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7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保证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3,0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14日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司在规定期限内实际使用了17,438,317.48元,截至2021年7月2日,公司已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17,438,317.48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保荐机构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保荐代表人。至此,公司本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已全部偿还。
特此公告。
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