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Da 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
大华核字[2020]007578号 |
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截止2020年6月30日)
目 录 | 页 次 | ||
一、 |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 1-2 | |
二、 | 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1-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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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大华核字[2020] 007578号
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林科技)编制的截止2020年6月30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一、董事会的责任
国林科技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的规定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国林科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国林科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检查、重新计算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
大华核字[2020] 007578号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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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国林科技董事会编制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国林科技截止2020年6月30日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需要说明的是,本鉴证报告仅供国林科技申请发行证券之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国林科技证券发行申请文件的必备内容,随其他申报材料一起上报。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注册会计师: |
中国·北京 | 张立 |
中国注册会计师: | |
袁人环 | |
二〇二〇年九月十一日 |
专项报告 第1页
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 1110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于2019年7月11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 1,335.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26.02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共计347,367,000.00元,扣除相关的发行费用38,869,0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308,498,000.00 元。截止2019年7月17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19]000302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公司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规定在以下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的存储专户,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 账号 | 初时存放金额 | 截止日余额 | 存储方式 |
中国建设银行青岛四方支行 | 37150198641000000944 | 25,921,000.00 | 7,865,543.86 | 活期存款 |
中国建设银行青岛四方支行 | 37150198641000000945 | 112,577,000.00 | 21,184,954.76 | 活期存款 |
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 | 810200101421022493 | 112,652,622.64 | 53,797,322.42 | 活期存款 |
兴业银行青岛分行营业部 | 522010100101123371 | 70,000,000.00 | 686,939.32 | 活期存款 |
合 计 | 321,150,622.64 | 83,534,760.36 |
注:初时存放金额321,150,622.64元,支付发行费用12,652,622.64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308,498,000.00元。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截止2020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的情况。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的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0 年 1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及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决定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2,912,430.14 元及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12,914,521.06 元,合计 15,826,951.20元。
专项报告 第2页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大华核字[2020]000210号的《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四)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9 年8月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在保证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共计 2,000.00 万元(含本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 个月。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共15,941,902.20元。
2.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
2019年8月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1.50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利用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的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金额为110,000,000.00元。
(五)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公司定期报告的对照
本公司上述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中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本公司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有关内容一致,实际情况与披露内容不存在差异。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详见附表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说明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详见附表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三)未能实现承诺收益的说明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累计实现的收益低于承诺收益。
四、前次发行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相关资产运行情况
专项报告 第3页
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认购股份的情况。
五、前次募集资金结余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20年6月30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余额为193,534,760.36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结存83,534,760.36元、尚未赎回的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募集资金余额为110,000,000.00元。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在建设中,公司将用上述结余款项继续用于支付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款。
六、前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二〇二〇年九月十一日
专项报告 第4页
附表一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 | 308,498,000.00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103,039,229.33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103,039,229.33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2019年度: | 59,526,996.90 | |||||||||
2020年1-6月: | 43,512,232.43 | ||||||||||
投资项目 |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或截止日项目完工程度) | ||||||||
序号 | 承诺投资项目 | 实际投资项目 |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 | ||
1 | 基于臭氧-活性炭技术的生活饮用水提标改造项目 | 基于臭氧-活性炭技术的生活饮用水提标改造项目 | 100,000,000.00 | 100,000,000.00 | 100,000,000.00 | 100,000,000.00 | 13,039,298.06 | - | |||
2 | 臭氧产业化基地升级改造项目 | 臭氧产业化基地升级改造项目 | 112,577,000.00 | 112,577,000.00 | 112,577,000.00 | 112,577,000.00 | 2,171,903.01 | 2021年03月31日 | |||
3 | 技术研发中心项目 | 技术研发中心项目 | 25,921,000.00 | 25,921,000.00 | 25,921,000.00 | 25,921,000.00 | 18,158,457.04 | 2020年10月31日 | |||
4 | 补充流动资金 | 补充流动资金 | 70,000,000.00 | 70,000,000.00 | 70,000,000.00 | 70,000,000.00 | 69,669,571.22 | - | |||
合计 | 308,498,000.00 | 308,498,000.00 | 308,498,000.00 | 308,498,000.00 | 103,039,229.33 |
注:募集资金净额308,498,000.00元,截止2020年6月30日,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03,039,229.33元,募集资金应有余额205,458,770.67元,募集资金实际余额为193,534,760.36元;募集资金应有余额与实际余额差异11,924,010.31元,主要原因系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支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5,941,902.20元,收到募集资金专户和理财产品产生的利息3,621,896.95元;未支付发行费用金额395,994.94元所致。
专项报告 第5页
附表二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编制单位: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实际投资项目 | 截止日投资项目累计产能利用率 | 承诺效益 | 最近三年实际效益 | 截止日累计实现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2017年度 | 2018年度 | 2019年度 | 2020年1-6月 | ||||
1 | 基于臭氧-活性炭技术的生活饮用水提标改造项目 | 项目建设中 | [注1]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2 | 臭氧产业化基地升级改造项目 | 项目建设中 | [注2]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3 | 技术研发中心项目 | 项目建设中 | [注3]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4 | 补充流动资金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注1]: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本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扩大公司臭氧系统设备在生活饮用水领域的应用,增强公司臭氧系统设计与应用系统集成在生活饮用水领域的研发和产业化能力,推动公司臭氧技术和大型臭氧系统设备的产品升级,扩大公司市场规模,增强产品市场竞争力,提高公司市场竞争地位。[注2]: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项目建成达产后,预计实现新增年销售收入为29,489.0万元,达产年利润总额为11,065.8万元,净利润为8,299.3万元,总投资收益率为59.9%;项目全部投资的税前、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分别为34.4%、27.8%,税前、税后财务净现值分别为23,675.0万元、15,719.6万元,税前、税后投资回收期分别为6.0年、6.5年。项目本身的各项财务评价指标较好,具有较好的盈利能力。[注3]: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该项目不直接产生效益,将通过研发中心的建设,增加本公司产品的技术含量和市场竞争力,提高公司整体盈利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