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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林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12-19

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公告

2019年12月19日,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谨慎原则及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

1、本次财务总监的提名及聘任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2、经审查,刘彦璐女士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良好,具备担任财务总监的资格和能力,能够胜任相关职责的工作;未发现其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禁止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之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综上,刘彦璐女士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我们同意董事会聘任刘彦璐女士担任公司财务总监。

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樊培银、魏林生、张世兴

2019年12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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