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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华股份: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5-19

江苏立华牧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等情况

1、江苏立华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0年5月14日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决议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2020 年 5月 15日 刊 载 于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0-048)。

2、公司股本总额自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未发生变化。

3、本次权益分派方案的实施距离公司股东大会通过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03,88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9.0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2.0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1.0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本次权益分派不会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0年5月22日;除权除息日为:2020年5月25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2020年5月2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0年5月25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股东账户股东名称
102*****465程立力
208*****950常州市奔腾牧业技术服务中心(有限合伙)
308*****969常州市天鸣农业技术服务中心(有限合伙)
408*****324艾伯艾桂有限公司
508*****963常州市聚益农业技术服务中心(有限合伙)
608*****929常州市昊成牧业技术服务中心(有限合伙)
708*****246江苏九洲投资集团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808*****970深圳市沧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902*****010魏凤鸣
1002*****456李发君
1102*****183张秋刚
1202*****944沈琴
1302*****422沈兆山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0年5月15日至登记日:2020 年5月22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牛塘镇卢西村委河西村500号

咨询联系人:沈晨

咨询电话:0519-86350908

传真电话:0519-86350676

七、备查文件

1、《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立华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5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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