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惠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3月25日下午16:30以现场方式在青岛市黄岛区萧山路7号惠城广场412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3月22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现场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李宏宽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本次会议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重大协议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全资子公司广东东粤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石化分公司拟签署《石油焦制氢灰渣委托处置协议》,协议签署后,广东东粤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拟在广东大南海工业园投资建设石油焦制氢装置灰渣处理项目,项目总投资12.3亿元。本项目分两阶段建设:其中一阶段预计投资82,749万元,完成湿法工艺装置建设;待炼化一体化项目运行稳定且原料、灰渣成分明确后,规划启动二阶段干法-湿法耦合工艺装置建设。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1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