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立华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公告
江苏立华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2月18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05)。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艾伯艾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伯艾桂”)计划以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2,11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00%。其中,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自2020年2月18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2020年2月18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收到股东艾伯艾桂发来的《关于股份减持进展的告知函》。截至2020年4月24日,艾伯艾桂在本次减持计划期间累计减持4,220,000股,减持时间已超过减持计划时间的一半,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其持股情况及减持计划实施情况等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一)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股份
(二)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时间 | 减持价格区间(元/股) | 减持股数(股) |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
艾伯艾桂 | 大宗交易 | 2020-02-24 | 46.76-47.96 | 1,280,000 | 0.32% |
大宗交易 | 2020-03-02 | 46.76-47.96 | 1,300,000 | 0.32% | |
大宗交易 | 2020-03-05 | 46.76-47.96 | 1,340,000 | 0.33% | |
集中竞价 | 2020-03-05 | 56.19 | 300,000 | 0.07% | |
合计 | - | - | - | 4,220,000 | 1.04% |
(三)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
艾伯艾桂 | 合计持有股份 | 31,150,000 | 7.71% | 26,930,000 | 6.67%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31,150,000 | 7.71% | 26,930,000 | 6.67%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二、其他相关说明
(一)艾伯艾桂于2020年3月5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30万股公司股份。此笔集中竞价交易时间距离其减持预披露公告时间未满15个交易日。该笔减持交易违反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相关规定。上述违规减持行为发生后,艾伯艾桂认识到违规事项的严重性,并主动将违规减持收益1,466,835元上缴公司。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3月7日、2020年3月20日分别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股东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达到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4)、《持股5%以上股东违规减持的致歉公告》(公告编号:2020-018)。
艾伯艾桂承诺将在后续的减持进展中严格按照《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其作出的相关承诺,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艾伯艾桂本次减持公司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截止本公告日,其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三)艾伯艾桂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未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四)公司将继续关注艾伯艾桂减持计划后续的实施情况。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艾伯艾桂将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艾伯艾桂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江苏立华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