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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林科技: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8-27

证券代码:300786 证券简称:国林科技 公告编号:2020-124

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决定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并于2020年8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提名丁香鹏先生、张磊先生、王承宝先生、丁香财先生、丁香军先生、徐洪魁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董事会提名张世兴先生、樊培银先生、魏林生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经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务。

特此公告。

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8月27日

附件: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丁香鹏先生,男,1958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主要工作经历为:1979年12月至1983年12月,解放军后勤学院服役;1984年1月至1987年6月,在青岛公路客运公司工作;1987年7月至1994年12月,在青岛长途汽车站工作;1994年12月至今,历任公司总经理、董事长。现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青岛朗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青岛国林海产食品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青岛国林流体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青岛国林健康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新疆国林新材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丁香鹏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9,369,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4.37%,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财务总监刘彦璐女士系丁香鹏先生兄弟姐妹的成年子女,除此之外丁香鹏先生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丁香鹏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张磊先生,男,1976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高级工程师,青岛大学机械设计与制造专业本科、吉林大学MBA、青岛理工大学环境工程硕士。主要工作经历为:1999年8月至2000年2月,在青岛国人集团有限公司从事机械设计工作;2000年3月至今,历任公司机械工程师、销售部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副董事长,现任公司副董事长,新疆国林新材料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日,张磊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857,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7%,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张磊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王承宝先生,男,1975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青岛大学机械设计与制造专业本科,主要工作经历为:1999年7月至2000年6月,在青岛远东塑料工程有限公司工作;2000年7月至今,历任公司总经理助理、总工程师、副总经理、董事,现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王承宝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90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23%,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王承宝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丁香财先生,男,1971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高级工程师,西安电子学院精密仪器专业本科,主要工作经历为:1996年7月至1997年6月,在青岛宏达塑胶集团从事设备管理工作;1997年7月至2006年4月,在青岛海尔电子有限公司工作;2006年4月至今,历任公司电气工程师、监事会主席、副总经理、董事,现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丁香财先生持有公司股份7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4%,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丁香财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丁香军先生,男,1980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山东省水产学校轮机管理专业中专,主要工作经历为:2000年8月至今,历任公司销售部部长、副总经理、董事,现任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丁香军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6%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丁香军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徐洪魁先生,男,1979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齐齐哈尔大学过程装备与控制专业本科,主要工作经历为:2003年7月至2003年10月,在青岛造船厂工作;2003年11月至2004年4月,在青岛德曼啤酒技术装备有限公司工作;2004年5月至今,历任公司机械工程师、技术部部长、生产部部长、副总经理、董事,现任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青岛贺力德低温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截至本公告日,徐洪魁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6%,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徐洪魁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张世兴先生(拟任独立董事),男,196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现为中国海洋大学管理学院会计学系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和会计硕士教育中心副主任,山东省会计学会理事、青岛市国资委招标评审专家、青岛市财贸专家咨询团成员,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与莱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张世兴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张世兴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张世兴先生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具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能力,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樊培银先生(拟任独立董事),男,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博士研究生,现为中国海洋大学管理学院会计学系副教授,青岛市财政局、青岛市科技局等部门财务评审专家,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与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公司独立董事。截至本公告日,樊培银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樊培银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樊培银先生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具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能力,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魏林生先生(拟任独立董事),男,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历任捷克科学院客座研究员、意大利博洛尼亚大学客座教授、美国佛罗里达理工学院国家公派访问学者。现为南昌大学资源环境与化工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公司独立董事。截至本公告日,魏林生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

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魏林生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魏林生先生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具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能力,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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