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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林科技:重大诉讼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9-20

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诉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已立案受理暂未开庭审理;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3、涉案的金额:4600万美元;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鉴于案件尚未开庭审理,该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发出的传讯令状(原诉法庭高院民事诉讼2021年第1861号),因与公司《供货协议》纠纷事宜,万象矿业有限公司(英文名:Lane Xang Minerals Limited,以下简称“万象矿业”)向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提起诉讼。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案件已立案受理尚未开庭审理。

二、诉讼案件的基本情况

2021年12月12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了《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43),公司获悉万象矿业在香港高等法院对公司提起诉讼,公司于近日收到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发出的传讯令状(原诉法庭高院民事诉讼2021年第1861号)。

(一)诉讼各方当事人

原告:万象矿业有限公司被告: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案件事由

万象矿业与公司签订《供货协议》,向公司采购制氧设备,合同金额717万美元,因协议纠纷万象矿业向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提起诉讼。

(三)诉讼请求

1、根据协议中一项的赔偿规定,就原告因被告在履行协议时的作为或不作为而引起或与之有关的任何损失、损害或责任作出付款;

2、损害赔偿(约为4600万美元);

3、根据《高等法院条例》(第4章)第48和49条规定的利息;

4、法律费用;

5、进一步或其他法院认为合适的救助。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有关规定,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第六节“重要事项”之八“诉讼事项”中将未达到重大诉讼披露标准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进行了汇总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及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鉴于本案尚未开庭审理,该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目前,公司已聘请专业律师开展相关工作,积极做好应诉准备,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公司将持续关注案件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传讯令状

特此公告。

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9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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