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独立董事对《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公司对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激励计划调整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本次调整在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调整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调整后,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为93.11元/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4.4288万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1840万股。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
二、独立董事对《关于作废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作废预留授予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中的相关规定,事项审议和表决履行了必要的程序。
综上,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作废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三、独立董事对《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15名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合法有效,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2614万股。本次归属安排和审议程序符
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在归属期内实施限制性股票的归属登记,为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第一个归属期的相关归属手续。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卓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全体独立董事签字:
签名: 签名:
姓名:宋健 姓名:徐伟
签名:
姓名:徐逸星
2022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