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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博特科:关于新增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9-14

证券代码:300757 证券简称:罗博特科 公告编号:2020-055

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增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罗博特科”)于2020

年4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0年4月30日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预计2020年度与关联方南京维思凯软件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维思凯”)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内容为向维思凯采购MES软件及向维思凯销售公司生产的设备产品,总金额分别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和3,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2、2020年9月1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其中关联董事戴军、王宏军、吴廷斌回避表决。基于经营业务活动的实际需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预计2020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向苏州玖物互通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玖物”)采购IGV移动机器人等设备及系统,预计额度为3,000万元。本次新增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为3,000万元,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增加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关联交易类别交易主体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关联交易定价原则预计金额截至披露日已发生金额上年发生金额(不含税)
向关联方采购商品公司玖物IGV移动机器人等设备及系统市场定价3,00000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苏州玖物互通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冬注册资本:1666.666667万人民币经营范围:智能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智能工业机器人、传感器、导航仪器及零配件、通讯设备的生产;软件开发;工业产品设计;集成电路设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住所: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金芳路18号东坊创智园地B1栋1楼

(二)关联方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财务数据2019-12-31/2019年2020-06-30/2020年1-6月
总资产17,321,384.4735,278,124.30
净资产6,541,053.2514,465,510.24
营业收入814,309.7310,946,543.32
净利润-5,670,633.07-6,290,418.39
以上财务数据是否经审计

(三)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兼CEO戴军、董事兼董事会秘书兼总裁王宏军、董事兼执行总裁吴廷斌间接持股玖物。其中,戴军通过苏州图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苏州图南”)间接持有玖物22.01%的股权,王宏军通过苏州图南间接持有玖物23.52%的股权,吴廷斌通过苏州图南间接持有玖物4.64%的股权。此外,

公司董事兼董事会秘书兼总裁王宏军在玖物担任董事长。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7.2.3条第三款的规定,公司认定玖物为本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四)履约能力分析

玖物依法存续经营,其经济效益和财务状况良好,日常交易中能正常履行合同约定内容,具备诚信履约能力,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定价政策与定价依据

公司向上述关联人采购商品,均参照市场公允价格定价,由双方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关联交易协议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在预计金额范围内签署。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在实际发生时均以书面方式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包括交易价格、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等。交易以市场化运作,符合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系公司向关联方采购IGV移动机器人等设备及系统,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需要,能更好地满足客户需求,拓展公司销售渠道,是合理的、必要的。上述关联交易均参照市场化方式定价,由双方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监事及中介机构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提交的《关于新增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进行了认真的事前审查,认为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需要,交易价格以市场公允价为依据,遵循客观公平、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子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请审议相关议案。

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本次新增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本次交易事项依据市场价格的原则协商定价,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本次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新增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2020年9月13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交易价格按照市场公允价格进行,履行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保荐机构对日常关联交易发表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民生证券认为:《关于新增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予以事前认可,并在认真审核后发表了同意的独立,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正常发展经营的需要,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罗博特科新增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相关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相关独立意见;

5、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增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九月十三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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