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76 证券简称:帝尔激光 公告编号:2021-011
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6号——信息披露公告格式(2021年修订)》的相关规定,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的《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本公司将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681号文《关于核准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于2019年5月13日向社会公开发行16,536,000.00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57.7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54,292,560.00元,扣除与发行相关费用人民币87,939,940.12元(不含税),实际可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866,352,619.88元。以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9]第ZE10501号《验资报告》。
(二)2020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人民币269,812,656.05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合计人民币641,964,137.15元(包括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其中活期及定期存款为641,964,137.15元,理财产品为0元。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余额情况如下:
项目 | 金额(元) |
募集资金总额 | 954,292,560.00 |
减:发行费用 | 87,939,940.12 |
募集资金净额 | 866,352,619.88 |
项目 | 金额(元) |
加:银行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 | 45,427,772.02 |
减:银行手续费 | 3,598.70 |
减:募集资金使用金额 | 269,812,656.05 |
其中:前期投入置换 | 35,803,212.47 |
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 | 641,964,137.15 |
其中:活期及定期存款 | 641,964,137.15 |
银行理财产品 | 0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专户存放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641,964,137.15元。
序号 | 公司名称 | 开户行 | 账号 | 存款类型 | 金额(元) |
1 | 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中北路支行 | 127907818710606 | 活期及定期存款 | 175,509,579.86 |
2 | 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谷分行营业部 | 005041988829999 | 活期存款 | 101,038,304.68 |
3 | 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谷分行营业部 | 005041988800776 | 活期存款 | 220,590,577.81 |
4 | 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汉阳支行 | 416190100100118353 | 活期存款及大额定期存单 | 130,352,118.51 |
5 | 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营业部 | 631046755 | 活期存款 | 1,284,475.11 |
6 | 帝尔激光科技(无锡)有限公司 | 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谷分行营业部 | 005041000487339 | 活期存款 | 11,928,742.67 |
7 | 帝尔激光科技(无锡)有限公司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汉阳支行 | 416190100100123686 | 活期存款 | 1,260,338.51 |
合计 | 641,964,137.15 |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
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中北路支行、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谷分行营业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汉阳支行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营业部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公司于2019年6月5日与长江保荐及专户存储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中北路支行、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谷分行营业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营业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汉阳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由于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帝尔激光精密激光设备生产项目”、“帝尔激光研发及测试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帝尔激光科技(无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无锡”),公司和帝尔无锡于2019年6月5日与保荐机构长江保荐及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谷分行营业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汉阳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按照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履行资金使用审批手续。涉及每一笔募集资金的支出均须由有关部门提出资金使用计划,按流转程序逐级审批,经公司有关负责人签字批准后,由出纳予以付款。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69,812,656.05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公司已于前期利用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截至2019年6月4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为35,803,212.47元。2019 年6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
2019年6月19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35,803,212.47元。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剩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及利息总额为641,964,137.15元,存放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中北路支行、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谷分行营业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汉阳支行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营业部的募集资金专户。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1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 单位:元
募集资金总额 | 866,352,619.88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30,648,287.17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69,812,656.05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投入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帝尔激光生产基地项目 | 否 | 187,750,000.00 | 187,750,000.00 | 13,798,360.24 | 23,328,903.27 | 12.43 | 2022年5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帝尔激光研发基地项目 | 否 | 99,750,000.00 | 99,750,000.00 | 2,946,377.86 | 5,714,247.31 | 5.73 | 2022年5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帝尔激光精密激光设备生产项目 | 否 | 250,562,600.00 | 250,562,600.00 | 11,074,455.00 | 34,390,622.34 | 13.73 | 2022年12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帝尔激光研发及测试项目 | 否 | 128,290,000.00 | 128,290,000.00 | 234,800.00 | 2,535,162.65 | 1.98 | 2022年12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否 | 200,000,019.88 | 200,000,019.88 | 102,594,294.07 | 203,843,720.48 | 101.92 | 2021.5.16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866,352,619.88 | 866,352,619.88 | 130,648,287.17 | 269,812,656.05 | ||||||
合计 | 866,352,619.88 | 866,352,619.88 | 130,648,287.17 | 269,812,656.05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公司于2020年12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的进度进行调整。 “帝尔激光生产基地项目”和“帝尔激光研发基地项目”的实施地点均位于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未来科技城。公司于 2019 年 5 月上市后,因受武汉军运会期间大气环境质量管理临时性措施等因素的影响,于 2019 年 12 月方才取得项目的建筑施工许可证。此后又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直至 2020 年 5 月完全恢复施工状态,使得公司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土建施工进度缓慢。同时由于生产基地尚未完工,后续的机器设备购置等也无法实施,故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进度大幅滞后于原定计划。鉴于以上原因,经审慎研究,本着对股东负责及谨慎投资的原则,结合目前该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公司拟延长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帝尔激光精密激光设备生产项目”和“帝尔激光研发及测试项目”的实施地点均位于无锡市锡山经济技术开发区,项目计划建设的厂房、实验楼等建筑物用于精密激光加工设备生产以及研发活动。目前,上述两个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进度较原计划有所滞后,主要原因:一方面,受国内新冠疫情影响,项目厂房施工建设有所延缓,目前部分厂房建筑工程已完成主体施工,部分厂房建设已完成施工准备。另一方面,由于项目所需的部分机器设备系向国外供应商采购,受到国外新冠疫情的影响,该等设备的采购进程有所延缓。为科学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确保募投项目建设质量,有效配置项目资源,同时结合了现有业务发展和市场拓展规划需要,公司经研究后对该项目进度规划进行优化调整,拟延长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公司已用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为35,803,212.47元。上述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9]第ZE10634 号《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2019 年6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 |
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35,803,212.47元。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募集资金存放入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及购买银行大额定期存单等。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不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