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惠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1年09月02日上午10:00以现场方式在青岛市黄岛区萧山路7号惠城广场412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08月31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现场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李宏宽主持。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需进行换届选举,现提名李宏宽、马丽丽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届监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对各候选人进行投票选举。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1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