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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普科技: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向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8-28

证券代码:300768 证券简称:迪普科技 公告编号:2019-029

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向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2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向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基于公司现实的运营考虑及发展战略整体规划,加快推进“新一代高性能云计算数据中心安全平台项目”建设,公司使用该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2,000.00万元向该项目的实施主体杭州迪普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迪普信息”或“子公司”)进行增资,同时公司使用自有资金1,000.00万元向迪普信息进行增资。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全权办理上述增资事项后续具体工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事项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473号《关于核准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1万股,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40,010,000.00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00,010,000.00元。截至2019年4月9日止,实际已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1万股,发行价格11.2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449,312,300.00元,扣除承销商发行费用人民币23,000,000.00元,减除其他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人民币13,521,3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12,791,000.00元。募集资金已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9年4月9日审验并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9]第ZF10169号《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确认。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全部投资于以下项目: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总投资(元)拟投入募集资金(元)
1安全威胁态势感知平台项目115,369,800.00115,369,800.00
2新一代高性能云计算数据中心安全平台项目171,568,100.00171,568,100.00
3新一代高性能应用交付平台项目79,442,500.0079,442,500.00
4网络安全产品及相关软件开发基地项目200,000,000.0046,410,600.00
合计566,380,400.00412,791,000.00

三、公司本次向子公司增资的基本情况

1、向子公司增资的情况

公司已于2019年5月2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暨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用于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全资子公司迪普信息参与“新一代高性能云计算数据中心安全平台项目”的实施并向迪普信息提供总额不超过5,000.00万元无息借款用于实施“新一代高性能云计算数据中心安全平台项目”。基于公司现实的运营考虑及发展战略整体规划,为加快推进“新一代高性能云计算数据中心安全平台项目”建设,公司拟使用该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2,000.00万元向该项目的实施主体迪普信息进行增资,同时公司使用自有资金1,000.00万元向迪普信息进行增资。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全权办理上述增资事项后续具体工作。增资完成后,迪普信息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迪普信息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储管理上述以募集资金增资的款项,以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安全。除上述使用募投项目“新一代高性能云计算数据中心安全平台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2,000.00万元向该项目的实施主体迪普信息进行增资外,该募投项目的其他内容不发生变化。

2、本次增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名称:杭州迪普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通和路68号中财大厦11楼A区05室法定代表人:邹禧典注册资本:叁仟万元整成立日期:2017年05月26日营业期限:2017年05月26日至长期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8MA28T9JR2H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成果转让:计算机信息技术、计算机软硬件、数据通信产品、网络安全产品、应用交付产品及网络产品;生产、销售:计算机软硬件、网络安全产品、应用交付产品及网络产品、通信设备;服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仅限互联网信息服务);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增资前后股权结构:增资前后,公司持有迪普信息100%股权

四、本次向子公司增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是基于实际运营的需要,有利于增强迪普信息的资本实力,有利于募投项目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

五、相关审批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以募集资金2,000.00万元及自有资金1,000.00万元向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是基于实际运营的需要,有利于增强子公司的资本实力,有利于募投项目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董事会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向子公司增资。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以募集资金2,000.00万元及自有资金1,000.00万元向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向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有利于募投项目顺利实施,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杭州迪普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增资是基于实际运营的需要,有利于增强迪普信息的资本实力,有利于募投项目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相关事项的内容、程序等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向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新一代高性能云计算数据中心安全平台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2,000.00万元向该项目的实施主体迪普信息进行增资,同时公司使用自有资金1,000.00万元向迪普信息进行增资,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上述事项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与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一致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向子公司增资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9年8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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