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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城环保: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9-03

证券代码:300779 证券简称:惠城环保 公告编号:2021-089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1年9月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于指定媒体披露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和《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4名,独立董事3名。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提名张新功、叶红、林瀚、薛龙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提名杨朝合、王爱东、周灿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独立董事候选人王爱东先生已按照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王爱东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杨朝合先生、周灿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就此杨朝合先生、周灿先生已向公司书面承诺将积极参加最近一期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上述董事候选人数符合《公司法》的规定,不存在独立董事候选人数的比例低于公司董事会成员三分之一的情形,亦不存在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候选人数总计超过董事总数二分之一的情形。上述候选人经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制分别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等额选举。选举独立董事的提案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对独立董事候选

人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非独立董事王俊峰、独立董事刘晨光、独立董事张金江、独立董事孙燕芳任期届满后将不在公司任职。截止本公告日,王俊峰先生、刘晨光先生、张金江先生、孙燕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公司对王俊峰先生、刘晨光先生、张金江先生、孙燕芳女士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工作及对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9月2日

附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张新功先生,男,1970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工程技术应用研究员。曾任中国石化长岭炼油厂培训中心(现更名为湖南石化高等技术学院)团委书记兼学生科副科长,石大卓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为青岛石大卓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职工;2011年至今任青岛惠城信德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7年至今任九江青岛惠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06年至2015年曾任青岛惠城石化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董事长、总经理;2015年至2020年4月任青岛惠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20年4月至今任青岛惠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20年12月18日至今任广东东粤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截至本公告日,张新功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7,060,250股,通过青岛惠城信德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控制公司股份10,828,500股,合计控制公司27,888,750股。张新功先生是公司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张新功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张新功先生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叶红女士,女,1974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正高级工程师。曾任中国石化长岭分公司研究院项目负责人,中国石化长盛公司工程师;2009年至2013年任青岛惠城石化科技有限公司质检部部长,2013年至2015年任青岛惠城石化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5年至今任青岛惠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叶红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

《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叶红女士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林瀚先生,男,198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2年7月至2013年7月任青岛惠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行政办公室主管。2013年8月至2019年7月任青岛惠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销售部部长。2019年7月24日至今任青岛惠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截至本公告日,林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林瀚先生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薛龙先生,男,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7年毕业于南开大学,获学士学位;2000年毕业于对外经济贸易大学,获硕士学位;2009年毕业于宾夕法尼亚大学沃顿商学院,获工商管理硕士学位。2000年7月至2007年6月,供职于中国银行总行,历任银行卡中心主任科员、副处长等职务;2010年5月至今供职于君联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任董事总经理。同时,薛龙先生还担任震坤行工业超市(上海)有限公司监事;北京燕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广东三头六臂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生生供应链管理(上海)有限公司董事。截至本公告日,薛龙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

《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薛龙先生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杨朝合先生,男,1964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博士,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长期从事化学工程与技术方面的教学和研究工作。曾任中国石油大学化学工程学院院长。现任中重质油国家重点实验室副主任、油气加工新技术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主任、兼任教育部高等学校化工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中国化工学会理事、中国化工教育协会常务理事、中国石油学会石油炼制分会第九届委员会委员、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颗粒学会理事、山东省化学化工学会副理事长。截至本公告日,杨朝合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杨朝合先生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王爱东先生,男,1963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自1981年毕业留校任教,现任职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经济管理学院博士、教授,学院教授委员会副主席,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致公党石油大学支部主委,曾任东营市河口区农村合作银行独立董事、陕西同力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美泰科技(青岛)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曾任山东省政协委员、黄岛区政协委员。截至本公告日,王爱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王爱东先生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周灿先生,男,1985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8年7月至2012年5月,就职中石化胜利油田石油工程研究院从事采油工艺设计工作;2012年5月至2015年8月,就职中石化胜利油田石油工程研究院从事资产管理、财务核算工作;2015年8月至2018年6月,任山东诚功(黄岛)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专职律师;2018年6月至2021年6月,任上海锦天城(青岛)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2021年6月至今任山东锦晔泰程律师事务所主任。

截至本公告日,周灿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周灿先生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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