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10月19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并于2020年10月2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孙陶然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并决议如下:
(一)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同意《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同时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
(二)通过《关于审议公司向平安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平安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业务品种为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及项下融资、企业网上自由票、票据池质押融资。授信期限1年,具体金额、期限等条件以银行审批为准。
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孙陶然处理有关本次银行综合授信申请的相关事宜,包
括但不限于:
1. 代表公司商讨、修改、签署与本次银行综合授信申请有关的合同等文件;
2. 办理与本次银行综合授信申请有关的一切其他事宜;
3. 指定具体人员处理上述事宜。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