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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方纳米: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更正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7

证券代码:300769 证券简称:德方纳米 公告编号:2024-039

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德方纳米”)于2024年4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36)。经检查发现,原公告部分内容有误,现更正如下:

更正前: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

7、 出席对象:

(1) 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代理人;

截至2024年5月1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更正后: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

7、 出席对象:

(1) 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代理人;

截至2024年5月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其他内容保持不变,更正后的《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将与本公告同步披露。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公司将加强信息披露文件的编制和审核工作,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26日

附件:

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更正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德方纳米”)2024年4月2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定于2024年5月16日(星期四)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 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16日(星期四)下午14:30开始;

(2) 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5月1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6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6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 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 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9日(星期四)

7、 出席对象:

(1) 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代理人;

截至2024年5月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 公司聘请的律师;

(4) 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 会议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留仙大道3370号南山智园崇文园区1号楼4层公司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1、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1.00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0

2.00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00

3.00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00

4.00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5.00

5.00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6.00

6.00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7.00

7.00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00

8.00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9.00

9.00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10.00

10.00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11.00

11.00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2.00

12.00关于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2、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23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3、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4、 议案12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后方可生效。其余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5、 议案8、议案9涉及董事、监事薪酬,关联股东回避表决,且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议案10、议案12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且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三、 会议登记等事项

1、 登记方式:

(1)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持股证明;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委托股东的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附件二)、股票账户卡/持股证明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

(2)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股票账户卡/持股证明、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股票账户卡/持股证明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

(3) 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并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

(4) 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必须出示相关证件原件。

2、 现场登记时间:2024年5月11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2024年5月14日下午16:00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

3、 现场登记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留仙大道3370号南山智园崇文园区1号楼10层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如果通过信函方式登记,信封上请注明“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字样。

4、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苗少朋、赖珊

联系电话: 0755-26918296

联系传真: 0755-86526585

电子邮箱:ir@dynanonic.com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留仙大道3370号南山智园崇文园区1号楼10层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518071

5、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签到手续。

6、 会议费用: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为半天,出席会议人员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 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26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附件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附件三: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50769”,投票简称为“德方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会议的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4年5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致: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5月16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同意反对弃权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1.00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0

2.00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00

3.00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00

4.00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5.00

5.00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00

6.00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7.00

7.00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00

8.00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9.00

9.00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10.00

10.00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11.00

11.00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2.00

12.00关于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说明: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

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做具体指示或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委托人姓名或单位名称(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票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股份性质:

受托人姓名(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附注:

1、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2、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姓名/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 (仅限法人股东)
证件名称证件号码
股东账户持股数量(股)
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及邮编
是否本人参会□是 □否备注
代理人姓名是否提交授权委托书□是 □否
代理人证件名称代理人证件号码
代理人联系电话代理人电子邮箱
代理人联系地址及邮编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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