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广东南方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意见(试行)》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广东南方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意见(试行)》,有助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司的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发展,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基于独立判断,我们对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广东南方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意见(试行)》表示同意。
独立董事:王建业、张富明、杨灿2020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