新材料实现营业收入4,394,490.51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362,327.18元。
十、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一)整体发展战略
公司使命为“发展臭氧科技、铸造绿色工业,致力于改善人类生存环境的崇高事业”,坚持“真诚、求实、高效、创新”之经营理念,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持续创新能力为依托,抓住国家环保产业政策支持、替代进口效应日益明显、大型臭氧系统设备市场需求逐年增加的良好发展机遇,加大臭氧设备制造技术和臭氧应用技术的研发投入,扩大产能,提高产品技术水平,将公司建设成为全球规模最大、技术领先、竞争优势强大的臭氧系统供应商,为我国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贡献力量。
随着新疆2.5万吨/年高品质晶体乙醛酸项目建成投产,未来公司将重点做好以科技创新为先导,提高乙醛酸行业整体制造水平和自动化控制水平,强化清洁生产工艺和资源综合循环利用,实施产量规模化、产品系列化、市场高端化、品牌国际化的差异化竞争策略,将公司建设成为国际一流的现代化乙醛酸研发与制造企业。
随着公司半导体专用电子级高纯臭氧水机和臭氧气体设备产品系列化推出,产品验证及市场导入进程的加快,公司将抓住国家产业政策支持及替代进口效应契机,凭借自身扎实的理论研究与核心产品规模化生产优势,尽快发展稳定的客户资源与销售渠道。
公司近年来围绕电解水式臭氧产生机理、应用场景、规模化生产工艺及材料等进行技术研究,目前已完成家用水处理终端系统、富氢水机、富氧原子机等系列产品的开发,目前样机陆续下线,待完成可靠性检测及客户试用体验后将针对家用场景及特殊用途场景进行规模化、定制化生产及销售,未来公司将以此为依托,研制臭氧治疗仪等医疗器械产品,不断发展臭氧科技产业,为企业打造新的利润增长点。
(二)经营目标现阶段公司的主要经营目标如下:
1、坚持技术创新以持续的技术创新作为公司核心竞争力,引导市场需求,加快技术成果的产业化速度,保证公司产品和技术在国内、国际上处于行业前列。
2、推广应用技术通过多年积累,公司掌握臭氧在市政给水处理、市政污水、高难度工业废水、烟气处理等领域的应用技术,并不断创新和提高,向客户提供系统解决方案,扩大臭氧技术的应用市场。
公司充分利用既有的臭氧产业优势,经过近十年的乙醛酸生产工艺研究与改良,目前已掌握臭氧氧化顺酐法制取晶体乙醛酸的全部核心技术,并拥有制取高品质晶体乙醛酸的专有技术,并不断创新和提高,向客户提供高品质晶体乙醛酸,扩大臭氧技术的应用市场。
3、关注客户需求
加强对重点客户的全方位服务,专注于客户需求和对客户价值的挖掘,进一步扩大优质客户和高端市场的市场份额。
(三)未来的发展规划及目标
1、产品开发计划
公司借助省级臭氧工程技术中心的优势,以臭氧系统设备制造和臭氧技术应用作为核心经营思路,专注于臭氧产生机理研究、臭氧系统设备设计与制造、臭氧应用技术研究与工程方案设计。进行核心配套产品的研制和臭氧应用的上下游产业拓展,开发大型臭氧系统集成设备,为用户提供系统解决方案。
公司2.5万吨/年高品质晶体乙醛酸项目于2022年6月初建成开始试生产,利用公司掌握的臭氧氧化顺酐法制取晶体乙醛酸全部核心技术,将高品质晶体乙醛酸项目实现产业化生产,同时,发挥公司在臭氧应用技术以及产品制造等方面的优势,积极开拓乙醛酸产品新的应用领域,抢占乙醛酸高端市场,提高盈利空间和抗风险能力。
公司将围绕自身优势,立足主业,加快推进半导体清洗用高浓度臭氧发生器及高浓度臭氧水机设备的研制以及臭氧家用健康等领域的发展与研究,未来将形成双轮驱动、多点开花的综合性发展格局,无论是高端化工行业还是半导体行业都具有更高的成长性,能够持续推动公司业绩快速稳定增长。
2、市场营销计划
公司秉承“为用户提供稳定、先进、创造价值的产品”理念,将通过募投项目的实施,充实公司资本实力,利用自身在臭氧应用及制造领域的技术、品牌、业绩和服务优势,提高公司销售能力和市场拓展能力,配合各种有效的营销手段和市场策略,进一步拓展在市政给排水、烟气脱硝、难降解工业废水等臭氧应用领域的高端市场及纸浆漂白等领域的潜在市场;同时,进一步完善销售网络建设,通过对现有销售人员进行乙醛酸知识培训、招聘化工专业销售人员、改进销售网络布局等方式,积极拓展我国高端乙醛酸市场,在实现公司产品销售的同时,完成下游乙醛酸应用企业所产产品的品质升级。
3、信息化计划
在国家大力倡导“互联网+”的今天,公司已着手进行制造业信息化的建设,并以此推动公司业务流程的改革,以信息化来提升生产效率和企业运行效率。公司将投入更多的资金来引进设备、培训人员,现实智能化办公及智能化生产,将公司打造成科技一流、运行高效的新型现代化企业。
4、人才发展计划
公司通过制定科学合理的业务发展规划和发展战略,根据业务发展对管理、营销、生产及研发等专业人才的需求情况,进行管理、技术人才引进和现有人员的培养、培训,并通过科学的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培养一支业务干练、运行高效、执行力强的专业人才队伍。
5、收购兼并计划
条件成熟时,公司将围绕主营业务,以资本市场为依托,实施一定程度的横向和纵向并购,通过吸收合并、控股、参股以及战略同盟等多种形式实现快速发展。
(四)可能面对的风险
1、市场风险
公司目前生产规模及市场占有率在国内同行业中居于领先地位,但与国际领先的竞争对手相比,公司在技术研发实力、系统集成能力及进入市场时间上还存在一定差距。虽然公司产品在性能、质量上处于国内同行业领先地位,在国内市场已经部分替代国外竞争对手的同类产品,但公司若不能保持持续创
新能力和综合竞争能力,不能满足不断增长的下游市场需求,则可能受国内市政给排水行业及石油石化行业等高端客户对国外竞争对手固有产品认知度的影响,对公司未来进一步扩大市场份额,提升市场地位带来一定的不利影响。对此,公司积极开拓市场领域,加大研发力度、提高工艺水平、降低成本,保持行业领先地位。
2、税收政策变化风险2020年12月1日,本公司通过了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复审,取得了编号为GR202037100661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有效期三年。如果相关政策发生变动、本公司不能持续符合税收优惠政策条件或者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到期后不能顺利通过复审,将面临因不再享受相应税收优惠而导致净利润下降的风险。在未来相当一段时间,技术创新和产品升级都会是政策扶植的方向。公司产品是环保领域的关键技术装备之一,涉及市政给排水、烟气脱硝、工业废水处理等行业的大型环保治理项目。公司每年投入较大的研发资金用于新产品开发、产品升级等以保持技术领先地位。除税收优惠外,公司将积极争取科技项目基金的扶持,充分利用国家政策促进公司快速发展。
3、核心技术能否保持持续领先及技术泄密的风险通过自主研发和持续的技术创新,公司在臭氧发生器制造及系统集成应用方面拥有了多项核心技术,拥有55项专利技术和多项专有技术,整体技术水平在国内处于前列。但公司这些研究课题都是建立在公司对行业发展趋势认知的基础上的,若公司不能正确把握臭氧技术的发展趋势,对技术开发与产品创新做出合理安排,则可能无法研发新的技术与开发新的产品来持续满足客户的需求,使本公司面临核心技术落后的风险。此外,虽然公司非常注重技术保密工作,但是这并不能确保公司技术秘密不被泄露,同时若公司对核心技术人员未能进行有效的激励与约束,公司可能面临着核心技术人员流失、技术泄密的风险。为保持技术领先水平,公司制定了合理的技术开发与产品创新计划,在对现有产品进行技术升级及改造的同时,不断提高工艺水平,以满足客户需求。核心技术人员的稳定性是技术保密的重要工作。为此,公司将提高人力资源科学化管理,制定合理有效的薪酬制度及绩效评估体系,减少核心技术人员流失带来的技术泄密的风险。
4、应收账款产生坏账的风险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占公司资产总额的比例较高。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可能保持在较高水平,并影响公司的资金周转速度和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未来,若公司主要债务人出现财务状况恶化,导致应收账款不能按期回收或无法回收产生坏账,会对公司业绩和生产经营产生一定影响。针对该风险,公司根据行业及区域特点就客户群体进行分类管理,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相关
货款回收程序,尤其是市政项目资金审批流程较慢的情况,提前制定回收计划,保证资金及时回收,降低坏账产生的风险,减少因应收账款可能产生的坏账对公司业绩和生产经营带来的影响。
5、大股东控制风险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丁香鹏先生持有公司股份52,865,28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8.73%。股权的相对集中削弱了中小股东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力,如果丁香鹏先生通过其控制地位行使表决权对公司的经营决策、人事任免、财务管理等进行不当控制,可能给公司和其他少数权益股东带来风险。为降低大股东控制带来的风险,公司进一步完善内控管理,通过建立健全公司治理结构和配套相关制度优化企业决策程序,减少大股东不当控制带来的风险。
6、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公司作为臭氧行业的代表企业,较早进入该领域并已取得业内领先的竞争地位,但随着臭氧系统设备的市场需求进一步扩大,更多规模较大、实力较强的企业将加入到行业的竞争中来,有实力的竞争对手也将增加对技术研发和市场开拓的投入,如果公司未来不能进一步提升技术研发实力、制造服务能力和经营管理水平,则有可能面临行业竞争加剧所导致的市场地位下降、毛利率降低等风险。为保持现有的竞争优势,公司在不断进行新产品开发、技术升级的同时,进一步提升臭氧装备的集成化水平和系统服务能力以保持较高的市场占有率。
十二、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适用□不适用
接待时间 | 接待地点 | 接待方式 | 接待对象类型 | 接待对象 |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 调研的基本情况索引 |
2022年01月11日 | 公司会议室 | 电话沟通 | 机构 |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编号:2022-001)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编号:2022-001) |
2022年03月18日 | 公司会议室 | 电话沟通 | 机构 | 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编号:2022-002)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编号:2022-002) |
2022年04月07日 | 公司会议室 | 电话沟通 | 机构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编号:2022-003)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编号:2022-003) |
2022年04月08日 | 同花顺路演平台(https://board. | 其他 | 其他 | 不特定投资者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投资者关系活动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投资者关系活动 |
10jqka.com.cn/rs/pc/detail?roadshowId=1000150) | 记录表》(编号:2022-004) | 记录表》(编号:2022-004) | ||||
2022年04月25日 | 公司会议室 | 电话沟通 | 机构 |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编号:2022-005)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编号:2022-005) |
2022年06月24日 | 公司会议室 | 电话沟通 | 机构 |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编号:2022-006)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编号:2022-006) |
2022年08月26日 | 公司会议室 | 电话沟通 | 机构 | 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编号:2022-007)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编号:2022-007) |
2022年09月21日 | 公司会议室 | 电话沟通 | 机构 | 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太平洋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华西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创富兆业金融管理有限公司、上海途灵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前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尚近投资管理合伙企业、博道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新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恒大集团人寿保险、华美国际投资集团、恒大人寿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编号:2022-008)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编号:2022-008) |
2022年10月13日 | 公司会议室 | 电话沟通 | 机构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编号:2022-009)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编号:2022-009) |
2022年10月25日 | 公司会议室 | 电话沟通 | 机构 | 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编号:2022-010)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编号:2022-010) |
2022年11月03日 | “全景路演”(https://rs.p5w.net/) | 其他 | 其他 | 不特定投资者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编号: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编号: |
2022-011) | 2022-011) | |||||
2022年11月10日 | 公司会议室 | 电话沟通 | 机构 | 天风机械、财通机械、交银施罗德、广发基金、南方基金、银华基金、天弘基金、中金资管、建信基金、光大永明、彤源投资、平安基金、五地投资、安信基金、南方基金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编号:2022-012)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编号:2022-012) |
2022年11月16日 | 公司会议室 | 电话沟通 | 机构 | 东吴证券研究所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编号:2022-013)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编号:2022-013) |
2022年11月28日 | 公司会议室 | 电话沟通 | 机构 | 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编号:2022-014)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编号:2022-014) |
2022年12月07日 | 公司会议室 | 电话沟通 | 机构 |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编号:2022-015)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编号:2022-015) |
2022年12月13日 | 公司 | 实地调研 | 机构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编号:2022-016)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编号:2022-016) |
2022年12月19日 | 公司会议室 | 电话沟通 | 机构 | 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编号:2022-017)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编号:2022-017) |
第四节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的基本状况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证监会的相关要求,不断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已经形成了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与管理层之间权责分明、各司其职、相互制衡、科学决策、协调运作的法人治理结构。治理状况符合法律法规和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
1、股东与股东大会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大会会议在召集方式、议事程序、表决方式和决议内容等方面均符合《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及要求,运行规范。公司平等对待所有股东,确保所有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享有平等地位,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利。
2、董事与董事会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会议在召集方式、议事程序、表决方式和决议内容等方面均符合《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董事会各专委会的工作细则等规定及要求,运行规范。公司独立董事也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规定行使自己的权利,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切实履行了自己的义务。公司董事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行使职权的行为。
3、监事与监事会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会议在召集方式、议事程序、表决方式和决议内容等方面均符合《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要求,运行规范。公司监事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行使职权的行为。
4、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激励约束机制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人员的积极性,2022年3月1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报告期内,高级管理人员能够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制度忠实、勤勉、
谨慎地履行职责,较好地完成了董事会制定的经营管理任务,没有发现违规行为。公司建立了薪酬与绩效业绩、个人业绩相联系的机制,以吸引人才,保证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的稳定。
5、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超越股东大会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的决策和经营活动的情况,不存在关联方占用和支配公司资产情况。公司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不存在干涉公司具体运作、影响公司经营管理独立性的情况。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和自主经营能力,控股股东与公司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和业务方面,各自独立核算,独立承担责任和风险。同时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内部机构亦能够独立运作。
6、利益相关者、环境保护及社会责任公司充分尊重和维护相关利益者的合法权益,实现社会、股东、公司、员工等各方面利益的协调平衡,坚持与相关利益者互利共赢的原则,积极履行社会责任,遵守环境保护制度,共同推动公司持续、稳健发展。
7、信息披露与透明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要求,真实、准确、及时、公平、完整地披露有关信息,董事会秘书组织和协调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办理公司信息对外公布等相关事宜。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网站披露公司信息,确保公司所有股东能够以平等的机会获得信息,保证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对公司重大事项享有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是?否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公司相对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的独立情况
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和业务等方面与各股东及关联方完全独立,具有完整的资产、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体系和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
1、业务独立情况
国林科技作为一家专业从事臭氧设备研发、设计、制造、销售及服务的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研发、采购、生产和销售业务体系,能独立对外从事采购、生产、销售业务并签署相关协议,并拥有独立的业务部门和渠道,在业务上独立于各股东和其他关联方,不存在依赖股东和其他关联方的情况。
2、资产独立情况
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采购、生产、销售系统及辅助生产设施,公司对与业务及生产经营相关的房产及生产经营设备等固定资产、土地使用权、商标、专利以及专有技术等无形资产具有完全的控制支配权,不存在资产、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占用而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3、机构独立情况
公司建立健全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总经理负责的管理层等机构,各机构均独立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并依照《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等规定规范运行,形成了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规范化的运作体系。公司建立了符合自身生产经营需要的组织机构,各部门独立履行其职能,负责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且运行良好。公司的生产经营和办公场所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严格分开,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混合经营、合署办公的情形。
4、人员独立情况
公司与全体员工均签订了劳动合同,拥有独立的人事、工资、福利制度,员工的劳动、人事、工资关系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等其他关联方完全分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产生和任免;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及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及领取薪酬;公司财务人员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
5、财务独立情况
公司设立独立的财务部门,配备了专门的财务人员,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建立了一套独立、完整、规范的财务会计核算体系、财务会计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符合《会计法》等有关会计法规的规定;公司能够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独立做出财务决策,独立对外签订合同;公司在银行单独开立账户,拥有独立的银行账号,不存在与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的情形;公司作为独立的纳税人,依法独立纳税。
三、同业竞争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本报告期股东大会情况
会议届次 | 会议类型 | 投资者参与比例 | 召开日期 | 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 年度股东大会 | 35.93% | 2022年04月15日 | 2022年04月15日 |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59)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34.11% | 2022年05月16日 | 2022年05月16日 |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73)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不适用
五、公司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不适用
六、红筹架构公司治理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七、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1、基本情况
姓名 | 职务 | 任职状态 | 性别 | 年龄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期初持股数(股) | 本期增持股份数量(股) | 本期减持股份数量(股) | 其他增减变动(股) | 期末持股数(股) | 股份增减变动的原因 |
丁香鹏 | 董事长、总经理 | 现任 | 男 | 65 | 2011年09月28日 | 2023年09月11日 | 29,369,600 | 0 | 0 | 23,495,680 | 52,865,280 | 权益分派实施 |
张磊 | 副董事长 | 现任 | 男 | 47 | 2016年08月11日 | 2023年09月11日 | 1,726,500 | 0 | 350,000 | 1,381,200 | 2,757,700 | 1、权益分派实施;2、报告期内披露减持计划进行减持 |
王承宝 | 董事 | 现任 | 男 | 48 | 2011年09月28日 | 2023年09月11日 | 1,806,500 | 0 | 0 | 1,445,200 | 3,251,700 | 权益分派实施 |
丁香财 | 董事 | 现任 | 男 | 52 | 2016年02月21日 | 2023年09月11日 | 567,000 | 0 | 0 | 453,600 | 1,020,600 | 1、权益分派实施;2、报告期内披露减持计划进行减持 |
丁香军 | 董事、副总经理 | 现任 | 男 | 43 | 2018年07月10日 | 2023年09月11日 | 440,000 | 0 | 180,000 | 352,000 | 612,000 | 1、权益分派实施;2、报告期内披露减持计划进行减持 |
徐洪魁 | 董事、副总经理 | 现任 | 男 | 44 | 2017年10月09日 | 2023年09月11日 | 430,000 | 0 | 106,700 | 344,000 | 667,300 | 1、权益分派实施;2、报告期内披露减持计划进行减持 |
樊培银 | 独立董事 | 任免 | 男 | 58 | 2016年08月05日 | 2023年09月11日 | 0 | 0 | 0 | 0 | 0 | - |
张世兴 | 独立董事 | 现任 | 男 | 62 | 2016年08月05日 | 2023年09月11日 | 0 | 0 | 0 | 0 | 0 | - |
魏林生 | 独立董事 | 现任 | 男 | 43 | 2019年01月03日 | 2023年09月11日 | 0 | 0 | 0 | 0 | 0 | - |
段玮 | 监事会主席 | 现任 | 女 | 45 | 2011年09月28日 | 2023年09月11日 | 48,000 | 0 | 0 | 38,400 | 86,400 | 权益分派实施 |
李旸 | 监事 | 现任 | 女 | 38 | 2014年09月28日 | 2023年09月11日 | 76,000 | 0 | 0 | 60,800 | 136,800 | 权益分派实施 |
李宜蓉 | 职工代表监事 | 现任 | 女 | 29 | 2021年01月07日 | 2023年09月11日 | 0 | 0 | 0 | 0 | 0 | - |
胡文佳 | 董事会秘书 | 现任 | 女 | 39 | 2020年09月12日 | 2023年09月11日 | 108,000 | 0 | 0 | 86,400 | 194,400 | 权益分派实施 |
肖盛隆 | 副总经理 | 现任 | 男 | 41 | 2019年01月09日 | 2023年09月11日 | 86,000 | 0 | 0 | 68,800 | 154,800 | 权益分派实施 |
刘本国 | 副总经理 | 现任 | 男 | 44 | 2017年10月09日 | 2023年09月11日 | 44,000 | 0 | 0 | 35,200 | 79,200 | 权益分派实施 |
时启庆 | 副总经理 | 现任 | 男 | 40 | 2016年02月05日 | 2023年09月11日 | 0 | 0 | 0 | 0 | 0 | - |
王学清 | 副总经理 | 现任 | 男 | 48 | 2019年01月09日 | 2023年09月11日 | 0 | 0 | 0 | 0 | 0 | - |
孟阳 | 副总经理 | 现任 | 男 | 39 | 2021年01月13日 | 2023年09月11日 | 0 | 0 | 0 | 0 | 0 | - |
刘彦璐 | 财务总监 | 现任 | 女 | 37 | 2019年12月19日 | 2023年09月11日 | 0 | 0 | 0 | 0 | 0 | - |
合计 | -- | -- | -- | -- | -- | -- | 34,701,600 | 0 | 636,700 | 27,761,280 | 61,826,180 | -- |
报告期是否存在任期内董事、监事离任和高级管理人员解聘的情况?是□否
青岛国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22年12月19日收到公司职工代表监事李宜蓉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李宜蓉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职务,辞去该职务后将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李宜蓉女士职工代表监事原定任期为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止。具体内容可参见公司于2022年12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职工代表监事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14)。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适用□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类型 | 日期 | 原因 |
李宜蓉 | 职工代表监事 | 离任 | 2022年12月19日 | 个人原因申请离职 |
2、任职情况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专业背景、主要工作经历以及目前在公司的主要职责
董事:
1、丁香鹏,男,1958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主要工作经历为:1979年12月至1983年12月,解放军后勤学院服役;1984年1月至1987年6月,在青岛公路客运公司工作;1987年7月至1994年12月,在青岛长途汽车站工作;1994年12月至今,历任国林科技总经理、董事长。截至报告期末任国林科技董事长兼总经理、朗科电子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国林海产执行董事、国林
流体执行董事、国林健康执行董事、新疆国林新材料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国林新能源执行董事、国林半导体执行董事、荣成市铁槎山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2、张磊,男,1976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高级工程师,青岛大学机械设计与制造专业本科、吉林大学MBA、青岛理工大学环境工程硕士。主要工作经历为:1999年8月至2000年2月,在青岛国人集团有限公司从事机械设计工作;2000年3月至今,历任国林科技机械工程师、销售部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副董事长。截至报告期末任国林科技副董事长、新疆国林新材料监事、青岛国林新材料执行董事。
3、王承宝,男,1975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青岛大学机械设计与制造专业本科,主要工作经历为:1999年7月至2000年6月,在青岛远东塑料工程有限公司工作;2000年7月至今,历任国林科技总经理助理、总工程师、副总经理、董事。截至报告期末任国林科技董事、国林新能源监事。
4、徐洪魁,男,1979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香港公开大学工商管理专业硕士,主要工作经历为:2003年7月至2003年10月,在青岛造船厂工作;2003年11月至2004年4月,在青岛德曼啤酒技术装备有限公司工作;2004年5月至今,历任国林科技机械工程师、技术部部长、生产部部长、副总经理、董事。截至报告期末任国林科技董事兼副总经理、青岛贺力德低温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国林半导体总经理。
5、丁香军,男,1980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山东省水产学校轮机管理专业中专,主要工作经历为:2000年8月至今,历任国林科技销售部部长、副总经理、董事。截至报告期末任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
6、丁香财,男,1971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高级工程师,西安电子学院精密仪器专业本科,主要工作经历为:1996年7月至1997年6月,在青岛宏达塑胶集团从事设备管理工作;1997年7月至2006年4月,在青岛海尔电子有限公司工作;2006年4月至今,历任国林科技电气工程师、监事会主席、副总经理、董事。截至报告期末任国林科技董事。
7、张世兴,男,196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现为中国海洋大学管理学院会计学系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山东省会计学会理事、青岛市国资委招标评审专家、青岛市财贸专家咨询团成员,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莱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雷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截至报告期末任国林科技独立董事。
8、樊培银,男,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博士研究生,现为中国海洋大学管理学院会计学系副教授,青岛市财政局、青岛市科技局等部门财务评审专家,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与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截至报告期末任国林科技独立董事。
9、魏林生,男,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历任捷克科学院客座研究员、意大利博洛尼亚大学客座教授、美国佛罗里达理工学院国家公派访问学者。现为南昌大学资源与环境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截至报告期末任国林科技独立董事。
监事:
1、段玮,女,1978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专科学历,主要工作经历:1999年7月至2001年12月,青岛市政协信息计算机服务部工作;2002年5月至今,担任公司办公室主任。截至报告期末任国林科技监事会主席、朗科电子监事。
2、李旸,女,1985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主要工作经历为:
2007年7月至今,担任国林科技国贸部部长。截至报告期末任国林科技股东代表监事。
3、李宜蓉,女,1994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主要工作经历为:
2017年7月至2022年12月,就职于公司企业运行管理部,2022年12月19日,因个人原因向监事会辞去职工代表监事一职。
高级管理人员:
1、肖盛隆,男,1982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佳木斯大学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本科,主要工作经历为:2005年7月至2008年4月在青岛钢铁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作;2008年4月至今,历任国林科技销售部部长、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截至报告期末任国林科技副总经理。
2、胡文佳,女,1984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青岛科技大学工业工程专业本科,主要工作经历为:2006年7月至2010年1月,青岛天赢铸锻工业有限公司工作;2010年3月至今,历任国林科技企管部部长,副总经理。截至报告期末任国林科技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青岛国林新材料监事。
3、孟阳,男,1984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中南大学环境工程本科学历,主要工作经历为:2010年至今,历任国林科技市场营销中心大区经理、部长。截至报告期末任国林科技副总经理。
4、时启庆,男,汉族,1983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主要工作经历为:2000年11月至2002年4月在青岛市李沧区湾头个体公司实践学习;2002年4月至2004年5月在青岛国棉一厂做机修;2004年5月至2004年11月在青岛银通机械质检员;2004年11月至今,在国林科技任职。截至报告期末任国林科技副总经理。
5、刘本国,男,1979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沂南县第一职业中专机电专业,主要工作经历:1997年9月至2003年3月,青岛建东机电设备安装公司工作;2004年4月至今历任国林科技车间主任、生产部长、副总经理等。截至报告期末任国林科技副总经理。
6、王学清,男,1975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青岛化工学院化工设备与机械专业本科,主要工作经历为:1998年7月至2010年3月,在青岛市四方铸钢厂工作;2010年4月至2013年12月,在青岛锅炉压力容器厂工作;2014年至今,历任国林科技压力容器车间主任、副总经理。截至报告期末任国林科技副总经理、青岛海丽达新材料有限公司监事、国林致远执行董事。
7、刘彦璐,女,汉族,1986年11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青岛大学国际经济贸易学士学位、法学学士学位。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6年9月至2010年7月就读于青岛大学国际经济贸易专业、法学专业。2011年5月至今就职于国林科技财务部。截至报告期末任国林科技财务总监、国林致远财务负责人。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适用?不适用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适用□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在其他单位是否领取报酬津贴 |
丁香鹏 | 青岛朗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2010年05月17日 | 否 | |
丁香鹏 | 青岛国林海产食品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11年05月13日 | 否 | |
丁香鹏 | 青岛国林健康技术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20年04月22日 | 否 | |
丁香鹏 | 青岛国林流体科技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20年04月22日 | 否 | |
丁香鹏 | 新疆国林新材料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2020年06月11日 | 否 | |
丁香鹏 | 青岛国林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21年01月22日 | 否 | |
丁香鹏 | 青岛国林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21年12月10日 | 否 | |
丁香鹏 | 荣成市铁槎山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20年11月12日 | 否 | |
张磊 | 新疆国林新材料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0年06月11日 | 否 | |
张磊 | 青岛国林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21年09月23日 | 否 | |
王承宝 | 青岛国林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1年01月22日 | 否 | |
徐洪魁 | 青岛贺力德低温科技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兼经理 | 2020年03月03日 | 否 | |
徐洪魁 | 青岛国林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 | 总经理 | 2021年12月10日 | 否 | |
张世兴 | 中国海洋大学 | MPAcc(会计硕士教育中心)副主任 | 2007年12月01日 | 是 | |
张世兴 |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9年05月28日 | 是 | |
张世兴 | 莱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9年10月09日 | 是 |
张世兴 | 青岛雷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1年05月10日 | 是 | |
樊培银 | 中国海洋大学 | 副教授 | 2001年12月01日 | 是 | |
樊培银 | 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9年12月27日 | 是 | |
樊培银 |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8年03月16日 | 是 | |
樊培银 |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2年06月08日 | 是 | |
魏林生 | 南昌大学 | 教授、博士生导师 | 2014年12月01日 | 是 | |
段玮 | 青岛朗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0年05月17日 | 否 | |
王学清 | 青岛海丽达新材料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3年01月04日 | 否 | |
王学清 | 国林致远(青岛)供应链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22年06月06日 | 否 | |
胡文佳 | 青岛国林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1年09月23日 | 否 | |
刘彦璐 | 国林致远(青岛)供应链有限公司 | 财务负责人 | 2022年06月06日 | 否 |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无 |
公司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适用?不适用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确定依据、实际支付情况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进行考核并提出建议;负责制定、审查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公司董事、监事薪酬由股东大会决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董事会决定。
公司报告期内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单位:万元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年龄 | 任职状态 | 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丁香鹏 | 董事长、总经理 | 男 | 65 | 现任 | 22.94 | 否 |
张磊 | 副董事长 | 男 | 47 | 现任 | 20.68 | 否 |
王承宝 | 董事 | 男 | 48 | 现任 | 32.01 | 否 |
徐洪魁 | 董事、副总经理 | 男 | 44 | 现任 | 23.35 | 否 |
丁香财 | 董事 | 男 | 52 | 现任 | 21.50 | 否 |
丁香军 | 董事、副总经理 | 男 | 43 | 现任 | 23.33 | 否 |
张世兴 | 独立董事 | 男 | 62 | 现任 | 5.00 | 否 |
樊培银 | 独立董事 | 男 | 58 | 现任 | 5.00 | 否 |
魏林生 | 独立董事 | 男 | 43 | 现任 | 5.00 | 否 |
段玮 | 监事会主席 | 女 | 45 | 现任 | 16.59 | 否 |
李旸 | 监事 | 女 | 38 | 现任 | 18.37 | 否 |
李宜蓉 | 职工代表监事 | 女 | 29 | 现任 | 5.51 | 否 |
胡文佳 | 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 女 | 39 | 现任 | 31.03 | 否 |
刘本国 | 副总经理 | 男 | 44 | 现任 | 29.48 | 否 |
时启庆 | 副总经理 | 男 | 40 | 现任 | 32.00 | 否 |
孟阳 | 副总经理 | 男 | 39 | 现任 | 60.91 | 否 |
肖盛隆 | 副总经理 | 男 | 41 | 现任 | 75.83 | 否 |
王学清 | 副总经理 | 男 | 48 | 现任 | 33.67 | 否 |
刘彦璐 | 财务总监 | 女 | 37 | 现任 | 12.83 | 否 |
合计 | -- | -- | -- | -- | 475.03 | -- |
注:若出现各分项数值之和与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八、报告期内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
1、本报告期董事会情况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 2022年03月17日 | 2022年03月18日 | 详情请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 |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 2022年04月28日 | 2022年04月29日 | 详情请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65 |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 2022年05月23日 | 2022年05月24日 | 详情请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77 |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 2022年08月25日 | 2022年08月26日 | 详情请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102 |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 2022年10月24日 | 2022年10月25日 | 详情请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109 |
2、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 |||||||
董事姓名 |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 | 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 | 缺席董事会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丁香鹏 | 5 | 3 | 2 | 0 | 0 | 否 | 2 |
张磊 | 5 | 5 | 0 | 0 | 0 | 否 | 2 |
王承宝 | 5 | 0 | 5 | 0 | 0 | 否 | 2 |
丁香财 | 5 | 4 | 1 | 0 | 0 | 否 | 1 |
丁香军 | 5 | 2 | 3 | 0 | 0 | 否 | 1 |
徐洪魁 | 5 | 4 | 1 | 0 | 0 | 否 | 2 |
樊培银 | 5 | 0 | 5 | 0 | 0 | 否 | 1 |
张世兴 | 5 | 0 | 5 | 0 | 0 | 否 | 1 |
魏林生 | 5 | 0 | 5 | 0 | 0 | 否 | 1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的说明不适用
3、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是否提出异议□是?否报告期内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未提出异议。
4、董事履行职责的其他说明
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是否被采纳
?是□否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被采纳或未被采纳的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职责,公司非独立董事履行董事义务,为公司战略发展、业务经营、对外投资等事项建言献策,为公司发展作出积极贡献;独立董事张世兴、樊培银、魏林生在各自任职期间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事项未提出过异议。独立董事凭借自身专业知识和实务经验,为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提供了有价值的指导意见,有效推动公司规范化治理,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九、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的情况
委员会名称 | 成员情况 | 召开会议次数 |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的情况 | 异议事项具体情况(如有)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 丁香鹏、张磊、王承宝、丁香财、丁香军、徐洪魁、魏林生 | 1 | 2022年03月14日 | 《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 - | 战略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对相关议案进行审议,经过充分沟通讨论,审议通过相关议案。 |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 张世兴、樊培银、徐洪魁 | 4 | 2022年03月15日 | 《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 | 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对相关议案进行审议,经过充分沟通讨论,审议通过相关议案。 |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 张世兴、樊培银、徐洪魁 | 4 | 2022年06月17日 | 《关于公司2022年第1季度募集资金专项内部审计报告001号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第1季度募集资金专项内部审计报告002号的议案》 | - | 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对相关议案进行审议,经过充分沟通讨论,审议通过相关议案。 |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 张世兴、樊培银、徐洪魁 | 4 | 2022年08月25日 | 《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 - | 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对相关议案进行审议,经过充分沟通讨论,审议通过相关议案。 |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 张世兴、樊培银、徐洪魁 | 4 | 2022年10月24日 | 《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 | 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对相关议案进行审议,经过充分沟通讨论,审议通过相关议 |
案。 |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樊培银、张世兴、王承宝 | 1 | 2022年03月04日 | 《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 -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对相关议案进行审议,经过充分沟通讨论,审议通过相关议案。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 张世兴、樊培银、丁香鹏 | 0 | - | - | - |
十、监事会工作情况
监事会在报告期内的监督活动中发现公司是否存在风险
□是?否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十一、公司员工情况
1、员工数量、专业构成及教育程度
报告期末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 520 |
报告期末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 271 |
报告期末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人) | 791 |
当期领取薪酬员工总人数(人) | 791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人) | 1 |
专业构成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人) |
生产人员 | 418 |
销售人员 | 46 |
技术人员 | 169 |
财务人员 | 26 |
行政人员 | 132 |
合计 | 791 |
教育程度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硕士及以上 | 10 |
本科 | 172 |
大专 | 230 |
高中及以下 | 379 |
合计 | 791 |
2、薪酬政策
报告期内,公司已建立完善的薪酬管理制度,力求实现公司和员工长期共同发展。公司薪酬制度的制定以绩效、能力为导向,遵循市场化、公平性、竞争性、激励性原则,根据岗位职责、工作能力和业
绩达成等因素制定。公司员工薪酬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工资等,高管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根据经营情况确定。公司按照相关规定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养老、失业、工伤、生育、医疗)及住房公积金等。公司在职工工资中代为扣缴个人所得税、职工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及其他必要的款项。
3、培训计划为全面提升公司员工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服务意识和业务水平,公司根据发展需要和员工多样化培训需求,统一组织培训。培训包括内部培训和外部培训等常规培训;内部培训主要包括员工的上岗培训、员工岗位操作和技能培训、安全生产培训等。外部培训主要包括外部专家与研发人员交流培训、外部培训讲师管理培训等。同时,公司还根据战略规划的需求,对特殊岗位上的员工实施了有针对性的培训,以提升员工能力适应公司发展的需要,提升承担关键职位或承担更大责任的能力。
4、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二、公司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报告期内利润分配政策,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适用□不适用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预案》,以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02,231,04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人民币1.50元(含税),同时拟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8股。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4月25日,除权除息日为2022年4月26日。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 |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 是 |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 是 |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 是 |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 是 |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 是 |
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透明: | 是 |
公司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与公司章程和分红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一致?是□否□不适用公司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
本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0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0.20 |
每10股转增数(股) | 0 |
分配预案的股本基数(股) | 184,015,879 |
现金分红金额(元)(含税) | 3,680,317.58 |
以其他方式(如回购股份)现金分红金额(元) | 0.00 |
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元) | 3,680,317.58 |
可分配利润(元) | 388,515,918.32 |
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占利润分配总额的比例 | 100.00% |
本次现金分红情况 | |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 |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详细情况说明 | |
拟以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总股本184,015,87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3,680,317.58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公司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红利分配预案
□适用?不适用
十三、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
?适用□不适用
1、股权激励
(1)2022年3月1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激励计划所涉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2022年3月1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2年3月18日至2022年3月29日期间,公司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内部公示。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没有收到组织和个人对公示内容提出异议亦未收到不良反馈。2022年4月6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了《青岛国林环保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2年4月15日,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同时,根据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核查情况,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2年5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权益数量和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认为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向符合条件的62名激励对象授予347.40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获得的股权激励?适用□不适用
姓名 | 职务 | 年初持有股票期权数量 | 报告期新授予股票期权数量 | 报告期内可行权股数 | 报告期内已行权股数 | 报告期内已行权股数行权价格(元/股) | 期末持有股票期权数量 | 报告期末市价(元/股) | 期初持有限制性股票数量 | 本期已解锁股份数量 | 报告期新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 |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元/股) | 期末持有限制性股票数量 |
肖盛隆 | 副总经理 | 0 | 0 | 0 | 0 | 0 | 0 | 15.39 | 0 | 0 | 108,000 | 8.74 | 0 |
孟阳 | 副总经理 | 0 | 0 | 0 | 0 | 0 | 0 | 15.39 | 0 | 0 | 108,000 | 8.74 | 0 |
时启庆 | 副总经理 | 0 | 0 | 0 | 0 | 0 | 0 | 15.39 | 0 | 0 | 108,000 | 8.74 | 0 |
刘本国 | 副总经理 | 0 | 0 | 0 | 0 | 0 | 0 | 15.39 | 0 | 0 | 108,000 | 8.74 | 0 |
王学清 | 副总经理 | 0 | 0 | 0 | 0 | 0 | 0 | 15.39 | 0 | 0 | 108,000 | 8.74 | 0 |
胡文 | 董事会秘书、 | 0 | 0 | 0 | 0 | 0 | 0 | 15.39 | 0 | 0 | 108,000 | 8.74 | 0 |
单位:股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及激励情况所有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相关规定组织实施,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需改进、不合格五个档次,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个人上一年度考核结果 | 优秀(A) | 良好 | 合格 | 需改进 | 不合格(E) |
归属比例 | 100% | 0% |
若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当年度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可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额度×归属比例。
所有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
经考核,2022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勤勉履行职责,履职过程中遵纪守法,不存在违规行为。
2、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情况
□适用?不适用
3、其他员工激励措施
□适用?不适用
十四、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1、内部控制建设及实施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对内部控制体系进行适时的更新和完善,建立一套设计科学、简洁适用、运行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并由审计委员会、内部审计部
佳 | 副总经理 | ||||||||||||
刘彦璐 | 财务总监 | 0 | 0 | 0 | 0 | 0 | 0 | 15.39 | 0 | 0 | 108,000 | 8.74 | 0 |
合计 | -- | 0 | 0 | 0 | 0 | -- | 0 | -- | 0 | 0 | 756,000 | -- | 0 |
备注(如有) | 无 |
门共同组成公司的风险内控管理组织体系,对公司的内部控制管理进行监督与评价。公司通过内部控制体系的运行、分析与评价,有效防范了经营管理中的风险,促进了内部控制目标的实现。
2、报告期内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具体情况
□是?否
十五、公司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公司名称 | 整合计划 | 整合进展 | 整合中遇到的问题 | 已采取的解决措施 | 解决进展 | 后续解决计划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十六、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或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内控自我评价报告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日期 | 2023年04月26日 | |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索引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比例 | 100.00% |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营业收入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的比例 | 100.00% | |
缺陷认定标准 | ||
类别 | 财务报告 | 非财务报告 |
定性标准 | 1)重大缺陷的评价标准①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经营管理活动中舞弊;②对已经公告的财务报表进行重大差错更正;③外部审计机构发现当期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2)重要缺陷的评价标准①未依照公认的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②未建立经营管理活动相关的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③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机制。3)一般缺陷的评价标准不构成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为一般缺陷。 | 1)重大缺陷的评价标准①公司重要业务事项、环节和高风险领域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体系失效,对公司经营造成重大影响;②公司经营活动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③媒体出现负面新闻,涉及面广且负面影响一直未能消除;④公司核心管理人员和高级技术人员流失严重,造成经营活动难以正常进行。2)重要缺陷的评价标准①公司重要业务事项、环节和高风险领域相关的制度控制或系统存在缺陷,对公司经营造成重要影响;②公司重大决策、重大事项、重要人事任免事项及大额资金支付业务决策程序不完善或不规范,导致公司出现重要损失;③公司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受到除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及执照以外的行政处罚;④公司关键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3)一般缺陷的评价标准不构成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的内部控 |
制缺陷,认定为一般缺陷 | ||
定量标准 | 重大缺陷:缺陷影响大于或者等于合并财务报表净利润的5%,且缺陷影响金额大于或者等于500.00万元;重要缺陷:缺陷影响介于合并财务报表净利润的1%-5%之间(包含1%),且缺陷影响金额介于300.00万元-500.00万元之间(包含300.00万元);一般缺陷:缺陷影响小于合并财务报表净利润的1%。 | 重大缺陷:损失金额大于或者接近于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的1%,一般出现以下情形的,认定为重大缺陷:公司经营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未建立明确的战略目标及战略管理体系;公司重大投资、重要人事任免、大额资金支出未进行规范的审批程序,决策程序导致重大失误;公司核心管理人员和高级技术人员流失严重,造成经营活动难以正常进行;重要性业务缺乏控制或者制度系统性失效,缺乏有效的补偿性控制;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未整改到位;其他对公司产生重大负面影响的情形;重要缺陷:损失金额介于一个会计年度公司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的0.2%-1%之间,一般出现以下情形的,认定为重要缺陷;公司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轻微处罚;决策性一般性失误;关键岗位管理人员或者技术人员流失;非重要的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系统存在缺陷;内部控制评价中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一般缺陷:损失金额小于一个会计年度公司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的0.2%,一般出现以下情形的,认定为一般缺陷:违反企业内部规章制度,未形成损失;决策性程序导致出现一般性失误;一般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一般业务制度控制或系统存在缺陷;内部控制一般缺陷未得到整改。 |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 | 0 | |
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 | 0 | |
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 | 0 | |
非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 | 0 |
2、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或鉴证报告
不适用
十七、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不适用
第五节环境和社会责任
一、重大环保问题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是?否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公司或子公司名称 | 处罚原因 | 违规情形 | 处罚结果 | 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 公司的整改措施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的其他环境信息
公司及子公司不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适用?不适用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不适用
二、社会责任情况
公司坚持以回报股东、服务客户、成就员工、回馈社会为己任,在经济、社会、环境等各方面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为股东、客户、员工、社会创造价值。
(1)股东权益保护
公司自上市以来一直高度重视投资者保护工作,持续优化投资者回报长效机制,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切身利益,追求股东利益最大化。公司严格按照监管机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信息披露质量,确保所有投资者公平的获取公司信息。
(2)供应商、客户权益保护
在保障客户权益方面,不断加强研发创新,集中优势资源不断提升产品技术含量及工艺的先进性,提高产品质量,持续提升客户对公司产品和服务的满意度,加强客户粘性,与客户共同成长。在保障供应商权益方面,公司始终坚持诚信为本,严格按照合约规定履行相应义务,同时公司提倡恪守商业道德,严格防范商业贿赂,使供应商将主要精力放在原材料的质量、物流的快速供应及服务的优质上,力争实现双赢局面。
(3)职工权益保护
员工是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动力,公司持续完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依法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关爱员工成长,关心员工生活,重视员工健康和安全,为员工提供健康、积极、和谐的发展平台。
(4)履行其他社会责任
公司诚信经营,遵纪守法,积极履行缴纳义务,增加国家财政收入。公司根据自身需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员工,促进就业。公司响应国家环保政策,通过技术创新,致力于绿色环保、节能减排、节约资源的产品目标,坚持不懈地为社会和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的情况
公司报告年度暂未开展精准扶贫工作,也暂无后续精准扶贫计划。
第六节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1、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丁香鹏 | 股份限售承诺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经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经发行的股份。除上述承诺外,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本人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本人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本人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所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且该等承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本人所持公司股份之锁定期届满后,若本人拟减持公司股份的,本人将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及/或其他合法方式减持本人所持公司股份,并由公司在减持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本人每年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上年度末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自公司股票上市至本人减持期间,公司若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价格和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 2019年07月23日 | 2019年7月23日-2022年7月22日 | 已履行完毕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丁香鹏 | 股份减持承诺 | 本人所持公司股份之锁定期届满后,若本人拟减持公司股份的,本人将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及/或其他合法方式减持本人所持公司股份,并由公司在减持前提前予以公告;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本人每年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上年度末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自公司股票上市至本人减持期间,公司若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价格和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 2019年07月23日 | 长期 | 正在履行中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丁香鹏、张磊、王承宝、丁香财、丁香军、徐洪魁、段玮、李旸、王欣明、 | 股份减持承诺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除上述承诺外,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本人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本人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本人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本人所持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 | 2019年07月23日 | 长期 | 正在履行中 |
胡文佳、刘本国、肖盛隆 | 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所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且该等承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自公司股票上市至本人减持期间,公司若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价格和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公司 | 利润分配承诺 | 本次发行上市后,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如下:1、利润分配原则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应重视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在遵循《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且不影响公司可持续经营能力及未来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坚持现金分红为主这一基本原则,同时充分考虑、认真听取独立董事、监事和中小股东的意见、诉求,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2、利润分配形式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方式分配股利,并且在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优先采用现金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公司可以根据盈利及资金需求情况进行中期分红。3、公司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1)公司该年度或半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按母公司报表口径);(2)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正值(按母公司报表口径);(3)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或半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4)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除外)。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且超过5,000万元。4、公司现金分红的比例在满足上述利润分配条件时,公司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20%,且在回报规划期内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公司所有股东、独立董事、监事和公众投资者可对公司分红政策提出建议并进行监督。在确保足额分配现金股利的前提下,公司可以另行增加股票股利分配或公积金转增股本。5、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公司董事会在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后,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公司现金流状况良好且不存在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时,可以提高前述现金分红比例。6、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机制与程序公司利润分配具体方案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拟定,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定。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提交股东大会的利润分配具体方案应经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通过,并经全体独立董事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独立董事应当对利润分配具体方案发表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监事会应当对董事会拟定的利润分配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并经监事会全体监事半数以上表决通过。调整或变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上市公 | 2019年07月23日 | 2019年07月23日-2022年7月22日 | 已履行完毕 |
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丁香鹏 | 关联交易承诺 | 在本人作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将尽量减少与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不可避免或因合理事由与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本人承诺将遵循公平合理、价格公允的原则,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关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有关报批事宜;本人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其他无关联关系股东的合法权益;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或资产的情形,并承诺以后不以任何形式占用公司资金或资产;本人将督促本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及其配偶,本人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以及本人投资或控制的除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实体等同受本承诺的约束;本人承诺本承诺函旨在保证公司全体股东之利益作出,且本承诺函的每一项承诺为独立可操作的承诺,任何一项承诺无效或被终止将不影响其他承诺的有效性;该承诺自签字之日生效,该承诺函所载各项承诺事项在本人作为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以及自本人不再为公司股东、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 | 2019年07月23日 | 长期 | 正在履行中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丁香鹏 | 同业竞争承诺 | 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未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活动,未直接或间接持有与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存在或可能存在同业竞争企业的股权或任何其他权益。本人承诺不从事任何与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的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业务或活动,且不会新设或收购与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从事相同或类似业务的企业、实体等。若公司进一步拓展产品或业务范围,本人承诺将不与公司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相竞争;可能与公司拓展后业务相竞争的,本人承诺通过停止生产经营或向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转让或者将相竞争的业务纳入公司经营等形式消除同业竞争。本人承诺不利用对公司的控制关系或其他关系进行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正当利益的行为。本人将督促本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及其配偶,本人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以及本人投资或控制的除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实体等同受本承诺的约束。本人承诺本承诺函旨在保证公司全体股东之利益作出,且本承诺函的每一项承诺为独立可操作的承诺,任何一项承诺无效或被终止将不影响其他承诺的有效性。 | 2019年07月23日 | 长期 | 正在履行中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丁香鹏;丁香财;丁香军;段玮;樊培银;胡文佳;李旸;刘本国;时启庆;王承宝;王欣明;王学清; | 资金占用承诺 | 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它企业不存在以任何形式占用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资金的情况。 | 2019年07月23日 | 长期 | 正在履行中 |
魏林生;肖盛隆;徐洪魁;张磊;张世兴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丁香鹏 | 关于股价稳定的承诺 | 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现就股价稳定做出如下承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后三年内,如出现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且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所致时,公司根据《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稳定公司股价预案》启动稳定股价措施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及时启动通过二级市场以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方案,具体如下:(1)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应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条件和要求且不应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对公司股票进行增持。(2)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稳定公司股价之目的进行股份增持的,除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之外,还应符合下列各项:①单次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金额不低于自公司上市后累计所获得现金分红金额的20%;②单次增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如本项与上项冲突的,按照本项执行;③单一会计年度内用以稳定股价的增持资金不超过自公司上市后累计所获得现金分红金额的50%,且连续12个月内增持股份数量累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5%。本人作为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现就公司股票发行上市后股价稳定做出如下承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后三年内,如出现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且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所致时,公司根据《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稳定公司股价预案》启动稳定股价措施后,当公司回购股份3个月内再次触发稳定估价措施条件,或公司无法实施回购股份方案时,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启动通过二级市场以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方案,具体如下:1、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应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及《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的条件和要求,且不应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对公司股票进行增持。2、有义务增持的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单次用于购买股份的资金金额不低于其在担任董事(独立董事除外)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上一年度从公司领取的税后薪酬的20%,单一会计年度累计用以稳定股价所动用的资金应不超过其在担任董事(独立董事除外)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最近一年从公司领取的税后薪酬的50%。公司全体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对该等增持义务的履行承担连带责任。 | 2019年07月23日 | 2019年7月23日-2022年7月22日 | 已履行完毕 |
3、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新聘任的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本预案关于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及责任的规定,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现有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促成公司新聘任的该等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本预案并签署相关承诺。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公司 | 关于股价稳定的承诺 | 公司根据《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稳定公司股价预案》启动稳定股价措施后,当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后3个月内再次触发稳定股价措施条件,或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无法实施增持股份方案时,公司承诺启动向社会公众股回购股份的方案,具体如下:(1)公司应在符合《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及《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不应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股份。(2)公司股东大会对回购股份做出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就该等回购事宜在股东大会中投赞成票。公司非独立董事承诺在董事会议案中投赞成票。(3)公司为稳定公司股价之目的进行股份回购的,除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之要求之外,还应符合下列各项要求:①公司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累计不超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所募集资金净额的10%;②公司单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不得高于最近一年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0%;③单一会计年度用以稳定股价的回购资金合计不超过最近一年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0%,超过前述标准的,当年度不得继续实施公司回购;④公司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预案后,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连续20个交易日超过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公司董事会应作出决议终止回购股份事宜,且在未来3个月内不再启动股份回购事宜;⑤回购价格不超过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 2019年07月23日 | 2019年7月23日-2022年7月22日 | 已履行完毕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丁香财;丁香军;樊培银;胡文佳;刘本国;时启庆;王承宝;王学清;魏林生;肖盛隆;徐洪魁;张磊;张世兴;杨绍艳 | 关于股价稳定的承诺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后三年内,如出现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且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所致时,公司根据《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稳定公司股价预案》启动稳定股价措施后,当公司回购股份3个月内再次触发稳定股价措施条件,或公司无法实施回购股份方案时,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启动通过二级市场以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方案,具体如下:1、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应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及《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的条件和要求,且不应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对公司股票进行增持。2、有义务增持的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承诺、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单次用于购买股份的资金金额不低于其在担任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上一年度从公司领取的税后薪酬的20%,单一会计年度累计用以稳定股价所动用的资金应不超过其在担任董事(独立董事除外)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最近一年从公司领取的税后薪酬的50%。公司全体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对该等增持义务的履行承担连带责任。3、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新聘任的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本预案关于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及责任的规定,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现有董事(独立 | 2019年07月23日 | 2019年7月23日-2022年7月22日 | 已履行完毕 |
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促成公司新聘任的该等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本预案并签署相关承诺。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丁香鹏、丁香财;丁香军;段玮;樊培银;胡文佳;李旸;刘本国;时启庆;王承宝;王欣明;王学清;魏林生;杨绍艳;肖盛隆;徐洪魁;张磊;张世兴 | 其他承诺 | 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若发行人招股说明书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且因此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的损失。如违反上述承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将遵守如下约束措施:1、在公司股东大会及监管机构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并向投资者道歉;2、如因非不可抗力事件引起违反承诺事项,且无法提供正当且合理的理由的,因此取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公司有权要求本人于取得收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违反承诺所得支付到公司指定账户;3、本人暂不领取现金分红,公司有权将应付本人的现金分红部分予以暂时扣留,直至本人实际履行承诺或违反承诺事项消除。 | 2019年07月23日 | 长期 | 正在履行中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丁香财;丁香军;丁香鹏;樊培银;胡文佳;刘本国;时启庆;王承宝;王学清;魏林生;肖盛隆;徐洪魁;张磊;张世兴 | 其他承诺 | 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本人承诺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本人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 2019年07月23日 | 长期 | 正在履行中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丁香鹏 | 其他承诺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丁香鹏先生关于因信息披露重大违规回购新股、购回股份、赔偿损失的承诺及相应约束措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若发行人招股说明书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且因此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回购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发售的全部股份并依法赔偿投资者的损失,回购价格为发行价格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遵守如下约束措施:1、在监管机构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并向投资者道歉;2、如因非不可抗力事件引起违反承诺事项,且无法提供正当且合理的理由的,因此取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公司有权要求本人于取得收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违反承诺所得支付到公司指定账户;3、本人暂不领取现金分红,公司有权将应付本人的现金分红予以暂时扣留,直至本人实际履行承诺或违反承诺事项消除;4、如因本人的原因导致公司未能及时履行相关承诺,本人将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 2019年07月23日 | 长期 | 正在履行中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公司 | 其他承诺 | 公司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首先,以持续的技术创新作为公司核心竞争力,引导市场需求,加快技术成果的产业化速度,保证公司产品和技术在国内、国际的前列优势。 | 2019年07月23日 | 长期 | 正在履行中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公司 | 其他承诺 | 因信息披露重大违规回购新股、购回股份、赔偿损失做出如下承诺:如果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若事实认定之日(以下称“认定之日”)本公司已公开发行股份但未上市的,自认定之日起30日内,本公司将依法按照发行价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回购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同时,在本次发行时将持有的股份(以下称“老股”)以公开发行方式一并向投资者发售的股东不履行购回该等老股义务的,则本公司应当依法按照发行价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回购该等老股。若认定之日本公司已发行并上市,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因违反上述承诺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及后果有不同规定,公司自愿无条件地遵从该等规定。如违反上述承诺,公司将遵守如下约束措施:(1)在监管机构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并向投资者道歉;(2)提出对投资者更为有利的赔偿方案,并在前述承诺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30日内实施;(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暂不领取现金分红及50%薪酬,公司有权将应付其的现金分红及50%薪酬予以暂时扣留,直至其实际履行承诺或违反承诺事项消除;(4)如因相关主体的原因导致公司未能及时履行相关承诺,相关主体将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 2019年07月23日 | 长期 | 正在履行中 |
股权激励承诺 | 公司 |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承诺 | 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依本激励计划获取有关限制性股票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 2022年03月18日 |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期间 | 正在履行中 |
股权激励承诺 | 激励对象 |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承诺 | 激励对象承诺,若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归属安排的,激励对象应当自相关信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由股权激励计划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 | 2022年03月18日 |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期间 | 正在履行中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其他承诺 |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5、本人承诺如公司未来实施股权激励方案,股权激励方案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6、本承诺出具日后至公司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7、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 2021年01月26日 | 长期 | 正在履行中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青岛国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青岛汇铸新未 | 其他承诺 | 本公司/本人将遵循《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和《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本公司/本人与上市公司签订的《股份认购协议》的有关规定,自上市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所认购的新股。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 | 2021年08月30日 | 2021年8月30日至2022年2 | 已履行完毕 |
来战兴产业定增专项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青岛高创澳海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青岛高创壹号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振海、王海燕、张建飞、徐国新、刘强 | 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也不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本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本公司/本人因本次发行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还需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发行完成后,由于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配套等原因而使本公司/本人增加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承诺。 | 月28日 | ||||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 是 | |||||
如承诺超期未履行完毕的,应当详细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 不适用 |
2、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做出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三、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四、董事会对最近一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相关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五、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如有)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六、董事会关于报告期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七、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公司于2022年5月2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新疆国林新材料有限公司与青岛致远物流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国林致远(青岛)供应链有限公司,新疆国林新材料持股比例为67%,属于公司新增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孙公司。
八、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现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万元) | 45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 8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 蔺自立、袁人环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 蔺自立1年、袁人环3年 |
是否改聘会计师事务所□是?否聘请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财务顾问或保荐人情况
□适用?不适用
九、年度报告披露后面临退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破产重整相关事项□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未发生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十一、重大诉讼、仲裁事项?适用□不适用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 涉案金额(万元) | 是否形成预计负债 | 诉讼(仲裁)进展 | 诉讼(仲裁)审理结果及影响 | 诉讼(仲裁)判决执行情况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汇总报告期内未达到重大诉讼披露标准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 2,141.49 | 否 | 正在审理/执行中 | 执行中14件,审理中29件,破产清算12件 | 执行中 | 1 |
注:12021年12月10日,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赤峰黄金,证券代码:600988)于巨潮资讯网披露《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提起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9),公司获悉赤峰黄金控股子公司万象矿业有限公司(英文名:LaneXangMineralsLimited,以下简称“万象矿业”)因与国林科技设备合同纠纷在香港高等法院对公司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公司向万象矿业支付因设备缺陷造成的损失和费用,估算金额约4,600万美元。2022年9月19日,公司收到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发出的上述案件传讯令状(原诉法庭高院民事诉讼2021年第1861号),截至目前,该案件已立案受理尚未开庭审理。
十二、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处罚及整改情况。
十三、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适用?不适用
十四、重大关联交易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未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2、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未发生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的关联交易。
3、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未发生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4、关联债权债务往来□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5、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的往来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存款、贷款、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
6、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的往来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存款、贷款、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
7、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十五、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情况
(1)托管情况□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托管情况。(
)承包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承包情况。
(3)租赁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租赁情况。
2、重大担保□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重大担保情况。
3、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2)委托贷款情况□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
4、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其他重大合同。
十六、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适用□不适用
重要事项概述 | 披露日期 |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 2022年2月14日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22-005 |
《关于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 2022年3月1日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22-006 |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2022年3月1日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22-007 |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 2022年3月18日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22-038 |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 2022年3月18日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22-039 |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 | 2022年3月18日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22-040 |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 2022年3月18日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22-048 |
《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权益数量和授予价格的公告》 | 2022年5月24日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22-079 |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 2022年5月24日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22-080 |
《2022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 2022年7月15日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22-092 |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 2022年7月20日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22-093 |
十七、公司子公司重大事项
?适用□不适用
1、公司的全资控股子公司新疆国林新材料有限公司2.5万吨/年高品质晶体乙醛酸项目于2022年6月1日起试运行,该项目一期系公司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总额359,999,983.36元,扣除发行费用9,261,123.22元,募集资金净额350,738,860.14元。具体内容详见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年产2.5万吨高品质晶体乙醛酸项目试生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7)。
2、2022年5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同意设立国林致远(青岛)供应链有限公司,并于2022年6月6日完成工商注册登记
手续,取得营业执照。具体内容详见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孙公司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8)。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
1、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50,191,144 | 49.10% | 26,720,080 | -30,021,539 | -3,301,459 | 46,889,685 | 25.48% | ||
1、国家持股 | 0 | 0.00% | 0 | 0 | 0 | 0 | 0.00% | ||
2、国有法人持股 | 0 | 0.00% | 0 | 0 | 0 | 0 | 0.00% | ||
3、其他内资持股 | 50,191,144 | 49.10% | 26,720,080 | -30,021,539 | -3,301,459 | 46,889,685 | 25.48% | ||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 8,815,301 | 8.62% | 0 | -8,815,301 | -8,815,301 | 0 | 0.00%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41,375,843 | 40.47% | 26,720,080 | -21,206,238 | 5,513,842 | 46,889,685 | 25.48% | ||
4、外资持股 | 0 | 0.00% | 0 | 0 | 0 | 0 | 0.00%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0 | 0.00% | 0 | 0 | 0 | 0 | 0.00%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0 | 0.00% | 0 | 0 | 0 | 0 | 0.00% |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52,039,900 | 50.90% | 55,064,755 | 30,021,539 | 85,086,294 | 137,126,194 | 74.52% | ||
1、人民币普通股 | 52,039,900 | 50.90% | 55,064,755 | 30,021,539 | 85,086,294 | 137,126,194 | 74.52%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0 | 0.00% | 0 | 0 | 0 | 0 | 0.00%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0 | 0.00% | 0 | 0 | 0 | 0 | 0.00% | ||
4、其他 | 0 | 0.00% | 0 | 0 | 0 | 0 | 0.00% | ||
三、股份总数 | 102,231,044 | 100.00% | 81,784,835 | 0 | 81,784,835 | 184,015,879 | 100.00% |
股份变动的原因?适用□不适用
1、2022年2月24日,公司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合计7名,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16,791,04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4246%。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2、公司于2022年3月17日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4月15日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预案》,以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02,231,044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8股,合计转增81,784,835股,除权除息日为2022年4月26日,变更后总股本增加至184,015,879股。
3、2022年7月2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合计1名,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52,865,2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73%。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股份变动的批准情况?适用□不适用
公司于2022年3月17日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4月15日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预案》,以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02,231,044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8股,合计转增81,784,835股,除权除息日为2022年4月26日,变更后总股本增加至184,015,879股。股份变动的过户情况?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利润分配导致股份发生变动已经全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登记手续。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 | 按变动前股本总数计算 | 按变动后股本总数计算 | ||||
每股收益(元/股) | 每股净资产(元) | 每股收益(元/股) | 每股净资产(元)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2022年 | 0.18 | 0.18 | 12.22 | 0.10 | 0.10 | 6.79 |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不适用
2、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名称 | 期初限售股数 | 本期增加限售股数 | 本期解除限售股数 | 期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丁香鹏 | 29,369,600 | 23,495,680 | 13,216,320 | 39,648,960 | 高管锁定股 | 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
王欣明 | 31,500 | 25,200 | 14,175 | 42,525 | 高管锁定股 | 截至2024年3月12日须遵守高管减持规定。 |
青岛国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青岛汇铸新未来战兴产业定增专项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7,416,048 | 0 | 7,416,048 | 0 | 非公开发行限售股 | 已解除限售 |
王海燕 | 1,865,671 | 0 | 1,865,671 | 0 | 非公开发行限售股 | 已解除限售 |
张建飞 | 2,472,014 | 0 | 2,472,014 | 0 | 非公开发行限售股 | 已解除限售 |
徐国新 | 1,632,462 | 0 | 1,632,462 | 0 | 非公开发行限售股 | 已解除限售 |
青岛高创澳海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青岛高创壹号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399,253 | 0 | 1,399,253 | 0 | 非公开发行限售股 | 已解除限售 |
苏振海 | 839,552 | 0 | 839,552 | 0 | 非公开发行限售股 | 已解除限售 |
刘强 | 1,166,044 | 0 | 1,166,044 | 0 | 非公开发行限售股 | 已解除限售 |
张磊 | 1,294,875 | 1,035,900 | 0 | 2,330,775 | 高管锁定股 | 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
徐洪魁 | 322,500 | 258,000 | 0 | 580,500 | 高管锁定股 | 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
肖盛隆 | 64,500 | 51,600 | 0 | 116,100 | 高管锁定股 | 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
刘本国 | 33,000 | 26,400 | 0 | 59,400 | 高管锁定股 | 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
丁香军 | 330,000 | 264,000 | 0 | 594,000 | 高管锁定股 | 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
丁香财 | 425,250 | 340,200 | 0 | 765,450 | 高管锁定股 | 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 |
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 ||||||
王承宝 | 1,354,875 | 1,083,900 | 0 | 2,438,775 | 高管锁定股 | 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
李旸 | 57,000 | 45,600 | 0 | 102,600 | 高管锁定股 | 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
胡文佳 | 81,000 | 64,800 | 0 | 145,800 | 高管锁定股 | 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
段玮 | 36,000 | 28,800 | 0 | 64,800 | 高管锁定股 | 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
合计 | 50,191,144 | 26,720,080 | 30,021,539.00 | 46,889,685 | -- | -- |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1、报告期内证券发行(不含优先股)情况
□适用?不适用
2、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的变动、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于2022年3月17日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4月15日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预案》,以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02,231,044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8股,合计转增81,784,835股,除权除息日为2022年4月26日,变更后总股本增加至184,015,879股。
3、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1、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11,573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12,247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参见注9)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参见注9) | 0 | 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如有) | 0 | ||||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报告期末持股数量 | 报告期内增减变动情况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持有无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丁香鹏 | 境内自然人 | 28.73% | 52,865,280 | 23,495,680 | 39,648,960 | 13,216,320 | |||||||
青岛国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青岛汇铸新未来战兴产业定增专项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其他 | 2.39% | 4,405,046 | -3,011,002 | 0 | 4,405,046 | |||||||
王海燕 | 境内自然人 | 1.83% | 3,372,020 | 772,869 | 0 | 3,372,020 | |||||||
王承宝 | 境内自然人 | 1.77% | 3,251,700 | 1,445,200 | 2,438,775 | 812,925 | |||||||
林旭燕 | 境内自然人 | 1.75% | 3,211,340 | 3,211,340 | 0 | 3,211,340 | |||||||
张磊 | 境内自然人 | 1.50% | 2,757,700 | 1,031,200 | 2,330,775 | 426,925 | |||||||
朱若英 | 境内自然人 | 1.24% | 2,276,438 | 939,528 | 0 | 2,276,438 | |||||||
济南微融民间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04% | 1,919,900 | 725,900 | 0 | 1,919,900 | |||||||
山东嘉信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嘉信舜泽1号私募基金 | 其他 | 1.01% | 1,850,000 | 1,850,000 | 0 | 1,850,000 | |||||||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79% | 1,461,700 | 1,461,700 | 0 | 1,461,700 | |||||||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的情况(如有)(参见注4) | 不适用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公司未知悉公司前十大股东其他关联关系 | ||||||||||||
上述股东涉及委托/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情况的说明 | 不适用 | ||||||||||||
前10名股东中存在回购专户的特别说明(如有)(参见注10) | 不适用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报告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青岛国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青岛汇铸新未来战兴产业定增专项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4,405,046 | 人民币普通股 | 4,405,046 | ||||||||||
王海燕 | 3,372,020 | 人民币普通股 | 3,372,020 | ||||||||||
林旭燕 | 3,211,340 | 人民币普通股 | 3,211,340 | ||||||||||
朱若英 | 2,276,438 | 人民币普通股 | 2,276,438 | ||||||||||
济南微融民间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1,919,9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919,900 | ||||||||||
山东嘉信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嘉信舜泽1号私募基金 | 1,85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850,000 | ||||||||||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461,7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461,700 | ||||||||||
董雪松 | 1,352,4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352,40 |
0 | ||||
青岛高创澳海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青岛高创壹号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197,295 | 人民币普通股 | 1,197,295 | |
王伟 | 1,140,960 | 人民币普通股 | 1,140,960 | |
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以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和前10名股东之间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公司未知悉公司前十大股东其他关联关系 | |||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参见注5) | 1、王海燕除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5,600股外,还通过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3,366,420股,合计持有3,372,020股;2、董雪松除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125,700股外,还通过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1,226,700股,合计持有1,352,400股。 |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不适用公司前
名普通股股东、前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是?否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控股股东情况控股股东性质:自然人控股控股股东类型:自然人
控股股东姓名 | 国籍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丁香鹏 | 中国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青岛国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 |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无 |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3、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性质:境内自然人实际控制人类型:自然人
实际控制人姓名 | 与实际控制人关系 | 国籍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丁香鹏 | 本人 | 中国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青岛国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 ||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 无 |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不适用
4、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达到80%
□适用?不适用
5、其他持股在10%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不适用
6、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组方及其他承诺主体股份限制减持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优先股。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十节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审计意见类型 | 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
审计报告签署日期 | 2023年04月25日 |
审计机构名称 |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审计报告文号 | 大华审字[2023]001504号 |
注册会计师姓名 | 蔺自立、袁人环 |
审计报告正文
青岛国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我们审计了青岛国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林科技)财务报表,包括2022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2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国林科技2022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2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国林科技,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我们确定下列事项是需要在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
(一)收入确认
1.事项描述国林科技与收入确认相关的会计政策及账面金额信息参阅合并财务报表附注五、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35、收入及附注七、注释32.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国林科技的收入主要来源为臭氧发生器系统设备和臭氧发生器的配套、配件的销售收入,2022年度销售收入金额为292,629,410.03元,由于收入是国林科技的关键业绩指标之一,从而存在管理层为了达到特定目标或期望而操纵收入确认时点的固有风险,我们将国林科技收入确认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我们针对收入确认所实施的重要审计程序包括:
(1)我们了解和评价管理层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
(2)选取样本检查销售合同,识别与商品控制权转移相关的合同条款与条件,评价国林科技的收入确认时点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3)对报告期记录的收入交易选取样本,核对销售合同、设备调试运行单、发票、出库单及其他支持性文件,评价相关收入确认是否符合国林科技收入确认的会计政策;
(4)选取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的收入确认样本,检查销售合同、设备调试运行单、发票、出库单及其他支持性文件,以判断收入是否记录在恰当的会计期间;
(5)结合对应收账款、合同负债的审计,选择主要客户函证销售交易额及余额,并评价回函数据的可靠性;
(6)检查与收入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基于已执行的审计程序和获取的审计证据,我们认为国林科技管理层对收入确认的判断是合理的,其列报与披露是恰当的。
四、其他信息
国林科技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国林科技2022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国林科技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国林科技管理层负责评估国林科技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国林科技、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治理层负责监督国林科技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国林科技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告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国林科技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6.就国林科技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项目合伙人)蔺自立
中国注册会计师:
袁人环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五日
二、财务报表
财务附注中报表的单位为:元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青岛国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31日
单位:元
项目 | 2022年12月31日 | 2022年1月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259,367,342.05 | 259,555,450.86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22,827,827.49 | 32,834,128.60 |
应收账款 | 180,279,536.01 | 198,784,874.95 |
应收款项融资 | 35,536,294.09 | 30,338,797.42 |
预付款项 | 12,715,411.96 | 9,046,409.24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2,882,187.72 | 1,972,723.70 |
其中:应收利息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308,650,961.35 | 236,821,493.64 |
合同资产 | 32,250,075.89 | 42,951,977.68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54,260,966.32 | 64,064,920.31 |
流动资产合计 | 908,770,602.88 | 876,370,776.40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641,138,268.43 | 191,914,029.99 |
在建工程 | 58,712,633.74 | 403,863,515.36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20,449,003.49 | 642,602.93 |
无形资产 | 52,015,437.00 | 25,871,655.26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8,161,442.10 | 1,567,189.03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2,360,680.44 | 8,569,306.58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5,836,273.13 | 35,340,651.20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798,673,738.33 | 667,768,950.35 |
资产总计 | 1,707,444,341.21 | 1,544,139,726.75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9,010,175.00 | 19,436,860.84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170,018,233.53 | 164,478,988.50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113,100,591.44 | 69,303,663.56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10,109,521.85 | 8,199,289.50 |
应交税费 | 7,478,831.24 | 4,374,746.73 |
其他应付款 | 973,274.64 | 2,371,190.26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095,942.73 | 146,980.45 |
其他流动负债 | 25,911,894.86 | 28,520,576.51 |
流动负债合计 | 337,698,465.29 | 296,832,296.35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99,000,000.00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14,920,160.10 | 489,529.53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901,884.63 | 192,735.49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14,822,044.73 | 682,265.02 |
负债合计 | 452,520,510.02 | 297,514,561.37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184,015,879.00 | 102,231,044.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629,714,661.57 | 708,929,312.13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46,918,108.41 | 42,768,718.10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388,515,918.32 | 389,987,081.10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1,249,164,567.30 | 1,243,916,155.33 |
少数股东权益 | 5,759,263.89 | 2,709,010.05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1,254,923,831.19 | 1,246,625,165.38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1,707,444,341.21 | 1,544,139,726.75 |
法定代表人:丁香鹏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彦璐会计机构负责人:李晓靓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2年12月31日 | 2022年1月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221,824,584.55 | 217,123,048.28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22,484,830.37 | 32,834,128.60 |
应收账款 | 201,654,597.42 | 197,695,462.28 |
应收款项融资 | 35,255,789.09 | 29,127,837.41 |
预付款项 | 7,131,540.08 | 8,482,886.22 |
其他应收款 | 184,656,773.55 | 274,712,786.35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259,193,299.59 | 299,158,160.64 |
合同资产 | 41,047,829.73 | 42,951,977.68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148,811.12 | 40,170,363.82 |
流动资产合计 | 973,398,055.50 | 1,142,256,651.28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412,785,483.47 | 140,701,285.60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207,297,902.16 | 188,224,960.24 |
在建工程 | 934,374.39 | 17,890,995.18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497,107.97 | 642,602.93 |
无形资产 | 8,678,688.63 | 9,891,134.37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1,370,567.48 | 1,567,189.03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8,931,626.55 | 8,542,815.52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81,628.16 | 4,330,300.00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640,677,378.81 | 371,791,282.87 |
资产总计 | 1,614,075,434.31 | 1,514,047,934.15 |
流动负债: |
短期借款 | 9,010,175.00 | 19,436,860.84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80,881,788.93 | 86,351,826.42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121,300,851.44 | 126,623,513.24 |
应付职工薪酬 | 9,155,228.07 | 7,623,169.39 |
应交税费 | 6,674,758.94 | 3,755,876.93 |
其他应付款 | 1,046,842.96 | 2,436,209.94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64,994.37 | 146,980.45 |
其他流动负债 | 25,735,316.15 | 35,998,539.05 |
流动负债合计 | 254,069,955.86 | 282,372,976.26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99,000,000.00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334,626.84 | 489,529.53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806,717.29 | 25,446.57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00,141,344.13 | 514,976.10 |
负债合计 | 354,211,299.99 | 282,887,952.36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184,015,879.00 | 102,231,044.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630,716,154.75 | 709,956,083.72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46,918,108.41 | 42,768,718.10 |
未分配利润 | 398,213,992.16 | 376,204,135.97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1,259,864,134.32 | 1,231,159,981.79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1,614,075,434.31 | 1,514,047,934.15 |
3、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292,629,410.03 | 495,588,958.91 |
其中:营业收入 | 292,629,410.03 | 495,588,958.91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278,983,863.73 | 398,699,960.57 |
其中:营业成本 | 183,358,052.90 | 319,983,317.55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合同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6,781,134.91 | 4,705,610.05 |
销售费用 | 30,633,512.96 | 31,125,261.19 |
管理费用 | 40,927,648.58 | 25,861,730.60 |
研发费用 | 17,778,332.75 | 19,454,493.64 |
财务费用 | -494,818.37 | -2,430,452.46 |
其中:利息费用 | 2,971,363.88 | 2,590,434.64 |
利息收入 | 3,936,416.01 | 4,408,429.67 |
加:其他收益 | 3,639,801.97 | 115,519.07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550,137.00 | 946,301.35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148,103.09 | -9,733,549.72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003,712.65 | -2,128,748.83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13,467.38 | 74,511.94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8,193,343.09 | 86,163,032.15 |
加:营业外收入 | 845,539.59 | 1,244,545.06 |
减:营业外支出 | 628,180.42 | 45,111.72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8,410,702.26 | 87,362,465.49 |
减:所得税费用 | 677,564.29 | 11,366,353.08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7,733,137.97 | 75,996,112.41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7,733,137.97 | 75,996,112.41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8,012,884.13 | 76,028,886.36 |
2.少数股东损益 | -279,746.16 | -32,773.95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5.其他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17,733,137.97 | 75,996,112.41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18,012,884.13 | 76,028,886.36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279,746.16 | -32,773.95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0.10 | 0.84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0.10 | 0.84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法定代表人:丁香鹏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彦璐会计机构负责人:李晓靓
4、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362,282,260.44 | 484,537,372.50 |
减:营业成本 | 248,197,441.09 | 316,537,572.73 |
税金及附加 | 5,382,342.26 | 4,064,671.41 |
销售费用 | 29,220,685.70 | 30,716,938.30 |
管理费用 | 26,912,243.40 | 21,094,397.21 |
研发费用 | 13,416,213.41 | 17,438,197.39 |
财务费用 | -95,411.06 | -2,110,306.37 |
其中:利息费用 | 2,837,064.30 | 2,586,751.14 |
利息收入 | 3,391,687.33 | 4,075,109.90 |
加:其他收益 | 3,449,879.83 | 115,081.68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177,750.20 | 946,301.35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178,525.30 | -9,689,454.21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717,657.79 | -569,590.10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12,581.19 | 47,331.27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45,549,824.37 | 87,645,571.82 |
加:营业外收入 | 741,846.61 | 743,929.85 |
减:营业外支出 | 626,420.32 | 40,861.30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45,665,250.66 | 88,348,640.37 |
减:所得税费用 | 4,171,347.56 | 11,132,677.37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41,493,903.10 | 77,215,963.00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41,493,903.10 | 77,215,963.00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 |
变动 | ||
5.其他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41,493,903.10 | 77,215,963.00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5、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399,531,175.03 | 476,691,970.54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3,761,043.68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6,904,123.28 | 10,126,378.61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10,196,341.99 | 486,818,349.15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213,864,091.35 | 380,557,470.18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84,421,846.89 | 76,588,308.06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30,287,805.92 | 30,148,483.13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3,899,174.74 | 18,637,638.43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52,472,918.90 | 505,931,899.8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7,723,423.09 | -19,113,550.65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40,000,000.00 | 50,000,000.00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871,780.82 | 776,657.53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595,403.38 | 1,401,104.78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1,467,184.20 | 52,177,762.31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67,057,005.84 | 326,185,918.26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90,000,000.00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67,057,005.84 | 416,185,918.26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5,589,821.64 | -364,008,155.95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3,330,000.00 | 351,919,417.72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3,330,000.00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37,400,000.00 | 67,316,392.73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33,122.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40,963,122.00 | 419,235,810.45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48,816,392.73 | 84,302,359.92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8,127,622.81 | 18,807,749.82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6,574,431.82 | 1,201,225.0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73,518,447.36 | 104,311,334.74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7,444,674.64 | 314,924,475.71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421,723.91 | -68,197,230.89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57,644,367.86 | 325,841,598.75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57,222,643.95 | 257,644,367.86 |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397,962,206.22 | 525,690,845.41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3,268,346.20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6,148,013.85 | 9,273,765.65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07,378,566.27 | 534,964,611.06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210,564,470.77 | 419,588,714.88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66,218,330.09 | 69,974,372.25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28,640,621.05 | 28,501,978.33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6,577,580.21 | 15,613,067.52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22,001,002.12 | 533,678,132.9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5,377,564.15 | 1,286,478.08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47,256,402.00 | 50,000,000.00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2,270,089.52 | 776,657.53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 590,536.12 | 1,401,104.78 |
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0,117,027.64 | 52,177,762.31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2,462,167.72 | 45,143,500.95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133,900.00 | 90,000,000.00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20,000,000.00 | 32,900,000.00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68,795,307.39 | 272,564,515.74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01,391,375.11 | 440,608,016.69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51,274,347.47 | -388,430,254.38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351,509,417.72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37,400,000.00 | 67,316,392.73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37,400,000.00 | 418,825,810.45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48,816,392.73 | 84,302,359.92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8,043,902.78 | 18,804,066.32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75,000.00 | 1,201,225.0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67,035,295.51 | 104,307,651.24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0,364,704.49 | 314,518,159.21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4,467,921.17 | -72,625,617.09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15,211,965.28 | 287,837,582.37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19,679,886.45 | 215,211,965.28 |
7、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2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02,231,044.00 | 708,929,312.13 | 42,768,718.10 | 389,987,081.10 | 1,243,916,155.33 | 2,709,010.05 | 1,246,625,165.38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 |
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02,231,044.00 | 708,929,312.13 | 42,768,718.10 | 389,987,081.10 | 1,243,916,155.33 | 2,709,010.05 | 1,246,625,165.38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81,784,835.00 | -79,214,650.56 | 4,149,390.31 | -1,471,162.78 | 5,248,411.97 | 3,050,253.84 | 8,298,665.81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8,012,884.13 | 18,012,884.13 | -279,746.16 | 17,733,137.97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2,544,906.03 | 2,544,906.03 | 3,330,000.00 | 5,874,906.03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3,330,000.00 | 3,330,000.0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2,544,906.03 | 2,544,906.03 | 2,544,906.03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4,149,390.31 | -19,484,046.91 | -15,334,656.60 | -15,334,656.6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4,149,390.31 | -4,149,390.31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15,334,656.60 | -15,334,656.60 | -15,334,656.60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81,784,835.00 | -81,784,835.00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81,784,835.00 | -81,784,835.00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 |
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25,278.41 | 25,278.41 | 25,278.41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84,015,879.00 | 629,714,661.57 | 46,918,108.41 | 388,515,918.32 | 1,249,164,567.30 | 5,759,263.89 | 1,254,923,831.19 |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1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85,440,000.00 | 374,981,495.99 | 35,047,121.80 | 337,913,391.04 | 833,382,008.83 | 2,331,784.00 | 835,713,792.83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 |
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85,440,000.00 | 374,981,495.99 | 35,047,121.80 | 337,913,391.04 | 833,382,008.83 | 2,331,784.00 | 835,713,792.83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6,791,044.00 | 333,947,816.14 | 7,721,596.30 | 52,073,690.06 | 410,534,146.50 | 377,226.05 | 410,911,372.55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76,028,886.36 | 76,028,886.36 | -32,773.95 | 75,996,112.41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6,791,044.00 | 333,947,816.14 | 350,738,860.14 | 410,000.00 | 351,148,860.14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16,791,044.00 | 333,947,816.14 | 350,738,860.14 | 410,000.00 | 351,148,860.14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 |
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7,721,596.30 | -23,955,196.30 | -16,233,600.00 | -16,233,600.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7,721,596.30 | -7,721,596.30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16,233,600.00 | -16,233,600.00 | -16,233,600.00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 |
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02,231,044.00 | 708,929,312.13 | 42,768,718.10 | 389,987,081.10 | 1,243,916,155.33 | 2,709,010.05 | 1,246,625,165.38 |
8、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2年度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02,231,044.00 | 709,956,083.72 | 42,768,718.10 | 376,204,135.97 | 1,231,159,981.79 | |||||||
加 |
: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02,231,044.00 | 709,956,083.72 | 42,768,718.10 | 376,204,135.97 | 1,231,159,981.79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81,784,835.00 | -79,239,928.97 | 4,149,390.31 | 22,009,856.19 | 28,704,152.53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41,493,903.10 | 41,493,903.10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2,544,906.03 | 2,544,906.03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 | 2,544,906.03 | 2,544,906.03 |
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4,149,390.31 | -19,484,046.91 | -15,334,656.6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4,149,390.31 | -4,149,390.31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15,334,656.60 | -15,334,656.60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81,784,835.00 | -81,784,835.00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81,784,835.00 | -81,784,835.00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84,015,879.00 | 630,716,154.75 | 46,918,108.41 | 398,213,992.16 | 1,259,864,134.32 |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1年度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85,440,000.00 | 376,008,267.58 | 35,047,121.80 | 322,943,369.27 | 819,438,758.65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85,440,000.00 | 376,008,267.58 | 35,047,121.80 | 322,943,369.27 | 819,438,758.65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6,791,044.00 | 333,947,816.14 | 7,721,596.30 | 53,260,766.70 | 411,721,223.14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77,215,963.00 | 77,215,963.00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6,791,044.00 | 333,947,816.14 | 350,738,860.14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16,791,044.00 | 333,947,816.14 | 350,738,860.14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7,721,596.30 | -23,955,196.30 | -16,233,600.00 | |||||
1.提取盈 | 7,721,596.30 | -7,721, |
余公积 | 596.30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16,233,600.00 | -16,233,600.00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02,231,044.00 | 709,956,083.72 | 42,768,718.10 | 376,204,135.97 | 1,231,159,981.79 |
三、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注册地、组织形式和总部地址青岛国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前身为青岛国林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林有限”),系于2011年6月经国林有限股东会决议批准,由国林有限整体变更而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时,股本总额为3,600.00万元。公司于2019年7月23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702002645941215的营业执照。
经过历年的派送红股、配售新股、转增股本及增发新股,截止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发行股本总数18,401.5879万股,注册资本为18,401.5879万元,注册地址及总部地址为:青岛市市北区瑞昌路168号,集团最终实际控制人、母公司实际控制人均为丁香鹏。
(二)公司业务性质和主要经营活动
本公司属专用设备制造行业,主要产品和服务为消毒器械(臭氧发生器)(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臭氧技术产品研究、开发、生产;工业管道GC2安装;高低压成套电气设备的制造、销售;D1、D2类低、中压容器设计、制造;工业气体分离与净化技术研发、制造、销售、技术服务;机电一体化电子产品开发、生产;电子功能陶瓷产品研究、开发、生产、销售;晶体乙醛酸一水合物的生产、销售;环保工程设计、安装、施工;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批发、零售:金属材
料(不含稀贵金属)、五金交电、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环保设备(公司住所仅限办公)。(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财务报表的批准报出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4月25日批准报出。本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主体较上期相比,增加1户,其中:
1.本期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特殊目的主体、通过受托经营或承租等方式形成控制权的经营实体。
名称 | 变更原因 |
国林致远(青岛)供应链有限公司 | 投资设立 |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公司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具体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结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2、持续经营
本公司对报告期末起12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评价,未发现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怀疑的事项或情况。因此,本财务报表系在持续经营假设的基础上编制。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本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应收账款、存货和收入确认等交易和事项制定了若干项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详见本附注五、12,附注五、15,附注五、35。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报告期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会计期间
自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3、营业周期
营业周期是指企业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本公司以12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记账本位币
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5、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分步实现企业合并过程中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1)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2)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3)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4)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2.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在被合并方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在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如果存在或有对价并需要确认预计负债或资产,该预计负债或资产金额与后续或有对价结算金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的,调整留存收益。
对于通过多次交易最终实现企业合并的,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取得控制权日,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对于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直至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所有者权益其他变动,暂不进行会计处理,直至处置该项投资时转入当期损益。
3.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购买日是指本公司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即被购买方的净资产或生产经营决策的控制权转移给本公司的日期。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本公司一般认为实现了控制权的转移:
①企业合并合同或协议已获本公司内部权力机构通过。
②企业合并事项需要经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审批的,已获得批准。
③已办理了必要的财产权转移手续。
④本公司已支付了合并价款的大部分,并且有能力、有计划支付剩余款项。
⑤本公司实际上已经控制了被购买方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享有相应的利益、承担相应的风险。
本公司在购买日对作为企业合并对价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经复核后,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换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的,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
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采用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的,以该股权投资在合并日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合并日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股权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应全部转入合并日当期的投资收益。
4.为合并发生的相关费用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证券的交易费用,可直接归属于权益性交易的从权益中扣减。
6、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合并范围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所有子公司(包括本公司所控制的单独主体)均纳入合并财务报表。
2.合并程序本公司以自身和各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本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确认、计量和列报要求,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反映本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所有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一致,如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本公司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进行必要的调整。
合并财务报表时抵销本公司与各子公司、各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对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的影响。如果站在企业集团合并财务报表角度与以本公司或子公司为会计主体对同一交易的认定不同时,从企业集团的角度对该交易予以调整。
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当期净损益和当期综合收益中属于少数股东的份额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和综合收益总额项目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而形成的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其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该子公司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1)增加子公司或业务
在报告期内,若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则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视同参与合并的各方在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即以目前的状态存在进行调整。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其他净资产变动,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
在报告期内,若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则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期初数;将该子公司或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或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本公司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以及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之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2)处置子公司或业务
1)一般处理方法
在报告期内,本公司处置子公司或业务,则该子公司或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或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控制权时,对于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投资,本公司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与商誉之和的差额,
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或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及利润分配之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2)分步处置子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A.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B.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C.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D.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本公司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按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的相关政策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时,按处置子公司一般处理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3)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
本公司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4)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
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7、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1.合营安排的分类本公司根据合营安排的结构、法律形式以及合营安排中约定的条款、其他相关事实和情况等因素,将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未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合营安排,划分为共同经营;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合营安排,通常划分为合营企业;但有确凿证据表明满足下列任一条件并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合营安排划分为共同经营:
(1)合营安排的法律形式表明,合营方对该安排中的相关资产和负债分别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
(2)合营安排的合同条款约定,合营方对该安排中的相关资产和负债分别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
(3)其他相关事实和情况表明,合营方对该安排中的相关资产和负债分别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如合营方享有与合营安排相关的几乎所有产出,并且该安排中负债的清偿持续依赖于合营方的支持。
2.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确认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中与本公司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1)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2)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3)确认出售其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4)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5)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本公司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等(该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在该资产等由共同经营出售给第三方之前,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投出或出售的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本公司全额确认该损失。
本公司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等(该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在将该资产等出售给第三方之前,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购入的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本公司按承担的份额确认该部分损失。
本公司对共同经营不享有共同控制,如果本公司享有该共同经营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共同经营相关负债的,仍按上述原则进行会计处理,否则,应当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8、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将本公司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确认为现金。将同时具备期限短(一般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四个条件的投资,确定为现金等价物。
9、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外币业务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作为折算汇率折合成人民币记账。
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外,均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含汇率变动)处理,计入当期损益或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10、金融工具
本公司在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实际利率法是指计算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以及将利息收入或利息费用分摊计入各会计期间的方法。
实际利率,是指将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预计存续期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或该金融负债摊余成本所使用的利率。在确定实际利率时,在考虑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所有合同条款(如提前还款、展期、看涨期权或其他类似期权等)的基础上估计预期现金流量,但不考虑预期信用损失。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是以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扣除已偿还的本金,加上或减去采用实际利率法将该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额进行摊销形成的累计摊销额,再扣除累计计提的损失准备(仅适用于金融资产)。
1.金融资产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本公司根据所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以下三类: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但是因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等产生的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融资成分的,按照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当且仅当本公司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时,才对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进行重分类。
(1)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且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则本公司将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发生减值时或终止确认、修改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除下列情况外,本公司根据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乘以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1)对于购入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公司自初始确认起,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
2)对于购入或源生的未发生信用减值、但在后续期间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在后续期间,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若该金融工具在后续期间因其信用风险有所改善而不再存在信用减值,本公司转按实际利率乘以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来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2)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且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则本公司将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除利息收入、减值损失及汇兑差额确认为当期损益外,其余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列报为应收款项融资,其他此类金融资产列报为其他债权投资,其中: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列报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原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其他债权投资列报为其他流动资产。
(3)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在初始确认时,本公司可以单项金融资产为基础不可撤销地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此类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不需计提减值准备。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本公司持有该权益工具投资期间,在本公司收取股利的权利已经确立,与股利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股利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股利收入并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在其他权益工具投资项目下列报。
权益工具投资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该金融资产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近期出售;初始确认时属于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资产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近期实际存在短期获利模式;属于衍生工具(符合财务担保合同定义的以及被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除外)。
(4)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不符合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条件、亦不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均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将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此类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根据其流动性在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项目列报。
(5)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在初始确认时,本公司为了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可以单项金融资产为基础不可撤销地将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混合合同包含一项或多项嵌入衍生工具,且其主合同不属于以上金融资产的,本公司可以将其整体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工具。但下列情况除外:
1)嵌入衍生工具不会对混合合同的现金流量产生重大改变。
2)在初次确定类似的混合合同是否需要分拆时,几乎不需分析就能明确其包含的嵌入衍生工具不应分拆。如嵌入贷款的提前还款权,允许持有人以接近摊余成本的金额提前偿还贷款,该提前还款权不需要分拆。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将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此类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根据其流动性在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项目列报。
2.金融负债分类和计量
本公司根据所发行金融工具的合同条款及其所反映的经济实质而非仅以法律形式,结合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的定义,在初始确认时将该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分类为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其他金融负债、被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的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此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交易性金融负债:承担相关金融负债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在近期内出售或回购;属于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企业近期采用短期获利方式模式;属于衍生工具,但是,被指定且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符合财务担保合同的衍生工具除外。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所有公允价值变动均计入当期损益。
在初始确认时,为了提供更相关的会计信息,本公司将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负债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1)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
2)根据正式书面文件载明的企业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以公允价值为基础对金融负债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进行管理和业绩评价,并在企业内部以此为基础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负债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由本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之外,其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除非由本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本公司将所有公允价值变动(包括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其他金融负债
除下列各项外,公司将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对此类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2)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
3)不属于本条前两类情形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本条第1)类情形的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
财务担保合同是指当特定债务人到期不能按照最初或修改后的债务工具条款偿付债务时,要求发行方向蒙受损失的合同持有人赔付特定金额的合同。不属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在初始确认后按照损失准备金额以及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担保期内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孰高进行计量。
3.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1)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终止确认金融资产,即从其账户和资产负债表内予以转销:
1)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2)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该转移满足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规定。
(2)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
本公司与借出方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原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原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或对原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合同条款做出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回购金融负债一部分的,按照继续确认部分和终止确认部分在回购日各自的公允价值占整体公允价值的比例,对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4.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本公司在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评估其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的风险和报酬的程度,并分别下列情形处理:
(1)转移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
(2)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的,则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
(3)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的(即除本条(1)、(2)之外的其他情形),则根据其是否保留了对金融资产的控制,分别下列情形处理:
1)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
2)保留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则按照其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继续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相关负债。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本公司承担的被转移金融资产价值变动风险或报酬的程度。
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上述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采用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公司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
(1)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被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
2)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和。
(2)金融资产部分转移且该被转移部分整体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转移前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继续确认部分(在此种情形下,所保留的服务资产应当视同继续确认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之间,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终止确认部分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
2)终止确认部分收到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和。
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以活跃市场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除非该项金融资产存在针对资产本身的限售期。对于针对资产本身的限售的金融资产,按照活跃市场的报价扣除市场参与者因承担指定期间内无法在公开市场上出售该金融资产的风险而要求获得的补偿金额后确定。活跃市场的报价包括易于且可定期从交易所、交易商、经纪人、行业集团、定价机构或监管机构等获得相关资产或负债的报价,且能代表在公平交易基础上实际并经常发生的市场交易。
初始取得或衍生的金融资产或承担的金融负债,以市场交易价格作为确定其公允价值的基础。
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尽可能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6.金融工具减值
本公司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财务担保合同,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本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应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本公司对由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全部合同资产和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将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变动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即使该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小于初始确认时估计现金流量所反映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也将预期信用损失的有利变动确认为减值利得。
除上述采用简化计量方法和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以外的其他金融资产,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并按照下列情形分别计量其损失准备、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及其变动:
(1)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则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2)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则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3)如果该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并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金融工具信用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除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外,信用损失准备抵减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对于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信用损失准备,不减少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
本公司在前一会计期间已经按照相当于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了损失准备,但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该金融工具已不再属于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情形的,本公司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该金融工具的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转回金额作为减值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1)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本公司利用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对于财务担保合同,本公司在应用金融工具减值规定时,将本公司成为做出不可撤销承诺的一方之日作为初始确认日。
本公司在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时会考虑如下因素:
1)债务人经营成果实际或预期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2)债务人所处的监管、经济或技术环境是否发生显著不利变化;
3)作为债务抵押的担保物价值或第三方提供的担保或信用增级质量是否发生显著变化,这些变化预期将降低债务人按合同规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或者影响违约概率;
4)债务人预期表现和还款行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5)本公司对金融工具信用管理方法是否发生变化等。
于资产负债表日,若本公司判断金融工具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本公司假定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如果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较低,借款人在短期内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并且即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但未必一定降低借款人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则该金融工具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2)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1)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2)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
3)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4)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5)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
6)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
金融资产发生信用减值,有可能是多个事件的共同作用所致,未必是可单独识别的事件所致。
(3)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
本公司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在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本公司以共同信用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分为不同组合。本公司采用的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包括:金融工具类型、信用风险评级、账龄组合等。相关金融工具的单项评估标准和组合信用风险特征详见相关金融工具的会计政策。
本公司按照下列方法确定相关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
1)对于金融资产,信用损失为本公司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
2)对于财务担保合同,信用损失为本公司就该合同持有人发生的信用损失向其做出赔付的预计付款额,减去本公司预期向该合同持有人、债务人或任何其他方收取的金额之间差额的现值。
3)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已发生信用减值但并非购买或源生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信用损失为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与按原实际利率折现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之间的差额。
本公司计量金融工具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反映的因素包括:通过评价一系列可能的结果而确定的无偏概率加权平均金额;货币时间价值;在资产负债表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4)减记金融资产
当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的,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
7.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没有相互抵销。但是,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1)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
(2)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11、应收票据
本公司对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五/10/6.金融工具减值。
本公司对在单项工具层面能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的应收票据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提方法 |
银行承兑票据组合 | 承兑人具有较高的信用评级,历史上未发生票据违约,信用损失风险极低,在短期内履行其支付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期计量坏账准备 |
商业承兑汇票 | 承兑人为信用风险较高的公司 |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方法下的账龄分析法对应收票据计提坏账准备 |
12、应收账款
本公司对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本附注五/10/6.金融工具减值。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提方法 |
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组合 | 单项金额不重大且按照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不能反映其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 | 如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
一般客户款项组合 | 合并范围外的应收账款 | |
其中:账龄组合 | 参考应收账款的账龄进行信用风险组合分类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的应收账款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13、应收款项融资
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自初始确认日起到期期限在一年内(含一年)的,列示为应收款项融资;自初始确认日起到期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列示为其他债权投资。其相关会计政策参见本附注五/10。
14、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对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五/10/6.金融工具减值。
本公司对在单项工具层面能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的其他应收款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
本公司依据其他应收款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减值损失。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其他应收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提方法 |
一般客户款项组合 | 合并范围外的其他应收款 |
其中:账龄组合 | 参考应收账款的账龄进行信用风险组合分类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按账龄与未来十二个月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坏账准备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的其他应收款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15、存货
1.存货的分类存货是指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主要包括原材料、在产品、产成品(库存商品)等。
2.存货的计价方法存货在取得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存货发出时按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计价。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4.存货的盘存制度
采用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1)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转销法;
(2)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
16、合同资产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的,确认为合同资产。本公司拥有的无条件(即,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单独列示。本公司对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五/10/6.金融工具减值。
17、合同成本
1.合同履约成本本公司对于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除收入准则外的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1)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2)该成本增加了企业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3)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该资产根据其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是否超过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存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中列报.
2.合同取得成本
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增量成本是指本公司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如销售佣金等。对于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合同成本摊销
上述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在履约义务履行的时点或按照履约义务的履约进度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4.合同成本减值
上述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账面价值高于本公司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预期能够取得剩余对价与为转让该相关商品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的差额的,超出部分应当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计提减值准备后,如果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发生变化,使得上述两项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18、持有待售资产
1.划分为持有待售确认标准
本公司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确认为持有待售组成部分:
(1)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
(2)出售极可能发生,即本公司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并已获得监管部门批准,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
确定的购买承诺,是指本公司与其他方签订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购买协议,该协议包含交易价格、时间和足够严厉的违约惩罚等重要条款,使协议出现重大调整或者撤销的可能性极小.
2.持有待售核算方法
本公司对于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不计提折旧或摊销,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应当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
对于取得日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在初始计量时比较假定其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的初始计量金额和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以两者孰低计量。
上述原则适用于所有非流动资产,但不包括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计量的生物资产、职工薪酬形成的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由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规范的金融资产、由保险合同相关会计准则规范的保险合同所产生的权利。
19、其他债权投资
本公司对其他债权投资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五/10/6.金融工具减值。20、长期应收款
本公司对长期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五/10/6.金融工具减值。
21、长期股权投资
1.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1)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具体会计政策详见本附注五/5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2)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以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
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发行或取得自身权益工具时发生的交易费用,可直接归属于权益性交易的从权益中扣减。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
(1)成本法
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并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本公司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2)权益法
本公司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对于其中一部分通过风险投资机构、共同基金、信托公司或包括投连险基金在内的类似主体间接持有的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采用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
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
本公司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
本公司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亏损时,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处理:首先,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其次,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不足以冲减的,以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账面价值为限继续确认投资损失,冲减长期应收项目等的账面价值。最后,经过上述处理,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企业仍承担额外义务的,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
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盈利的,公司在扣除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按与上述相反的顺序处理,减记已确认预计负债的账面余额、恢复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及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后,恢复确认投资收益.
3.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的转换
(1)公允价值计量转权益法核算本公司原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权益性投资,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按照追加投资后全新的持股比例计算确定的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在追加投资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2)公允价值计量或权益法核算转成本法核算
本公司原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权益性投资,或原持有对联营企业、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在改按成本法核算时转入当期损益。
(3)权益法核算转公允价值计量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4)成本法转权益法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权益性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
(5)成本法转公允价值计量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权益性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4.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对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进行会计处理。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1)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2)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3)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4)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的,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1)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对于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在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以前的各项交易,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应对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在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1)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2)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5.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如果本公司按照相关约定与其他参与方集体控制某项安排,并且对该安排回报具有重大影响的活动决策,需要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时才存在,则视为本公司与其他参与方共同控制某项安排,该安排即属于合营安排。
合营安排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根据相关约定判断本公司对该单独主体的净资产享有权利时,将该单独主体作为合营企业,采用权益法核算。若根据相关约定判断本公司并非对该单独主体的净资产享有权利时,该单独主体作为共同经营,本公司确认与共同经营利益份额相关的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本公司通过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形,并综合考虑所有事实和情况后,判断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1)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2)参与被投资单位财务和经营政策制定过程;(3)与被投资单位之间发生重要交易;(4)向被投资单位派出管理人员;(5)向被投资单位提供关键技术资料。
22、固定资产
(1)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并且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折旧方法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20-30 | 5.00% | 3.17%-4.75%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10-15 | 5.00% | 6.33%-9.50% |
运输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8 | 5.00% | 11.88%-19.00% |
办公电子设备及其他 | 年限平均法 | 3-5 | 3.00% | 19.40%-32.33% |
(3)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当本公司租入的固定资产符合下列一项或数项标准时,确认为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1)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本公司。
(2)本公司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买价款预计将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本公司将会行使这种选择权。
(3)即使资产的所有权不转移,但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
(4)本公司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
(5)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果不作较大改造,只有本公司才能使用。
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入账价值。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谈判和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可归属于租赁项目的手续费、律师费、差旅费、印花税等初始直接费用,计入租入资产价值。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分摊。
本公司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相一致的折旧政策计提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使用寿命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23、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初始计量
本公司自行建造的在建工程按实际成本计价,实际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包括工程用物资成本、人工成本、缴纳的相关税费、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应分摊的间接费用等.
2.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
在建工程项目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全部支出,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所建造的在建工程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按本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计提固定资产的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24、借款费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本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
(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资本化期间,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中部分项目分别完工且可单独使用时,该部分资产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购建或者生产的资产的各部分分别完工,但必须等到整体完工后才可使用或可对外销售的,在该资产整体完工时停止借款费用资本化.
3.暂停资本化期间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则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该项中断如是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则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后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4.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专门借款的利息费用(扣除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者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及其辅助费用在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前,予以资本化。
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借款存在折价或者溢价的,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应摊销的折价或者溢价金额,调整每期利息金额。
25、使用权资产
本公司对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
1.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
2.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3.本公司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
4.本公司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不包括为生产存货而发生的成本)。在租赁期开始日后,本公司采用成本模式对使用权资产进行后续计量。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公司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公司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对计提了减值准备的使用权资产,则在未来期间按扣除减值准备后的账面价值参照上述原则计提折旧。
26、无形资产
(1)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无形资产是指本公司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软件等.
1.无形资产的初始计量
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
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以该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并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该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无形资产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无形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
以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按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以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按公允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
内部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其成本包括:开发该无形资产时耗用的材料、劳务成本、注册费、在开发过程中使用的其他专利权和特许权的摊销以及满足资本化条件的利息费用,以及为使该无形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前所发生的其他直接费用.
2.无形资产的后续计量
本公司在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划分为使用寿命有限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1)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内按直线法摊销。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预计寿命及依据如下:
项目 | 预计使用寿命(年) | 依据 |
软件 | 5-10 | 估计使用寿命 |
土地使用权 | 50 | 合同性权利 |
每期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与原先估计数存在差异的,进行相应的调整。
经复核,本期期末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与以前估计未有不同.
(2)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对于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在持有期间内不摊销,每期末对无形资产的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期末重新复核后仍为不确定的,在每个会计期间继续进行减值测试。
(2)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1.划分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具体标准
研究阶段: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等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研究活动的阶段。
开发阶段: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活动的阶段。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开发阶段支出符合资本化的具体标准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确认为无形资产:
(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以前期间已计入损益的开发支出不在以后期间重新确认为资产。已资本化的开发阶段的支出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为开发支出,自该项目达到预定用途之日起转为无形资产。
27、长期资产减值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长期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如果长期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资产可收回金额的估计,根据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长期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资产的折旧或者摊销费用在未来期间作相应调整,以使该资产在剩余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资产账面价值(扣除预计净残值)。
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
在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回金额,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28、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是指本公司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1年以上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在受益期内按直线法分期摊销。
29、合同负债
本公司将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部分确认为合同负债。30、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短期薪酬是指本公司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十二个月内需要全部予以支付的职工薪酬,离职后福利和辞退福利除外。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应付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和费用。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离职后福利是指本公司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在职工退休或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提供的各种形式的报酬和福利,短期薪酬和辞退福利除外。
本公司的离职后福利计划分类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
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主要为参加由各地劳动及社会保障机构组织实施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本公司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定期缴付上述款项后,不再有其他的支付义务。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辞退福利是指本公司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给予职工的补偿,在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时和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费用时两者孰早日,确认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补偿而产生的负债,同时计入当期损益。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是指除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之外的其他所有职工福利。对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1、租赁负债
本公司对租赁负债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本公司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本公司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租赁付款额包括:
1.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后的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
2.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3.在本公司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的情况下,租赁付款额包括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
4.在租赁期反映出本公司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的情况下,租赁付款额包括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
5.根据本公司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折现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应当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2、预计负债
1.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
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本公司确认为预计负债:
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预计负债的计量方法本公司预计负债按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的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本公司在确定最佳估计数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对于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
最佳估计数分别以下情况处理:
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的,则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的中间值即上下限金额的平均数确定。
所需支出不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或虽然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但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不相同的,如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照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如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
本公司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33、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的种类
本公司的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2.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对于授予的存在活跃市场的期权等权益工具,按照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对于授予的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期权等权益工具,采用期权定价模型等确定其公允价值,选用的期权定价模型考虑以下因素:(1)期权的行权价格;(2)期权的有效期;(3)标的股份的现行价格;(4)股价预计波动率;(5)股份的预计股利;(6)期权有效期内的无风险利率。
在确定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时,考虑股份支付协议规定的可行权条件中的市场条件和非可行权条件的影响。股份支付存在非可行权条件的,只要职工或其他方满足了所有可行权条件中的非市场条件(如服务期限等),即确认已得到服务相对应的成本费用.
3.确定可行权权益工具最佳估计的依据
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作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在可行权日,最终预计可行权权益工具的数量与实际可行权数量一致.
4.会计处理方法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按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在可行权日之后不再对已确认的相关成本或费用和所有者权益总额进行调整。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本公司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计算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以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若在等待期内取消了授予的权益工具,本公司对取消所授予的权益性工具作为加速行权处理,将剩余等待期内应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确认资本公积。职工或其他方能够选择满足非可行权条件但在等待期内未满足的,本公司将其作为授予权益工具的取消处理。
34、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本公司按照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根据所发行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的合同条款及其所反映的经济实质而非仅以法律形式,结合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的定义,在初始确认时将该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分类为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将发行的金融工具分类为金融负债:
(1)向其他方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合同义务;
(2)在潜在不利条件下,与其他方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义务;
(3)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非衍生工具合同,且企业根据该合同将交付可变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
(4)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衍生工具合同,但以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交换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衍生工具合同除外.
2.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将发行的金融工具分类为权益工具:
(1)该金融工具不包括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给其他方,或在潜在不利条件下与其他方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义务;
(2)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结算该金融工具的,如该金融工具为非衍生工具,不包括交付可变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合同义务;如为衍生工具,企业只能通过以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交换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结算该金融工具.
3.会计处理方法
对于归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其利息支出或股利分配都应当作为发行企业的利润分配,其回购、注销等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手续费、佣金等交易费用从权益中扣除;
对于归类为金融负债的金融工具,其利息支出或股利分配原则上按照借款费用进行处理,其回购或赎回产生的利得或损失等计入当期损益,手续费、佣金等交易费用计入所发行工具的初始计量金额。
35、收入
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公司的收入主要来源于如下业务类型:
(1)销售臭氧系统设备、臭氧发生器单机、臭氧配套设备和配件。
(2)销售乙醛酸、甲酸钾等化工产品。
1.收入确认的一般原则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按照分摊至该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收入。
履约义务,是指合同中本公司向客户转让可明确区分商品或服务的承诺。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即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该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确定各单项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某一时点履行。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间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按照履约进度,在一段时间内确认收入:(1)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2)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3)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否则,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的时点确认收入。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根据商品和劳务的性质,采用产出法/投入法确定恰当的履约进度。产出法是根据已转移给客户的商品对于客户的价值确定履约进度(投入法是根据公司为履行履约义务的投入确定履约进度)。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2.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
(1)公司销售产品为臭氧系统设备、臭氧发生器单机、臭氧配套设备和配件,各种产品收入的确认方式如下:
①臭氧系统设备销售收入的确认方式:臭氧系统设备主要由臭氧发生器主机和相关配套设备组合而成,客户在收到公司发出的各批次设备并签字确认验收,同时公司取得上述证据时,作为臭氧系统设备销售收入的确认时点。
根据合同约定公司需要进行设备主机调试,经调试运行合格,并取得调试运行合格凭据时确认收入;对于客户已签收但未签署验收合格凭据的情形,满足合同约定的签收日后控制权转移期限时确认收入。
②臭氧发生器单机、臭氧配套设备和配件销售收入确认方式:客户在收到公司发出的货物并签字确认验收,同时公司取得上述证据时,作为臭氧发生器单机、臭氧配套设备和配件销售收入的确认时点。
③国外销售产品的确认方式:公司外销以离岸价格(FOB)作为货物出口的贸易方式,公司在取得海关出具的出口货物报关单后,确认销售收入。
(2)公司销售产品为乙醛酸、甲酸钾等化工产品,收入的确认方式如下:
①内销收入在公司将产品运送至合同约定交货地点并由客户确认接受、已收取价款或取得收款权利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时确认;
②国外销售产品的确认方式:公司外销以离岸价格(FOB)作为货物出口的贸易方式,公司在取得海关出具的出口货物报关单后,确认销售收入。
合同或协议价款的收取采用递延方式,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按照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导致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存在差异的情况不适用
36、政府补助
1.类型
政府补助,是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与非货币性资产。根据相关政府文件规定的补助对象,将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2.政府补助的确认
对期末有证据表明公司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且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的,按应收金额确认政府补助。除此之外,政府补助均在实际收到时确认。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人民币1元)计量。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3.会计处理方法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所建造或购买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收到与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借款费用;取得贷款银行提供的政策性优惠利率贷款的,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时,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资产账面价值;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不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37、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暂时性差异)计算确认。于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1.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依据
本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但是,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交易中因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不予确认:(1)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2)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对于与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2.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的依据
公司将当期与以前期间应交未交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但不包括:
(1)商誉的初始确认所形成的暂时性差异;
(2)非企业合并形成的交易或事项,且该交易或事项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所形成的暂时性差异;
(3)对于与子公司、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能够控制并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38、租赁
(1)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将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取得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应收融资租赁款初始计量时,以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租赁收款额包括:
1)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后的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2)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3)合理确定承租人将行使购买选择权的情况下,租赁收款额包括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4)租赁期反映出承租人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的情况下,租赁收款额包括承租人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
5)由承租人、与承租人有关的一方以及有经济能力履行担保义务的独立第三方向出租人提供的担保余值。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租赁内含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所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9、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适用□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审批程序 | 备注 |
公司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和“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的规定 |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 详见说明1 |
公司自2022年12月13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及“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的规定 |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 详见说明2 |
说明1:2021年12月31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解释15号”),解释15号“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以下简称‘试运行销售’)”和“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以下简称“施行日”),本公司自施行日起执行解释第15号,执行解释第15号的相关规定对本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说明2:2022年12月13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解释16号三个事项的会计处理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
执行,本公司本年度未提前施行该事项相关的会计处理;“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及“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执行解释第16号的相关规定对本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适用?不适用
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销售货物、应税销售服务收入 | 13%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实缴流转税税额 | 7%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15%、20% |
增值税 | 提供其他应税销售服务行为 | 6% |
增值税 | 提供不动产租赁服务按简易计税方法 | 5% |
教育费附加 | 实缴流转税税额 | 3% |
地方教育附加税 | 实缴流转税税额 | 2% |
房产税 | 按照房产原值的70%(或租金收入)为纳税基准 | 1.2%、12% |
土地使用税 | 土地使用面积 | 4元/平方米、3元/平方米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青岛国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5% |
青岛朗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15%、20% |
青岛贺力德低温科技有限公司 | 20% |
青岛国林流体科技有限公司 | 20% |
青岛国林健康技术有限公司 | 20% |
新疆国林新材料有限公司 | 15% |
青岛国林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20% |
国林致远(青岛)供应链有限公司 | 20% |
青岛国林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20% |
青岛国林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 | 20% |
2、税收优惠
(1)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公司于2020年12月1日获得青岛市科学技术局、青岛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颁发的编号为GR202037100661号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该期间所得税减按15%的税率征收。2019年1月27日,山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发布了关于高新技术企业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鲁财税[2019]5号),文件中规定2018年12月31日前认
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按现行标准的50%计算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故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按照4元/平方米缴纳土地使用税。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加大支持科技创新税前扣除力度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公告2022年第28号)有关规定,高新技术企业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置的设备、器具,允许当年一次性全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并允许在税前实行100%加计扣除。本公司及子公司青岛朗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符合高新技术企业,享受该项政策税收优惠。
(2)企业技术开发费税前加计扣除优惠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下发的《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2021年第13号)规定,制造业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1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1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2022年度,公司符合加计扣除范围的研发费用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从当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中加计扣除。
(3)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20年第23号),自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全资子公司新疆国林新材料有限公司享受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
(4)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税[2022]13号)和《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税[2021]12号),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颁布的《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0号),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以在50%的
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控股子公司-青岛朗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青岛贺力德低温科技有限公司、青岛国林流体科技有限公司、青岛国林健康技术有限公司、青岛国林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青岛国林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疆国林新材料有限公司的子公司青岛国林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国林致远(青岛)供应链有限公司享受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5)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颁布的《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本公司及子公司青岛朗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享受该项税收优惠政策。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79,016.36 | 29,181.37 |
银行存款 | 252,949,432.94 | 249,870,642.70 |
其他货币资金 | 6,338,892.75 | 9,655,626.79 |
合计 | 259,367,342.05 | 259,555,450.86 |
其他说明:
其中受限制的货币资金明细如下: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保函 | 544,698.10 | 1,911,083.00 |
银行存款 | 1,600,000.00 | |
合计 | 2,144,698.10 | 1,911,083.00 |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其他货币资金中履约保证金6,338,892.75元。公司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将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止未到期的履约保证金544,698.10元未作为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2、应收票据
(1)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22,577,827.49 | 24,602,225.60 |
商业承兑票据 | 250,000.00 | 8,231,903.00 |
合计 | 22,827,827.49 | 32,834,128.60 |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票据 | 22,577,827.49 | 97.83% | 22,577,827.49 | 25,622,225.60 | 76.69% | 25,622,225.60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票据 | 500,000.00 | 2.17% | 250,000.00 | 50.00% | 250,000.00 | 7,785,740.00 | 23.31% | 573,837.00 | 7.37% | 7,211,903.00 |
其中: | ||||||||||
商业承兑汇票 | 500,000.00 | 2.17% | 250,000.00 | 50.00% | 250,000.00 | 7,785,740.00 | 23.31% | 573,837.00 | 7.37% | 7,211,903.00 |
合计 | 23,077,827.49 | 100.00% | 250,000.00 | 1.08% | 22,827,827.49 | 33,407,965.60 | 100.00% | 573,837.00 | 1.72% | 32,834,128.6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商业承兑汇票 | 500,000.00 | 250,000.00 | 50.00% |
合计 | 500,000.00 | 250,000.00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票据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
□适用?不适用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商业承兑汇票 | 573,837.00 | -323,837.00 | 250,000.00 | |||
合计 | 573,837.00 | -323,837.00 | 250,000.00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3)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22,577,827.49 | |
合计 | 22,577,827.49 |
3、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2,112,639.00 | 0.91% | 2,112,639.00 | 100.00% | 1,230,000.00 | 0.49% | 1,230,000.00 | 100.00%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230,148,157.68 | 99.09% | 49,868,621.67 | 21.67% | 180,279,536.01 | 250,651,584.74 | 99.51% | 51,866,709.79 | 20.69% | 198,784,874.95 |
其中: | ||||||||||
账龄组合 | 230,148,157.68 | 99.09% | 49,868,621.67 | 21.67% | 180,279,536.01 | 250,651,584.74 | 99.51% | 51,866,709.79 | 20.69% | 198,784,874.95 |
合计 | 232,260,796.68 | 100.00% | 51,981,260.67 | 22.38% | 180,279,536.01 | 251,881,584.74 | 100.00% | 53,096,709.79 | 21.08% | 198,784,874.95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山西八建集团有限公司 | 100,000.00 | 100,000.00 | 100.00% | 预期无法收回 |
太平洋水处理工程有限公司 | 1,130,000.00 | 1,130,000.00 | 100.00% | 预期无法收回 |
南京海澜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497,561.00 | 497,561.00 | 100.00% | 预期无法收回 |
桓台县唐山热电有限公司 | 92,928.00 | 92,928.00 | 100.00% | 预期无法收回 |
浙江曙扬化工有限公司 | 20,150.00 | 20,150.00 | 100.00% | 预期无法收回 |
北京建工金源环保发展有限公司 | 168,000.00 | 168,000.00 | 100.00% | 预期无法收回 |
山东海汇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 104,000.00 | 104,000.00 | 100.00% | 预期无法收回 |
合计 | 2,112,639.00 | 2,112,639.0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账龄组合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71,199,812.95 | 3,559,891.65 | 5.00% |
1-2年 | 84,058,284.02 | 8,405,828.41 | 10.00% |
2-3年 | 37,512,663.50 | 11,253,799.05 | 30.00% |
3-4年 | 18,723,790.23 | 9,361,895.12 | 50.00% |
4-5年 | 6,831,997.64 | 5,465,598.11 | 80.00% |
5年以上 | 11,821,609.34 | 11,821,609.33 | 100.00% |
合计 | 230,148,157.68 | 49,868,621.67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
?适用□不适用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71,199,812.95 |
1至2年 | 84,162,284.02 |
2至3年 | 37,512,663.50 |
3年以上 | 39,386,036.21 |
3至4年 | 18,723,790.23 |
4至5年 | 8,061,997.64 |
5年以上 | 12,600,248.34 |
合计 | 232,260,796.68 |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 | 1,230,000.00 | 882,639.00 | 2,112,639.00 | |||
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 | 51,866,709.79 | -1,459,701.17 | 538,386.95 | 49,868,621.67 | ||
合计 | 53,096,709.79 | -577,062.17 | 538,386.95 | 51,981,260.67 |
(3)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 538,386.95 |
(4)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南京工大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13,886,400.87 | 5.98% | 2,841,520.04 |
苏州科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5,550,887.36 | 2.39% | 1,201,619.94 |
万象矿业有限公司 | 4,993,687.85 | 2.15% | 499,368.78 |
深圳永清中益环保设备科技有限公司 | 4,320,000.00 | 1.86% | 432,000.00 |
山东龙安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4,297,670.00 | 1.85% | 716,335.00 |
合计 | 33,048,646.08 | 14.23% |
4、应收款项融资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票据 | 35,536,294.09 | 30,338,797.42 |
合计 | 35,536,294.09 | 30,338,797.42 |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适用□不适用
截止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应收款项融资金额为35,536,294.09元,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一致。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款项融资减值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减值准备的相关信息: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1.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14,726,653.02 | |
合计 | 14,726,653.02 |
5、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12,715,411.96 | 100.00% | 9,046,409.24 | 100.00% |
合计 | 12,715,411.96 | 9,046,409.24 |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总额的比例(%) | 预付款时间 | 未结算原因 |
北京安国水道自控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3,000,000.00 | 23.59 | 2022年10月 | 合同未执行完毕 |
浙江新瑞特钢有限公司 | 1,720,585.30 | 13.53 | 2022年12月 | 合同未执行完毕 |
新疆凯涟捷石化有限公司 | 1,340,300.00 | 10.54 | 2022年12月 | 合同未执行完毕 |
克拉玛依金源精细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1,250,061.48 | 9.83 | 2022年12月 | 合同未执行完毕 |
浙江启尔机电技术有限公司 | 528,000.00 | 4.15 | 2022年8月 | 合同未执行完毕 |
合计 | 7,838,946.78 | 61.65 |
6、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收款 | 2,882,187.72 | 1,972,723.70 |
合计 | 2,882,187.72 | 1,972,723.70 |
(1)其他应收款1)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保证金 | 2,372,143.56 | 1,728,533.00 |
备用金 | 88,789.58 | 115,854.05 |
代收代付 | 245,149.48 | 262,458.47 |
押金 | 143,469.92 | 142,769.92 |
其他 | 226,424.23 | 164,101.23 |
合计 | 3,075,976.77 | 2,413,716.67 |
2)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 |
损失 | 发生信用减值) | (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2年1月1日余额 | 440,992.97 | 440,992.97 | ||
2022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本期计提 | -247,203.92 | -247,203.92 | ||
2022年12月31日余额 | 193,789.05 | 193,789.05 |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适用?不适用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2,696,206.15 |
1至2年 | 332,697.83 |
2至3年 | 8,472.46 |
3年以上 | 38,600.33 |
3至4年 | 30,000.00 |
4至5年 | 2,165.60 |
5年以上 | 6,434.73 |
合计 | 3,075,976.77 |
3)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青岛巨峰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押金 | 683,512.56 | 1年以内 | 22.22% | 34,175.63 |
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投标保证金 | 500,000.00 | 1年以内 | 16.25% | 25,000.00 |
青岛埃维燃气有限公司 | 押金 | 126,700.00 | 1年以内 | 4.12% | 6,335.00 |
安徽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保证金 | 113,500.00 | 1-2年 | 3.69% | 11,350.00 |
中国葛洲坝集团水务运营有限公司 | 备用金 | 101,000.00 | 1年以内 | 3.28% | 5,050.00 |
合计 | 1,524,712.56 | 49.56% | 81,910.63 |
7、存货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房地产行业的披露要求否
(1)存货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96,021,114.58 | 96,021,114.58 | 71,440,619.14 | 71,440,619.14 | ||
在产品 | 46,069,574.48 | 46,069,574.48 | 53,265,136.16 | 53,265,136.16 | ||
库存商品 | 166,307,843.52 | 1,051,433.27 | 165,256,410.25 | 108,742,389.59 | 108,742,389.59 | |
合同履约成本 | 1,303,862.04 | 1,303,862.04 | 3,373,348.75 | 3,373,348.75 | ||
合计 | 309,702,394.62 | 1,051,433.27 | 308,650,961.35 | 236,821,493.64 | 236,821,493.64 |
8、合同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合同质保金 | 35,120,424.30 | 2,870,348.41 | 32,250,075.89 | 45,870,046.71 | 2,918,069.03 | 42,951,977.68 |
合计 | 35,120,424.30 | 2,870,348.41 | 32,250,075.89 | 45,870,046.71 | 2,918,069.03 | 42,951,977.68 |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合同资产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
?适用□不适用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计提 | 本期转回 | 本期转销/核销 | 原因 |
合同质保金 | -47,720.62 | |||
合计 | -47,720.62 | —— |
9、其他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短期债权投资 | 40,169,643.82 | |
增值税留抵扣额 | 54,110,018.52 | 23,885,525.08 |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所得税预缴税额 | 115,947.80 | 9,751.41 |
其他 | 35,000.00 | |
合计 | 54,260,966.32 | 64,064,920.31 |
10、固定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641,138,268.43 | 191,914,029.99 |
合计 | 641,138,268.43 | 191,914,029.99 |
(1)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电子设备及其他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94,071,206.00 | 60,505,413.25 | 6,939,507.23 | 15,528,420.85 | 277,044,547.33 |
2.本期增加金额 | 243,208,982.12 | 222,623,482.20 | 2,776,254.55 | 2,493,900.52 | 471,102,619.39 |
(1)购置 | 1,525,976.29 | 17,130,303.27 | 2,776,254.55 | 2,493,900.52 | 23,926,434.63 |
(2)在建工程转入 | 241,683,005.83 | 205,493,178.93 | 447,176,184.76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376,429.26 | 632,407.43 | 645,000.00 | 2,653,836.69 | |
(1)处置或报废 | 1,376,429.26 | 632,407.43 | 645,000.00 | 2,653,836.69 | |
4.期末余额 | 437,280,188.12 | 281,752,466.19 | 9,083,354.35 | 17,377,321.37 | 745,493,330.03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38,873,728.56 | 27,645,904.24 | 5,284,481.39 | 13,326,403.15 | 85,130,517.34 |
2.本期增加金额 | 10,515,991.04 | 7,849,436.56 | 992,259.76 | 1,624,186.22 | 20,981,873.58 |
(1)计提 | 10,515,991.04 | 7,849,436.56 | 992,259.76 | 1,624,186.22 | 20,981,873.58 |
3.本期减少金额 | 609,290.96 | 529,024.65 | 619,013.71 | 1,757,329.32 | |
(1)处置或报废 | 609,290.96 | 529,024.65 | 619,013.71 | 1,757,329.32 | |
4.期末余额 | 49,389,719.60 | 34,886,049.84 | 5,747,716.50 | 14,331,575.66 | 104,355,061.60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387,890,468.52 | 246,866,416.35 | 3,335,637.85 | 3,045,745.71 | 641,138,268.43 |
2.期初账面价值 | 155,197,477.44 | 32,859,509.01 | 1,655,025.84 | 2,202,017.70 | 191,914,029.99 |
(2)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国林科技房屋建筑物 | 23,385,010.02 | 正在办理 |
新疆国林新材料有限公司房屋建筑物 | 223,454,788.88 | 尚未办理竣工决算 |
合计 | 246,839,798.90 |
11、在建工程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58,712,633.74 | 403,863,515.36 |
合计 | 58,712,633.74 | 403,863,515.36 |
(1)在建工程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乙醛酸生产线一、二 | 306,055.79 | 306,055.79 | 301,113.75 | 301,113.75 | ||
机加工车间一、二 | 15,160,270.43 | 15,160,270.43 | ||||
年产2.5万吨高品质晶体乙醛酸项目 | 57,657,711.95 | 57,657,711.95 | 385,972,520.18 | 385,972,520.18 | ||
其他 | 748,866.00 | 748,866.00 | 2,429,611.00 | 2,429,611.00 | ||
合计 | 58,712,633.74 | 58,712,633.74 | 403,863,515.36 | 403,863,515.36 |
(2)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机加工车间一、二 | 15,160,270.43 | 217,330.12 | 15,377,600.55 | 其他 | ||||||||
年产2.5万吨高品质晶体乙醛酸项目 | 600,130,000.00 | 385,972,520.18 | 99,305,912.06 | 427,620,720.29 | 57,657,711.95 | 98% | 其他 | |||||
合计 | 600,130,000.00 | 401,132,790.61 | 99,523,242.18 | 442,998,320.84 | 57,657,711.95 |
12、使用权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775,973.35 | 775,973.35 |
2.本期增加金额 | 21,030,376.36 | 21,030,376.36 |
(1)租赁 | 21,030,376.36 | 21,030,376.36 |
3.本期减少金额 | ||
4.期末余额 | 21,806,349.71 | 21,806,349.71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133,370.42 | 133,370.42 |
2.本期增加金额 | 1,223,975.80 | 1,223,975.80 |
(1)计提 | 1,223,975.80 | 1,223,975.80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1,357,346.22 | 1,357,346.22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20,449,003.49 | 20,449,003.49 |
2.期初账面价值 | 642,602.93 | 642,602.93 |
13、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非专利技术 | 软件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22,837,123.45 | 7,557,094.31 | 30,394,217.76 | ||
2.本期增加金额 | 27,857,760.00 | 152,882.79 | 28,010,642.79 | ||
(1)购置 | 27,857,760.00 | 152,882.79 | 28,010,642.79 |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50,075.48 | 150,075.48 | |||
(1)处置 | 150,075.48 | 150,075.48 | |||
4.期末余额 | 50,694,883.45 | 7,559,901.62 | 58,254,785.07 |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1,767,152.99 | 2,755,409.51 | 4,522,562.50 | ||
2.本期增加金额 | 644,408.04 | 1,072,377.53 | 1,716,785.57 |
(1)计提 | 644,408.04 | 1,072,377.53 | 1,716,785.57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2,411,561.03 | 3,827,787.04 | 6,239,348.07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48,283,322.42 | 3,732,114.58 | 52,015,437.00 | |
2.期初账面价值 | 21,069,970.46 | 4,801,684.80 | 25,871,655.26 |
14、商誉
(1)商誉账面原值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企业合并形成的 | 处置 | |||||
青岛贺力德低温科技有限公司 | 1,559,158.73 | 1,559,158.73 | ||||
合计 | 1,559,158.73 | 1,559,158.73 |
(2)商誉减值准备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处置 | |||||
青岛贺力德低温科技有限公司 | 1,559,158.73 | 1,559,158.73 | ||||
合计 | 1,559,158.73 | 1,559,158.73 |
15、长期待摊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节能服务费 | 294,515.68 | 38,415.12 | 256,100.56 | ||
CRM云服务器 | 35,660.41 | 23,773.56 | 11,886.85 | ||
费控服务器 | 29,405.42 | 16,803.00 | 12,602.42 | ||
阿里云服务器 | 404,476.02 | 220,623.23 | 183,852.79 |
职工宿舍楼装修改造工程 | 729,824.56 | 168,421.08 | 561,403.48 | ||
HPE服务器 | 68,952.81 | 24,336.24 | 44,616.57 | ||
钉钉智慧公车管理 | 4,354.13 | 4,354.13 | |||
solidworks软件服务费 | 385,849.05 | 85,744.24 | 300,104.81 | ||
租入固定资产的改良支出 | 6,790,874.62 | 6,790,874.62 | |||
合计 | 1,567,189.03 | 7,176,723.67 | 582,470.60 | 8,161,442.10 |
16、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56,346,231.40 | 8,399,330.12 | 57,029,608.79 | 8,547,176.51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8,696,685.26 | 1,304,095.52 | 147,518.02 | 22,130.07 |
可抵扣亏损 | 14,123,704.08 | 2,118,555.61 | ||
股权激励 | 3,591,327.95 | 538,699.19 | ||
合计 | 82,757,948.69 | 12,360,680.44 | 57,177,126.81 | 8,569,306.58 |
(2)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未到期短期债权投资收益 | 169,643.82 | 25,446.57 | ||
固定资产加速折旧 | 6,012,564.23 | 901,884.63 | 669,055.00 | 167,288.92 |
合计 | 6,012,564.23 | 901,884.63 | 838,698.82 | 192,735.49 |
(3)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末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末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初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初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2,360,680.44 | 8,569,306.58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901,884.63 | 192,735.49 |
(4)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亏损 | 6,854,325.74 | 4,527,687.02 |
合计 | 6,854,325.74 | 4,527,687.02 |
17、其他非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长期资产预付款 | 5,836,273.13 | 5,836,273.13 | 35,340,651.20 | 35,340,651.20 | ||
合计 | 5,836,273.13 | 5,836,273.13 | 35,340,651.20 | 35,340,651.20 |
18、短期借款
(1)短期借款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信用借款 | 9,000,000.00 | |
抵押及保证借款 | 19,416,392.73 | |
未到期应付利息 | 10,175.00 | 20,468.11 |
合计 | 9,010,175.00 | 19,436,860.84 |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2022年8月8日,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南支行签署合同编号为TK2208080926332号流动资金贷款合同,取得借款9,000,000.00元,借款期限从2022年8月8日起至2023年8月8日止。
根据借款合同约定,TK2208080926332号流动资金贷款合同项下债权在编号为2022年信字第21220414号授信协议的授信范围之内。
19、应付账款(
)应付账款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材料款 | 68,916,194.03 | 62,077,114.71 |
应付工程设备款 | 94,322,077.22 | 99,472,830.06 |
应付运费 | 1,142,939.68 | 1,022,408.12 |
应付加工费 | 859,369.00 | 1,809,419.05 |
应付其他款项 | 4,777,653.60 | 97,216.56 |
合计 | 170,018,233.53 | 164,478,988.50 |
20、合同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货款 | 113,100,591.44 | 69,303,663.56 |
合计 | 113,100,591.44 | 69,303,663.56 |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单位:元
项目 | 变动金额 | 变动原因 |
预收货款 | 43,796,927.88 | 主要原因系公司新增未执行合同预收货款增加所致。 |
21、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8,199,289.50 | 80,895,934.98 | 78,985,702.63 | 10,109,521.85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5,444,378.75 | 5,444,378.75 | ||
合计 | 8,199,289.50 | 86,340,313.73 | 84,430,081.38 | 10,109,521.85 |
(2)短期薪酬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4,856,234.81 | 70,986,523.69 | 70,234,401.43 | 5,608,357.07 |
2、职工福利费 | 4,027,520.49 | 4,027,520.49 | ||
3、社会保险费 | 2,818,232.88 | 2,818,232.88 |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2,635,927.20 | 2,635,927.20 | ||
工伤保险费 | 169,879.38 | 169,879.38 | ||
补充医疗保险 | 12,426.30 | 12,426.30 | ||
4、住房公积金 | 121,581.00 | 908,339.00 | 908,339.00 | 121,581.00 |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3,221,473.69 | 2,155,318.92 | 997,208.83 | 4,379,583.78 |
合计 | 8,199,289.50 | 80,895,934.98 | 78,985,702.63 | 10,109,521.85 |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5,230,882.42 | 5,230,882.42 | ||
2、失业保险费 | 213,496.33 | 213,496.33 | ||
合计 | 5,444,378.75 | 5,444,378.75 |
22、应交税费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5,675,392.12 | 1,523,912.17 |
企业所得税 | 216,588.37 | 1,702,762.63 |
个人所得税 | 113,499.59 | 105,265.10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532,218.40 | 310,659.45 |
房产税 | 398,505.40 | 381,508.14 |
土地使用税 | 118,497.64 | 89,479.14 |
教育费附加 | 228,093.63 | 221,899.58 |
其他 | 196,036.09 | 39,260.52 |
合计 | 7,478,831.24 | 4,374,746.73 |
23、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付款 | 973,274.64 | 2,371,190.26 |
合计 | 973,274.64 | 2,371,190.26 |
(1)其他应付款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押金及保证金 | 969,543.55 | 2,317,380.05 |
其他 | 3,731.09 | 53,810.21 |
合计 | 973,274.64 | 2,371,190.26 |
24、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985,851.05 | 146,980.45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110,091.68 | |
合计 | 1,095,942.73 | 146,980.45 |
25、其他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转销项税额 | 3,334,067.37 | 2,898,350.91 |
已背书尚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 | 22,577,827.49 | 25,622,225.60 |
合计 | 25,911,894.86 | 28,520,576.51 |
26、长期借款
(1)长期借款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抵押借款 | 36,000,000.00 |
保证借款 | 3,000,000.00 |
信用借款 | 30,000,000.00 |
抵押+保证借款 | 30,000,000.00 |
未到期应付利息 | 110,091.68 |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110,091.68 |
合计 | 99,000,000.00 |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1)2022年3月30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四方支行签署合同编号为GL2022-013号流动资金贷款合同,取得借款10,000,000.00元,借款期限从2022年3月30日起至2024年3月30日止。
(2)2022年3月30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四方支行签署合同编号为GL2022-014号流动资金贷款合同,取得借款10,000,000.00元,借款期限从2022年3月30日起至2024年3月30日止。
(3)2022年3月30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四方支行签署合同编号为GL2022-015号流动资金贷款合同,取得借款10,000,000.00元,借款期限从2022年3月30日起至2024年3月30日止。
(4)2022年5月18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四方支行签署合同编号为GL2022-016号流动资金贷款合同,取得借款3,000,000.00元,借款期限从2022年3月30日起至2024年3月30日止。
(5)2022年5月18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四方支行签署合同编号为GL2022-017号流动资金贷款合同,取得借款10,000,000.00元,借款期限从2022年5月18日起至2024年5月18日止。
(6)2022年5月18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四方支行签署合同编号为GL2022-018号流动资金贷款合同,取得借款10,000,000.00元,借款期限从2022年5月18日起至2024年5月18日止。
(7)2022年5月18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四方支行签署合同编号为GL2022-019号流动资金贷款合同,取得借款10,000,000.00元,借款期限从2022年5月18日起至2024年5月18日止。
(8)2022年5月18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四方支行签署合同编号为GL2022-022号流动资金贷款合同,取得借款6,000,000.00元,借款期限从2022年5月18日起至2024年5月18日止。
(9)2022年11月25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福州北路支行签署合同编号为2022中北借字045号流动资金贷款合同,取得借款10,000,000.00元,借款期限从2022年11月25日起至
2024年11月25日止。
(10)2022年12月5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福州北路支行签署合同编号为2022中北借字046号流动资金贷款合同,取得借款20,000,000.00元,借款期限从2022年12月5日起至2024年12月2日止。
根据借款合同约定,GL2022-013、GL2022-014、GL2022-015、GL2022-016流动资金贷款合同项下债务在编号为ZGD2016-3《最高额抵押合同》和编号为ZRR2016-1《最高额保证合同》的担保范围之内。GL2022-017、GL2022-018、GL2022-019、GL2022-0022流动资金贷款合同项下债务在编号为ZGD2016-3《最高额抵押合同》的担保范围之内。最高额抵押合同抵押物为公司一期生产用地和地上房产,不动产权证编号为鲁(2016)莱西市不动产权第0005187号。公司实际控制人丁香鹏ZRR2016-1最高额保证合同(自然人版),在人民币4000万元的最高余额内,为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四方支行办理约定的各类业务所形成的债务提供担保。
2022中北借字045号和2022中北借字046号流动资金贷款合同项下债务在编号为2022年中北授协字020号授信协议的担保范围之内。
27、租赁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租赁付款额总额小计 | 17,285,460.12 | 700,000.00 |
减:未确认融资费用 | -1,379,448.97 | -63,490.02 |
减: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985,851.05 | -146,980.45 |
合计 | 14,920,160.10 | 489,529.53 |
28、股本
单位:元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 | 期末余额 |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102,231,044.00 | 81,784,835.00 | 81,784,835.00 | 184,015,879.00 |
其他说明:
经本公司2022年3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2022年4月15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
本公司以总股本102,231,04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同时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8股。
29、资本公积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708,929,312.13 | 25,278.41 | 81,784,835.00 | 627,169,755.54 |
其他资本公积 | 2,544,906.03 | 2,544,906.03 | ||
合计 | 708,929,312.13 | 2,570,184.44 | 81,784,835.00 | 629,714,661.57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1)本期股本溢价减少经本公司2022年3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2022年4月15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以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02,231,04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同时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8股,合计转增81,784,835股。
(2)本期其他资本公积增加经本公司2022年3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2022年4月15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等议案。公司拟向激励对象授予总额不超过223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5.87元/股。首次授予对象62人,共授予193万股,预留30万股。
2022年5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权益数量和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认为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向符合条件的62名激励对象授予347.40万第二类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8.74元/股。根据股份支付准则对限制性股票进行确认,增加其他资本公积2,544,906.03元。30、盈余公积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42,768,718.10 | 4,149,390.31 | 46,918,108.41 | |
合计 | 42,768,718.10 | 4,149,390.31 | 46,918,108.41 |
31、未分配利润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389,987,081.10 | 337,913,391.04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389,987,081.10 | 337,913,391.04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8,012,884.13 | 76,028,886.36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4,149,390.31 | 7,721,596.30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15,334,656.60 | 16,233,600.00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388,515,918.32 | 389,987,081.10 |
32、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283,751,770.31 | 179,873,701.58 | 482,660,334.41 | 312,357,947.65 |
其他业务 | 8,877,639.72 | 3,484,351.32 | 12,928,624.50 | 7,625,369.90 |
合计 | 292,629,410.03 | 183,358,052.90 | 495,588,958.91 | 319,983,317.55 |
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是否为负值
□是?否收入相关信息:
单位:元
合同分类 | 分部1 | 分部2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合计 |
商品类型 | |||||
其中: | |||||
大型臭氧发生器系统设备及配套 | 207,731,756.08 | 352,403,348.44 | |||
中型臭氧发生器系统设备及配套 | 13,863,494.95 | 16,533,918.60 | |||
小型臭氧发生器系统设备及配套 | 5,393,042.20 | 8,289,020.87 | |||
配件及其他 | 65,641,116.80 | 118,362,671.00 | |||
市场或客户类型 | |||||
其中: | |||||
境内销售 | 259,496,484.22 | 442,248,490.67 | |||
境外销售 | 33,132,925.81 | 53,340,468.24 |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
其中: | |||||
在某一时点转让 | 292,629,410.03 | 495,588,958.91 | |||
合计 | 292,629,410.03 | 495,588,958.91 |
与履约义务相关的信息:
不适用与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相关的信息:
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0.00元,其中,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
33、税金及附加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941,408.55 | 1,007,123.63 |
教育费附加 | 832,032.26 | 431,624.42 |
房产税 | 2,520,172.37 | 1,484,293.44 |
土地使用税 | 689,324.47 | 657,925.56 |
车船使用税 | 21,972.68 | 9,693.22 |
印花税 | 217,825.34 | 293,399.99 |
地方教育附加 | 554,688.15 | 287,749.61 |
地方水利建设基金 | 2,060.38 | |
残疾人保障金 | 531,739.80 | |
其他 | 3,711.09 | |
合计 | 6,781,134.91 | 4,705,610.05 |
34、销售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24,629,703.79 | 23,694,723.51 |
办公费 | 1,153,210.59 | 1,471,188.09 |
差旅招待费 | 3,558,596.30 | 4,043,035.60 |
广告费 | 735,675.30 | 340,529.64 |
运费 | 534,799.41 | 775,248.61 |
市场开拓费 | 781,415.92 | |
其他 | 21,527.57 | 19,119.82 |
合计 | 30,633,512.96 | 31,125,261.19 |
35、管理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20,288,587.58 | 15,123,670.68 |
折旧及摊销 | 7,677,933.13 | 4,574,108.20 |
办公费 | 4,973,933.96 | 3,541,304.55 |
差旅招待费 | 1,740,835.50 | 1,561,395.57 |
中介费用 | 2,340,403.46 | 561,222.41 |
其他 | 363,934.50 | 500,029.19 |
绿化 | 495,412.84 | |
股权激励费用 | 2,360,243.34 | |
残疾人保障金 | 686,364.27 | |
合计 | 40,927,648.58 | 25,861,730.60 |
36、研发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11,514,484.08 | 11,647,528.48 |
物料消耗及水电 | 3,137,796.46 | 4,720,764.37 |
折旧与摊销 | 1,984,913.63 | 1,888,135.75 |
咨询服务费 | 219,070.86 | 131,347.81 |
其他 | 922,067.72 | 1,066,717.23 |
合计 | 17,778,332.75 | 19,454,493.64 |
37、财务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支出 | 2,971,363.88 | 2,590,434.64 |
减:利息收入 | 3,936,416.01 | 4,408,429.67 |
汇兑损益 | 443,974.64 | -690,684.11 |
银行手续费 | 25,160.12 | 78,226.68 |
其他 | 1,099.00 | |
合计 | -494,818.37 | -2,430,452.46 |
38、其他收益
单位:元
产生其他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政府补助 | 3,578,304.80 | 56,647.86 |
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 | 61,497.17 | 58,871.21 |
合计 | 3,639,801.97 | 115,519.07 |
39、投资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债务重组收益 | -152,000.00 | |
短期债权投资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702,137.00 | 946,301.35 |
合计 | 550,137.00 | 946,301.35 |
40、信用减值损失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坏账损失 | 1,148,103.09 | -9,733,549.72 |
合计 | 1,148,103.09 | -9,733,549.72 |
41、资产减值损失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1,051,433.27 | |
十一、商誉减值损失 | -1,559,158.73 | |
十二、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47,720.62 | -569,590.10 |
合计 | -1,003,712.65 | -2,128,748.83 |
42、资产处置收益
单位:元
资产处置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固定资产处置利得或损失 | 213,467.38 | 74,511.94 |
合计 | 213,467.38 | 74,511.94 |
43、营业外收入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违约赔偿收入 | 744,639.90 | 1,050,020.00 | 744,639.90 |
其他 | 100,899.69 | 194,525.06 | 100,899.69 |
合计 | 845,539.59 | 1,244,545.06 | 845,539.59 |
44、营业外支出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对外捐赠 | 200,000.00 | 200,000.00 | |
滞纳金 | 1,760.10 | 1,760.10 | |
赞助支出 | 99,200.00 | 99,200.00 | |
其他 | 327,220.32 | 45,111.72 | 327,220.32 |
合计 | 628,180.42 | 45,111.72 | 628,180.42 |
45、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3,575,126.32 | 12,763,151.49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2,897,562.03 | -1,396,798.41 |
合计 | 677,564.29 | 11,366,353.08 |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18,410,702.26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2,761,605.34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142,170.08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870,566.33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178,509.52 |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影响 | -2,159,597.27 |
固定资产附加扣除额的影响 | -831,349.55 |
所得税费用 | 677,564.29 |
46、现金流量表项目
(1)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到的往来款及其他 | 2,739,983.04 | 5,661,301.08 |
政府补助 | 227,724.23 | 56,647.86 |
利息收入 | 3,936,416.01 | 4,408,429.67 |
合计 | 6,904,123.28 | 10,126,378.61 |
(2)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的往来款及其他 | 4,924,473.01 | 2,850,961.26 |
管理费用付现 | 13,210,866.33 | 8,732,239.26 |
销售费用付现 | 5,763,835.40 | 7,054,437.91 |
合计 | 23,899,174.74 | 18,637,638.43 |
(3)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不丧失控制权的前提下部分处置子公司股权收到的现金 | 233,122.00 | |
合计 | 233,122.00 |
(4)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融资中介费用 | 1,026,225.00 | |
支付的租赁费 | 6,440,531.82 | 175,000.00 |
收购少数股东股权支付的现金 | 133,900.00 | |
合计 | 6,574,431.82 | 1,201,225.00 |
47、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单位:元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17,733,137.97 | 75,996,112.41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144,390.44 | 11,862,298.55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20,981,873.58 | 12,899,438.42 |
使用权资产折旧 | 1,223,975.80 | 133,370.42 |
无形资产摊销 | 1,716,785.57 | 1,234,008.83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582,470.60 | 416,314.50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213,467.38 | -74,511.94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2,971,363.88 | 2,590,434.64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550,137.00 | -946,301.35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3,791,373.86 | -1,393,101.18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709,149.14 | -3,697.23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72,880,900.98 | 12,092,081.10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1,646,944.26 | -68,453,306.00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67,971,607.05 | -65,466,691.82 |
其他 | -233,615.10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7,723,423.09 | -19,113,550.65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257,222,643.95 | 257,644,367.86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257,644,367.86 | 325,841,598.75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421,723.91 | -68,197,230.89 |
(2)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257,222,643.95 | 257,644,367.86 |
其中:库存现金 | 79,016.36 | 29,181.37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251,349,432.94 | 249,870,642.70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 | 5,794,194.65 | 7,744,543.79 |
金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57,222,643.95 | 257,644,367.86 |
48、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544,698.10 | 未到期履约保函保证金(详见附注七、注释1.货币资金) |
固定资产 | 120,394,793.57 | 用于与银行之间借款、出具保函提供抵押担保(详见附注七、注释18.短期借款、注释26.长期借款及说明2、说明3) |
无形资产 | 4,961,074.13 | 用于与银行之间借款、出具保函提供抵押担保(详见附注七、注释18.短期借款、注释26.长期借款及说明2、说明3) |
货币资金 | 1,600,000.00 | 司法冻结(详见说明1) |
合计 | 127,500,565.80 |
其他说明:
说明1:2022年10月17日,依据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2022)鲁0203民初11177号民事裁定书,冻结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四方支行银行存款1,600,000.00元;说明2:2016年8月31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四方支行签订编号为“ZGD2016-3”《最高额抵押合同》,抵押物为公司一期生产用地和地上房产,不动产权证编号为鲁(2016)莱西市不动产权第0005187号,最高额抵押项下但保责任的最高限额为人民币62,068,900.00元,为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四方支行办理约定的各类业务所形成的债务关系提供抵押担保,担保期限自2016年8月20日起至2026年8月20日止。
说明3:2020年11月17日,公司与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签订编号为“2020年日银青岛高抵字第1117011号”《本金最高额抵押合同》,抵押物为公司二期生产用地和地上房产,不动产权证编号为鲁(2016)莱西市不动产权第0003619号,最高额抵押项下担保责任的最高限额为人民币80,103,600.00元,为公司与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办理约定的各类业务所形成的债务关系提供抵押担保,担保期限自2020年11月17日起至2023年11月17日止。
49、外币货币性项目
(1)外币货币性项目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余额 |
货币资金 | |||
其中:美元 | |||
欧元 |
港币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 | |||
其中:美元 | 924,460.60 | 6.9646 | 6,438,498.29 |
欧元 | |||
港币 |
长期借款
长期借款 | |||
其中:美元 | |||
欧元 | |||
港币 | |||
其他应付款 | |||
其中:美元 | 109,345.20 | 6.9646 | 761,545.58 |
(2)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不适用
50、政府补助
(1)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单位:元
种类 | 金额 | 列报项目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
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 | 3,578,304.80 | 其他收益 | 3,578,304.80 |
合计 | 3,578,304.80 | 其他收益 | 3,578,304.80 |
(2)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1、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名称 | 变更原因 |
国林致远(青岛)供应链有限公司 | 投资设立 |
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青岛朗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莱西市 | 青岛市市北区瑞昌路168号1202户 | 生产制造 | 98.73% | 投资设立 | |
青岛贺力德低温科技有限公司 | 莱西市 | 青岛市莱西市姜山镇南环路8号 | 生产制造 | 70.23%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青岛国林流体科技有限公司 | 莱西市 | 青岛市市北区瑞昌路168号1101户 | 生产制造 | 95.00% | 投资设立 | |
青岛国林健康技术有限公司 | 莱西市 | 青岛市市北区瑞昌路168号1102户崂山区株洲路188号甲办公楼3层 | 生产制造 | 89.00% | 投资设立 | |
新疆国林新材料有限公司 | 新疆石河子 | 新疆石河子市开发区化工新材料产业园区经七路62-9号 | 生产制造 | 100.00% | 投资设立 | |
青岛国林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平度区 | 青岛市平度区新河化工基地春潮路1号商务中心户A205 | 生产制造 | 100.00% | 投资设立 | |
国林致远(青岛)供应链有限公司 | 市北区 | 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瑞昌路168号汇通大厦1102 | 物流运输 | 67.00% | 投资设立 | |
青岛国林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市北区 | 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瑞昌路168号1201户 | 生产制造 | 96.67% | 投资设立 | |
青岛国林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 | 崂山区 | 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株洲路188号甲6层 | 生产制造 | 100.00% | 投资设立 |
十、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本公司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借款、应收款项、应付款项等。在日常活动中面临各种金融工具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与这些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以及本公司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
董事会负责规划并建立本公司的风险管理架构,制定本公司的风险管理政策和相关指引并监督风险管理措施的执行情况。本公司已制定风险管理政策以识别和分析本公司所面临的风险,这些风险管理政策对特定风险进行了明确规定,涵盖了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管理等诸多方面。本公司定期评估市场环境及本公司经营活动的变化以决定是否对风险管理政策及系统进行更新。本公司的风险管理由风险管理委员会按照董事会批准的政策开展。风险管理委员会通过与本公司其他业务部门的紧密合作来识别、评价和规避相关风险。本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就风险管理控制及程序进行定期的审核,并将审核结果上报本公司的审计委员会。本公司通过适当的多样化投资及业务组合来分散金融工具风险,并通过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政策减少集中于单一行业、特定地区或特定交易对手的风险。
(一)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交易对手未能履行合同义务而导致本公司产生财务损失的风险,管理层已制定适当的信用政策,并且不断监察信用风险的敞口。
本公司已采取政策只与信用良好的交易对手进行交易。另外,本公司基于对客户的财务状况、从第三方获取担保的可能性、信用记录及其它因素诸如目前市场状况等评估客户的信用资质并设置相应信用期。本公司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余额及收回情况进行持续监控,对于信用记录不良的客户,本公司会采用书面催款、缩短信用期或取消信用期等方式,以确保本公司不致面临重大信用损失。此外,本公司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审核金融资产的回收情况,以确保相关金融资产计提了充分的预期信用损失准备。
本公司其他金融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其他应收款,这些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源自于交易对手违约,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为资产负债表中每项金融资产的账面金额。本公司没有提供任何其他可能令本公司承受信用风险的担保。
本公司持有的货币资金主要存放于国有控股银行和其他大中型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管理层认为这些商业银行具备较高信誉和资产状况,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不会产生因对方单位违约而导致的任何重大损失。本公司的政策是根据各知名金融机构的市场信誉、经营规模及财务背景来控制存放当中的存款金额,以限制对任何单个金融机构的信用风险金额。
作为本公司信用风险资产管理的一部分,本公司利用账龄来评估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的减值损失。本公司的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涉及大量客户,账龄信息可以反映这些客户对于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的偿付能力和坏账风险。本公司根据历史数据计算不同账龄期间的历史实际坏账率,并考虑了当前及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如国家GDP增速、基建投资总额、国家货币政策等前瞻性信息进行调整得出预期损失率。
截止2022年12月31日,相关资产的账面余额与预期信用减值损失情况如下:
项目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应收票据 | 23,077,827.49 | 250,000.00 |
应收账款 | 232,260,796.68 | 51,981,260.67 |
其他应收款 | 3,075,976.77 | 193,789.05 |
合计 | 258,414,600.94 | 52,425,049.72 |
本公司的主要客户为大型国企、市政公司或环保工程上市公司等,该类客户具有可靠及良好的信誉,因此,本公司认为该等客户并无重大信用风险。由于本公司的客户广泛,因此没有重大的信用集中风险。
由于本公司的应收账款风险点分布于多个合作方和多个客户,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应收账款的14.23%(2021年12月31日:18.74%)源于余额前五名客户,本公司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集中风险。本公司所承受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为资产负债表中每项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本公司投资的银行理财产品,交易对方的信用评级须高于或与本公司相同。鉴于交易对方的信用评级良好,本公司管理层并不预期交易对方会无法履行义务。
(二)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本公司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管理流动风险时,本公司通过利用银行借款、票据贴现及债务等方式维持资金延续性与灵活性之间的平衡,保持管理层认为充分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并对其进行监控,以满足本公司经营需要,确保公司在所有合理预测的情况下拥有充足的资金偿还债务,并降低现金流量波动的影响。此外,本公司与主要业务往来银行订立融资额度授信协议,为本公司履行与商业票据相关的义务提供支持。
截止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金融负债和表外担保项目以未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按合同剩余期限列示如下:
项目 | 期末余额 | ||||||
即时偿还 | 1个月以内 | 1-3个月 | 3个月-1年 | 1-5年 | 5年以上 | 合计 | |
非衍生金融负债 | |||||||
短期借款 | 10,175.00 | 9,000,000.00 | 9,010,175.00 | ||||
应付账款 | 170,018,233.53 | 170,018,233.53 | |||||
其他应付款 | 973,274.64 | 973,274.64 | |||||
长期借款 | 99,000,000.00 | 99,000,000.00 | |||||
一年内到期的其他非流动负债 | 1,095,942.73 | 1,095,942.73 | |||||
租赁负债 | 14,920,160.10 | 14,920,160.10 | |||||
合计 | 170,991,508.17 | 1,106,117.73 | 9,000,000.00 | 113,920,160.10 | 295,017,786.00 |
(三)市场风险
1.汇率风险
本公司的主要经营位于中国境内,主要业务以人民币结算。但本公司已确认的外币资产和负债及未来的外币交易依然存在汇率风险。本公司承受外汇风险主要与所持有美元货币资金有关,由于美元与本公司的功能货币之间的汇率变动使本公司面临外汇风险。但本公司管理层认为,该等美元应收账款于本
公司总资产所占比例较小,此外本公司主要经营活动以人民币结算为主,故本公司所面临的外汇风险并不重大.
2.利率风险本公司的利率风险主要产生于银行借款等。浮动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固定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本公司根据当时的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及浮动利率合同的相对比例。本公司财务部门持续监控公司利率水平。利率上升会增加新增带息债务的成本以及本公司尚未付清的以浮动利率计息的带息债务的利息支出,并对本公司的财务业绩产生重大的不利影响,管理层会依据最新的市场状况及时做出调整,这些调整可能是进行利率互换或其他的安排来降低利率风险。
十一、公允价值的披露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 -- | -- | -- |
应收款项融资 | 35,536,294.09 | 35,536,294.09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35,536,294.09 | 35,536,294.09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 -- | -- | -- |
2、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应收款项融资系公司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鉴于应收款项融资属于流动资产,其期限不超过一年,资金时间价值因素对其公允价值的影响不重大,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近,采用账面价值作为公允价值。
十二、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不适用
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丁香鹏。其他说明:无
2、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九/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3、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青岛国林海产食品有限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
荣成市铁槎山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
4、关联交易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单位:元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获批的交易额度 | 是否超过交易额度 | 上期发生额 |
青岛国林海产食品有限公司 | 购买海产品 | 19,000.80 | 500,000.00 | 否 | 397,540.32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单位:元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荣成市铁槎山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229,880.41 | |
青岛国林海产食品有限公司 | 餐费 | 28,584.89 | 42,509.43 |
合计 | 28,584.89 | 272,389.84 |
(2)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单位:元
承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上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单位:元
出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金费用(如适用) |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如适用) | 支付的租金 | 承担的租赁负债利息支出 | 增加的使用权资产 |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青岛国 | 房屋 | 175,000 | 175,000 | 28,019. | 35,536. | 775,973 |
林海产食品有限公司 | .00 | .00 | 55 | 63 | .35 | ||
合计 | 175,000.00 | 175,000.00 | 28,019.55 | 35,536.63 | 775,973.35 |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3)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单位:元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单位:元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丁香鹏 | 40,000,000.00 | 2016年08月20日 | 2026年08月20日 | 否 |
合计 | 40,000,000.00 |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2016年10月12日,公司实际控制人丁香鹏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四方支行签订编号为ZRR2016-1最高额保证合同(自然人版),在人民币4,000万元的最高余额内,为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四方支行办理约定的各类业务所形成的债务关系提供担保。
(4)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 4,750,353.24 | 5,205,913.39 |
5、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应收项目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应收账款 | 荣成市铁槎山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12,600.00 | 1,260.00 | 176,400.00 | 8,820.00 |
十三、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公司本期授予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 3,474,000.00 |
公司本期行权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 0.00 |
公司本期失效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 1,443,600.00 |
公司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范围和合同剩余期限 | 不适用 |
公司期末发行在外的其他权益工具行权价格的范围和合同剩余期限 |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8.74元/股,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年度为2022-2024年三个会计年度。 |
2、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 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采用Black-Scholes模型作为定价模型计算确定其公允价值。 |
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确定依据 | 根据可行权人数变动、业绩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订预计可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 |
本期估计与上期估计有重大差异的原因 | 无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计入资本公积的累计金额 | 2,544,906.03 |
本期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确认的费用总额 | 2,544,906.03 |
十四、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承诺事项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承诺本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要承诺事项。
2、或有事项
(1)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1.开出保函、信用证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公司已开出未到期履约保函金额为544,698.10元。
2.未决诉讼形成的或有事项2021年12月10日,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赤峰黄金,证券代码:600988)(以下简称“赤峰黄金”)于巨潮资讯网披露《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提起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9),公司获悉赤峰黄金控股子公司万象矿业有限公司(英文名:
LaneXangMineralsLimited,以下简称“万象矿业”)因与国林科技设备合同纠纷在香港高等法院对公司
提起诉讼。由香港高等法院原讼法庭发出传讯令状(高院民事诉讼2021年第1861号),请求判令公司向万象矿业支付因设备缺陷造成的损失和费用,估算金额约4,600万美元。2022年9月19日,公司收到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发出的传讯令状。截至本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止,该案件已立案受理暂未开庭审理,未产生具有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
(2)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
十五、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利润分配情况
单位:元
拟分配的利润或股利 | 3,680,317.58 |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利润或股利 | 3,680,317.58 |
利润分配方案 | 本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拟以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总股本184,015,87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3,680,317.58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2、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除存在上述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外,截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止,本公司无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十六、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 | 2,112,639.00 | 0.83% | 2,112,639.00 | 100.00% | 1,230,000.00 | 0.49% | 1,230,000.00 | 100.00% |
账款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251,482,834.47 | 99.17% | 49,828,237.05 | 19.81% | 201,654,597.42 | 249,499,754.44 | 99.51% | 51,804,292.16 | 20.76% | 197,695,462.28 |
其中: | ||||||||||
账龄组合 | 229,403,500.19 | 90.46% | 49,828,237.05 | 21.72% | 179,575,263.14 | 249,426,047.00 | 99.48% | 51,804,292.16 | 20.77% | 197,621,754.84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 | 22,079,334.28 | 8.71% | 22,079,334.28 | 73,707.44 | 0.03% | 73,707.44 | ||||
合计 | 253,595,473.47 | 100.00% | 51,940,876.05 | 20.48% | 201,654,597.42 | 250,729,754.44 | 100.00% | 53,034,292.16 | 21.15% | 197,695,462.28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山西八建集团有限公司 | 100,000.00 | 100,000.00 | 100.00% | 预期无法收回 |
太平洋水处理工程有限公司 | 1,130,000.00 | 1,130,000.00 | 100.00% | 预期无法收回 |
南京海澜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497,561.00 | 497,561.00 | 100.00% | 预期无法收回 |
桓台县唐山热电有限公司 | 92,928.00 | 92,928.00 | 100.00% | 预期无法收回 |
浙江曙扬化工有限公司 | 20,150.00 | 20,150.00 | 100.00% | 预期无法收回 |
北京建工金源环保发展有限公司 | 168,000.00 | 168,000.00 | 100.00% | 预期无法收回 |
山东海汇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 104,000.00 | 104,000.00 | 100.00% | 预期无法收回 |
合计 | 2,112,639.00 | 2,112,639.0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账龄组合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70,512,170.24 | 3,525,608.51 | 5.00% |
1-2年 | 84,003,269.25 | 8,400,326.93 | 10.00% |
2-3年 | 37,510,663.50 | 11,253,199.05 | 30.00% |
3-4年 | 18,723,790.23 | 9,361,895.12 | 50.00% |
4-5年 | 6,831,997.64 | 5,465,598.11 | 80.00% |
5年以上 | 11,821,609.33 | 11,821,609.33 | 100.00% |
合计 | 229,403,500.19 | 49,828,237.05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
?适用□不适用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92,591,504.52 |
1至2年 | 84,107,269.25 |
2至3年 | 37,510,663.50 |
3年以上 | 39,386,036.20 |
3至4年 | 18,723,790.23 |
4至5年 | 8,061,997.64 |
5年以上 | 12,600,248.33 |
合计 | 253,595,473.47 |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 | 1,230,000.00 | 882,639.00 | 2,112,639.00 | |||
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 | 51,804,292.16 | -1,437,668.16 | 538,386.95 | 49,828,237.05 | ||
合计 | 53,034,292.16 | -555,029.16 | 538,386.95 | 51,940,876.05 |
(3)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 538,386.95 |
(4)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新疆国林新材料有限公司 | 19,259,281.90 | 7.59% | |
南京工大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13,886,400.87 | 5.48% | 1,201,619.94 |
苏州科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5,550,887.36 | 2.19% | 499,368.78 |
万象矿业有限公司 | 4,993,687.85 | 1.97% | 432,000.00 |
深圳永清中益环保设备科技有限公司 | 4,320,000.00 | 1.70% | 716,335.00 |
合计 | 48,010,257.98 | 18.93% |
2、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收款 | 184,656,773.55 | 274,712,786.35 |
合计 | 184,656,773.55 | 274,712,786.35 |
(1)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保证金 | 1,535,943.00 | 1,608,533.00 |
备用金 | 39,160.58 | 115,854.05 |
代收代付 | 212,992.18 | 223,438.02 |
押金 | 126,700.00 | 128,400.00 |
其他 | 66,173.89 | |
内部往来款 | 182,802,050.10 | 273,062,466.62 |
合计 | 184,783,019.75 | 275,138,691.69 |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2年1月1日余额 | 425,905.34 | 425,905.34 | ||
2022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本期计提 | -299,659.14 | -299,659.14 | ||
2022年12月31日余额 | 126,246.20 | 126,246.20 |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适用?不适用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171,402,891.47 |
1至2年 | 13,347,425.41 |
2至3年 | 102.54 |
3年以上 | 32,600.33 |
3至4年 | 30,000.00 |
4至5年 | 2,165.60 |
5年以上 | 434.73 |
合计 | 184,783,019.75 |
3)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其他应收款 | 425,905.34 | -299,659.14 | 126,246.20 | |||
合计 | 425,905.34 | -299,659.14 | 126,246.20 |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新疆国林新材料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166,412,371.36 | 1年以内 | 90.06% | |
新疆国林新材料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13,114,727.58 | 1-2年 | 7.10% | |
青岛国林健康技术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3,143,144.39 | 1年以内 | 1.70% | |
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保证金 | 500,000.00 | 1年以内 | 0.27% | 25,000.00 |
青岛埃维燃气有限公司 | 押金 | 126,700.00 | 1年以内 | 0.07% | 6,335.00 |
安徽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保证金 | 113,500.00 | 1-2年 | 0.06% | 11,350.00 |
合计 | 183,410,443.33 | 99.26% | 42,685.00 |
3、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412,785,483.47 | 412,785,483.47 | 140,701,285.60 | 140,701,285.60 | ||
合计 | 412,785,483.47 | 412,785,483.47 | 140,701,285.60 | 140,701,285.60 |
(1)对子公司投资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青岛朗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300,000.00 | 62,772.43 | 3,817.50 | 358,954.93 | |||
青岛贺力德低温科技有限公司 | 12,101,285.60 | 7,023,280.00 | 5,078,005.60 | ||||
青岛国林流体科技有限公司 | 4,500,000.00 | 171,563.46 | 4,671,563.46 | ||||
青岛国林健康技术有限公司 | 8,900,000.00 | 87,881.40 | 8,987,881.40 | ||||
新疆国林新材料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258,738,860.14 | 358,738,860.14 | ||||
青岛国林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4,900,000.00 | 50,217.94 | 4,950,217.94 | ||||
青岛国林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20,000,000.00 | 30,000,000.00 |
合计 | 140,701,285.60 | 279,111,295.37 | 7,027,097.50 | 412,785,483.47 |
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352,222,369.03 | 244,834,465.01 | 472,410,118.62 | 311,216,634.00 |
其他业务 | 10,059,891.41 | 3,362,976.08 | 12,127,253.88 | 5,320,938.73 |
合计 | 362,282,260.44 | 248,197,441.09 | 484,537,372.50 | 316,537,572.73 |
与履约义务相关的信息:
不适用与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相关的信息:
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
0.00
元,其中,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其他说明:
5、投资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1,398,308.70 |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229,304.50 | |
债权投资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702,137.00 | 946,301.35 |
债务重组产生的投资收益 | -152,000.00 | |
合计 | 2,177,750.20 | 946,301.35 |
十七、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213,467.38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227,724.23 | |
债务重组损益 | -152,000.00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702,137.00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17,359.17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61,497.17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201,644.67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250.31 | |
合计 | 1,068,289.97 |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适用?不适用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45% | 0.10 | 0.10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36% | 0.09 | 0.09 |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原因说明,对已经境外审计机构审计的数据进行差异调节的,应注明该境外机构的名称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