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国林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9-12

证券代码:300786 证券简称:国林科技 公告编号:2020-143

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0年9月11日16: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9月4日以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监事段玮、李旸,董事会秘书胡文佳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丁香鹏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丁香鹏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张磊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青岛国林

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3、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案》同意选举丁香鹏先生、张世兴先生、樊培银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提名委员会委员,其中张世兴先生任主任委员。同意选举张世兴先生、樊培银先生、徐洪魁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审计委员会委员,其中张世兴先生任主任委员。

同意选举樊培银先生、张世兴先生、王承宝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其中樊培银先生任主任委员。同意选举丁香鹏先生、张磊先生、王承宝先生、丁香财先生、丁香军先生、徐洪魁先生、魏林生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战略委员会委员,其中丁香鹏先生任主任委员。专门委员会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4、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丁香鹏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5、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丁香军先生、徐洪魁先生、肖盛隆先生、王欣明先生、胡文佳女士、王学清先生、刘本国先生、时启庆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6、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同意聘任胡文佳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7、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同意聘任刘彦璐女士担任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8、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的议案》

同意聘任刘向华女士担任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截止2020年6月30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公司依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了《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并聘请了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根据有关规定出具了大华核字[2020]007578号《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和《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经常性损益表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编制了《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经常性损益表》,并聘请了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根据有关规定出具了大华核字[2020]007580号《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经常性损益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2、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拟定于2020年9月28日14: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签字的《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9月11日

附件:人员简历丁香鹏先生,男,1958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主要工作经历为:1979年12月至1983年12月,解放军后勤学院服役;1984年1月至1987年6月,在青岛公路客运公司工作;1987年7月至1994年12月,在青岛长途汽车站工作;1994年12月至今,历任公司总经理、董事长。现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青岛朗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青岛国林海产食品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青岛国林流体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青岛国林健康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新疆国林新材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丁香鹏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9,369,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4.37%,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财务总监刘彦璐女士系丁香鹏先生兄弟姐妹的成年子女,除此之外丁香鹏先生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丁香鹏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张磊先生,男,1976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高级工程师,青岛大学机械设计与制造专业本科、吉林大学MBA、青岛理工大学环境工程硕士。主要工作经历为:1999年8月至2000年2月,在青岛国人集团有限公司从事机械设计工作;2000年3月至今,历任公司机械工程师、销售部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副董事长,现任公司副董事长,新疆国林新材料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日,张磊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81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12%,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张磊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王承宝先生,男,1975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青岛大学机械设计与制造专业本科,主要工作经历为:1999年7月至2000年6月,在青岛远东塑料工程有限公司工作;2000年7月至今,历任公司总经理助理、总工程师、副总经理、董事,现任公司董事。截至本公告日,王承宝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90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23%,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王承宝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丁香财先生,男,1971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高级工程师,西安电子学院精密仪器专业本科,主要工作经历为:1996年7月至1997年6月,在青岛宏达塑胶集团从事设备管理工作;1997年7月至2006年4月,在青岛海尔电子有限公司工作;2006年4月至今,历任公司电气工程师、监事会主席、副总经理、董事,现任公司董事。截至本公告日,丁香财先生持有公司股份687,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80%,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丁香财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丁香军先生,男,1980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山东省水产学校轮机管理专业中专,主要工作经历为:2000年8月至今,历任公司销售部部长、副总经理、董事,现任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丁香军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56%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丁香军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徐洪魁先生,男,1979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齐齐哈尔大学过程装备与控制专业本科,主要工作经历为:2003年7月至2003年10月,在青岛造船厂工作;2003年11月至2004年4月,在青岛德曼啤酒技术装备有限公司工作;2004年5月至今,历任公司机械工程师、技术部部长、生产部部长、副总经理、董事,现任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青岛贺力德低温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截至本公告日,徐洪魁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54%,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徐洪魁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张世兴先生(拟任独立董事),男,196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现为中国海洋大学管理学院会计学系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和会计硕士教育中心副主任,山东省会计学会理事、青岛市国资委招标评审专家、青岛市财贸专家咨询团成员,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与莱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公司独立董事。截至本公告日,张世兴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

被执行人目录查询,张世兴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张世兴先生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具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能力,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樊培银先生(拟任独立董事),男,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博士研究生,现为中国海洋大学管理学院会计学系副教授,青岛市财政局、青岛市科技局等部门财务评审专家,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与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公司独立董事。截至本公告日,樊培银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樊培银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樊培银先生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具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能力,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魏林生先生(拟任独立董事),男,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历任捷克科学院客座研究员、意大利博洛尼亚大学客座教授、美国佛罗里达理工学院国家公派访问学者。现为南昌大学资源环境与化工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公司独立董事。截至本公告日,魏林生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魏林生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魏林生先生已取得中国

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具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能力,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肖盛隆先生,男,1982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佳木斯大学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本科,主要工作经历为:2005年7月至2008年4月在青岛钢铁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作;2008年4月至今,历任公司销售部部长、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肖盛隆先生持有公司股份8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0%,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肖盛隆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胡文佳女士,女,1984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青岛科技大学工业工程专业本科,主要工作经历为:2006年7月至2010年1月,青岛天赢铸锻工业有限公司工作;2010年3月至今,历任公司企管部部长,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日,胡文佳女士持有公司股份12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5%,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胡文佳女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王欣明先生,男,1981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2004年毕业于济南大学,主要工作经历为:2004年9月至2006年6月,就职

于深圳海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担任销售工程师一职;2006年8月至今,历任公司销售部经理、职工代表监事。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截至本公告日,王欣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5%,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王欣明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时启庆先生,男,汉族,1983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主要工作经历为:2000年11月至2002年4月在青岛市李沧区湾头个体公司实践学习;2002年4月至2004年5月在青岛国棉一厂做机修;2004年5月至2004年11月在青岛银通机械质检员;2004年11月至今,在公司任职。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时启庆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时启庆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刘本国先生,男,1979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主要工作经历:2004年4月至今历任公司车间主任、生产部长、副总经理等。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刘本国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6%,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

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刘本国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王学清先生,男,1975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青岛化工学院化工设备与机械专业本科,主要工作经历为:1998年7月至2010年3月,在青岛市四方铸钢厂工作;2010年4月至2013年12月,在青岛锅炉压力容器厂工作;2014年至今,历任公司压力容器车间主任、副总经理。现为公司副总经理、青岛海丽达新材料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日,王学清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王学清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刘彦璐女士,女,汉族,1986年11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青岛大学国际经济贸易学士学位、法学学士学位。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6年9月至2010年7月就读于青岛大学国际经济贸易专业、法学专业。2011年5月至今就职于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现任公司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日,刘彦璐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系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丁香鹏先生兄弟姐妹的成年子女,除此之外,与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刘彦璐女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刘向华女士,女,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青岛建筑工程学院会计学专业,本科。2015年8月至今,在公司任职,曾任公司财务部部长,现任职于公司审计部。截至本公告日,刘向华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