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以及《深圳迈瑞生物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我们作为深圳迈瑞生物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公司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在保证公司及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行为有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符合公司发展和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及子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10月31日内有效,有效期内业务实施总额不超过20.17亿元(含本数)。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限内,业务可循环滚动开展。
二、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公司本次延长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符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向以及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南京迈瑞外科产品制造中心建设项目”进行延期。
独立董事:奚浩、吴祈耀、姚辉、梁沪明
2022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