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9年8月1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9年8月3日以电子邮件通知全体监事。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彭新波先生召集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出席会议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本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调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9
年半年度报告》及《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2019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66,125,15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人民币33,062,575.00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19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19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