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原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数量过半的进展公告
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7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以下简称“减持预披露公告”),同受伍朝阳实际控制的上海力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力鼎”)和深圳市力鼎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力鼎”)合计持有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4,624,000 股,拟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4,624,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41%)。
公司于2020年8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自2020年8月18日至2020年8月19日,深圳力鼎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53,000股,累计减持比例占公司总股本的0.4132%,上海力鼎和深圳力鼎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271,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4.9988%,上海力鼎和深圳力鼎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近日,公司收到上海力鼎、深圳力鼎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数量过半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海力鼎、深圳力鼎计划减持股份的数量已经过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在减持时间区间内,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1)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的减持情况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元) | 减持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上海力鼎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0年8月 | 27.07 | 292,790 | 0.34 |
深圳力鼎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0年8月 | 26.53 | 561,600 | 0.66 |
合计 | 26.71 | 854,390 | 1.00 |
注:若出现各分项数值之和与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上海力鼎、深圳力鼎减持的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及转增股份。
(2)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的减持情况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元) | 减持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上海力鼎 | 大宗交易 | 2020年9月 | 21.99 | 585,500 | 0.69 |
深圳力鼎 | 大宗交易 | 2020年9月 | 21.09 | 1,123,200 | 1.31 |
合计 | 21.40 | 1,708,700 | 2.00 |
上海力鼎、深圳力鼎减持的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及转增股份。
(3)通过协议转让方式的减持情况
截至2020年9月22日,上海力鼎、深圳力鼎未发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股份数量(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股份数量(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
上海力鼎 | 无限售条件股份 | 1,584,000 | 1.85 | 705,710 | 0.83 |
深圳力鼎 | 无限售条件股份 | 3,040,000 | 3.56 | 1,355,200 | 1.59 |
合计 | 4,624,000 | 5.41 | 2,060,910 | 2.41 |
注:若出现各分项数值之和与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其他相关情况说明
1、上海力鼎、深圳力鼎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作出的相关承诺。
2、上海力鼎、深圳力鼎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3、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公司将继续关注上述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上海力鼎、深圳力鼎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数量过半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