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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简科技: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5-19

证券代码:300777 证券简称:中简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4

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5月19日(星期四)下午2:00

2.网络投票时间: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1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9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汉江东路99号福记逸高大酒店

4.表决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杨永岗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7人,代表股份192,855,16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3.873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9人,代表股份181,004,54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1.177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11,850,62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6959%。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8人,代表股份63,830,45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4.521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0人,代表股份51,979,83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1.825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8人,代表股份11,850,62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6959%。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监事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持续督导机构保荐代表人程刚、吴燕杰、侯传科列席会议。

4.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指派高山律师、刘梦瑶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会议审议和表决情况

提案1.00 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2,854,8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8%;反对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3,830,15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5%;反对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提案2.00 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2,854,8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8%;反对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3,830,15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5%;反对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提案3.00 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2,854,8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8%;反对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3,830,15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5%;反对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提案4.00 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2,854,8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8%;反对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3,830,15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5%;反对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提案5.00 关于公司聘任2022年度审计机构及其审计费用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2,854,8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8%;反对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3,830,15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5%;反对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提案6.00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2,854,8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8%;反对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3,830,15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5%;反对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提案7.00 关于变更公司地址、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1,815,84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611%;反对1,039,32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38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2,791,13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3717%;反对1,039,32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28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提案8.01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1,815,84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611%;反对1,039,32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38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2,791,13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3717%;反对1,039,32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28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提案8.02 董事会议事规则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1,815,84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611%;反对1,039,32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38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2,791,13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3717%;反对1,039,32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28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提案8.03 监事会议事规则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1,815,84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611%;反对1,039,32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38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2,791,13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3717%;反对1,039,32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28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提案8.04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1,815,84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611%;反对1,039,32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38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2,791,13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3717%;反对1,039,32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28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提案8.05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1,815,84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611%;反对1,039,32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38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2,791,13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3717%;反对1,039,32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28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提案8.06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1,815,84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611%;反对1,039,32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38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2,791,13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3717%;

反对1,039,32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28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提案8.07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总表决情况:

同意191,815,84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611%;反对1,039,32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38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2,791,13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3717%;反对1,039,32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28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提案8.08 对外捐赠管理办法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1,815,84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611%;反对1,039,32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38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2,791,13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3717%;反对1,039,32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283%;弃

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高山律师、刘梦瑶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中简科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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