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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彩化学:关于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并提供抵押担保和接受关联方担保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2-07

证券代码:300758 证券简称:七彩化学 公告编号:2024-017

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并提供抵押担保和接受

关联方担保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6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并提供抵押担保和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授信额度概述

公司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高新区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申请不超过35,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授信额度,有效期自中国银行发文之日起1年,以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东营市天正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营天正”)自有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标的,东营天正和公司实际控制人徐惠祥先生、臧婕女士无偿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免于支付担保费用,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办理上述事宜并签署有关合同及文件。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以上授信额度、期限、利率及担保方式等以银行最终审批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实际需求决定。上述无偿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人徐惠祥先生依法进行了回避表决。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尚须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本次事项的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二、抵押担保概述

抵押物情况如下表所示:

所属公司抵押物类型产权证编号
七彩化学不动产辽(2017)海城市不动产权第0036074号
不动产辽(2017)海城市不动产权第0036141号
不动产辽(2021)海城市不动产权第0010972号
不动产辽(2017)海城市不动产权第0036148号
东营天正房产东房权证河口区字第147289号
房产东房权证河口区字第036612号
房产东房权证河口区字第227674号
房产东房权证河口区字第227675号
土地使用权东河国用(2011)第4539号
土地使用权东河国用(2007)第066号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上述资产的账面价值为7,91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的4.5%,占公司最近一期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5.80%。

三、交易概述

(一)交易的基本情况

公司向中国银行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东营天正以自有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标的,并由东营天正和公司实际控制人徐惠祥先生、臧婕女士无偿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介绍

公司控股股东为鞍山惠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徐惠祥先生、臧婕女士、徐恕先生,其中,徐惠祥与臧婕为夫妻关系(一致行动人),徐恕与徐惠祥为父子关系。

徐恕先生、徐惠祥先生、臧婕女士均为中国国籍,其中,徐惠祥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徐恕先生、臧婕女士未在公司担任职务。

徐惠祥先生、徐恕先生、臧婕女士分别持有惠丰投资72.50%、19.25%、8.25%的股份,徐惠祥直接持有公司15.49%股份,臧婕直接持有公司7.31%股份,三人合计持有公司44.32%股份。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依据

为解决公司向银行申请融资需要担保的问题,支持公司发展,公司实际控制人徐惠祥先生、臧婕女士为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无偿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免于支付担保费用。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以实际签署合同为准。

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实际控制人徐惠祥先生、臧婕女士为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无偿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解决了公司向银行申请融资需要担保的问题,且此次担保免于支付担保费用,体现了实际控制人对公司的支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六、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正在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截至披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徐惠祥先生、臧婕女士与公司正在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均为提供银行授信担保,正在提供的银行授信担保(不含本次担保)的相关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授信银行名称发生日期总授信额度担保金额实际发生金额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分行2024年1月16日30,00018,0005,600
辽沈银行鞍山分行2024年1月07日10,00010,0005,000
合 计40,00028,00010,600

七、相关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并提供抵押担保和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并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实际控制人徐惠祥先生、臧婕女士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无偿连带责任担保,是为了支持公司的战略发展,帮助解决公司向银行借款需要提供担保的问题。关联担保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将该事项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并提供抵押担保和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关联董事徐惠祥先生回避表决。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事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解决了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需要担保的问题,支持了公司的发展,且公司免于支付担保费用,体现了实际控制人对公司的支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本事项及其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备查文件

(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三)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

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2月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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