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深圳迈瑞生物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我们作为深圳迈瑞生物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1、本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本次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具备履行职责相应的任职条件,其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及专业素养均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均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聘任吴昊先生为公司总经理,郭艳美女士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李在文先生为公司高级副总经理,李新胜先生、黄海涛先生、刘来平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李文楣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赵云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
独立董事:梁沪明、周先意、胡善荣、高圣平、许静
2023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