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相关事项发表意见,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等方面,独立、负责、诚信、谨慎地履行了职责。现将2023年度任职期内履行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本人履历如下:
工作期间 | 工作单位名称 | 职位 | 职业领域 | 工作内容 |
1985年07月-1986年07月 | 沈阳化工研究院 | 实验员 | 染、颜料领域 | 染料应用研究 |
1986年7月至1993年7月 | 沈阳化工研究院 | 助理工程师 | 染、颜料领域 | 染料应用研究 |
1993年至1998年 | 沈阳化工研究院 | 工程师 | 染颜料及中间体 | 染颜料开发及应用研究 |
1998年至2007年 | 沈阳化工研究院 | 高级工程师 | 染颜料及中间体 | 染颜料开发及应用研究 |
2007年至2019年10月 | 沈阳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 | 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 染颜料及中间体 | 染颜料开发及应用研究 |
2019年10月 | 沈阳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 | 退休 | - | - |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参加会议情况
1、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 | 应参加股东大会次数 | 列席次数 | 以现场/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列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王永华 | 7 | 7 | 7 | 0 | 0 |
2、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 | 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现场/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王永华 | 9 | 9 | 9 | 0 | 0 |
本人积极地参加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在各次会议召开前积极查阅资料,以完整了解会议议案的各项细节,为董事会的讨论和决策做好准备,并提出专业、合理的建议,会上认真审议每一项议案,充分发挥在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方面的优势,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意见和建议、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股东的权益;审慎行使表决权,严谨、独立、负责地对各项议案进行了投票。
本人除现场参会讨论议案外,经常保持与外部化工专业机构、公司管理层等多部门沟通交流,满足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的要求。
(二)发表意见情况
序号 | 会议名称 | 召开日期 | 发表意见情况 |
1 |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 2023年1月10日 | 《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对上述相关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
2 |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 2023年3月3日 | 《关于公司子公司拟向中国银行申请固定资产贷款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对上述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
3 |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 2023年3月13日 | 《关于对外投资参股星空钠电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对参股公司辽宁美彩增加投资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对上述相关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
4 |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 2023年4月14日 | 《关于转让参股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对上述相关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
5 |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 2023年4月25日 | 《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关于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暨关 |
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数量、回购价格的议案》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2022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 对上述相关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 |||
6 |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 2023年5月25日 | 《关于转让参股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对上述相关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
7 |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 2023年8月28日 |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贷款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于2023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对上述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
8 |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 2023年11月9日 |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暨关联担保的议案》 对上述相关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
(三)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作为提名委员会召集人,严格按照《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制度的相关要求,关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的选择标准和程序,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沟通交流,维护公司及股东权益,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召集人的责任和义务。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对公司薪酬及绩效考核情况进行监督,并依据实际情况对考核和评价标准提出建议,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积极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发展战略和行业市场发展等情况,听取公司有关人员的汇报,与公司经营管理层就公司决策、计划、执行结果等情况进行沟通、交流,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进展,关注外部环境对市场变化及对公司的影响,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本人勤勉尽责,保持客观独立性,在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证公司规范经营、规范关联交易等方面发挥应有的作用。对须
经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对涉及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交易等重要事项,均进行了认真的核查,积极有效地履行了职责。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本人在2023年度积极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为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化运营、树立诚实、守信的良好形象,发挥了积极作用。2024年,我将继续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文件精神,审慎、负责、认真、勤勉地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利,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进一步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交流与合作,充分发挥专业独立作用,推进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与优化,增强公司董事会的决策能力,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共同努力促进公司的健康、稳定发展。特别感谢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十分重视我们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并在各方面为我们履行职责给予的支持。(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署:____________
王永华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